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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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郁清有点惊讶,没想到他会送花,而且这些花不像是花店买的那种,而是几支蝴蝶兰,用浅黄色的纸包扎好,虽然没有花店包装得那样精致,却别具匠心。

    女人都喜欢花,她也不例外,低头闻了闻花香,轻声了句“谢谢”。

    “你喜欢就好,这是我上午从花园里专门采的。”他见她嘴角浅笑,明显比刚才开心,便叮嘱一句,系上安全带,“我们走了。”

    没想到他这样有心,秋郁清这几日积聚的阴霾,顿时消散不少。

    等她系好安全带,盛夕昙发动了车子,驶向了他在杭州的新家。

    他选的住处是在灵隐寺附近的一个村落,不远处就是成片的茶园,这里的村民大多富有,他也是凭借关系才租下一处院落。

    等车停好,秋郁清捧着花进入院子。

    院子里种了不少花,东边一家是个池塘,水面飘着绿色的圆圆荷叶,几朵白色的荷花在水中肆意绽放。

    房子是一幢白色的二层洋楼,家具都是原木色,简洁干净。

    可她刚一进门,一只乌龟就朝她爬了过来,这龟有洗手盆大,看见她竟异常激动,脑袋伸个不停,尾巴也来回摇摆。

    “坤巴,去外边池塘里呆着。”盛夕昙嫌弃地瞪了它一眼,将大门敞开。

    坤巴闻言一下子将头和四肢缩进壳里,装成充耳不闻的样子。

    盛夕昙迈着长腿走到它身边,轻轻地踢了一下它故意露在外边的尾巴,坤巴果然听话的伸出头和四肢,慢慢地向门口爬去,不过还特地回头仰起脖子看了秋郁清一眼,那恋恋不舍的眼神,就像被主人狠心遗弃的宠物在做最后告别。

    秋郁清彻底惊呆,这乌龟简直成精了,果然什么样的主子就养什么样的宠物。

    “你先坐一下,我把食物热热就可以吃了。”盛夕昙转身进了厨房。

    秋郁清将手里的花放在一旁的茶几上,在一层客厅转了转,房间收拾得整齐干净,摆放了不少绿植,落地玻璃的设计让阳光充分照进屋中。

    展示架上的摆件都是一些现代艺术品,她本以为以他的职业习惯,家里会摆放不少古董。

    这时盛夕昙已经将食物一一摆在餐桌上,招手让她过去吃饭。

    她对他的厨艺不抱期望,毕竟他不食五荤,做出的味道恐怕是一言难尽。想想上次他俩一起用餐,她可是食之无味。

    坐在餐椅上,她见桌上摆着四菜一汤,鱼肉虾俱全,素菜是清炒绿菜花,还有一碗莼菜汤。

    “我是依照你的口味做的,荤菜都用葱去腥,你尝尝怎么样?”盛夕昙递给她一副筷子。

    “那你怎么吃?”秋郁清接过竹筷,想的却是这都用了葱,这可不符合他的饮食习惯。

    “我看着你吃就好。”他双手交叉撑在桌上,目光亮晶晶的,似是十分期待看她用餐。

    秋郁清最受不了他这种毫不掩饰的灼热眼神,微微偏着头夹起一支虾,入口酸甜适中,味道虽然比不上外面的大厨,但还是不错的。

    “好吃吗?”他心翼翼地询问,唯恐不合她的口味。

    “味道挺好的。”秋郁清抬眼看了看他,客气地夸赞了一句。

    “那你多吃些。”男人又给她夹了一块鱼。

    被人专注地看着吃饭的滋味实在难受,秋郁清不得不聊个话题,“这是你买的房子?”

    “是我租的,我不喜欢城市的喧嚣,便跟房主签了三十年的合同,将院子和房屋改造了一下。”盛夕昙钟意这里的清幽,不想受到外界过多扰。

    “对了,你那个助理呢?今天怎么没有看到他。”她对子明印象挺深,那就是个形影不离的跟班。

    “他出去办事了。”盛夕昙为了创造二人独处的机会,一早就将子明发出去,并嘱咐他半夜十二点以后才能回来。

    两人就这样不咸不淡地聊着,等秋郁清用完餐,盛夕昙收拾好桌子。整了整神情,“你现在可以告诉我,你到底是什么人了吧!”

    “既然你想知道,我带你看几样东西。”盛夕昙勾起嘴角浅浅一笑,笑容却有不出的苦涩。

    秋郁清察觉他的情绪变化,失落中透着几丝伤感,她困惑他的反应,但依旧静静地跟他一起去了书房。

    书房在二楼,房间里摆了一排书柜,靠近书桌的角落里有一个长条型的玻璃柜,里面共有四层,第一层放置的是一朵金莲,第二层放置的,正是她在云南见到的那面金鼓。

    盛夕昙将金莲和金鼓拿了出来,并排摆在书桌上。

    “这个金鼓你见过了,出自古滇国。”他拿起那朵金莲递给她,“至于这个金莲,就是出自我们相遇的那座古墓。”

    秋郁清惊讶地微启朱唇,当时正赶上地震,她一片慌乱,只记得是他突然出现将她救了出来,现在才明白,他是去那座墓里拿金莲。

    这朵金莲雕刻得栩栩如生,就连每一个花瓣都是精雕细琢,每个脉叶都清晰的刻画出来。

    出于职业习惯,她接过金莲翻过来调过去地看了一遍,发现在金莲底部刻着奇怪的图案,三个一角硬币大的圆点,并未分布在一条直线上。

    “你收集金莲和金鼓,是有什么目的吗?”她不傻,从青海转战云南,绕了这么大一圈,像他这样的人,怎会没事如此闲逛。

    “我曾经告诉过你,我们的前世是恋人,那一世是在一万二千年前。”他的眼神变得虚无起来,似在回忆过去的岁月。

    “一万二千年前?”秋郁清觉得他在笑,现在考古确凿的证据,人类文明发源于六千年前美索不达米亚,也就是苏美尔人生活的两河流域。

    虽后来又发现了年代更加久远的哥贝克力石阵,距今至少一万一千年,但毕竟没有得到更加广泛的认可。

    “或许你并不相信,但是上古文明确实是存在的,只是后来因为陨石撞击导致气候变化,先是全球进入冰河期,随后气候回暖又导致大洪水暴发,那个文明彻底消亡了。而我——”到这里,他面向她,一字一顿地道,“就是位于雪域高原的圣王。”

    “圣王?”她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称谓。

    “对,圣王。”盛夕昙面露一抹略微嘲讽的笑容,“我的母亲是凡人,而我的父亲属于神族,所以他们赋予我一种神力,每隔三千年可以转世一次。”

    提及自己的身世,他忆起那对没有什么映象的父母。母亲在他三岁时就因病过世,他都不记得她的模样;而那位高高在上的父亲,只在他八岁时成为圣王那一日见过一面,威严的教育他要承担起圣王的责任,训诫完之后就再没出现过。他同孤儿没什么两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