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3章 一生爱一人(欧阳旭番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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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一个从守护的爱人。

    时至今日,仍旧难以忘怀。

    ……

    我叫欧阳旭,出身普通、家境普通、样貌普通、经历普通,唯一不普通的,就是我在那年夏末,遇到了他。

    初见,夕阳照在他脸庞,让我恍惚以为,天使误入人间。

    他太美好、太耀眼了。

    我一下子沦陷。

    世界霎时安静,我全身的血液仿佛瞬间凝结,满心满眼,都只有他。

    我终于体会到了什么是情窦初开,什么叫「一见钟情」。

    从那一天起,我努力成为更优秀的人,就为了在帮别人的时候,偶尔也能帮到他。

    我由沉默内敛变得开朗善言,久违了能多和他一句话;

    我也不嫌麻烦地竞选,就为了在帮扶别人一把的时候,也可以帮到他。

    我选择住宿,就为了能和他一个sushe。

    我每天帮所有舍友饭、水、买早餐,勤劳得像个田螺男孩,就为了对他的那一份用心,不那么扎眼。

    、那天,大家一起去游玩,我第一次牵他了的手,满心欢喜。

    得知和他考上同一所、,我傻笑了一整个假期。

    ……

    、三年,、四年,同事三年。

    整整十年。

    我心翼翼,藏着自己的心思,不给他带去困扰。

    我知道,在那样一个保守年代,那样一个守成的地方,这种事一旦被人知晓,他会陷入怎样的漩涡……

    我自私地想,喜欢他,只是我的私事,与他无关;

    而且,他一直独身,所以,我还有希望,是不是?

    但是,他还是察觉到了我隐藏十年的心思。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天。

    那一天下班,他将我叫到无人的街角,问我是不是喜欢他。

    我下意识摇头,怕他觉得我恶心。

    最终又忍不住点了头。

    他笑了……

    “那你想当我男朋友还是女朋友?”

    我……

    为了他,我什么身份都可以,我甚至可以当一个陪伴他的机器人——只要能陪在他身边。

    他不但没有厌恶我的喜欢,还答应和我交往。

    接下来的一个多月,是我最欢喜的时光。

    他允许我牵他的手,允许我拥抱,甚至允许我吻他。

    我用尽了所有爱一个人的勇气和能力,我以为,这就是一辈子……

    可惜……

    人心和感情这两样东西,最捉摸不透。

    ……

    一个多月以后,他因为工作需要,被外调,去了相隔千里的地方,那也是他的老家。

    他让我安心工作,等他回来。

    我这一等,就是半年。

    期间,他不允许我去看他,我只好听话等着。

    就这样,我从春分,等到了夏至。

    那天,他回来了,找到我,给我看一张照片,上面是一个笑容甜美的女孩。

    他,这是他喜欢了很多年的同乡女孩,不过那个女孩喜欢同性,所以他才想和我试试看,这种感觉。

    现在,那个女孩想要给世俗一个交代,所以他们两个人算结婚了。

    他还,会离开这个城市,再也不见。

    我失去了所有管控表情的能力,好像一个木偶。

    我没有哭、没有笑、更没有质问,我只是淡淡地了一声——

    再见……

    用尽我所有力气。

    他走了……

    而我,还停留在原处。

    许久……

    我本来想狠狠扇自己一耳光。最终,却摸了摸腮帮,并且给自己鼓了个掌。

    我:“欧阳旭,你真棒,这辈子,你不为任何算计,用心爱过一个人,真棒!”

    我以为,我会一个人躲起来,独自舔舐伤口,或者,我可能活不下去。

    其实,都没有。

    我甚至连逃离这座城市的算都没有。

    不过,我最终还是因为家人的缘故,离开了这座城,来到京都。

    从此以后,我一改之前的温文尔雅,变成一个聒噪嘴嗨的二哈,每天笑得像个没心没肺的二傻子一样。

    大概只有这样,我才能冲淡心底的苦涩寂寥。

    我姐曾经趣:“欧阳旭,你可真牛,你一辈子就算只爱那一场呀?”

    我知道,她的言下之意,我可真没出息!

    我笑……

    人一辈子只爱一场、只为一人,不是挺好?

    我又不为数量。

    即便没有在一起,那也是爱过了。

    我为自己纯粹的爱而骄傲。

    这一骄傲,就是十多年。

    ——

    我没有想到,这辈子还能和他再见面。

    那天,异国他乡再见,我看他挽着妻子,牵着孩子走过,内心从一开始的波涛汹涌,变成最终的平静。

    释怀了吗?

    好像并没有。

    因为,我还爱着记忆中那个人。虽然,已经不是现在的他。

    可能老天爷就是想看我的笑话,所以才故意捉弄人——他女儿居然找我拍照。

    他认出我,有些尴尬,大概想假装不认识,却没有成功。

    我像一个体面的老朋友,淡淡颔首,:“好久不见。”

    他好像很怕我出不合时宜的话,显得很局促。

    我也不是不识相的人,匆匆拍完照,挥手离开。

    这一次,我先转身,而且没有再见。

    我想,不会见了吧。

    我抬头看老天爷,嘲笑他:您失望了,我这种二哈,不好捉弄吧?

    因为我只会自我捉弄。

    嘿嘿嘿……

    我脸上在笑,心里却落了泪。

    ——

    可惜,我还是低估了老天爷设计的狗血剧情,它好像生怕我们旧情人难以重逢似的,又安排我们住进了同一家酒店,还是同一个楼层,房间也相隔不远。

    当我在走廊又一次偶遇他,四目相对的那一刻,我慌乱地翻找衣服口袋。

    天有些晚了,走廊里没有人,所以他朝我走了过来。

    他已经在声叫我的名字了!

    我终于摸到房卡,颤抖着手去解锁房门。

    “欧阳……”

    呼唤声近在咫尺。

    我火急火燎地拉开门,跌跌撞撞逃进来,砰一声关门、上锁,连保险环都扣上。

    我捂着耳朵逃到卫生间,拿出手机,将音量调到最大,胡乱开一首歌。

    恰好是青春洋溢的摇滚乐,金属碰撞声和歌手来自灵魂的呐喊,掩盖了外界其他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