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第 2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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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地脉花最宜,牡丹尤为天下奇。”

    洛阳牡丹花天下有名,许多人慕名而来欣赏牡丹,“何人不爱牡丹花,占断城中好物华。”

    这个时代的洛阳城,在整个地球上都是最富足安稳的大都市,到了牡丹花开的季节,全洛阳的人都出来看牡丹,赏牡丹,游玩踏青,整个洛阳城宛如一幅清明上河图,风景如画。

    华山派的弟子常年在山上练武,很少看见这样热闹的场景,个个脸上都是一片兴奋。

    “这里比我们华山上热闹多了。”

    华山弟子进洛阳城里来,都穿上了自己最干净的衣服,怕被人看不起,岳灵珊更是穿上了过年才会穿的绣花夹袄,头发上还戴上了两朵绒花,虽然比不上那些大家闺秀千金姐,但是也可以算是家碧玉,清秀动人了。

    所有人都换了新衣服,岳灵珊也给令狐冲送来一件绸缎袍子,是岳不群的旧衣,但是料子非常好,比令狐冲那些破衣服都要好很多,令狐冲当然不肯换,依然固执的穿着他的粗布衣服,领口上还有血。

    曦岩也没有换衣服,岳灵珊打量了曦岩一会,终于明白,他靠他那张脸就可以了,不需要换衣服,只希望等会进城去,城里的姑娘不要为他打起来,听洛阳城看牡丹花的时候,城里的姐都会出门游玩,遇到长得好看的少年就会摘下头发上的牡丹花送给对方。

    别人穿着粗布衣服是贫穷低贱,他穿着件灰色的袍子,站着笔直如枪,英姿勃发,如果低着头愁眉不高兴,又如春水横波,青山如黛。

    华山派的人进了洛阳城,看到满城的牡丹花,都展开了笑颜,曦岩却不是很高兴,就算全天下的人都高兴,也没有不许他不高兴的道理,他想不高兴就不高兴。

    因为令狐冲看起来不太好了,走两步路都要喘气,自从进到洛阳城里面,令狐冲就怀疑,师父师娘来洛阳,是为了给岳灵珊商定婚事,林平之的外祖父一家就在洛阳,令狐冲整个人失魂落魄,要不是曦岩拉着他,他走街上都要和华山派的人走散了。

    华山派的人进了洛阳城,林平之先独自去外祖父家里,华山派的人找了个客栈休息,按礼数,林平之的师父来洛阳,林平之的外祖父金刀王家肯定要过来邀请他们上门做客。

    果然,他们住在客栈里,看到外面来了一群人,领头的就是林平之的外祖父金刀王元霸,还有他的两个舅舅王伯奋,王仲强,又表哥表姐,真是好大一家子人,骑着白马来到客栈,迎接华山派的人。

    金刀王元霸在洛阳城中也是鼎鼎大名,刀法不错,虽然比不上五岳剑派那种名门,也比不上以前的华山派,但是华山剑派剑气二宗内斗之后,留下来的岳不群这一支华山派传承已经没落得跟江湖上的二流门派没什么区别了。

    再加上,金刀王家家大业大,家产豪富,能结交到上这样的豪门,岳不群自然很高兴。

    而且王家虽然豪富,对人却客气有礼,对待林平之的师门,华山派的人尤为热情,王元霸让自己两个儿子跪下拜见岳不群,岳不群连忙避开声称不敢,岳不群也让岳灵珊等弟子拜见王元霸,他们虽然是江湖中人,该有的礼节却不能缺。

    王元霸扶起岳灵珊,连声称赞:“岳掌门的千金真是俊秀端庄,文武双全,不知道将来哪位公子有福气娶到这样的姐,”完看了一眼自己的外孙林平之。

    王元霸出也豪奢,见到华山派的弟子,一人封了四十两的红包,还有一把青钢宝剑,比起来岳不群就比较寒酸了,连个像样的见面礼都拿不出来,华山派虽然不愁吃穿,却并不富贵,过日子也是精打细算,多余的礼金是拿不出来的。

    好在王家根本不介意,邀请华山派的人上马车,每辆马车都是两匹白马,贵气不凡,华山派的弟子真没见过这样气派的豪门,心里都是羡慕赞叹。

    王家邀请华山派的人到家里面做客,为了欢迎华山派,专门摆下了宴席,宴席上都是山珍海味,有虾有螃蟹,还有烤鹿肉炖牛肉羊排,全部都是华山派弟子见都没见过的,这辈子都没有吃过的东西。

    曦岩和令狐冲也跟着一起来了王家,令狐冲根本不想来,想悄悄走掉,但是一直有人看着他们,令狐冲心酸难耐,看到林平之外祖父家里面如此富贵,林平之来了之后也换了新衣服,穿的都是绸缎,头发上戴着一块壁玉,简直像什么皇子王孙。

    和林平之比起来,令狐冲也明白师妹为什么喜欢林平之,不喜欢他了,这点自知之明还是很容易有,令狐冲看到王家这满堂金玉富贵,一口东西也吃不下,只端着酒壶,一杯又一杯的狂喝。

    曦岩劝他:“你要有骨气,人家家里的酒也不应该喝。”

    果然令狐冲僵住了,曦岩是怕他再喝下去要吐出来,令狐冲现在的身体是多愁多病,该改名叫令狐黛玉,受了重伤之后他又不肯好好养病,每天都是喝酒,加上心情抑郁,只勉强暂时死不了而已。

    于是曦岩和令狐冲两个人坐在宴席上,不吃又不喝,非常显眼,看他们两个不高兴,林平之亲自给曦岩舀了一碗鸽子汤,捧到他面前:“师兄,喝点汤暖暖身子吧,我看你中午没有用餐,一整日都不用食物,对身体不太好。”

    要林平之这个人,倒真没有什么错,让人想恨他也恨不起来,他除了外表看起来冷淡了一点,长期相处才发现,他其实真是挺好的,否则,当初也不会救一个跟自己没有关系的岳灵珊,失杀了余沧海的儿子。

    特别是曦岩以前那样欺负他,他也不记仇,稍微对他好一点,他就把那些同门间的事忘掉了,曦岩找他练剑,被打击得很惨,他也不气馁,甚至令狐冲受伤了,他还过来关心过两句。

    对人恭敬又有礼,有能力的时候,还会照顾周围的同门,如果不是遇到林家被灭门的事,他这样的人,应该一辈子过得幸福快乐才对。

    人生都有各自的难题,怨恨贪嗔苦求不得圆满,众生平等,曦岩埋头一口鸽子汤,看他肯吃东西了,林平之居然觉得他很赏脸,连旁边陪坐的林平之两个舅爷也觉得他太有礼貌了。

    刚刚曦岩从门口走进来,黑发如墨,脸白如玉,整个王家一下子都明亮了,王家等待客人的姐们眼睛也亮了,没有看到华山掌门岳不群,谁在乎岳不群那种中年老男人,只看到曦岩,想不到华山派还有这种神仙弟子,不愧是名门正派天下有名的五岳剑派之一。

    华山派的弟子进了门,王家的那些公子姐都出来见面认识,华山派名声在外,弟子个个看起来武功都不错,王家也是武林世家,在江湖上行走,交际人缘也很重要,像那些人脉光的大侠,遇到事情了,总能邀请到三五个武功不错的好友帮忙,比单打独斗好多了,好朋友怎么来的,还是要看平时和人交往,华山派的弟子看起来就是不错的交流对象。

    而且林平之拜入了华山派,如果华山派武功真的不错,王家的公子姐不定将来也可以进华山派学武功,比在家里学武又多了一条路。

    每个王家公子姐都找到了华山弟子朋友,就令狐冲和曦岩没有人搭理,令狐冲一脸病容,看起来活不久的样子,曦岩冷着脸在旁边站着,像座冰山散发着冷气。

    一个人要是长久见不到老婆,他的心就会越来越冷,越来越暴躁,看谁都不顺眼。

    一个王家的姐看着曦岩终于忍不住上去敬酒,“奴名娇娇,今天有幸认识少侠,要是不嫌弃请喝这一杯。”

    这个王娇娇长得如春花般娇艳,只比岳灵珊差了一点。对华山派其他弟子看都不看一眼,觉得他们粗野又贫贱,穿着过时的衣服,像是乡下村子里来的长工,华山派这些人看起来都不怎么样,要不是看在表弟林平之的面子上,真不想搭理这些人。

    但是从曦岩进来的一刻,一切都改变了,怎么有人长得这么好看,城里最好看的少年将军都没他英武,那些公子书生没有他俊雅,他光站在那里,就像明珠美玉闪闪发光。

    看到王娇娇上去了,王家的几个姐再也顾不得矜持,纷纷凑了上去自我介绍。

    “奴家叫琴琴,最擅长跳舞和弹琴,少侠有时间可以来听奴家弹琴吗?”

    “奴家叫芳芳,平时喜欢练武,少侠是名门正派的大侠,当然喜欢练武功,我们两个可以一起练武功,谁想跟你们一起弹琴唱歌啊,酸死了。”

    还是王家这位芳芳姐最擅长投人所好,一看曦岩带着剑,肯定是喜欢练剑的,她自己会武功,两个人就有共同爱好了,她们怎么没想到呢,其他姐看芳芳这么奸诈,气得咬牙,王家是武林世家,谁不会点武功啊。

    “少侠我武功更好,你还是跟我一起练剑吧。”

    为了证明谁武功好,王家的几位姐差点打起来,林平之赶紧把他们劝住。

    “各位表姐听我,我师兄远道而来,很辛苦了,你们让他休息两天再跟你们一起练武吧,各位表姐都如此贤惠懂事,肯定不会让我师兄为难是不是。”

    作者有话要:  诗词引用欧阳修洛阳牡丹图,徐凝牡丹

    三更欠着,慢慢写,晚上还有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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