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四回合:路父的愧疚
路父看着路潇涵的眉眼,心底感慨万分,“不管你相不相信,自始至终我对你和潇漓,心底还是喜爱的,可能就是那句血浓于水所说的吧,无论怎么样我对你们俩都没办法讨厌起来,尽管我真的特别的恨你们的母亲,如果不是她,我的家庭会很幸福,不会被破坏。有了孩子之后她更加变本加厉,要我在路家老宅附近给她买了房子,每个月要我支付几十万的抚养费,甚至还在我不在家的时候,故意装偶遇,认识了芷兰,让你和潇漓和沫沫成为了好朋友。不过她很聪明,自始至终没有提过除了钱财外的其他要求,她清楚如果她说要我离婚娶她,那么我会和她彻底撕破脸,不用再去顾忌,那么她什么都得不到,但我也清楚,这种事情被拆穿只是早晚的事情,那些幸福的生活就像是偷来的一般,过一天少一天。”
“所以……顾阿姨到底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路潇涵有些不解,这么说来,这件事不是自家母亲捅出去的,那顾母又怎么会知道呢,要知道当时自己和路潇漓都不知道那个英俊帅气的路叔叔竟然是自己的父亲啊。
“这件事……我也一直想不通,虽然外面一直说我婚内出,轨,才离婚然后迅速和你母亲结婚,但事实根本不是这样,只有那一次。”和自己的儿子说起这种事,路父还是有些许尴尬,但他清楚路潇涵的为人,这些事情自己压在心底那么多年,也的确想要说说,“除了下药的那次,再也没有过了,可偏偏沫沫七岁那会,有天拉着我的手,忽然问我,为什么和许阿姨在床上滚来滚去,芷兰就在旁边,我当时太过震惊来不及反应,而芷兰心思细腻,听到这话看到我的表情就看出了端倪,逼问我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所有的事情都抖了出来……我当时一直怀疑是你母亲教沫沫说了这样的话,可当时你母亲和芷兰认识后,我就警告过她不许再接近芷兰和沫沫,带你和潇漓到家里和沫沫玩,也只是想陪陪你们,毕竟你和潇漓是无辜的。事情发生后我查了监控,你母亲没有任何机会教沫沫说这样的话,所以我到现在也不知道沫沫到底是怎么知道的,毕竟当时事情已经过去四五年了。”
路潇涵也想不明白这个问题,这么说起来,当时知道这件事的只有路母和路父,路父自己不会说,路母没有机会说,那顾薇薇到底是从哪里知道了这件四五年前的事情还真是个谜团……不过这种事情,自己若是去问顾薇薇,只有可能被她打死,那可是她碰都不能碰的伤处。“所以,这才是你和顾阿姨离婚的原因?可……我还是不明白,离婚之后你为什么会去娶我母亲,既然你爱的人是顾阿姨,将我母亲娶回家,这不是断了你和顾阿姨,最后一丝希望吗?”
“我自然知道,可我又有什么办法,这是芷兰提出的要求,我怎么拒绝。”路父眼底满是沧桑,“她说我已经负了她,就不要再负其他的女人了,该负的责任,我不该推脱,不要让她觉得我是个没责任心的男人。我和你母亲结婚,是因为我无法看着芷兰对我彻底失望,而不是要对她负责。对你对潇漓或许我该承担做为父亲的责任,可对你母亲,我没有丝毫的愧疚,当时的错误,我该承担一部分,是我在那种地方喝醉给了她机会,可做出那种事情也是她自己的选择……可是说到底,我还是个没责任心的人吧,无论是芷兰沫沫还是你和潇漓,我都没有尽到过责任,我亏欠你们的太多了。”
“爸,没有的事,这件事不能怪你的。”路潇涵看着所有的花烧成了灰烬,扶着路父慢悠悠的去停车场上车回市区,准备离开的时候,正好看见顾薇薇和傅子书进停车场,路潇涵的车子也是单向玻璃,他开过来的这辆是很普通的越野车,车牌也是随机摇到的,不用担心顾薇薇会注意到,从旁边开了过去。
路父看着顾薇薇的身影越来越远,才收回了目光,有些疲惫的靠坐在座位上,过了好久才缓缓开口,“你知道和沫沫在一块的那个男人是谁吗?”
路潇涵愣了一会,不知道该怎么说,要是路父知道顾薇薇不声不响就这么跟一个男人结了婚,估计这心脏又要承受不住了,“这个……我也不是十分清楚,沫沫姐不可能跟我说她的私事的。”
“说的也是。”路父有些无奈,想要让路潇涵去查,可却又担心被顾薇薇发现,到时候会更反感,最终也只能继续闭眼休息,不再多问。
顾薇薇回到公司也没有和傅子书告别,阴沉着脸径直下车上楼了,傅子书坐在车里有些无奈,这女人的驴脾气犯起来真是不可爱,可偏偏自己还就是喜欢这个难搞的女人。
顾薇薇请了个假回来就进入了低气压状态,让办公室里的人惶恐万分,大头凑到旁边有些不解,“老大难得工作时间翘班跑出去,怎么脸色那么难看的回来,难道翘班被发现了?”
“你能不能靠点谱?”宁姝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老大除非是碰到大BOSS了,否则谁能管得着高层领导去哪,再说了本来老大就没有规定的上班时间,她又是把工作全部交代清楚才离开的,有什么关系。”
萱萱倒是知道顾薇薇是和傅子书一起去给傅父还有顾母扫墓去了,难道是吵架了?可是……去扫墓又怎么会吵架?可萱萱上班无组织无纪律的往顾薇薇总监办公室窜,已经被迟梓铭敲了好几次脑袋了,萱萱可怜兮兮的看向在旁边处理文件的男友大人,默默的又移开目光,自己这次偷溜进去的话,被发现的几率会是多少呢?
“眼珠子转什么呢,工作做完了没有,要是加班我可不会留下来陪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