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痛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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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茗九居是盛煜川名下的产业,在这儿办自己的接风宴,自然是什么珍馐美馔一股脑儿全上来了,繁多的新鲜菜色看得人目不暇接,房间里霎时间盈满浓郁的香气。

    盛煜川向来是个话多的,爱开玩笑,荤素不忌,但字里行间又能精准把握适当的尺度,所以有他在的场合气氛一般都不会太差。

    他出国半年,长了很多见闻,也错过燕城不少大事,要换做以前,早就开始问东问西了。可是今天看上去却兴致不高,挤一句一句的样子实在有点反常。

    而他一安静下来,霍城的声音就变得格外明显。

    “阿闻,你尝尝这个。”语气温和,还顺取过釉里红瓷的碟,浇了牛乳桂香调的酱汁作底,放下几片鱼吸饱佐料,又撒上一层芝麻,然后才递给身边的青年。

    苏闻禹微微摇头:“我自己来就行了。”

    霍城却很坚持,完全没有让步的意思:“特意为你点的,开胃。”

    于是苏闻禹没有再拒绝。

    他的目光不太明显地在浓稠的酱料和那点细碎芝麻上打了个转,眸底微黯,最后温顺地接过,“谢谢。”

    霍城满意了,又转向盛煜川:“不是要给阿闻讲讲黛亚国的风土人情吗?”

    “呃对,没错。”盛煜川听得眼皮狂跳,慌忙应了一声。

    他脑子里揣着事,一边心不在焉地闲聊,上拿的筷子一边还无意识戳着碗里的肉块,连平时最爱吃的素烧乳鸽都没了滋味。

    吃到一半,霍城的忽然响了。

    是生意上的事,而且比较棘,需要立刻处理,打电话安排底下人工作。

    这下可给盛煜川找到了可乘之,等霍城一消失在门外,立马暗戳戳地挪到了苏闻禹身边。

    他积攒了满肚子的疑问和猜测,但不知道从哪里起,尴尬得很,只好故作随意地摆弄着桌上的茶托,偷瞄身边人的反应,欲言又止。

    满腹心神都集中在美食上的苏闻禹却完全没察觉到他的焦灼,他不紧不慢地夹了一片松笼鱼,放进嘴里细细品尝。

    原汁原味,口感劲道又鲜嫩,果然是好艺。

    就是不知道怎么做的,加了肉蔻?应该还有茴香,或者

    “那个,闻禹。”盛煜川纠结了半天,终于忍不住,还是开了口。

    “怎么了,有什么事吗?”青年温声回道,又从锅里夹了块滚烫到滋滋作响的肉,打算在盘子里放凉再吃。

    “就是,我想问问,霍哥这个失忆症,具体是个什么情况?有多严重?”

    话一旦开了头,问下去就简单了,他颇有些急切地继续迭声追问:“医生当时是怎么的?大概什么时候能全部恢复呢?”

    “医生是车祸撞击造成了脑震荡,产生的肿块压迫大脑,才导致了选择性的失忆。”一提到这个话题,苏闻禹面上的神色也严肃起来,把筷子放到了一边。

    “至于什么时候能好,得看肿块消除的情况,定期复查。医生还近段时间尽量少刺激他,那些记忆自己会慢慢地恢复,不用急于一时。”

    苏闻禹得很详细,也没有什么地方遗漏,还提到了一点后续的诊疗方案,但盛煜川却略显急躁地拧起了眉头。

    他想知道的不是这些。

    “既然是选择性的,那大概是忘了哪些方面?我看他处理公务倒是一点问题都没有,做事还和以前一样快准狠,生活常识看着也没毛病,那别的事情上呢?比如——”

    “比如认人。”他转了转眼珠,神色轻松,好像只是随口一,却暗含试探:“真的,在见到霍哥之前,我还担心他会认不出我,或者,把我记成另外的什么人。”

    这话得很微妙,简直是意有所指。

    苏闻禹眉心微动,敏锐地从里面听出了一点别的含义。

    他转过身,眼睛一眨不眨,静静地看着面前的卷发青年,然后,轻点了一下头。

    “其实医生之前提到过,像霍城这种程度的失忆,不管是对人还是对事,都可能会出现暂时性的张冠李戴,认错人也是正常的”

    苏闻禹的语速不快,话温温吞吞的,却让盛煜川觉得一阵发凉,身上也一寸一寸地僵硬起来。

    他开始仔仔细细地打量身侧的青年,审视着那昳丽的相貌和五官轮廓。

    看着看着,方才那个惊人又合理的猜测在心头变得愈发清晰,让他难以置信地睁大了双眼。

    难道阿闻其实是阿文,所以霍哥对裴瑾文?

    是这样吗?有可能吗?

    盛煜川不敢肯定。

    他和霍城认识得很早,而裴瑾文是后加入的,他们三个读书的时候虽然常玩在一起,但其实他也不清楚这两个人私底下到底有没有过什么牵扯。

    霍城以前的性子不像现在这样生人勿近,但毕竟算不上太外放,就算心里喜欢什么人,也不可能毫无保留地拿出来分享。

    等到家里出现危之后,他一夕之间成熟挑起大梁,人就变得冷淡起来,话也少了,谁都猜不到他的心思。

    “那、那这段时间,霍哥失忆了,他有没有什么变化?”

    “有一点吧。”苏闻禹实话实,眼睛弯弯的,像是有点高兴,“他好像比以前更体贴了,话也比以前多了。”

    “啊,是这样,那挺好的。因祸得福,哈哈。”盛煜川舔了舔唇,故作轻松地调侃。

    粉饰太平这种事,盛煜川不是第一次见了,却是头一回觉得这么如鲠在喉。

    他看着眼前人一无所知的单纯笑脸,忽然就有点难过。

    苏闻禹的身份在圈内虽然没有公开,但身边还是有不少熟人知道内情的。

    这帮人玩得开,自己也阅人无数,一看就知道什么人是能用钱打发的,什么人是得靠感情吊着的,像苏闻禹这样出挑又清高的,寻常段肯定没用。

    他们都觉得霍大少太精明了,给个男朋友的身份,两句好听的,再偶尔带出来见见世面,连一个子儿都用不着多花,就能哄得人死心塌地。等腻了之后,推感情淡了,再找个门当户对的人结婚,也就结了。

    但盛煜川却不这么认为。

    霍城这么些年都洁身自好,也就养了苏闻禹一个,态度虽然算不上多殷切,总还是有几分真心的——只是不太多罢了。

    可是现在,他又不那么确定了。

    不过苏闻禹再好,到底也是个外人,他当然无条件站在霍城这一边,更不可能拆兄弟的台,只是

    两人沉默的工夫,苏闻禹的碗碟已经空了。

    他看着纤瘦,食量却不,鸽子肉、素蓉菜、鹧鸪蛋都被吃进了肚子。

    只有碟子里那几片鱼没有动。

    上面的酱汁配着芝麻喷香浓郁,看着很有诱惑力,可惜无人品尝。

    盛煜川挠了挠头,觉得有点奇怪,又不上来哪里奇怪,正看得出神,冷不丁听见温和的嗓音在耳边响起。

    “对了,煜川——”

    盛煜川立刻条件反射地直起身子,莫名的心虚让他不自觉正襟危坐:“嫂子你。”

    苏闻禹被他的反应逗乐,嘴角微微上翘酝出点笑意,又很快收敛。他半垂着眼,温声道:“为什么大家都喊你阿川啊?我们这边好像很少听到人这么叫,是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吗?”

    “你这个呀,其实也没有,应该算习惯吧。”盛煜川想了一会儿,:“我时候是在南城生活的,那边关系好的人之间都这么叫,阿字打头,后边跟着名字里靠后的那个字,表示一种亲近吧。”

    “哦对,我爸妈叫霍哥就叫阿城。”他补充了这么一句。

    “原来是这样,我明白了。”苏闻禹笑了笑,低下头喝汤,没再继续话。

    阿城,阿川,阿文。

    只有苏闻禹是个局外人。

    *

    等侍者进来送酒的时候,霍城终于忙完工作上的事,从外面进来了。

    他酒量其实相当不行,不过无所谓,反正平常应酬的时候也没人敢灌他的酒,除非他自己主动。就比如今天,他因为缺席了盛煜川大半时间的接风宴,干脆自罚了一杯。

    结果就那么一杯度数不高的酒,直接让霍城生出了不浅的醉意,到家的时候都没彻底清醒。

    “喝点蜂蜜水,解解酒。”苏闻禹把杯子递到他上,面色淡淡,“是温的。”

    霍城很快接了过去,垂下头,捧着玻璃杯安静地喝着,偶尔抬眸看他一两眼,眉宇之间十分平和。

    他喝酒的次数极少,但每次喝完酒,就会变成这样。

    身上的锋利消退了些许,压迫人的气势淡了,话也会变多,好像冷淡和戾气都被酒意赶跑了似的,逐渐显出一点平时没有的温柔。

    其实挺让人心软的。

    苏闻禹站在旁边,看着男人俊朗的眉眼,神色不禁有点恍惚。

    正跑神呢,忽然听见霍城在耳边:“我上次出差,给你带了个礼物。”

    “什么礼物?”苏闻禹下意识追问。

    男人微微一笑,灯罩的阴影落在深邃的眼窝之间,看上去有几分神秘。

    “暂时保密。”他。

    呵呵。

    那你永远别好了。

    车祸失忆以后,这种所谓的惊喜也有过好几次了。起初苏闻禹是很高兴的,还会配合地猜一猜,但现在都知道真相了,实在没有那个兴致,反而觉得有点困。

    他点点头,也没再追问,只想赶紧洗漱上床睡觉。

    那边霍城却还在继续自自话:“本来想买白色的,但找了很久,哪里都找遍了,还是没有,只能算了。”语气听上去还有点遗憾。

    “为什么非要白色?”苏闻禹一边收拾床榻,一边随口问他。

    “你不是最喜欢白色?”霍城理所当然地回道。

    空气中立刻寂静了一瞬。

    “你、你记得?”苏闻禹一下子精神了,迅速转过身看向霍城。

    不怪他觉得稀奇,因为别车祸后,霍城已经把两个人从前的事忘了大半,就算是在车祸之前,这人也不见得知道自己的喜好。所以眼下这句话,着实让他吃了一惊。

    “当然。”男人唇角微勾,神色笃定:“我第一次见你,你就穿了白色。”

    他似乎陷入了什么回忆,面上笑意也加深了:“很干净,很好看。”

    苏闻禹一怔。

    反应过来以后,他嘴唇微动,却不出话来,好像花瓣被北风吹得瑟瑟发抖。

    苏闻禹喜欢白色,却从不穿白色。

    准确地,他根本就不会买白色的衣服。

    和霍城刚认识那会儿,他正为生活奔波,要到处辗转打工挣钱,浅色的衣服太容易脏,不容易洗干净,所以他只穿深色。

    更主要的是,他习惯了不依靠别人,有什么事都喜欢藏着。

    穿深色的衣服,是因为可以躲进黑暗里,这样即使掉眼泪,也不会被人看见。

    那么,穿白色的是谁呢?

    苏闻禹回忆起那天和裴瑾文的初次见面。

    那人就穿着整齐熨帖的白衬衫,笑起来纯粹又温暖。

    嗯。

    果然很干净,很好看。

    苏闻禹笑了一声,他忍不住想,霍城真的挺厉害的,让他完全没办法产生一丝侥幸。但凡心里稍微燃起一点点火苗,就能被他迅速浇灭,兜头冷水泼得人透心凉。

    不过这样也不赖。

    虽然现在心里还是会痛,可是没关系,痛才好呢。

    时间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坏掉的感情放任不管,就会变成一道疤,不论过多久,想到还是会难受。

    而他要做的,是把这个人从心口狠狠剜去。

    有朝一日在街角重新相遇,可以平平淡淡地互相点头,毫不在意地擦肩而过。

    到了那种程度,才是痊愈。

    其实也没有那么难。而且,不定会比想象中更快。

    感谢霍城的帮助。

    作者有话要:替身是有误会的,但是霍大少的本质问题其实不在于这个,所以火葬场他值得!

    感谢投出火箭炮的天使:顾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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