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霉到被狗咬
把美好的时光奉献给了教室那么多天,终于得到回报了——终于到周末了。
那么多天都是教室——饭堂——宿舍三点一线的生活,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觉得霉霉的。
经过沈晚和杜云菲的再三商量,她们决定去逛街。
一月的天空出奇的晴朗,云朵也压的很低,绵延着,很远,远得好似一辈子那般长。
温暖的太阳光芒万丈,阳光洒在身上的温度那是一种无法言喻的温暖,无法描述的满足。
大街上人来人往,商贩都比顾客多。商贩们贩的东西更是琳琅满目,种类繁多啊。有卖金桔子树的,有卖春联的,有买花的
她们已经被人流冲散过几次了,好不容易冒着再次被人流冲散的危险挤进了沃尔玛大门口,没想到里面更加多人。
最后终于买完了要买的东西了,这才想起回去得挤公车!
长这么大沈晚最怕的就是得挤公车了,那可是一个不留神,分分钟引发流血事件啊,那次从学校挤公车回家的情况,沈晚到现在还心有余悸呢。
本来她们是排在前面的,本打算着车来了先上车的。
没想到他们看穿了沈晚和杜云菲的如意算盘,她们一步步靠前,他们也一步步紧跟着沈晚两人向前靠拢,到最后进无可进的时候才就此作罢的。
更没想到的是,车来的时候,沈晚和杜云菲不但没有先上车反倒是被人群挤得东倒西歪,像喝醉了酒一样,旁边的人还一边叫着都不能呼吸了!
车站里面真的是人才济济啊,为了抢先坐前面而动用千方百计的人才更是数不胜数啊!太恐怖了!杜云菲都快被人潮挤得不成人形了才能上得了。
据杜云菲所,要不是有个男生很有风度地让女生先上的话,她早就卡在那里了,因为人太多,所以上也难,下也难啊。
不过之前她们都没有预料到多年后会有那么严重的一次上海外滩踩踏事件!
两个人终于好不容易上车了,居然让沈晚看到了这等伤风败俗的事,简直颠覆了她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沈晚承认她是个平时看着有点幼稚,有点笨的人,可也不傻啊,也会有成熟的时候啊!她平时只是不想多管闲事!但是也知道什么是道德啊!
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了?为老不尊!一个四五十岁的老男人在车上竟然公然调戏身材还不错的女售票员!
么的!人家还是有夫之妇!他刚上车的时候就趁着女售票员在卖票的时候把搭在售票员肩膀上,售票员竟然也没啥反应,还好像很开心的样子。
沈晚当时还以为是认识的!所以也没啥反应。没想到,不过他问的那句话暴露了真相。
当时他们在一些有的没的,其中那男的还问了句“嫁了吗?”
然后那售票员还大大声的:“早嫁了八百年了!”
两人惊讶之余又疑惑:售票员不是她结婚了吗?那她怎么还让那男的把搭她肩上啊?当时两个人就猜想,有猫腻!没有想到,居然会是这样!
当时沈晚还纳闷他的那句“等你收得完票,我又到了,要下车了”是啥意思!原来他是想要摸那个女售票员的屁股,要占人家便宜。
沈晚再那啥也知道有夫之妇的人不能碰,即使不是有夫之妇也不可以这样占人家便宜,这是道德问题。
女售票员更是道德沦丧,不但没有斥责他,警告他不要这样做,还堆满了笑容!
沈晚琢磨着这个男的肯定也是有几个娃的人了,居然还这么没有道德,竟做些伤风败俗的事!
沈晚更想不明白的是这售票员又是怎么回事?她不是已经有老公了吗?怎么还让那男的占便宜呢?
这就是为什么那么多某某女被骚扰而因为懦弱,以某件事去威胁被害人,被害人不敢去告他,出实情而被那啥;又有哪个女的被那啥的事例。
这都是因为一些人的懦弱,或者可以是纵容而导致的,犯罪分子正是因为瞄准了被害者的懦弱而变本加厉,加害更多的无辜群众的。
面对此情此景,不禁要问:现在的世界都怎么了?为什么如此多的这种伤风败俗,道德败坏的事情发生呢?
到底是因为如今的社会环境造成的呢,还是现在的人们的心理素质偏低,受到的教育也不是很高的原因呢?答案就不得而知了。
当然这些事情凭她沈晚一人之力也阻止不了,不但事情源头不清楚,就算清楚了也不能彻头彻尾的解决这些问题。那么这些问题就交给别人来做吧!
下车的时候沈晚竟然也吐了一地!沈晚和杜云菲都很惊讶。
“晚,你不是坐啥车都不会晕车的吗?这次怎么吐得那么惨烈啊?”杜云菲在一旁温柔地帮沈晚轻轻拍着背,一边惊讶又略带紧张的问。
“不知道,肯定是刚才那俩人恶心着我了!”沈晚故作轻松又义愤填膺的。
“噗原来你没事啊!”
杜云菲知道沈晚没事,只是气愤,所以噗嗤一声就笑了。
擦擦嘴,收拾东西,整理着装,继续昂扬挺胸雄赳赳的大步向前走。
虽然发生了一件不是很愉快的插曲,但是丝毫不影响我的好心情。
“今天是个好日子,天天都是个好日子”两个人舞足蹈地啍着歌曲走在回家的路上。
夜晚里的路灯使得周围一片橙黄,像是有谁慌乱打翻了一瓶新奇士,给世界染了一身橙,温暖柔和而美好。
沈晚还幻想着在下个转角处遇见一份专属于自己的爱情,遇见一个专属于她的少年,她和她的王子一见钟情,从此坠入爱河,无法自拔。
可是没想到,沈晚真的在下个路口的转角处无聊了专属于她的厄运!!!
沈晚竟然在转角处遇见了一只流浪狗,还是德国黑贝!
那只黑贝浑身上下有着大不一的疙瘩,全身脏兮兮的。
看见了猎物,双眼闪烁着红色的光,嘴角处还泛滥着一些唾液,那唾液一直以堆为单位向地面坠落。
沈晚和杜云菲吓得两脚发软,一直在打着寒颤,她们其实很想跑的,可是脚根本不听使唤,连挪一步都挪动不了。
最惨的是黑贝居然“眼里只有你”一直凶狠地紧盯着沈晚!
虽然她沈晚是比较有肉一点,这她自己也知道啊,可是黑贝你也不用一直紧盯着人家啊,人家害怕!
沈晚牙关还打着颤呢:“菲菲它它没注意你你先走,去搬救兵啊”
“啊?啊!好,我很快就来救你,等我啊!”
杜云菲也吓得忘了逃跑了,直到沈晚叫她才后知后觉反应过来。
唉!真是挑了个好日子啊,居然挑了个适宜动土安葬的日子去逛街!也是没眼看了!
那黑贝就像知晓了她和杜云菲的“阴谋”一样,杜云菲一走,就狂吠一声,像发了狂一样向着沈晚冲了过来,沈晚被吓得尖叫连连,此时此刻的她多想有个白马王子出来解救她啊!
在黑贝离沈晚十步之遥,上帝好像听到了她的祈祷。
真的突然凭空降落了一个少年,伸一把把她拉向他的身后,长腿一伸,就把黑贝踢得老远了。
然后拉着沈晚退到墙角,借助90度墙角的优势来用他自己的身体护着她。
虽然沈晚并不认识他,可他却给了沈晚一种莫名的安全感。既然有了靠山,当然是把困难交给他了!而沈晚,当然是趁此会欣赏一下白马王子的样貌啦!
可惜墙角的优势变成了沈晚的劣势!因为他是背对着沈晚,况且还是夜晚,所以沈晚只能看到男生的后脑勺还有他左耳上银色的耳钉。
看到男生的耳钉时候,沈晚顿时觉得不管他的样貌是怎样,他这个朋友她是交定了!
当然是帅哥就最好啦,不帅的话也没事,反正就是交定他这朋友了。
一是为他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好品质,二当然是因为他那闪闪惹人爱的耳钉啦!原谅沈晚有耳钉情结。
沈晚这人关注的第一重点就是有没有耳钉,有耳钉的话,那他长得多抽象也没事,不过应该长得抽象的人也没多大勇气敢戴耳钉的呢吧!
就在沈晚征愣的片刻,那个白马王子已经帮她打跑了黑贝,并且自身毫发无伤。
不知道他怎么回事,就只是淡淡的用眼角余光瞥了沈晚一眼,了一句“快回家吧”,就头也不回的走了,连道谢的会都不给她。
沈晚就奇了怪了,她是长的多丑啊,居然正眼都不瞧她一下,还害得她连想看下他的样貌的念头都给扼杀了,可惜了。
“晚,你没事吧?你怎么样?有没有被狗咬到?”
杜云菲火急火燎的赶来,看到沈晚双眼无神,目不转睛地盯着前方,就紧张地像连珠炮弹似的问了一连串。唉!这丫头总是一惊一乍的。
“没见过世面啊?大惊怪!我有事还能毫发无伤地站在你面前吗?怎么会有你那么笨的人啊!”
沈晚虽然知道杜云菲也担心她,可是嘴上就是忍不住要吐槽她,没错,沈晚最喜欢做的就是吐槽杜云菲。
“你丫的还有没有良心啊?我这不是已经以最快的速度回来了吗?我担心你你还这样我?啍!你的良心被狗叼走了,我不跟你计较!”杜云菲也气愤地。
“哈哈,好啦,我错了还不行吗?走,我请你去吃好东西!”
“你丫的,当然得请,不请我还跟你没完呢!”
“你丫的,悠着点啊,照顾下我的钱包”
“跟你,刚刚好惊险耶”她们一路上骂骂咧咧的走了,都忘了追究杜云菲没带人来救自己的原因了。
路灯下,两个人的影子被拉的很长很长,仿若生命一般绵长。
朋友总是为你遮风挡雨,如果你在很远的地方承受着风霜,而我无能为力,我会祈祷,让那些风雨,降临在我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