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我喝糖水你挨骂
金玲在卫生院住了一个多礼拜才回去。
期间村支书带来了慰问品,还叮嘱她不要怕。
支书,现在不是那旧社会了,人人生而平等,就算是捡来的孩子那也不该受委屈。
徐桂枝就在旁边听着。
养母干笑着点头附和,目光却淬了毒般朝她扫来。
金玲吃着白糖水儿,陶醉地眯了眯眼睛。
她能理解这些手下败将的痛苦。
“五好家庭”这煮熟的鸭子飞了,作为奖品的一百斤大米也就跟着飞了。
一百斤啊,在这个年代,差不多是一个人一年的口粮!
而且还是大米,不是难以下咽的杂粮!
这还是肉眼可见的利益,隐藏的利益更不用。
拿了“五好家庭”就有机会去市里参加进一步评比,这要是在市里再拿了奖,奖品的级别又不一样了。
再者如果拿了“五好家庭”,一家人就可以大摇大摆横行村里了,现在?
现在听一家人只要出门就是冷眼。
刘慕梅就更是了。
自从发烧后,她就有些神神叨叨的了,这种时候也敢一口一个“有鬼”地到处。
惹得村里人见她一次就要拿公安吓她一次。
家里有孩的,最喜欢当她的面叮嘱孩子不要跟她玩。
甚至她出门溜达,要是离哪个孩子近了,人爹妈抱走孩子的同时,反手就扇她一个巴掌。
刘慕梅是准备继续被人仰视的,现在却成了个笑话,于是愈加疯癫。
她经常是不睡觉的,天天床头有鬼。
村民们更是好笑。
没见过这么点大的孩子吓疯了的,真是自作孽不可活!
徐桂枝没办法,其他亲戚都不愿意和她家牵扯,于是她只得把刘慕梅送到了隔壁村外婆家。
自己的亲女儿自己不能陪着,还得看支书的眼色,天天过来服侍金玲。
但金玲知道,其实刘慕梅外婆家现在也是愁云笼罩。
徐天明偷人内裤被他爹断腿的事在十里八乡传遍了,在镇中学更是出名。
他俨然被传成了个流氓,被孤立、被笑话、被压,自己扛不住,灰溜溜退学了。
徐家还有个女儿本来是等着对象的,弟弟得了这么个“好”名声,连选对象的底气都弱了。
这位姨反正也是每天埋怨徐天明糊涂,埋怨爹妈平日里惯着弟弟。
总之两家都是鸡飞狗跳,只有金玲每日吃了睡、睡了吃,把刘家的医药费流水一样花。
她还没见到那个人,所以就算吃着喝着,也没心情给徐桂枝好脸色。
不过徐桂枝也不是吃素的。
只要来探视的人一走,她就骂金玲是白眼狼、讨债鬼。
金玲不理她,倒是想起来一件事。
原身是个弃婴,被捡到的时候手腕上有亲妈给她的一副红缎编的手绳,上面挂了颗金铃铛。
这也是徐桂枝愿意养她的原因之一,那可是金子啊!值钱!
原身的名字也是这么来的,只是上户口那人错写成了刘金玲。
后来这金铃铛就被徐桂枝拿走了。
金玲算把东西拿回来,顺便把户口从这家移走。
和这帮蠢货在一起,她倒是不怕自己被带蠢。
但她以后是不会继续落魄的,她不想给这家人以后吸她血的机会。
这事她已经跟王红了。
王红惊讶极了,还她是异想天开。
毕竟是人家养了十一年的,哪有养女提出要分家的道理?
政策上的困难就不了,更重要的是,别人会怎么看她?
她不被乡亲们的唾沫星子淹死才怪呢!
金玲想到这里,把脑袋从搪瓷缸里抬起来,眼睫一眨后,神情急转直下,惨兮兮问村支书:“支书伯伯,我真的和他们是一样的吗?”
前几天她听人支书那五岁儿子这两年都咳嗽气喘,找不到原因,去卫生院针吃药也没用。
金玲便告诉他,带孩子去找专门看鼻子的医生看看。
这一看,好家伙,居然是鼻后腔有只死的甲壳虫,都已经化了,只剩下一层壳,和鼻腔的肉长一起了!
这鼻子和咽喉又是一起的,刺激咽部,可不就要咳嗽嘛!
那东西拿出来当天,孩子就不咳嗽了。
支书对金玲感恩戴德,所以分外照顾。
支书方才还见金玲原本喜滋滋喝糖水。
金玲长得好看,那张恢复些血色的脸精致出挑,飞扬的凤眼和粉嫩的嘴唇又那样灵动。
支书越看越喜欢,却见她现下露出这种三分憧憬,七分的害怕样子,顿时心疼得要命!
他心想,要不徐桂枝夫妇是棒槌呢,这么漂亮又懂事的孩子,进他们家是他们走了狗屎运,他们俩偏就不待见!
村支书极尽疼惜地摸了摸金玲的脑袋:“是的,你是个好孩子,不比别人差。”
金玲眸中泛起泪花,一双手紧紧绞在一起:“既然是平等的,为什么弟弟妹妹他们都有亲妈疼,我却没有呢?”
完猫似的抽泣一声,抱着村支书的腰,也不敢大声哭,就那么让眼泪无声濡湿他的衣裳,瘦削的肩膀微微动着。
村支书的心再次软成浆糊,一边摸她黑亮的头发一边安慰:“桂枝就是你妈妈呀!”
完又皱了皱眉,看向已经拿起扫帚一脸凶相的徐桂枝。
这母老虎配吗?
不怪他这样想。
那天他和村民一起把金玲送过来,医生给她检查身体,才掀开衣角,就冲他们发飙了。
“怎么搞的这孩子?浑身上下没一处好肉!是不是虐待?我们要报公安了!”
结果公安真来了。
要不是许桂枝死不承认,再加上金玲帮着好话,她就进去了。
但经过这事,谁还看不透?
可怜的金玲,因为不是亲生的,平日里不定挨了多少呢!
连她二妹都敢起弄死她的心思,她以前的日子得多苦!
可怜这孩子善良,还帮她养母话!
想到这里,支书瞪了一眼拿扫帚准备金玲的许桂枝。
徐桂枝被他一瞪,放下扫帚,一屁股坐到地上,撒泼滚起来。
“哎哟我这苦命的人哟!好心好意养了个白眼狼哟!天天给自己孩子吃米汤,给她吃大米饭,她还编排我不是她亲娘,要去找亲娘哎!”
村支书不理她,只警告她别再欺负金玲。
这时过来针的护士一脚踢在她屁股上:“吃饱了撑的坐地上干嘛,平白挡人道。”
见徐桂枝瞪她,又翻了个白眼:“医院禁止喧哗,吵到别的患者要你赔!”
徐桂枝当即没了声。
护士又她:“扫帚放回去啊!”
虐待个孩子算什么本事,呸!
许桂枝彻底没了脾气,乖乖把那扫帚放回原位。
金玲倒不是不舍得这人进局子。
徐桂枝结婚好几年没孩子,非常焦虑,那时每天跟更年期似的,日子也不好好过。
是捡了原身之后,又有了金子傍身才有了底气,能起精神好好生活了,还生了刘慕梅姐弟三个。
本来应该至少把原身当人看吧,谁知她被刘慕梅稍稍一挑唆就变了脸,对原身非即骂,还不忘击她的自信心,把她害成了个逆来顺受的包子。
要不是有幸站在了时代的风口,就原身这处境和性格哪可能翻身?
但因为这事真让徐桂枝进局子也不现实。
就算原身身上有养母的痕迹,这年头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的多了去了,那徐天明被他爹断了腿,也没见要报官的啊!
加上她毕竟喊许桂枝一声妈,公安同志大概率把这事当家务事处理。
所以她是故意帮许桂枝话的。
既然不能送人进去,还不如在村民和支书那里挣一波好感,给自己个加成buff,指不定哪天有用呢。
好在不管怎样,支书已经同意帮她搞定政策上的问题了,现在就只看某人会不会继续作死了。
几天之后,金玲痊愈,坐着运谷子的车回了村。
北沟村此时正是最活力四射的时候。
头茬水稻已经成熟,金黄稻浪随微风延展开去。
金玲沿着大路进了村,见王红已经在村头柿子树下等着她了,手里还捧了碗什么。
她对这个二婶还是挺佩服的,一个寡妇,却不妄自菲薄,善良又坚强。
只可惜……
算了,反正她来了,既然已经占用了原身的皮囊,就会帮原身护住这位二婶。
她远远朝王红挥了挥手,一张脸笑得明亮极了。
她妈转头过来剜了了她一眼,跳下车一个人气冲冲回家了。
金玲不管她,下车冲王红继续笑得甜蜜:“二婶!”
王红看着这个可怜的女娃。
一张五官清秀的脸,皮肤白得跟水豆腐一样,眼睛细长上挑,没来由让人觉得贵气。
尤其是那对瞳孔,藏着一汪泉水一样,被这夏日清的光一照,闪闪亮亮的。
连右边眼尾一颗的红痣都就像是在发光。
鱼入水,春花开,女孩儿那样鲜活,看一眼,能把一天的辛苦都忘光。
再想到这娃平日里的乖巧贴心,王红更是又欢喜又心疼,把那碗凑到金玲嘴边:“这是婶子一早上山给你捡的野菇子,放了点地瓜粉做了汤,你趁热喝了吧!”
完摸了摸她的脸:“婶子没用,买不起肉,还得挣工分、带爱文,也没法在卫生院陪着你。”
金玲仰脸朝她一笑:“婶,我不喜欢吃肉,我就喜欢蘑菇汤。”
王红抹抹眼角,多懂事的孩子啊,怎么就这么命苦!
金玲低头去看那汤。
莹白的汤汁上浮着棕黄的菇帽。
菇帽本就自带一层晶莹粘液,加上那汤汁又用地瓜粉勾了芡,整个一碗稠稠的。
上面洒了绿白葱花,还没端到嘴边就闻出一股水灵灵的清香,喝一口,绵软柔滑。
那鲜味,比鸡汤还要浓!
她前世是娱乐圈顶流,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
但原身是个愁吃又愁穿的,再加上这个年代物资匮乏,这几天就算是住院,她也仅仅能吃米饭配个咸菜,加个把鸡蛋而已。
就连支书伯伯拿了的慰问品也只是红枣、桂圆、白糖之类的。
她到这里几天,觉得自己简直是在渡劫。
每天都是胃粘膜自己磨自己,连看到地上的草都想拔起来往嘴里塞,做梦梦到的都是前世吃过的东西。
这会儿,她突然吃到山珍,寡淡许久的舌头触到那比肉还要鲜美的滋味,可想而知她有多激动。
再加上这个年代山好水好,那菇子的品质是后世不能比的,心里就更是幸福满溢了。
汹涌而来的满足感让她又想起那个人。
那个人在那人如草芥的年代,到底是处于怎样的心思,把自己的一切奉献出来的呢?
金玲那满是纸醉金迷的心里,突然涌起一股鲜活的情绪。
像一条金色的的河流,高贵又灼热。
就在她被蘑菇汤的热气熏得眼睛有些涩时,突然,一个身影从树梢蹿下:“不许吃我的东西!不然我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