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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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暗紫色的光芒冲天而起。

    詹森站在一处开阔的露台上,远眺弥漫着浓雾的伦敦城区。

    在他身后,蜡烛水晶吊灯映着富丽堂皇的舞会大厅。

    穿着燕尾服的男人与穿着华美舞会长裙的女人,在一支型管弦乐队演奏的华尔兹舞曲里优雅旋转,那些缀满蕾丝与荷叶边的长长裙摆在抛光后的明亮棕色地板上轻盈地滑动。

    壁灯上的蜡烛被全部点亮,这里的亮度比白天还要惊人。

    白天不可能看见裙边刺绣的银线与珍珠花纹,看不见由几百根纤细羊毛混合青金石粉末织成的礼服质地,在这种美丽晕黄的光芒下,就连人们眼角的细纹瞧起来都比往日动人。

    年轻姑娘与英俊青年的笑容与眼中的光亮更是得到了强力渲染,像是从油画里走出来的一样,每个人都在发光。

    ——舞会不止是跳舞那么简单,它本身就是一场梦境,令人迷醉。

    现在,从梦境里流溢出的暖光照在詹森的脸庞上,驱散了他身上的莫名寒意,那双淡蓝色的眼睛里仿佛有点点碎金在闪烁。

    他站在光与影的间隙处,前方是一座黑暗阴冷的城市。

    他看到了很远处那一闪而逝的邪恶力量。

    “有生命在被吞噬,是那只灰蝶在狩猎。”詹森自言自语。

    这里是一座不知名的贵族府邸,詹森只是看上了这里的露台。

    他不想接近潜伏在这座城市里的神秘存在,又想知道“它”的动向,只能物色一个瞭望台了。

    詹森忽然想起侦探就住在那个方向,距离他感应到的案发地点不远。

    不过,金币与宝石维持的联系没有中断,遇害的并不是侦探。

    詹森回忆着自己今天在那个洗衣女工那里看到的“污染”,表情有一瞬间的古怪。

    嗯,詹森相信约翰不会成为灰蝶的狩猎目标,因为侦探不像是一个品行卑劣的人。

    “先生。”

    身旁忽然响起了一个恭敬的声音。

    一个男仆里端着有葡萄酒的托盘,走到了詹森面前。

    詹森:“”

    这座露台很大,四周挂满了蓝色塔夫绸裁制的垂幔,用来遮挡寒风。

    参加舞会的人会溜达到露台上透气,偶尔有不想去吸烟室的男人出来抽一支雪茄,或者在桌子与垂幔的遮掩下进行一场足够私密的谈话,因为除了通往舞会大厅的方向,其他三面都是悬空的露台,可以防止被人偷听。

    男仆看到独处的客人,就挨个送酒,这是他的职责。

    他不着痕迹地打量着这位陌生的客人(这很常见,伦敦每个社交季都会有大量新面孔出现),揣测着他的身份与财产数目。

    “给我一杯威士忌,别再来打搅我。”詹森往托盘上丢了半个沙弗林。

    男仆眼睛一亮,迅速地收起了金币。

    这位慷慨的先生肯定是一个有钱的外国人,他们通常没有尊贵的头衔,在社交圈子也不受欢迎,但是很大方。

    一杯威士忌很快就被送来。

    詹森接过酒杯,掀开垂幔走到露台另外一边。

    男仆摸着口袋里的金币,笑着笑着忽然表情空白。他晃了晃脑袋,看着自己的托盘,又看向前方空荡荡的角落,继续给客人送酒了,至于身上多出来的钱,好像是帮哪位客人传口信获得的跑腿费。

    詹森注视着玻璃杯里的透明酒液,尝了一口。

    邪神的味觉与人类不同。

    这种醇厚的威士忌酒,对詹森来,只是有点儿新奇。

    谈不上好喝,也不算难喝。

    不过,威士忌是一种很有效的人类气味剂。

    詹森微微倾斜酒杯,酒水就像被一只无形的控制了那样,缓慢地流出,然后均匀地喷洒在詹森的衣领、袖口与脖颈。

    鞋面也可以来一点。

    ——想要完美地藏匿在人类城市里,就得学会使用气味剂。

    而沉睡多年的海神根本不了解人类,可能连人类现在使用的语言都听不懂,詹森认为自己最大的优势,就是了解人类。

    詹森满意地点点头,找了一张桌子放下空酒杯,准备离开。

    “你听了杜特夫人花园发生的惨案吗?”

    几句交谈飘到耳边,詹森脚步一顿,侧头望向垂幔旁边两个正在抽雪茄的男人。

    杜特夫人的花园,应该是灰蝶上一个狩猎地。

    “惨案?又有倒霉的家伙在那里被劫匪杀了?”

    “不是。”话的人看看周围,然后示意自己的同伴凑近,这才声,“听死在一个姑娘的床上,那个那东西没了。”

    他把那个词得很含糊,上流阶级的词汇里没有,他得用粗俗的俚语才行。

    “什么?”

    听者被雪茄呛得连声咳嗽。

    就算伦敦每天都在死人,每隔一段时间就能听到新的谈资,可是这种怪闻已经超出了普通人的想象。

    “是谁干的?那个姑娘?”

    “他们那姑娘是魔鬼,苏格兰场已经封锁了这栋房子,还叫来了牧师。”

    “杜特夫人的花园我也去过,我不记得有这样可怕我是,这样厉害的女性?她用了什么凶器,剪刀?”

    “不知道,消息瞒得太紧了,那个死掉的家伙是**官的侄子。”

    “我听过那个混蛋,我一点都不意外,他肯定做了什么混蛋事,不然这种事怎么单单发生在他的身上?嘶,这听起来实在太可怕了,上帝啊!”

    “你得没错,一个正派人是不可能遇到这种事的。”

    两个男人达成了共识,然后神情放松,仿佛摆脱了那种毛骨悚然的阴影,因为他们都是正派人。

    听到这里,詹森忽然感觉到一道惊愕视线落在自己身上。

    ——有人在疑惑,为什么露台上的两人做出密谈的样子,却看不到一个站在不远处光明正大偷听的人。

    詹森抬起头,对上了那道目光。

    是一张熟悉的脸,半个伦敦城的人都在报纸上见过他——林德布兰登,遗产纠纷案的主角。

    真巧啊!

    詹森露出一个毫无温度的笑容。

    他走进舞会大厅,晕黄的光线立刻渲染在他的身上,在这种光亮下,每个人的缺点与优点都会被放大。

    但是詹森没有缺点。

    那身考究的双排扣长礼服,还有英俊不凡的容貌,优雅从容的举止。

    他从翩翩起舞的人群旁边走过,所有阻拦在他前方的人都会无意识地避开,那些华丽的裙摆与甩开的燕尾服永远碰触不到他的衣角,那些珠宝与鲜花装饰着淑女们高高盘起的发髻以及散发着迷人芳香的肌肤,就在距离詹森一步之遥的地方掠过。

    他像是镜中的幻影,又仿佛是来自地狱的恶魔化身。

    林德布兰登坐在休息区的椅子上,眼睁睁地看着詹森走到他面前,林德已经意识到了这个人的异常之处,林德仿佛浸泡在飘满冰块的河水里,一阵阵地发冷。

    这个人是谁?

    为什么舞会上的人都像是看不见他?

    这是幻觉吗?

    林德看着这个人拿出了一封信,然后带着那种让他毛骨悚然的冰冷笑容,把信塞进了自己的礼服外套里。

    林德大口喘气,眼前发黑。

    “布兰登先生?你怎么了,布兰登先生?”

    在周围人的惊呼与搀扶下,林德猛然回神,却没有再看到那个古怪的幻影。

    “我可能太累了,我需要一杯威士忌”

    林德的声音戛然而止,他记得那个幻影身上有威士忌的味道,他下意识去摸口袋,然后捏到了一封信。

    他仓皇地进入了吸烟室,拿出那封信,发现上面是自己的字迹。

    一封两年前写的信。

    致康纳尔牧师。

    ***

    詹森回到了浓雾弥漫的伦敦街头。

    他知道那封信会给林德布兰登带来怎样的震撼。

    这是詹森在西风号沉没的那天从约翰那里得到的,同时到的还有一张康纳尔牧师的照片。

    不过相片后来又回到了侦探里,詹森有意让它做通关文书,结果没成,现在可能变成了灰烬,也可能还被海神扣留着。

    这封林德的亲笔信,却被詹森保留了两年。

    林德身上那根来自布兰登真正继承人的无形“联系线”,在这封信回到林德布兰登里之后,会进一步加深影响。

    从今晚开始,林德就在梦里见到那个不幸死亡的孩子,被恐惧与痛苦持续折磨。

    反正只是做做噩梦,死不了人。

    詹森就这样漫无目的地走着,不知道走了多久。

    浓雾让他有一种亲切的感觉,就像是幽灵船行驶在海面上,没有人知道会遇见什么。

    “先生,这是您的号码牌。”

    一只伸到了詹森面前。

    詹森:“”

    他抬起头,发现前面隐隐绰绰地好像站了一堆人,大家安静地等待着。

    在深夜的伦敦街头,这景象实在很诡异。

    “这是什么?”詹森发现自己还是不够了解人类,他没看懂。

    发牌子的年轻人惊奇地问:“先生,您不是来买道尔爵士的侦探新篇合集吗?”(注)

    詹森指一顿,然后默默地接过牌子。

    年轻人是书店的员工,他负责维持秩序。

    书店门口排出了长长的两条队伍,其中那些衣着非常体面的绅士被安排到东边,另外一边是仆人、普通的商人,薄有积蓄的伦敦市民。

    毫无疑问,第二条队伍更长。

    没过多久,詹森就发现自己身后多出了一个人,对方看不见他,只是下意识地空出了一个位置。

    随着时间流逝,两条队伍还在不断地变长,詹森这边还好,西边的人群已经快要排出了这条街。

    很快就到了凌晨五点,一辆黑色的运货马车驶入街道,搬货的工人以最快速度把那些散发着油墨味道的书籍送进店铺。

    然后队伍以极快的速度缩短着,人们激动地窃窃私语。

    詹森走进店铺,收钱的正是那个发号码牌的年轻人。

    为了不让这个年轻人被其他店员当成跟空气话的疯子,詹森飞快地递钱,准备拿了书就走。

    书店的灯光昏暗。

    这时一个店员提着用牛皮绳捆着的十来本书籍,抱怨着走到书店西面的排队处:“怎么会有人半夜来买其他书,还要这么多?我差点打翻了提灯总共56先令便士。”

    黑暗里走出一个用斗篷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吉普赛占星师,他丢下六个金币:“不用找了。”

    詹森像触电一样抬起头,他不会忘记这个音色!

    盖密尔!

    詹森下意识地就要跑,同时对面的占星师也察觉到了力量的流动,迅速抬头。

    书店里的灯光一阵摇晃,就像狂风吹过树林,人们一阵恍惚。

    在书店外面的浓雾里,詹森警惕地望着拦住自己的吉普赛人。

    詹森:“”

    这种浓烈的烟草气味是怎么回事?海神把三盒卷烟丢进火堆,然后钻进火堆熏了一个时?

    盖密尔:“”

    这种人类制造的气味剂似乎叫威士忌?詹森把它直接倒在衣服上了?

    詹森、盖密尔:“”

    难怪没发现对方就在附近!

    啧,人类气味剂!

    詹森的视线落在了对方里提着一捆书籍上。

    最上面的那本书可以清晰地看到标题,理智与情感。

    同时还可以看到第二本书的书脊,傲慢与偏见。

    詹森的思维卡壳,疑惑像洪水一样吞没了他。

    注:92年福尔摩斯新探案出,是十二个短篇的汇总

    福尔摩斯在连载期间就很火,当时读者就遍及全球,而且不分阶级、不分职业。

    伦敦已经有免学费的学校了,还有一些年费会员制的图书馆,一年十几先令到二十先令不等无限阅读,而连载福尔摩斯的杂志,大概一个先令左右,杂志买了全家人看,还能卖二价,所以福尔摩斯的读者比我们想象里多得多

    伦敦人因为福尔摩斯的死亡,抬着棺材穿着丧服上街抗议,很多中产阶级都佩戴表示哀悼的物件,还有人跑到作者柯南道尔的房子周围嚎哭,从社交界的绅士淑女到普通家庭的主妇女佣,都在痛骂作者柯南道尔不做人(包括作者柯南道尔的亲妈)全球读者写信发电报去英国抗议

    主要是福尔摩斯的死亡是毫无预兆的,莫里亚蒂这个角色是忽然冒出来的,就等于是作者柯南道尔不想继续写福尔摩斯才创造了一个莫里亚蒂教授这个工具人(教授我错了),读者在情感上难以接受

    所以当时社会就这个氛围,主角不心赶上了连夜排队买书的意外体验项目

    詹森:来都来了,买就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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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詹森被人看见,一般是那个人的问题,譬如前文的报童车夫还有本章的男仆

    盖密尔不一样,为了买书,他主动让人看见书店店员接触了神秘店员能看到詹森

    所以书店店员会看见詹森,不是店员的问题,根源在盖密尔,哦不,根源是约翰的书单

    至于为什么盖密尔要“买”书,一来他不在乎钱,第二他懒得去找,丢书单给店员多省事。虽然海神想不通人类为什么这么好学,买个书竟然半夜开始排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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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翰的建议书单,消除相亲误会,一秒见效

    你甚至不用真的去看书!

    这都不给个好评吗?海神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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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将在明天2号正式入v,谢谢支持^^

    v前提醒,cp是盖密尔x詹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