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1章 我的女友是丧尸(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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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王大人回过头,高傲地抬了抬下巴,“霄霄,走啦。”

    封连霄忍俊不禁地点了点头。

    前几日丧尸过来,她还抱着把扫帚,一副战战兢兢的模样。

    尝了点甜头之后,现在看丧尸跟看弟似的,还真是给点阳光就灿烂。

    丧尸没有自主意识,却能听懂宋琳琅发出的一些简单的号令,自觉退向两边,把路让了出来。

    宋琳琅一眼就看见了一个虚掩着的安全通道门。

    她试探性地推了推,虚虚一碰,门就开了,露出了一条约莫只能两人通行的漆黑甬道,甬道里没有开灯,台阶向黑暗处延伸。

    封连霄牵着她的手,“下去看看?”

    宋琳琅点头道好。

    通道并不长,尽头的门没关,还沾着血迹,也许是苏牧留下的,也许是其他人。

    推开尽头的门,映入眼帘的,是一片漆黑的地下超市。

    宋琳琅从空间里摸出了一只手电筒,握在手里。

    这还是从别墅的地下室里翻出来的,光找电池就找了半天,最后从一个挂钟上拆了下来。

    手电筒显然不比挂钟值钱,但在末世弥足珍贵,宋琳琅果断收了起来。

    现在终于派上了用场。

    原先琳琅满目的超市,在熄灯之后,有几分阴森之感,一排排货架一字排开,如同蛰伏在黑夜里的野兽。

    但是货架上的东西倒是很丰富,只空了一部分。

    仿佛一个精心设计的陷阱。

    可惜,那个陷阱的设计者忽略了一点,就是宋琳琅有空间。

    她挽着封连霄的胳膊,如同一对正常的逛超市的情侣,看着货架嘀嘀咕咕:“我不喜欢吃樱花味的薯片……”

    樱花好看,但是樱花味的东西不好吃。

    封连霄从善如流:“那就不要。”

    “咦这里还有可乐!”她真的太想喝肥宅快乐水了!

    可惜是常温的。

    不过不要紧,空间里有冰块。

    前几天在别墅里,宋琳琅专门拉着封连霄一起研究那个空间,还尝试把泳池里的水装进去过,而后发现,空间里的时间是静止的。

    于是,她专门开辟了一片区域作为冷冻库,用所剩不多的电制造出了一大堆冰块,放在了空间里。

    昨天吃的馄饨就是从空间里拿出来的。

    这样一来,冰箱就用不上了,省时又省电,动动脑子就能拿东西,不用跑厨房。

    宋琳琅左挑右挑,收了一大堆零食,心情十分愉悦。封连霄则在原材料区挑了一些食材。

    从总裁到家庭煮夫,他没有对这个身份感到一丝一毫的不适应,甚至觉得偶尔吃吃软饭也不错。

    宋琳琅一边收,一边还装模作样地推了个购物车,在购物车里面放了一大堆东西。

    许是因为他们实在太过悠闲,黑暗里的人终于按捺不住了。

    「砰」的一声。

    短促而剧烈的枪响。

    封连霄转过身,将宋琳琅揽进怀里。

    子弹进宋琳琅头顶的货架,货物「哗啦啦啦」倒下一片。

    他微微眯起眼,戾气尽显。

    货架的背后,走出一个染着黄毛,看起来二十五六岁的混混。

    他手里拿着一把最寻常的玩具手枪,然而却凶狠而充满危险性。

    枪口对准宋琳琅的额头,混混吹了声口哨:“不许动!”

    随后,又连着从黑暗里走出好几个人。

    其中那个胸口纹着野兽纹身的男人咧开了嘴,笑得十分油腻:“怎么还有个漂亮姑娘?”

    这些人,封连霄是有印象的。

    是里,他和宋琳琅碰上的那群恶霸。

    没想到拖了这么多天,居然还是给他们遇上了。

    这几个都是些社会败类,拥有异能之后,一拍即合,迅速组成了一个队,烧杀抢掠,无法无天。

    可惜大纲里没有具体描述他们拥有什么异能。

    他微微蹙眉,把宋琳琅搂紧了些。

    门外就是几十只丧尸,宋琳琅随时可以把它们召唤下来,因此无需担心他们的安危。

    主要是看宋琳琅的意思。

    果不出其然,这姑娘往他怀里缩了缩,像只受了惊的兔子:“你们……你们不要过来!”

    封连霄无奈,配合地摸了摸她的头。

    她别叫作精了,叫戏精吧。

    纹身男也有点失望。

    本以为住在别墅里的是什么厉害人物,特意派了苏牧和庄慧把他们骗过来。

    没想到一看,一个清瘦的青年,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姑娘,看起来就像一对富二代情侣,没见过什么大风大浪。

    不过,有长得漂亮的人放在身边,做个消遣,倒也不错。

    纹身男招了招手,“把他们绑了。”

    黄毛立刻将枪对准宋琳琅二人。

    宋琳琅配合地伸出手,让他们绑住自己,一边不忘抽抽嗒嗒:“你们想做什么?你们有什么冲着我来,不要欺负我男朋友呜呜呜……”

    纹身男嗤笑一声:“带着男朋友逛超市,你当这是来度假的呢?”

    他鄙夷地看了封连霄一眼。

    什么软饭男,被人绑了都不句话,还要靠别人姑娘保护,要不要脸?

    封连霄丝毫没有在意纹身男的目光,只是在想,怎么样才能更配合宋琳琅一点。

    他对这些人的身份没有任何兴趣,主要是姑娘好奇。

    很快,两个人就被绑好,被他们押着,来到了超市外的一家商铺。

    是他们的「大本营」。

    有好几个如宋琳琅封连霄这般的,看起来大学生模样的年轻人,皆被关在了这里。

    纹身男居高临下地看着宋琳琅,语气颇为得意:“妹妹,哥哥我呢,也不想伤害你们,就想跟你们做个朋友。你看,我们都是朋友了,你们家那个大别墅,也该借给我住一住了吧?”

    他前两年失业,一直在这一带流浪,对那片富人区垂涎已久。

    天无绝人之路,他成了末世中的强者,前几天过了一把英雄瘾,又觉得这还不够,把主意到了他向往已久的富人区上。

    这么一观察,就发现了不对劲,宋琳琅的别墅实在太特殊了。

    他们肯定有什么躲避丧尸的秘诀。

    琳琅:你在问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