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她眼神中的恨
恨恨向着映在屏风上的人影看了眼,洛寒双手紧紧握了握拳,默然在雨中转身而去;
……
本是个大喜之日,却不想最后成了闹剧,为了与傅家的联姻,沈家花费了多少心思,可谁知到头来却是竹篮水一场空。
这一次,沈家与傅家也算是彻底翻了脸,之后怕是连表面的和气也难以维持,陈丹云心中不免郁闷。
“你傅家那贱人到底用了什么手段,怎么会跟墨亦朗搭上关系?”
若是傅鸢谎了或者墨亦朗只是图个新鲜玩玩还好,如果两人真有感情,傅家搭上墨家,那可就难对付了。
回家的路上,陈丹云一直不停在车里碎碎念叨,可沈煜却只是双手撑着下巴,深深锁着眉头,一语未发。
并未注意到男人眉宇间的不耐,满腹的牢骚还没发泄完的陈丹云,嘚吧了一路,直到下车,她的嘴还是没有停下。
“死丫头,到底什么时候勾搭上了墨亦朗?”
喃喃思量,却想不出个所以然,想着沈煜跟傅鸢走的比较近,进屋后,陈丹云转向跟在身侧的男人问了句,“煜儿,你整日跟那贱人形影不离,就没察觉出什么异样?”
“能不能让我安静一会儿!”
冷残暗哑的声音透着十足的压抑,沈煜眉宇间的躁怒似乎随时都有可能喷薄而出。
即便是是作为生母,这么多年来,陈丹云也是第一次见到对方这副样子,对上男人那满眼的狠戾,她的心头不由一颤。
“煜儿,你还好吗?”向着对方伸了伸手,陈丹云试探询问道。
“谁都别来烦我!”语气已经开始变得暴躁,沈煜最后甩下一句,大步向卧房而去。
「砰」的一声将门带上,沈煜在自己的四方天地尽情发泄,挂画、玉石、如意、花瓶……噼里啪啦的一阵脆响后,原本整齐的房间瞬间一片狼藉。
跌坐在床边,今日与女孩近距离对视的画面,不断在沈煜脑海中回放。
他清楚的看到了她玄黑眸光中的鄙夷与憎恶,感受到了她唇角浅弧里蕴含的冰冷与讽刺,满满都是怒与恨,甚至连怨,都不见一丝。
而那绵绵的恨,又暗又深。
难道她从来就没有喜欢过自己?对于自己心中得到的这个结论,沈煜完全无法接受。
之前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她明明就很开心,从她看向自己的眼神中,他也可以感受到爱意,可今天逃婚之后,她怎么就好像是变了一个人?
当初接近她,想方设法让她对自己动心,沈煜不过是想利用傅鸢的爱达成自己的目的,他以为自己从不在意她,可为什么……
为什么当他看尽她眸光中的清冷与恨意时会觉得刺眼?为什么当得知她劈腿的时候,他会失去理智?
为什么陈丹云诋毁她的话,他会觉得难听,尤其是「贱人」、「白莲」之类的字样,会显得尤为刺耳?
沈煜追求傅鸢的过程并无曲折,好像就在她面前出现几次,她就自己贴上来了。
两人在一起后,他便一直卑劣的用那种方式控制着她,她的温柔体贴似乎早已成为他的一种习惯。
本就是利用,只把女人当棋子,沈煜从未考虑过对她的情感,可直到今天她她不爱他,坚持与他退婚,他心里这才隐隐生出了异样的感觉。
或许让他躁怒的原因中,不乏对计划难以实施的郁闷和女人何以突然摆脱控制的疑惑,但他知道,这并不是全部。
费心隐藏自己多年,沈煜对于自己的忍耐力有极大的自信,一次计划未成,他可以重新盘算,女孩脱离控制的事情,他可以慢慢调查。
若单单只是这两个原因,根本不足以让他的情绪完全失去控制。
满心烦乱,沈煜双手撑额,用力揉上了太阳穴。就在这时,床头柜上的电话突然响了一声,抬眼看见屏幕上跳出来的消息,他的双眉不觉锁的更深。
“阿煜,你现在已经到家了吧?我看你脸色好像一直不太好,没事吧?”
消息的发送者是傅家养女——傅柠,虽然当着众人的面,她对男人以「煜哥哥」相称,但私下,她一直都叫他阿煜,因为她才是沈煜心中真正的白月光。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或许是两人都有着镌刻骨髓的深深自卑,这才让他们惺惺相惜走在了一起。
依着两人的关系,看到对方的消息,沈煜本该高兴。可现在,盯着屏幕上的名字,他却只觉得越发烦躁。
没有理会,他随手按下锁屏键,将屏幕熄灭,眼不见为净。
可随着「叮铃」一声,才暗下去的屏幕当即又亮了起来。
傅柠紧随发来了第二条消息,“不知道傅鸢那丫头是不是吃错药了,今天这么反常,你也别太放在心上,虽然这一次计划没有成功,但总还会有其它办法!”
面上带着明显的躁,沈煜皱眉凝着屏幕上的消息,良久,他喘了口粗气,终于还是将手机拿起。
“我没事!”不耐烦的在聊天框敲上三个字回了过去,沈煜把手机静音,直接撇在一旁。
与沈煜的暴躁完全不同,成功退了婚的傅鸢却身心舒畅的很。
这不,正舒舒服服仰面躺在她柔软的大床上,蹬着腿儿玩手机呢。
沈家和那老太太难缠,她本以为退婚的事要费些功夫,已然做好了长期战斗的准备,哪里想得到,逃婚路上阴差阳错搭上了大佬的车。
墨亦朗的姓还有他与那人八九分相似的俊脸,不由让她想起了自己另一世惨死的场景。
时钟滴答,上了弦的指针一圈一圈转过,好似永远不知疲惫,「吧嗒」一声脆响,在寂静的夜晚显得格外清晰。
晚上九点整,「砰」的一声枪响,震彻整个皇家娱乐城,餐桌前一身西装的中年男子,胸前蓦的开出了大片血花,原本摇晃在手中的红酒杯刷的落地。
惊恐的尖叫声、盆碗落地的哗啦声、匆匆逃窜的脚步声混杂而起,这座男欢女爱的不夜城,因那突来的一枪,霎时乱作一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