第二百三十八章 杂货铺
风香兰走出房间的时候,伸了个大大的懒腰,这大半夜的,她其实很累,也想休息来着,但是奈何她是个劳碌命,还有一大堆事儿要处理。
风香兰现在对这里是越来越不耐烦了,朝大了,在位者不谋其政,军阀割据,民不聊生,朝了,她的那个只知道利用她的爹和白莲花继母,也是够够的。
句实话,对这些人的留恋还比不上她亲创立的丝玉坊和聚欢楼来的多些,她要是真的走了,得帮江天涯他们安顿好才行,不负责任的事情,她可干不出来。
“白霜,你去趟商铺,叫宁夜过来一趟。”
风香兰坐在聚欢楼的后院时,宁夜和江天涯都在,白霜抱着剑站在了门口,经过今天的相处,她觉得,面前这个主子,或许她可以一直跟从。
“宁夜,商铺最近生意怎么样?”
宁夜汇报了最近的收入情况,准确来,能在平城把一个即将没落的无名店仅用两年时间做成了平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杂货铺,离开不风香兰的规划和筹谋。
而且这也是平城第一间集粮油米面,日用品,生活厨具,以及衣服等所有民生需求于一体的大型综合商铺了,名副其实的杂货铺,虽然后续有人一直在模仿,但是都坚持不了多久。
只是
风香兰看到他为难,怕是也清楚知道自己的意思,当初让宁夜过去管,也是看重了他八面玲珑的口才,吞吞吐吐不像是他的作风。
“只是为什么我一直不同意你开分店是吧?”
宁夜点头,目前杂货铺的生意足够好,合作商铺也很多,更是很多新出来的饰品供不应求,高端产品如翡翠黄金饰品,还有南宫庄园特供的蔬菜瓜果,中端的衣服,粮油米面,低端吃,厨具,农具等等,如果能开分店,绝对赚的更多。
风香兰当初愿意开店,一个是挣钱,另外一个也是给他们留后路的,这些人都是她在天盛认识的第一批朋友,她对他们有感情。
当然最重要的是,她想要给自己所有的东西一条销路,还有什么比自产自销更香的吗?
“这个问题,以后你就知道了,如果我不在,杂货铺全权交给你打理,我相信你能做到更好。”
“聚欢楼也一样,按照目前的模式,肯定也能赚不少,天涯,你明白吗?”
江天涯皱了皱眉头,什么叫做“以后我不在?”
这句话他没听明白,难道是因为她要嫁入洛阳的缘故?
“姐,我已经让人在寻找和你样貌相似的人,到时候辅以化妆技术,肯定能以假乱真,只要我们在你嫁去洛阳之前,将你换出,这样就不会有问题了。”
风香兰刚开始同意这个计划也是这么想的,来一招偷梁换柱,自己能得到自由就行,但是现在怕是这个办法行不通,她最近有仔细研究风霸业的动态,怕是他等不了了。
但凡风霸业亲自送嫁,加上祁良泽那个祸害在,要是真的换了人,他们心里怎么可能会不知道?
“这件事情推后再议,天涯,你派人去打探邙山的消息,风绍月的大军应该已经抵达邙山了,看下战况如何?”
江天涯点头,已经派人去做了。
风香兰要了单独的房间休息,只剩下宁夜和江天涯,两人拿着酒壶在屋内对饮,对于他们两个来,也是跟了风香兰之后,才有这么悠闲的日子,以前打打杀杀,随时都可能没命。
“天涯,屋顶喝一杯?”
江天涯点头,拿着两个酒壶,一人一个,轻声点地就飞上了屋顶,宁夜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和一板一眼的江天涯形成两个极端。
“风香兰的想法和做法还是一样的出人意料,让人看不懂!”
江天涯用拍了他一下,眉头紧皱,他虽然一直不喜欢宁夜这种腔调的样子,他们从一起长大,他多多少少还是有些了解的。
“宁夜,那是我们的主子,你忘了,八年前内乱,我们决定要效忠于她的。”
宁夜闭上眼睛,他如何能忘记,他不人不狗的活了十八年,如何能忘?
现在想起覃万晴那个贱人,他都恨不得当初让她死的太便宜了。
覃万晴是个女魔头,武功高强,她这个人荤素不忌,创立聚欢楼也只是为了自己消遣娱乐。
跟他们一起长大的一堆孩子有的是被她灭了满门,有的是被她从别人家抢来的,还有的是她在路边捡的,他们从经历惨无人道的训练,一起一百多人,活下来的寥寥无几。
宁夜是忠良之后,世子子弟,时候也是粉雕玉琢的娃娃。
这所有人里面最得覃万晴看中的,因为他嘴甜,会哄人,但是每次伺候覃万晴之后,他都是遍体鳞伤,要养上半个月才能好的那种,他受够了这样的日子。
恶人自有恶人磨,风香兰一次女扮男装的意外闯入,学识,谈吐,文采都很了得,很得了覃万晴的青眼。
那时候,但凡风香兰多看了别的丫头或者侍从一眼,覃万晴就会在她走后立刻处死。
彼时的风香兰还不知道自己招惹了什么大人物,直到有一次,在他自己推波助澜之下,她看到了覃万晴残忍恶毒的一面,覃万晴就把她囚禁了,发现了她女伴男装,更是恼羞成怒,想要折磨她生不如死。
只是可惜了,风香兰不是一般人,她数次进出聚欢楼,早已熟悉这里的一切,没有人知道,她是如何在众目睽睽之下,炸掉覃万晴的地下宫殿,如何毁了她里的人。
只知道那一夜,风香兰一个人,单枪匹马的挑了整个聚欢楼的高!
宁夜最先反应过来的,主动投诚,要和风香兰合作,大家都是聪明人,一点即透。
在他和江天涯的帮助下,他们很快就控制住了聚欢楼,毕竟覃万晴死了,楼里的高死的差不多了,他们掌权容易的多。
江天涯本意不想背叛覃万晴,但是耐不住他的哀求,如果覃万晴不死,那他就必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