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百三十一 军纪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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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名领军作战、身先士卒的将领,吕布的能力自然是绰绰有余,作为一名勇猛善战,厮杀无匹的猛将,吕布更是做到极致。

    但是作为一名诸侯,他的身上还是有许多的不足。

    吕布的骨子里,拥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傲气,这种东西有利也有弊,通常心高气傲的人是比较离群。

    高傲的人有一种冷酷的气质,让平常人感觉到无法靠近,这也是个性中所带来的缺陷,如果想改变别人对自己的态度,还需要改变态度。

    尤其是在董卓死后,实力更进一步,傲睨自若的吕布,睨一切敢于挑战他的敌人。

    某种程度上来,这一点也是吸引部下追随他的闪光点。

    就好比如今被其折服了的赵昂。

    他到现在还记忆犹新,不久前火焰在吕布身边跳动着,却无法伤害到他,就连靠近都做不到。一股无形的力量压制着火焰,让它们退去,在众人周围形成了一道空白的圆弧,就像是灾难中的庇护所一样。

    那是何等的伟力啊!

    虽然起来,气势并不完全等同于实力,但在大多数情况下也是衡量实力的最佳段。

    再看看眼前的精锐骑兵。

    这些军卒都是从燕赵各地汇聚来的豪杰,个个精于骑射,但又大都桀骜不驯。

    但是面对吕布的时候,那些精锐,本该是心高气傲,此刻却是寂静无声,唯有颤抖的身躯和紊乱的气息,才能证明他们的内心并不像表面那般平静。

    当吕布视线扫过的瞬间,他们同样一个个不由心潮澎湃,不由自主的挺直了腰杆。

    对于强悍的领袖,军队中人,自然是会为之推崇,尤其是吕布本就是他们如今最大的上司,自然各个都将他的话奉为圭臬。

    也只有一个能让部下心悦诚服甘心听从的主将,才能在战场上让这些将士们心甘情愿的托付性命,赴汤蹈火,一往无前!

    吕布,无疑是做到了这一点。

    “你,出来,先行一步,去通知陈宫军师,让他处理好政务后去某府上。”吕布想了想,点到一名骑兵。

    那名骑兵顿时打了鸡血一般站了出来,昂首挺胸走到前方,似乎能够被吕布分配任务是莫大的荣幸,周围的重骑兵,也是用羡慕嫉妒的眼光看着他。

    这是对于强者的尊重和崇敬感,在尚武之风盛行的军队,最为直接也是最为通用的道路。

    一个国家不能没有尚武之风,等同于失去进取的锐气,于生死边缘徘徊的,明白其中道理的武将们,自是感到深以为然。

    要知道,就算是在高郅他那原来的时空里,无论是独以强亡的汉朝,还是万国来朝的唐朝,举国上下无不是尚武之风盛行。

    军事上强大是经济繁荣的基础,更是成为一个帝国的最大前提,否则带来的下场就是,如同光有经济的怂宋一样。

    毕竟,在乱世,人命如草芥,不想如浮尘般飘零,就只有让自己去掌控这个世界的话语权!

    剥开这个世界温和的外表,就会发现,在基层里面,上演的无不是血淋淋的现实本质。

    无论什么时候,实力永远是排在第一位的,否则再多的权势和财富,也不过是豺狼眼中的肥肉。

    拳头,才是王道。

    就连所谓的正义,也本不敢过就是掌权者装饰自身的工具,当它被需要的时候才是正义,其余的时候不过是两个苍白无力的字体。

    在乱世之中,死亡,从来不会少,生命,向来廉价得很。

    不过,换而言之,自古艰难唯有一死,一个人如果连死都不怕,那在这个世上也就没有什么能让他感到恐惧的了,死亡固然恐怖,但有时候也会转变为动力的源泉。

    赵昂也是如此想的,他希望能干几件大事,轰轰烈烈一场,博个青史留名,一辈子图名图利,最后总得给自己一个交代是不是?

    这些重骑兵,同样如此,大好男儿,都有建功立业的抱负。

    更何况,作为重骑兵,他们也都被吕布传授了简单的煅体之术。

    要知道,在古代,锻体之术一向为兵家秘传,非嫡亲子弟不能传承。

    战国时期的名将吴起就是靠着一套锻体术,练出了举世无双的‘魏武卒’,镇守河西期间,与其余诸侯国轮番大战,获得了七十六战,六十四胜,其余皆平,无一败绩的赫赫战绩,被世人尊称其为吴子、兵神。

    对于吕布,这些人都是发自内心的尊敬,服从。

    “其余的人,跟我回城!”吕布撇了一眼骑兵屯长。

    出身行伍的骑兵屯长,敏捷精悍,善于搏战攻坚,也没有迟疑,微一欠身就拍马驰回骑队。

    于是,这只重甲骑兵紧紧的跟随在吕布的身后,以十步的间隔一字排开,形成将近二十里的宽阔扇面,由南往北横扫而过。

    这股骑兵来去凶猛,弓马娴熟。

    可以想象,如果在正宽接近二十里的扇面内一旦发现敌人,他们就会根据敌人数量的多少集结相应的骑兵,予以无情的屠戮,势不可挡,所向披靡!

    毕竟,战场之上讲究的就是一个直接有效,一击毙命,因此越是简单的方法越是实用,至于那些动作复杂,打起来华丽无比的花架子,在战场上只会让你迅速把命丢掉。

    整只重骑兵井然有序,当之无愧的精锐。

    要知道,一只部队最最重要的就是纪律。再勇武的一群士兵,如果没有纪律,也是散兵游勇,没有办法形成协同作战。而这恰是近代战争最重要的一点。

    养将比如养鹰,饥则用命,饱则飞去。有如养虎,不饱则噬人。其中关键,全在一个“度”字上。

    就好比,军人应该使强悍的,因此其年龄和体能必须达到一定标准;将官也必须具有一定的指挥和统帅能力。

    一支部队的习惯是慢慢养成的,个性则是第一任的军事主官灌输培养的,日后虽然岁月流逝,人员更迭,但是军纪纲领不会轻易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