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季家的幺孙
“……我没有。”炎一动了动唇,用手推他,“起来。”
季玺眨了眨眼,水蓝色的眼睛久久地注视着他,不知是不是光线的原因,炎一觉得他的眼睛颜色不再像初见时深不见底的海洋了,反而更像一片阳光照耀下泛着波光的漂亮湖泊。
武馆还有最后一点点夕阳,把他们身下的地板都染成了艳丽的橙红色。
“真的没有吗?”季玺轻轻地,他看不见自己现在的样子,简直像个勾人的妖精,神话里诱人犯罪的塞壬。
“……”炎一艰难地,“我的祖宗,别闹了。”
一副无奈到极点又拿他没办法的样子。
季玺喉结上下滚动的一圈。
他快速地眨眨眼,表情微微有些不自然地撑起手臂,忽然侧着身从炎一身上下去了,背对着他坐着。
这……怎么回事?
季玺心脏砰砰直跳。
炎一长舒了一口气,也自己用手撑着坐起身。
两个人斜背坐着,谁也没看谁,谁都没话。
窗外,夕阳正在一点一点地沉没,把他们的影子慢慢拉长,直到昏暗的光线铺满整个地板。
半晌,炎一语气不确定地:“走吗?”
“嗯。”季玺拍拍裤子从地上站起来,“我们回家吧。”
又过了几天,季玺上一回请假已经被余承远骂了个狗血喷头,短时间他老实了不少,每天按部就班地去杂货店工。
这一天,余承远又不知道去哪儿鬼混去了,季玺一个人在店里,关照二十四个孩。
有时候他自己这份不工作不像伙计,倒更像保姆。
那些孩子不管是饿了渴了,还是又作什么妖了,都得季玺去解决。
当然大部分时间他们还是挺乖的,余承远对他们已经算是相当不错了,给他们住处,供他们吃喝,平时有什么需求都尽量满足,但也仅此而已了。
他们只是“活”着而已。
除了偶尔和同房间的伙伴聊天,他们没有任何精神生活,真的只是单纯活着——会呼吸、会进食、会排泄,与宠物店那些关在笼子里的动物没有任何区别,除了他们并没有被关起来,他们是自愿的。
在杂货店干了快一个月,季玺从最开始的不知所措,连话都不会跟他们讲,到现在也渐渐跟他们混熟了。
来好笑,这些孩子因为长时间不接触外界,语言能力退化的厉害,有时候讲话只能磕磕巴巴地蹦出几个字,还经常词不达意,这倒也情有可原,毕竟他们唯一能获得的教学资源就是杂货店里那些教儿童识字的拼音图画书。
但季玺,一个各方面看起来都十分正常的成年人,居然也跟他们犯了同样的毛病——到了一个新的环境,如果没有人主动上前跟他搭话,他是永远学不会怎么跟对方做朋友的。
和季玺最先熟起来的是三号房一个名叫戴昌亭的男生,他今年已经十三岁了,算是余承远收养的这些孩子里算是比较大的了。
大约是因为年龄大的缘故,戴昌亭在自动担任起了“老大哥”的角色,他的“弟”们有什么问题,戴昌亭都会非常夸张地把自己结实的胸脯拍的“咚咚”作响,然后中气十足地:“包在我身上!”
有一回,季玺照例巡逻查房的时候,就是戴昌亭这家伙突然冒出了一句:“兄弟啊,我弟下床的时候不心把膝盖摔破了,给拿个创口贴呗?”
季玺反应了一秒,才意识到戴昌亭这句“兄弟啊”,居然是在喊自己。
季玺真是万万没想到,自己竟然被一个十三岁的朋友给“称兄道弟”了,这家伙真是前途不可限量。
“好,等一下去拿。”他,拿着笔在纸上记录了两笔,“还有,我的名字叫季玺。”
戴昌亭丝毫不尴尬,他起话来带着一股匪气,真的好像一个带着一帮弟的大哥,他非常自来熟地换上了一个新的称呼:“哦,好的啊,谢谢季玺哥!”
季玺倒也谈不上受用不受用,便下楼给他拿东西去了。
结果过了没几天,大家都开始用“季玺哥”叫他了。
没想到戴昌亭这子影响力还挺大?
季玺默默地想,总之,这么多人,他总有印象比较深的,最先记住的,戴昌亭就是其中一个。
于是,慢慢混熟以后,他有时候再去查房,会简单地跟他们聊上两句。
这天,季玺去三号房的时候,戴昌亭问:“季玺哥,你的名字是哪两个字啊?”
“季是季节的季,玺就是玉玺的玺。”
几个孩子迷惑地眨巴着眼睛:“玉玺是什么啊?”
“玉玺就是……”季玺想了想,解释道,“在末世没有开始之前,很多个百年前,我们的国家是由皇帝统治的,玉玺就是皇帝的印章,只有盖了玉玺的文件才能代表皇帝的命令。”
“哇哦。”其他人异口同声地发出崇拜的声音,“听起来好有趣,好厉害的样子。”
戴昌亭听得津津有味,又问:“季玺哥,你知道的好多啊,你能再多跟我们讲讲外面的故事吗?”
“外面的故事?”季玺沉吟了一下,想到以前迟淼也跟他聊过类似的话题,当时他绞尽脑汁想了很久,可惜迟淼他讲故事讲的很烂。
他:“我像你们这么大的时候,也和你们现在差不多,一直呆在一间房子里,不能出去,我当时最大的愿望就是出门看看,因为我觉得实在太无聊了,你们会觉得无聊吗?”
“不会呀,这里有很多我们的伙伴呢,而且外面的世界太可怕啦,还是这里好。”
“好吧。”季玺道,“我家人的辞也和你们差不多,外面太危险了,他们这么做是为了保护我。”
季玺奇异地与这些孩子们拥有了共同语言,因为即使他们身处两个世界,但童年境遇竟然惊人的相似。
“是的。”戴昌亭大人似地,“我想鱼哥一定会很赞同的,他保护了我们免受饥饿和死亡的威胁,呆在这里是个明智的选择,被他选中也是我们最大的幸运。”
其他人都点了点头。
季玺发现这些孩子对余承远的概念有一种奇怪的信任,或者用“信仰”这个词更为合适,就连迟淼也是,即使他离开了这个地方这么久,他依然由衷地认为余承远是个十分难得的好人。
他发现戴昌亭嘴里一个词有些特别——“选中”。
这让他隐隐约约感觉自己摸到了一些也许能揭示真相和解答他心中疑问的线索。
季玺问:“你们都是怎么到鱼哥这边来的?他选人的标准是什么?
戴昌亭:“我是在路上乞讨的时候遇到鱼哥的,他当时给了我一块完整的米糕,我特别感动,差点抱着他的腿哭了,但他只是摆了摆手就走了。后来,有一天他问我要不要过来,他会给我一个住处,而且再也不会挨饿了,我很高兴地同意了。”
另一个名叫“徐晓”的男生:“我也差不多,但我是自己找到鱼哥的。当时我饿的快死了,而且得了严重的流感,完全没有力气。我听附近有个好心人,就想来试试看,谁知道鱼哥一见到我不仅给我治了病,还安排我住下了,他一直我特别幸运,因为我去的时候刚好有一个人走了,空出来一个床位,否则他只能爱莫能助地看着我死在他店门口了。”
“有一个人走了?”季玺问,“什么意思?”
“就是有别的更好的去处了。”徐晓,“比如被裁缝店老板看中,去做学徒什么的,很多大老板会来这边挑人的。”
“挑人?”季玺拧了拧眉,“你们是自愿的么?”
“当然是呀,如果有更好的去处,比如做学徒什么的,有师傅教,学一门手艺以后还能赚钱,那当然最好不过啦。”戴昌亭,“唉,可惜没人要我,我都在鱼哥这儿住了三年了……”
这些孩子看着也不像谎的样子,季玺越听越觉得奇怪,心里的疑惑没有得到解答,反而程度越来越深了。
按照这些孩子的法,鱼哥挑人收养并没有标准,只是“碰上”了,或者被“找上门”了,而且店里正好有床位,就会把人收下。
他并没有用这些孩子牟利,甚至愿意为他们牵线搭桥,寻找将来更好的出路,然后心甘情愿地把人送走,似乎怎么看都是一个不求回报的大善人的形象。
……真的假的?
季玺对自己之前的判断都产生了一些动摇。
以他对人性的认识,他不相信有人愿意做这种吃力不太好的赔本买卖,何况余承远自己都快穷死了。
但是他想不到一个理由,能够严丝合缝嵌入一切缺失的关窍中,来解答所有疑点。
当然,他也并不怎么感兴趣就是了。
到底,余承远,这些人,跟他都没什么关系。
然而,季玺没想到,很快他的疑问就得到了解答。
这天他和往常一样去鱼哥的店里,余承远难得还在柜台边坐着,店门边却立着一个他意想不到的人,两个人大约是在谈话。
季玺的脚步停了一停。
门旁的男人穿着一身暗红的唐装,衣摆精致的暗纹在光线下熠熠生辉,他长着一双天生多情的桃花眼,如一汪春水。
——正是季玺在明月区见过的那个男人,当时阿韩管他叫“陆总”。
见到这人的一瞬,很多思绪在季玺脑海中滑过,但他的表情并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就好像只是鱼哥的店里来了一个陌生的客人。
“鸣貅,人来了。”余承远指了指季玺,对男人。
陆鸣貅早就看到季玺了,他懒散地半站半倚在店门口的柜台上,朝着季玺微微笑了笑,语气熟稔却意味深长地了四个字:“……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季玺微微颔首,在明月区见到这人后,他早想到陆鸣貅会来找他,但他没料到竟然会是在余承远的店里。
陆鸣貅和余承远是什么关系?
余承远从他们的话里捕捉到了点别的意思:“原来你们认识啊?”
季玺点点头,言简意赅:“见过。”
余承远又道:“你们要谈事情么?到三楼去谈,我在底下看着。”
“不用。”陆鸣貅,“店里谈一样,反正没人。”
季玺的目光落在余承远身上,又回到陆鸣貅身上。
显然,陆鸣貅非常信任余承远。
相比季玺的谨慎,陆鸣貅却没算跟他太极,他挑了挑眉,薄唇勾起,相当直白地当着余承远的面抛出一个炸弹:“季家的幺孙——”
“你好好的不在申城呆着,跑来我们北城做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