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回城
站在地下城出口,林莫把一个白色的管子交给九爷,“取一滴杰的心头血放在里面,如果遇到合适的人,灯就会亮,记住你的承诺。”
“放心。”
这是林莫按照光脑的指引,连夜加工出来的基因适配器,虽然简陋了一点,但基本的功能还是有的。
“另外,换心需要一些药材,你帮我找到。”林莫给了九爷一张清单。
在丛林里的时候,林莫也没忘了学习,如今他对这个世界大部分材料已经了如指掌,虽然物种不尽相同,但根据药性稍微更改一下,应该也能用。
九爷看着清单,“别的都好,这纹金云墨却是不太好找。”
“咦?”林莫呢喃了一声,“我当初就是因为纹金云墨,才下的地下城,虽然是陷阱没错,但李子木这个人我了解,他既然用这个做诱饵,明他很可能手里有纹金云墨。”
林莫有句话没好意思出来,人家李子木之所以连诱饵都没拿出来,纯粹是因为林莫太蠢,这么简单就被抓了去。
话回来,若非如此,恐怕等待林莫的,就是更深更完善的巨坑了,那时候要想逃出来,可没这么简单。
“阿九,我要跟田大哥走。”韩羽杰低着头。
“去吧。”九爷淡淡的点头。
哪怕有一线希望,他也要找到纹金云墨的,现在唯一的线索,就是那个邪教祭祀,他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放弃。
注定要跟真神教对上,这地下城将变得很不安全,这样一来,韩羽杰跟着田志走,反而更加安全。
“等我,田大哥一退休,我就来找你。”
“恩。”九爷淡淡的点头。
“亲我一下。”
“等你回来再亲。”九爷淡淡的转身。
林莫有点无语,有句话怎么来着,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他一直觉得军师大人很高冷很傲娇来着,结果其本质居然会如此的……放荡。简直不忍直视!秀恩爱什么的最讨厌了,林莫觉得自己也要找个女朋友了。
“馒头。”储亦夫含情脉脉的看着林莫。
“你干啥,眼神怪怪的。”
“没什么,就是觉得你特别帅。”
“那必须的,就靠这张脸吃饭了。”
到了地上,就是自己的地盘了。领主的宫殿,在暴风城中央,是一处相当壮观的宫殿群,如果没有人领路,恐怕很容易迷路。
去找储亦峰的时候,居然被侍从告知领主大人不在城内,幸好有储亦夫这位二爷在,不然林莫就要被当成陌生人乱棍出了。
田志带着两,领了赏钱告辞了。储亦夫决定带林莫去见见自己的伯母,也就是储亦峰的母亲。
面见领主大人的母亲,前领主的老婆,那就是皇太后级别的人物了,穿这身衣服显然不合适,储亦夫让侍从叫了宫廷首席服侍顾问过来。
这是一个相当出色的女人,保养良好的皮肤,令人看不出她的年龄。见到储亦夫,优雅地行了一个贵族礼,嘴里却不住地调侃,“二爷这是又去哪里鬼混了,哟,还带了只毛孩回来,二爷的口味变化太快,奴家有点适应不了呢!”
“梵黛琳!这是殿下的至交好友,你帮他弄一身衣服,等会儿我们去见见伯母。”储亦夫在”至交好友”四个字上咬字极重。
梵黛琳虽然跟储亦夫玩得开,但在正事上倒也不含煳,帮林莫量了量尺寸,就在速写板上画了起来。
很快三套样板图就摆在林莫面前,一套西装,一套休闲,一套……
“这最后一套是什么鬼?”
“我设计的猫耳吊带,是不是很带感?”
“我穿这个去见花卷的妈妈?不会被出来吗?”
“噗……奴婢耳背,麻烦您再一遍,您刚刚称唿殿下什么?”梵黛琳湖蓝色的美目扑闪扑闪,八卦之心熊熊燃烧。
“我是,储殿下的母亲,比较喜欢什么样的……衣服。”
“恕我直言朋友,不管你穿什么,凯瑟琳大人都不会喜欢你的。”
“为啥?”
“奴婢不可以太多呢,奴婢上有老下有下,全靠一门手艺混饭吃,好了,你选一套吧。”
“就这套吧。”林莫指了指休闲款。
“确定不考虑这一套吗?奴家的得意之作呢。”
“确定!”
梵黛琳的效率很高,林莫一顿饭的功夫,衣服就送过来了。然而事实证明,梵黛琳的话是正确的,林莫吃了个闭门羹。
“呃,伯母可能在忙,我们改天再来拜访。”
储亦夫走出来,拉着林莫就走。
林莫有点不想在这多呆了,他耳朵比较好使,刚刚非常清楚的听到里面的女人这样讲,“夫儿啊,你也真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人都往这带,给他点钱发走。”
“你不要多想,伯母其实人很好。”
“为什么她不喜欢我?”林莫有点不解,他跟储亦峰是好朋友,身体原主发的交情。从某种意义上,是患难之交,就算那女人看不起他,也不应该表现的如此明显才对。
储亦夫沉默了半晌,“馒头,在权力面前,有时候哪怕是母子,都有可能变成仇敌。”
林莫皱了皱眉,曾经身为联邦最高统帅的他,虽然并不喜欢政治,但并不意味着不懂。只是没想到在这种独裁体制之下,权力会将亲情扭曲到这种程度。
他突然非常同情储亦峰同学,虽然出身高贵,年纪轻轻就继承了诺大的领地,可是实际上,他连最基本的天伦之乐都无法享受到吧。
大概也是因此,储亦峰才更加珍惜他们两个的友情吧。
此刻的林莫大概并不知道,储家兄弟俩对他,可不止是友情那么简单。
哪怕刚刚经历了韩羽杰跟九爷的事,林莫也并未完全开窍,到底,他对感情的事情一窍不通,无论是前世今生,都没有人正确的引导过他,这具身体长期处于营养不良状态,还尚未产生因发育引起的激素变化。
“我想走了。”
“去哪?”储亦夫急问道。
“哪里都好。”
林莫有点迷茫,到了这个世界之后,他一直处在不停地麻烦之中,还没有空仔细想想未来。
现在静下心来一考虑,发现天大地大,竟然没有一处容身的地方。
所谓,天涯无一处是家,又所谓,天涯何处不为家。
也许出去流浪也蛮好的,他本就不属于这个世界,原本的林莫早就已经死了。如果这世上真有命运,真有阎罗殿,那他已经是命运之外的人,阎罗榜上名已销。
感受到林莫的情绪不佳,储亦夫抓住他的肩膀,“不管如何,你还有我啊,我永远是你的朋友不是嘛。”
林莫莞尔一笑,也对,这世界也许有太多不美好,但正是这些黑暗,才越发承托出光明的珍贵,这个世界还有韩大师,王一明那样无私帮助他的人,也还有储家兄弟这样的好朋友。
“那我等花卷回来吧。”
还没到吃晚饭的点,领主大人的飞舟就降落在了宫殿。收到林莫回来的消息,储亦峰马不停蹄的从前线赶了回来。
那一刻,他只觉得这世上任何东西都不重要了,领地,子民,权势,这些统统不在了,又有什么关系,只要馒头平安就好。
原来他真正想要的,仅此而已。
“花卷。”
“馒头。”
“哈哈,我被李子木抓住了,又逃出来了,我是不是很厉害。”
“当然,我们家馒头最厉害了。”
“我跟你,我好几次都以为我死定了……”
林莫见到好兄弟,情绪也很鸡冻,巴拉巴拉开始诉自己地下城的经历,储亦峰静静地听着,偶尔接上两句。
等到他们聊完,才发现……“储亦夫呢?”
“大概……回去了吧。”
“哦,我饿了。”
“你想吃什么?整个风之领,只要你想吃,我就能给你弄来。”
“来一份馒头一份花卷。”
“好,就吃馒头和花卷。”
不得不,宫廷厨师的水准远远高于街边摆摊的。
“花卷,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馒头了。”
“是嘛,我觉得,你才是世上最好吃的馒头。”
“哈哈,我才不给你吃。”
吃货林发现自己居然也有吃撑的一天,面食这种东西,最容易产生饱腹感了。两个大馒头下肚,再来一杯开水,保证肚子里涨涨的。
当然如今黑心商家好多,白馒头三个下肚都不见饱了,不知道面粉里掺了啥。
“我晚上睡哪里?”
“我不知道你回来,没让人准备房间啊,跟我睡一起吧。”
“好啊。”
正在收拾碗筷的侍从差点把杯子摔地上,他们第一次发现领主大人真眼瞎话技能已经修满,宫殿里这么多客房……
他们仿佛又回到了的时候,在狭窄的帐篷里,两人相拥而眠,仿佛彼此就是整个世界。
“我先洗个澡。”
“一起洗吧。”
“好。”
作者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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