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长大
金玲本来是想把阻碍她实验进度的蚊虫解决就行了。
不想因为红朝哥的厚爱, 愣是卷进了一场狗血认亲大剧中。
还被迫吃了陆行科和赵新莲的狗粮,并且很遗憾地成了自己室友的妹。
胡英和江敏喊她金玲或者妹妹她都不觉得怎么,而陆书砚才比她大一岁而已, 就一天到晚冲她挤眉弄眼、“妹妹”“妹妹”地喊着,着实让她有点心虚。
真要论起来, 她穿过来前二十五岁, 可比这丫头大呢!
不过金玲自恃自己就算到了五十岁, 看起来也绝对像十八。
所以没多久,也就理直气壮地接受了全寝妹这个设定。
当然,最重要的是, 她计较不起来啊!
亲妈赵新莲的京味儿美食也太好吃了!
什么京氏烤鸭,皮酥肉嫩,一口咬下去,满嘴都是油,吃一口,大脑都宕机了!绝对的浑身轻松!
什么铜锅涮肉,热腾腾的水汽从造型霸气的锅里溢出。
她妈亲手片的肥羊薄如蝉翼,一连夹上几片,放锅里涮了涮、抖啊抖, 再蘸上油红腐乳、韭菜、辣酱等做成的特制酱料……
那一口,绝对让人幸福到上天!
不仅如此, 她衣服不用洗了,赵新莲每三天去一趟学校, 把她和陆书砚的衣服拿回来洗。
用陆书砚的话来, 自己以前都没有这待遇,可见她果然还不是亲生的。
当然,这都是的玩笑话。
赵新莲还保留着陆书砚出生时医院生产记录和出生证明, 只不过以前一直没给别人看过而已。
衣服不用洗了,金玲还有了自己的房间。
被她妈收拾得跟个公主房似的,到处都是蕾丝元素。
这还不算,就连刘爱文都在陆家有了一个房间。
把她那个傻弟弟搞得面红耳赤,绝对不好意思住进来。
虽然那个周末就搬进去了。
据他自己所,是因为不想和姐姐分开。
金玲:“……”
扯淡!
就是脸皮够厚。
日子又恢复了平静。
金玲感到非常惬意。
就是嘛,一天到晚幺蛾子那么多,还怎么奉献祖国啊!
于是她又再度全身心地投入了实验当中。
经过一个学期的突击自学,她已经不用再管学校的课业了,上课的时候都在想着实验方案,或者撰写论文。
寝室其他三人也是一样,课业已经不像上学期那样吃力了,就更有时间关注实验的事了。
没过多久,好消息传来,她们成功研制出了发热用的微生物包。
这个微生物包看起来非常简单。
外表就是一个纸壳子,里面装了粉末状的东西。
四人拿着这个纸壳子长舒了一口气,然后到农学系把东西交给了李谷玉。
在农学系的大门口,李谷玉睁着一双熊猫眼,朝她们笑得露出后槽牙。
“果然年前就弄好了呀,真是太厉害了!巾帼不让须眉!”
陆书砚道:“什么巾帼不让须眉,干农活就女的可能没男的力气大,不如你们厉害。搞科研还有什么男女之分吗?真不会话!”
李谷玉便一摸脑袋笑了起来:“是,是在下错了,请你们参观我的实验田,肯不肯赏脸?”
陆书砚便啐他:“有什么好看的,不就是一堆泥巴并水稻?”
李谷玉看向金玲:“泥巴并水稻,你看不看?”
金玲倒是想看的,她现在一心想要做出能惠农利农的产品,恨不得把整条生产线都了如指掌。
于是她便看了陆书砚一眼:“要不咱们给他个脸,进去看看?”
胡英和江敏便笑了,:“看就看呗!”
陆书砚也笑道:“跟我着话呢,就问起金玲来了,李谷玉,你什么意思啊?”
李谷玉忙作揖道歉:“行了,我的姑奶奶,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中午请你们吃饭总行了吧?”
大家便都笑了起来。
李谷玉天生嘴欠,又去逗陆书砚。
“就是,泥巴并水稻才好看呢,泥巴黑油油,水稻黄澄澄,养出多少千古传奇,养出多少家长里短,这才是最有看头的呢!”
气得陆书砚千金姐气质全无,咬牙追着他。
见路旁有人在看她,这才好歹停下了手,红着脸低着头回到了金玲身边。
陆书砚:“妹,你李谷玉怎么就这么不老实?一张嘴叭叭的,一点没有学到农民伯伯的闪光点。”
金玲:“这不挺好的么?就当调节心情了。”
陆书砚听闻,脸一红:“嘴碎的男人,以后老婆都找不到!”
一行人便跟着李谷玉来到了他的实验田。
照理这算是科研机密,但都是京市的大学生,根正苗红的华国人,又不是什么特别重要情报,所以学校里也不管得很严。
李谷玉的实验田真的就是一块田。
大概四米见方,只不过不是直接在地上,而是在实验台上,用塑料板当底座,里面有湿润的黑泥,上面种了稻子。
虽然这里是北方,虽然现在外面的天气已经很冷了,但李谷玉给他们用了塑料薄膜,泥土外面还连了加热系统,所以看上去挺像那么回事的。
这个实验室很大有很多实验台,实验台上各种实验器具,比如量筒、烧杯、酒精灯等也是一应俱全。
李谷玉告诉金玲她们,他已经选好了实验组和对照组,就等着使用这包微生物粉了。
金玲她们都很雀跃。
在从前的相处中,她们就了解到,李谷玉虽然看上去大大咧咧的不怎么靠谱,但其实成绩非常好,而且已经发表了好几篇论文了。
就连南方湖市农业大的他师父袁教授都特意写信过来夸奖、鼓励他。
自己辛苦研制出来的东西,如果能被好好对待,并且得到进一步的好结果,是多么美好的事!
金玲她们早已把李谷玉划入队友的行列,希望整个团队能够得到最后的胜利。
李谷玉明显也有些迫不及待,问她们这包细胞微生物粉怎么用。
金玲叫他不要太紧张,就当是肥料用好了,但要做好实验规划和对比。
一行人聊到科研,自然就停不下来。
李谷玉告诉金玲她们,除了这个实验,他还在进行另外一个实验。
他在跟随他远在湖市的师父,探索能不能通过改变水稻的基因来提高水稻的产量。
关于基因这方面,这个时代的研究者都处于听过、好奇,但没真正得到过成果的阶段。
胡英她们眼睛都亮了起来。
李谷玉也是很自豪,带着她们分析了一下自己的研究思路,又找了一堆书和杂志过来,翻给她们看。
“你们看,通过使用质粒,就能将细菌的基因导入到水稻基因中去,从而改变水稻的基因。基因改变了,水稻的性状也会改变。”
胡英她们都连连鼓掌,金玲也在鼓掌。
然而金玲的思绪早已飞到了另一个地方。
微生物粉经过李谷玉的进一步应用和研究,肯定是能够成功的。
李谷玉有理想有抱负,而且吃得了苦,就看今天这熊猫眼就知道了。
再加上他从在那位身边长大,又有扎实的理论基础,所以肯定能成事,根本不用她操心。
现在金玲又回到了自己的初心。
怎样才能使毒蘑菇无毒化呢
?
虽然她上辈子学的是物理,但她对当时的生物学也是有一定了解的。
上辈子已经有了pcr扩增仪,甚至已经绘制出了很多生物的基因序列图。
她想要的就是制造出pcr扩增仪,自己研究某种毒蘑菇的基因序列图,然后把其中决定毒蘑菇毒性的基因敲掉。
就像玩儿似的,她如同一个初次接触世界的孩,即使知道这项技术不一定能够带来什么经济效益,也想去研究。
不过,她想着,既然不能带来什么经济效益,就不要花祖国的钱了。
她算关于这个研究的所有材料都用自己的钱买。
她的钱已经多到花不完,赵新莲和陆行科家风,每个孩子每个月二十块零花钱,而且吃家里的喝家里的。
她那渣男爹总是命令式塞钱给她,不收就去骚扰赵新莲夫妇。
刘红朝也是没事就拿张大团结偷偷放她包里,还回去又放,拦都拦不住。
不过她不算用他们的钱,自力更生不好么?
午饭时间,李谷玉要带他们去饭店,被金玲她们劝住了。
这年头的学生,不是谁都像金玲和陆书砚一样手头宽裕的,所以四位女同志一致要求为学校食堂的发展做贡献。
李谷玉自然也是知道大家的良苦用心,他并没有觉得受到侵犯和鄙视,乐呵呵地就带着她们去了。
京大食堂和后世的食堂也差不多,只不过建筑没那么时尚大气罢了。
一排栅栏后站着穿着白衣、戴着袖筒的饭叔叔和阿姨。
金玲他们拿着银灿灿的扁平铁盘子上前。
饭的叔叔见到她们就笑了:“嗯,这不微生物系的四朵金花吗?今天舍得来吃饭啦?不是废寝忘食的吗?”
阿姨们最都把目光定在了李谷玉身上,朝他眨了眨眼:“我李同志,今天可要多点甲级菜,好好照顾女同学啊!”
食堂里的菜分甲乙丙等,甲等菜等于大鱼大肉,乙等就是炒时蔬里面加点肉沫子,丙等基本全素,包括主食都是粗粮的。
李谷玉也朝她们眨了眨眼睛:“各位好心的大姐,那要不你们多给这几位女同志点肉呗?”
食堂阿姨看着自己的男同事们:“还用得着我们啊!那帮老大粗,恨不得把肉全往人碗里堆呢!”
食堂叔叔:“胡!同学们都是国家未来的栋梁,虽然甲乙丙不一样,但相同的钱买的饭菜我们都是一视同仁的!”
周围同学:“既然是一视同仁,那要么就不分甲乙丙了呗!”
食堂里便响起了一阵阵笑声。
在这样的笑声中,金玲寝室全体并农学院的李谷玉在国内最权威的杂志上联合发表了关于微生物发热技术研究的论文,并向学校提交了相关的产品。
论文全方位对比了微生物发热技术在使用中的效果以及副作用,结论是不但可以提高水稻的产量达5%,而且不会导致土地板结,更不会感染农作物,是一项非常安全的技术。
学校非常重视这件事,召集所有相关方面的专家连夜研究,然后通过了微生物发热包的专利。
年刚过完,国家几个专门负责农产品制作的大厂,便把微生物发热包给批量生产,迅速用在农业上。
经过两年的反馈,结果和论文中的基本一样。
这种微生物发热包不但可以提高农作物的产量,而且没有什么大的副作用。
再加上金玲她们把卫生物提纯技术进一步简化,导致原本很复杂的技术变得非常简单,于是进一步降低了生产成本。
到后来,一包微生物粉可以用到一亩田,而这种微生物粉每包只需要一毛钱,带来的产量收益却增加十几倍。
后来,这项发明受到农业部的大力嘉奖,奖金由部长亲自发到了金玲他们手上。
农业部非要买下专利,被他们给拒绝了。
学校便免了他们全部学费,还发生活补贴,并给他们随意使用用学校资源的权利,各种评优评先留校指标也都是优先给他们。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如果牢狱里的刘慕梅看到了这个产品,肯定会怄到吐血。
前世直到九十年代这种产品才初次被研发出来,然后一代代改进,用于农民手中。
以至于到后来的二十一世纪,这种产品其实就是塑料包装袋里的一包粉末,一块钱一袋农民当草灰洒的,丝毫不心疼。
可现在才1978年啊!金玲一个研究物理的千金大姐,泥巴都没怎么摸过的,居然就把这东西给研究出来了!
从此以后,整个京市的科研圈都知道,京大有五朵金花,其中四朵是微生物系的,大学二年级就已经能够独立发表论文了。
还有一朵是农学系的,听是个非常开朗向上的美人,名玉玉。
人家是从大学一年级就开始做实验了,还拜了湖市那个袁大教授为师。
李谷玉:“……”
都是读过书的人,能不能不信谣传谣?
!
时间过得很快,1979年也来了。
这是一个激动人心的年份,因为华国的某位领导人提出了伟大的开放政策。
而在这一年,就连那不可一世的漂亮国都与华国建交了。
京市上下都浮动着动荡而又新鲜的因子,人们都敏锐的感觉到,机会也许就要来了。
但对于变革,每个人都是保留着一丝害怕的。
淳朴的华国人只能祈求国家变得越来越好,这样他们这些黎明百姓也能免受颠沛流离之苦。
然而现在有一件事一直在刘爱文心里徘徊。
想要免受颠沛流离之苦,就得牢牢抓住国防。
而这一年,华国正在仗。
刘爱文坐在国营饭店里等他姐姐,旁边坐着的还有他田松哥。
饭店里吃饭的人不多,两个人一个穿着便军装,一个穿着白衬衫配毛衣和配黑西裤。
刘爱文问田松:“田松哥,你这衣服是你自己做的?”
田松那件白衬衫根本就是市面上正儿八经的衬衫,用的是棉布的料子但那料子却过于轻薄柔软,看上去有些透。
好在他外面套了件毛衣。
然而那毛衣也不是市面上那种笨重毛衣,还是像云朵一样轻薄,表面上还浮着一层细绒毛,在饭店的灯光下显得那样温暖。
这都不算什么,最主要的是,田松仔细一看,好家伙!
原来那衬衫不只是因为透才显得奇怪,而是因为衬衫领子根本不是普通的领子,而是带了花边的!
整个就一花里胡哨!
刘爱文觉得,这年头的女人都没这么花哨!
一个是钢铁直男,一个是略带女气的艺术家,气氛顿时尴尬起来。
但刘爱文在玉淑婶和自家姐姐的教导下,早已经褪去了鲁莽,知道礼貌两个字怎么写了。
他虽然心里不舒服,却也没什么,反而安慰自己田松这样穿也挺好看的。
难道不是吗?
现在田松哥皮肤白净、五官精致,还留长发烫了头!
最主要的是气质特别坦然,让他忽然想起那个肖云岭来了。
肖云岭也是皮肤白皙,五官精致的。
然而肖云岭跟田松不同,肖云岭举手投足都是男子汉气概,一点女气都没有。
最主要的是,肖云岭这个人怪怪的,很疯。
刘爱文犹记得那次河边找蘑菇之行,被人家得浑身是血的肖云岭,有一瞬间居然看着自己身上的血在笑,倒好像很享受似的。
总之,在刘爱文的眼里,他田松哥显然已经顺应了天命,彻底坦然接受了自己的女气了。
两人相顾无言,吃着菜,默默等待金玲的到来。
就在这时,忽听得饭店内涌起一股喧哗。
“喂喂,你看那女的!”
“我的妈呀,这是哪里来的女同志!这是天仙下凡吧?!”
“嗤!开放了,狐狸精也越来越多了。你看那女的哪像个正经人啊!一进来就把这些男的迷得七荤八素的!”
“就是这要放在前几年,就是有伤风化罪,要坐牢的!”
“嘘,别胡!你怎么什么都敢啊!”
“哈哈哈,那位大兄弟看那女同志看愣了,一个不心直接给撞门框上去了。”
“你别他了,我都想撞墙了!我这辈子就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同志!”
刘爱文心里一个个咯噔。
能引起这种动静的,只有他那姐姐了。
他站起来,往门外一看。
果然,砖红色的饭店大门口,他姐一袭驼色风衣,内配姜黄色紧身毛衫,下穿一件孔雀绿的长裙,脚蹬一双综合色羊皮高跟而来,所到之处一阵香风。
再看姐姐脸上,面带红妆、睫毛微垂,红唇轻抿,一副别人欠她钱的样子,眼尾的痣反着饭店里的光。
刘爱文垂下了眉眼。
真是见了鬼了,姐姐在这半年之内突然就长大了,不但身材拔高,而且整个人的气场都不一样了。
曾经那个女孩已经不见了,变成了这个美貌惊心动魄,又气场强大的女人。
刘爱文也已经通人事了,知道不能对自己的姐姐有非分之想。
然而越是这么想,他就越觉得心里难受。
姐姐倾国倾城又聪慧过人,就连那一点点坏,都坏到了他的心坎里。
然而他却不能有非分之想。
这要是时候也就算了,偏偏他现在已经有了某种冲动。
刘爱文正不知所措,丝毫没发现旁边的田松也有些局促。
田松也站了起来,面上浮起了两朵红晕。
他费尽老大的力气,才把自己一只手给举了起来。
“金玲,这儿!”
根本就是多此一举。
饭店才这么大,金玲都已经走到他们跟前,他还这话。
田松感到分外沮丧。
然而这沮丧中又包含着一种诡异的甜蜜。
金玲每天都是窝在实验室里,想要拉出来聚聚还得特意找时间。
明明都在京市,却一个学期见不了几次面。
还好,今天终于见上了。
然而,他立马又想给自己来上一耳光。
什么啊!
金玲身上的这套衣服,都是昨天自己给她送过来的呢,哪里就天天见不上面了?
田松这时忽然想起了一个词:如隔三秋。
他更加恐慌了。
一紧张,他就习惯把右手伸进左手袖口轻搓。
边搓还不忘朝金玲笑道:“金玲,你今天这身衣服真好看!”
金玲愣了一下:“这不你给我做的吗?”
田松:“……”
田松连耳尖都染上了粉色,搓动衣角的速度更快了。
金玲坐了下来,看向面前两位男同志。
她总觉得这俩有点不对劲,一个个低着脑袋跟个大媳妇儿似的。
于是她问刘爱文:“怎么的?捡到钱啦?不在家里吃,跑到这里来吃?”
刘爱文猛地抬起了头,恶狠狠地看着她,最后出来的话却软绵绵的:“姐,我有事跟你,这事不好被新莲姨和行科叔知道。”
金玲点了菜,用勺子舀着碗里的银耳莲子汤,飞扬的凤眼眨了一眨,示意他继续。
刘爱文叹了口气:“姐,我想去上战场。”
刘爱文以为她姐会惊讶得把调羹都掉到碗里,却见他姐眼皮子都不抬一下,只淡淡道:“你知道上战场意味着什么吗?”
刘爱文点了点头:“危险、死亡,以及看着战友死亡的痛苦。”
金玲擦了擦嘴:“还有一个你忘了,二婶失独的痛苦。”
刘爱文脸上的肌肉一颤,他苦笑道:“姐,你能不能不要话这么直?”
金玲把鱼脸肉夹到他的碗里:“你长大了,想做就做吧,记得你可能要承受的后果,不后悔就好。”
刘爱把那软滑的鱼脸肉吃到嘴里,嗓子哽得半天不出话来。
他看了一眼金玲。
姐姐根本就不像是从乡下出来的女孩子,就连夹菜的动作都显得那样优雅。
刘爱文想要想自己那根本拿不出手的背景和履历,再想想自己那烂包的时候,再看看现在这个什么成就也没有的自己。
一滴眼泪从他的眼眶里滑出来,落到饭里。
他想要做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像姐姐一样果断,为了建设祖国,大迈步地向前走。
眼下就是机会,好男儿就该献身沙场,精忠报国。
他要破他爹给他带来的阴影,要上战场,而且要带着荣耀活着回来!
刘爱文突然抓住了金玲的手:“姐,你帮我个忙,我还在上学,参军的话学校可能需要直接退学,我想保留学籍,能不能让陈叔帮帮我?”
原来是为了这事。
金玲放下筷子。
眼前这个英气凛然,却有些自卑的人是她的弟弟。
金玲明白,想要彻底破这种童年带来的自卑,就一定要像春蚕蜕茧一样经历无法想象的痛苦。
她一手撑着下巴,淡淡地看向刘爱文:“你放心,不过这事,姐希望你和二婶商量一下。”
刘爱文重重地点了点头
。
田松前面已经听刘爱文要去参军的事了,心里唏嘘一片。
好男儿就该战场厮杀,然而他自己的身体他自己知道,恐怕村里的婶子奶奶们都比他有力气呢!
田松拍了拍刘爱文的肩:“去吧,我们等你回来。”
金玲拿着筷子的手微微一顿。
她忽然想起了一件事。
那年,肖云岭也要去战场,不知道怎么样了,这几年没个音讯。
金玲倒不是担心,只是忽然想到,那子也过要她等他回来。
少年认真的样子让她觉得有点窝心又有点好笑。
年纪的装什么老成!
然而她却没有注意到,某人给她吃的鱼脸肉,她现在总是会夹给自己亲近的人吃。
但她也就是这么的想了一下。
她相信肖云岭一定能平安回来。
就像她相信刘爱文也会平平安安回来。
她从来不喜欢把事情往坏的方面想。
事情既然已经决定了,气氛便也不那么僵了。
三个人又像时候那样,回到了熟悉的活络。
田松问金玲:“我给你做的化妆品好用吗?”
金玲顿时眉开眼笑。
好用啊,这可太好用了!
谁能想到呢!捡了金子,还带出宝来。
金玲本来以为田松会像书里的那样,成为一个服装设计师。
没想到人是成了服装设计师了,居然还会研制化妆品。
就她现在脸上的这些红红粉粉,腮红颜色比纪家的还要好看,而且带着这个年代特有的韵味。
口红就更不要了,自带花香、滋润服帖,颜色也是那种让人看着就心跳加速的类型。
金玲觉得,田松根本就是个美学天才。
就他这眼光,放到后世,从事什么设计行业都会出头。
服装设计师、美妆师、发型设计师、影片剪辑师、影片道具、画家……
总之,如果是回到娱乐圈,金玲碰到田松这样的,会恨不得藏起来当专属设计师。
田松见她明显是喜欢的,更是兴奋不已,那衬衫的袖口都快被他给搓破了。
三人正有有笑吃着饭,突然,餐厅经理背后起火一般从里面冲了出来。
不怪金玲他们注意到他,实在是餐厅经理膀大腰圆,差点把他们的桌子都给撞翻了。
这年头长得膀大腰圆的还真没几个,于是这位经理就非常扎眼。
只要到过这餐厅吃饭,见过他的人都认识他。
因为餐厅经理非常的心高气傲,平时都是用鼻孔看人的,哪里见过他像今天这样笑成了花的模样。
刘爱文被撞,起身就想把人拎回来。
然而,经理实在是跑得太快了。
刘爱文便坐下来骂:“什么人!撞了我们连句道歉都没有。看这样子,又不知是哪位太子爷大驾光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