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不受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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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

    徐建华扶着腰,逃离似的走出李牧办公室。

    走到门口。

    他唉声叹气了一句:

    “救了这么多年,依旧没将救回来,年轻人一旦固执起来,还真是可怕”

    望着办公区里,一道道忙碌的身影。

    徐建华没由来感觉一阵无力,仿佛某种执念破碎一样。

    他认识李牧多久了!?

    好像有五六年。

    一开始李牧还没做到总监位置,所以他对李牧这个年轻人并不熟悉。

    平时相处,也不过工作上的正常交流。

    李牧给他的印象不深。

    与很多二十五六岁的上班族一样,没什么过人之处,平时公司聚会,他从来不参加。

    类似于这种有点不太合群的年轻人,实话,徐建华作为天成公司那颗差点烂在地里的老萝开国元勋,他表面不,但这样的年轻人给他的感官并不好。

    他也不至于因为对他印象不好,就专门找他麻烦。

    四十多年老男人,这点气度他还是有的。

    不过像住持公司年底抽奖活动时,徐建华都下意识将他排除在外。

    当然了。

    做这些事,都在他的权利范围之内。

    而且也不止李牧一个人扑空,没抽到奖的人有很多。

    有的人工作不认真。

    有的人带着情绪上班。

    还有几个当众顶撞过他的。

    遇到这样的同事,徐建华自然运用公司交给他的权利,合理又合法的让他们一无所获。

    公平!?

    有几家公司年终抽奖是公平的。

    都是高层一等奖,中层二等奖。

    老板最后来个预示带领公司再创新高的特等奖。

    老板运气好,他们运气才能好。

    老板有福气,他们才能跟着享福,所以特等奖的归属者毋容置疑就是老板的,哪怕他不来,还是他的。

    至于三等奖。

    就全凭运气了,反正每件商品的价格都在一两百块。

    不过李牧运气确实不好。

    一方面是他在电脑上将一等奖和二等奖给了其他人。

    但三等奖,徐建华敢对天发誓,他真没动过脚,完全各凭运气了,可即便如此,李牧依旧空而回,就连他去买东西老板额外赠送的七八件礼品都没抢到。

    两年时间,好像只有他什么都没得到。

    纵然如此。

    徐建华也没在任何场合,和公司其他同事嘴里听到他抱怨什么。

    他依旧认真工作。

    下班时间一到,立马提着包离开,从不为公司多奉献一分钟。

    独立而特行。

    大体的就是那时的李牧。

    这种印象并不深,就像徐建华对其他人共事过一段时间的同事一样,直到第三年应该是第三年,徐建华记得那一年公司年终抽奖活动的负责人,已经不是他了,而是坐上总监位置的李牧。

    他主动向老板申请做年会总负责人。

    之后。

    徐建华因为此事,还和李牧刚过一段时间。

    不是他找李牧麻烦。

    而是徐建华觉得李牧这是在找他的麻烦,完全不给他这个前辈面子。

    才刚上位就想踩他几脚。

    他徐建华也是要脸要面子的人,怎么可能甘心被一个晚辈侮辱!?

    就在他思考怎么教育一下这个年轻人,顺便再教他做人的情况下,李牧忽然和两家公司签订了广告策划的合约,

    一笔二百万。

    一笔三百二十万。

    于是。

    行为职场老油条的徐建华,瞬间明白。

    江山代有才人出,前浪注定被后浪推在沙滩上,李牧这个年轻人,不是他这根差点烂在地里的开国功臣压得住的。

    他想都没想,立马做了一个决定。

    和李牧和解。

    那天晚上他提着两瓶好酒,很主动的跑到李牧家做客。

    至于不请自来。

    徐建华脑海中根本没有这个概率,他又不是空去的。

    两瓶三十年的茅台,可花了他不少钱。

    按照他的想法,举杯一端,两人一笑抿恩仇,以后大家就是兄弟,等他来到李牧家才知道,李牧居然离异带孩子,他不是不合群,而是下班后还要跑到早托班接儿子。

    也是从那天起。

    徐建华开始佩服李牧了。

    有才华。

    有责任心。

    还很顾家。

    不过佩服归佩服,既然李牧坐上了总监位置,就是和他同职。

    所以在他看来。

    两人必须成为好朋友,

    也一定要成为朋友。

    最好是那种“大哥”,“弟”相称的义结金兰兄弟。

    只有这样,徐建华才能睡的着。

    毕竟,他是那颗差点跟随主公一起打天下的老臣,而李牧属于那种真有才华的人,如果两人关系不好,一旦闹的太过分,老板是会留下他这颗,还是留下能够给公司带来业绩的李牧!?

    为了不让老板为难。

    徐建华毅然决然选择,邀请李牧晚上去洗不正经的澡,喝正经的酒之后和不正经的女人玩少儿不宜的游戏。

    因为在徐建华心目中。

    一起扛过枪的叫战友。

    一起喝过酒的叫朋友。

    一起那什么过的才叫兄弟。

    当然了。

    他是有想过,假如李牧不介意,他们可以共找一个漂亮的女人,然后让彼此双方都握住对方的把柄,这样以便于大家以后相处起来没有隔阂,关系也可以拉到亲密无间的地步。

    然而。

    他一次次邀请。

    李牧一次次拒绝。

    酒。

    不喝。

    夜总会。

    不去。

    给他找漂亮的女人做三。

    不要。

    最后没办法,徐建华使出了杀锏。

    将自己离完婚之后,还没有再婚的前妻介绍给他,可依旧被拒绝。

    他固执的就像活了几百年的老甲鱼,根本听不进劝,后来他想的已经不再是和李牧拉近关系,而是单纯的想拉他去喝酒,然后找个女人塞到他怀里,亲眼看到李牧成为和他一样的渣男。

    几年下来。

    这已经成了他的心魔。

    也成了他除了工作之外,最想做的事。

    结果呢!?

    他没成功过一次。

    反倒李牧不声不响的领了结婚证。

    用事实告诉他。

    真正的好男人,恰恰是那种不被外界诱惑,不受朋友诱导,他自始至终都保持了本心。

    他忠诚与自己。

    也忠诚与婚姻。

    对待事物,有着自己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