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趁势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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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刻,庄晓真的是无比痛心啊!

    丈母娘的指桑骂槐他可以忍,夫妻生活的不和谐他也可以忍,可是面对儿子天真无邪的诘问,他真的是心如刀绞。

    这就是30多岁事业上却毫无建树的男人的悲哀啊!

    不但要承受陌生人的白眼,而且还得承受来自于家庭的拷问。

    因此,这个会对于庄晓来,必须得抓住。

    他真的不敢奢望寸功未立就被重用。

    他非常清楚男人和女人的区别,女人可以被动,男人不行,男人必须实实在在的主动去干。

    尤其是对于他这种已经注定了当不成狼狗的人来,那可就更得实实在在的去干了。论功行赏,才是王道。

    庄晓没有回公司,也没有回家,他径直去了他的师兄家。

    他的这个师兄,也就是他上面所过的,两年前被张翔踢出公司的那批前辈中的一员。

    师兄姓宁名沂,和赘婿里面的那个非常喜欢装逼拉风的宁毅同姓谐音。

    宁沂虽然是庄晓的师兄,年龄却和庄晓相差无几,因此,当年他们两个人特别聊得来。

    宁沂之所以名字中有个“沂”字,是因为他的老家就在沂蒙山区。

    好不容易考出来了,家里人也不希望他回去。

    寒门贵子就入赘了西京。

    还真是取错了名儿了,以至于和“赘婿”结下了不解之缘。

    宁沂的岳父是个画家,京美油画系副教授。副教授的女儿没有子承父业学艺术,这才成了宁沂的同学,也成就了这段姻缘。

    寒门贵子入赘书香门第,听上去很是风光体面。

    可是咱们这个传统啊,讲究的就是个门当户对。

    门不当户不对,灰姑郎的故事,注定了,只能是个悲剧。

    宁沂就是如此,他可没有赘婿中的大猪角那么逼能。他不是重生者,也不会相声卖嘴,所以只能憋屈。

    比庄晓还憋屈。

    也许又正合了那句话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人以群分,物以类聚。同是天涯沦落人,谁也不要笑话谁。

    下班时间,庄晓来找宁沂,就知道他一时半会儿出不来,便在京美校园一座凉亭里坐等。

    即便事先打过电话,也足足等了半个多钟头,宁沂这才连呼哧带喘的跑了过来。

    宁沂这个山里娃,虽然嫁入了大都市书香门第,但是没怎么变,脸上的笑容虽然多少已经有那么点儿不太憨厚了,但总体来还是足够真诚的。

    “庄晓,什么事儿这么急?我这,你看,唉,都怪我媳妇,老丈人,丈母娘,非让我吃了饭再出门。

    不吃饭不让出门!特别怕我出去喝大酒,硬空腹伤胃。

    你这!唉!毕竟都是一片好心,所以我拔了两口饭才出来,见谅哈?

    你要还没吃的话,赶紧,完还是你自己个出去吃,啊?我家孩子忒黏人!还就黏我!须臾离不开我”

    庄晓知道,宁沂肯定又是给人家做好了饭菜,端到桌子上去,恐怕连餐具都摆好了,才敢出的门。

    而且出门还不敢时间太长。

    闻闻他身上的味道就知道了,一股炒过菜的油烟味儿。

    还在这儿装。

    庄晓呵呵一笑,也不拆穿:“那你这老丈杆子真是不错啊!知道心疼你!好,好啊!”

    宁沂老脸一红,迅速转换话题:“什么事儿?别整没用的,赶紧正事儿。”

    庄晓这才道:“有个好会,这次咱俩都得抓住。力争活出个人样儿来!怎么样?有兴趣没?”

    宁沂两年不上班,已经很没自信了。

    看得出来他很想,可是又顾虑重重:“唉!对于咱们这已过而立之年却还没有立住的人来,还有会吗?

    不会又是那种只能挣几千块,却还得熬心熬肝的工作吧?”

    宁沂之所以这样,那是因为这两年来,他的遭遇特别不顺。

    30好几的人了,从头再来,不但遭受外人的奚落,还得被他老丈人和媳妇儿看不起,愣是家里头的保姆都比他挣得多,不如老老实实在家带孩子。

    孩子才四岁,交给保姆带,确实还不如自己带。

    宁沂的性格也没有庄晓那么能忍,实在忍不了外面人的白眼,就从了。

    可是从了之后才知道,家里人的白眼,其实比外面人的白眼还难受。

    这其中的滋味,还真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两年来的遭遇让宁沂家庭地位越来越低不,还渐渐失去了出去征战的勇气。

    庄晓正是因为有了宁沂的前车之鉴,才没敢贸然跳槽,默默咬牙隐忍到了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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