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 癞蛤蟆吃天鹅肉
已经是晚上富贵客栈却是灯火通明,明亮的烛火照得客栈里每个角落都亮如白昼,他们不在乎这一点灯油蜡烛钱。这家客栈的名字取得绝不是没有道理的,他们的价钱越来越贵,他们的老板当然就越来越富了,所以才叫做富贵客栈。
胡铁花先进入客栈住了最好的“富”字号。叶明菲来的晚,“贵”字号已经住了人,便选了富贵对面的吉祥如意。
现在叶明菲就在唐无乐的“吉”字号房间。
唐无乐正在雕刻机关零件,因为早上的时候,他答应叶明菲给她做一只机关猪。叶明菲就搬了一个凳子坐在唐无乐边上,全神贯注地看着他做机关猪。
“你今天的功课做完了?”唐无乐见叶明菲一瞬不瞬看着自己制作机关零件,挑眉看了他一眼。
因为之前琴棋书画的功课没有进步,叶英布置了许多功课下来。其他也就罢了,书画是要交功课的。虽然功课没有完成,师父也从不骂。
但是,每次犯错,师父就会完全不理她。作为一个师控,师父不理她,对于叶明菲来比亲爹一顿竹板炒肉更可怕。
叶明菲点点头:“今天都没有什么事,我昨晚功课还补了一些拉下的哦!”
“那就好!”唐无乐失去记忆沦落这个世界后,虽然做了些本行。不过,因为失忆和本性使然,并没有什么朋友。
虽然对这个仿佛从天而降的外甥女来历有些存疑,但是内心还是很欢喜有这么一个亲人陪伴在身边的。叶明菲的出现可以是给了唐无乐一个目标。
在这个世界,第一个知道他来历和过往的人,叶明菲或许就是开启他失去记忆的钥匙。让唐无乐情不自禁地想要接近,追寻失去的记忆。
“扣扣~”江流敲了两次门,不待里面的人回应已经推门而入。
“明菲,我知道为什么有人要刺杀胡铁花了!”
“为什么?”叶明菲仰起头看着江流,好奇地问道。
“因为胡铁花要将朝廷特使杜先生的女儿新月送去给史天王做老婆!”
“那个什么新月要嫁给史天王,为什么就有人要杀胡大叔?”
“史天王是沿海一带流寇首领,朝廷无力剿匪。史天王提出要公主和亲便休战,朝廷便册封了新月为玉剑公主赐婚。”
“哎~男人没用,就用女人和亲。”叶明菲鼓着脸道,“二师兄果然没骗我。”
“如今,江湖中人分成两派,一派要促成和亲,一派则想破坏此事。想要破坏此事的人也分成两派,一派试图刺杀送亲的胡铁花,搞破坏。另一派却是雇佣了杀手刺杀史天王,新郎官若是死了,婚事自然不成。”
“可是胡大叔只是送亲的,就算胡大叔死了。他们大可以换一个人送亲,这法子太蠢了。倒是刺杀史天王的法子不错,流寇首领一听就不是好东西。”
“目前看来,这两个想法都一样蠢。”江流叹了一口气,“连明菲都知道刺杀胡铁花没有用,这些人却前赴后继。而刺杀史天王,目前为止还没有人得手。”
“什么叫做连我都知道?那是因为我比他们聪明好不好!”叶明菲顿时不高兴了,“就像白天那两个女人,以为我和无乐舅舅好欺负,简直蠢死了。”
叶明菲跳脚道:“师兄我是世上最聪明的孩子!”
就你家那个二师兄,别你本来就不笨。哪怕你真笨,他也觉得你是世上最聪明的孩。不过,这话江流可不敢当面出来。恩,背后也不敢,最多腹诽一下而已。
“你的对,你是个聪明孩,那些人都是笨蛋。”江流点头道。
“知道就好!”叶明菲骄傲地仰起头,不屑地瞥了江流一眼。
“那个史天王既然是倭寇首领,一定长得很丑很难看。”叶明菲握着拳头,“我们要去拯救美丽的公主,不能被大猩猩抢走。”
“我们?”江流和唐无乐都看向了叶明菲。
“就是我和无乐舅舅还有臭要饭啊!我们可以到史天王的贼窝,杀了史天王,公主就不用嫁给一个大猩猩了。”
“好志气!”江流对她伸出一个大拇指。
“那当然!我大藏剑山庄,行侠仗义不在话下。”叶明菲双手掐腰,仰天大笑。
突然,“轰”一声巨响盖过了叶明菲得意的笑声,将三人吓了一跳。
“雷了吗?”叶明菲快步开门,往外面一看,明月星疏,万里无云。
倒是对面的屋子里乒乒乓乓的厉害,空气中弥漫着难闻的药味。
“是胡大叔的房间,我们去看看吧!”叶明菲着已经哒哒向对面跑去。
与叶明菲一样喜欢热闹的江流不用,已经与她一起冲了过去。
“啊——”叶明菲冲进屋子,看到胡铁花的房间已经和隔壁被通,但是让叶明菲惊诧的大叫一声的却是个男人。
一个拿着黑竹竿的男人,叶明菲并不陌生。就在前几日,叶明菲还在一个奇怪的面摊上见到他去吃面。三碗面:一碗金花,一碗银花,一碗珠花。
现在这个人却有些难以辨认了,因为他已经只剩下半个人。
他的右臂早已被齐肩斩断,右眼已经瞎了,眼上还留着“十”字形的伤疤。现在他的左腿也断了,是从膝盖上面被砍断的,而且好像是被他自己砍断的。
因为被砍下来的那半截腿,此刻还在,他倚着墙坐在床上,这半截腿就在他身旁,黝黑枯瘦而且特别长的大半截腿,已因伤势化脓而腐烂。
他左肩上的伤势也同样恶劣,伤口里隐隐发出恶臭,刺伤他的那个人用的也不知是兵刃还是暗器,不但出手毒辣,而且一定有毒。
五个人围攻,一人被黑竹竿推出去的时候,撞倒了与胡铁花相连房间的墙。而现在剩余的四人六件兵刃已经向黑竹竿身上招呼。
胡铁花一个酒坛砸了出去:“你们四个人对付他这样半个人实在是不要脸的很。”
胡铁花有很多缺点,比如邋遢地无可救药。比如嗜酒如命,醉的时候总是比醒的时候多。
但是他却有一个很多人都没有的优点,那就是讲义气和富有同情心。这当然是个优点,虽然在大沙漠里,他就因为同情心被算计过一次。
不过,胡铁花做事本就不是一个会考虑后果的人。所以,明明现在自己还在一件大麻烦中,他还是出手了。
也正如他所料,现在除了一人留下对付黑竹竿,余下三人五件兵器已经变成往胡铁花身上招呼了。
叶明菲冲进屋子的时候,胡铁花正手忙脚乱地再叫楚留香出来帮忙。因为这几个人的武功远比胡铁花预想的要高。
就在此时,一个摇着白扇子的白衣公子风度翩翩从外面走了进来。
胡铁花笑了:“姓楚的,你总算来了!”
胡铁花以为这个白衣公子就是楚留香乔装的人。像楚留香这样喜欢享受的人,总是不会委屈自己的。
可是,先一步进来的叶明菲却拔剑向那白衣公子冲了过去。
“明菲,这个留给我!”江流急喝了一口酒,拦在了叶明菲前面。
因为他已经看出,这个扮的宛如书生的白衣人武功竟比叶明菲还要略高一些。这个世界的武功总体水平比大唐差许多,能够在武功上胜过叶明菲的绝对屈指可数。
叶明菲也不在意,一扭身已经冲向了围攻胡铁花的另外三人。一道破空声响起,那个攻击黑竹竿的人倒是先一步到了下去。
追命无声,在这个世界,向唐无乐这样的高手想要杀一个人绝对是手到擒来。
有叶明菲和唐无乐出手,那四个想杀黑竹竿的人只能比黑竹竿更早去下面了。
“无乐舅舅好厉害!”叶明菲笑的眯眯眼,望着唐无乐道。
唐无乐戴着半脸面具,露出的半张脸上,依旧无甚表情:“这个人是那天接了刺杀史天王任务的人。看来,他们都失败了!”
那个奇怪的面摊上,三碗奇怪的面原是有人招募杀手的暗号。唐无乐本来也是要去接那个刺杀任务的。因为雇主能够出得起十万两的佣金。
就算在大唐,一万金也足以请一个唐门一流刺客。所以,唐无乐没有理由对此毫无兴趣。
唐无乐虽然中途放弃了这个任务,但是当晚接下任务的不乏江湖中前十名的杀手。可是此刻,这些杀手中最厉害的一个黑竹竿却只剩下半个人。其他人的下场也就可以预料了。
江流和那个白衣书生已经从客栈里到了客栈外,不过叶明菲和唐无乐都没有理会。那白衣书生的武功比叶明菲高了一线,却比江流低了一线。
“这个人是刺杀那个流寇首领受伤的,我们救救他吧!”叶明菲望着已经昏迷的黑竹竿,扯了扯唐无乐的衣摆道。
黑竹竿虽然很可怜,唐无乐却没有什么感觉。做这一行,本来就要有被杀的觉悟。
不过,叶明菲与唐无乐不一样。对她来,黑竹竿是不是为了赏金刺杀史天王不重要。她在意的是黑竹竿是为了刺杀那个癞虾蟆想吃天鹅肉的史天王受伤的。
黑竹竿伤的很厉害,那些发脓的伤口让叶明菲看着就心里发憷。所以,机智的家伙果断将药交给胡铁花让胡铁花帮忙。
胡铁花也非常钦佩黑竹竿这样的真汉子,所以他不仅没有被叶明菲使唤的不悦,反而非常高兴。
作者有话要:孩子总是很喜欢往热闹的地方凑,我以前也是如此。现在倒是不喜欢往人多的地方去了,只是我妈还老是掀老底,我时候连死人都要去看一眼什么。
我觉得新月传奇留下一个悬念,在没有人能够分别真假史天王时,新月作为新娘子固然是刺杀真史天王的最佳人选。但是新月的武功并不好,她一个人深入贼窝,就算刺杀成功,新月的结局却是可想而知的。
和亲在新婚夜刺杀史天王,无论成败,新月都死死路一条。我不知道新月是抱着什么样的心情,做出这个决定。
古龙的女性大多有些亦正亦邪,甚至非常极品。古龙中,我最喜欢的女性应该是新月。在其作品中,大多数女人为爱变态时,新月却为了民族大义,走上了一条绝路。决绝的可以让那些男人都为之黯然。
Ps:还想着今天发奋一回,没想到中午同事聚餐没休息,下午困成狗。回来想先趴一会儿,结果一觉睡到十一点半。想了想还是决定更新一章在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