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与黑二十
“陈哥,你在哪儿呢?卢卡斯到处在找你。”
“没事,我和逍在海城,过两天再回去。”我着挂断了电话。
夏菲菲来电话时,我正和盛逍走向他在海城原来的那个住处,只是这里已经改建成了一家宾馆,宾馆的老板是个外地人,他并不认识盛逍,也不认识我,倒也省了我们的麻烦,只不过老板的女儿在前台为我们办理登记入住手续的时候,好奇地看了我们好半晌,才问:“你们要一间还是两间?”
我考虑到现在不适宜把我们的关系泄露出去,还是决定悠着点,便道:“两间。”
出乎我的意料,盛逍却在同一时间开口了:“一间。”
顿时,老板女儿又看了我们一眼,那意思好像在,不用解释了,我都懂。你们是那种关系。
我窘迫地想要挖个洞钻进去。
老板的女儿在登记薄上填写了一份表格,让我们签字,又从抽屉里拿出了两把钥匙和两个包包,是送给入住的客人的赠品,也不知道是什么。这个世界所虽然不是处在什么落后的时代,经济发展也很快,电脑手机也不是什么稀罕的玩意儿,但在这个海城,好像也不是人人都有电脑手机的,登记入住也不是直接在电脑录入的,而需要手工填写。
我随意翻看了一下这份客人的登记入住册子,忽然手顿了一下,陷入了沉思。
“怎么了?”盛逍疑惑地问。
我淡淡地一笑,收回了自己的视线,道:“没事,先上楼再。”
盛逍没有多问,带着我上了三楼的单间,我才发觉这个房间还真是名副其实的单间,简简单单的家具,连所谓的双人床,也比我在高中时学生寝室里的床大不了多少,让我这个习惯了大床的人,简直恨不能伸出手再把他拉个五米宽,不,十米宽!
不过,我这人也是随遇而安的性格,自穿越多个世界以来,什么恶劣的环境没遇见过,更别提是这样简陋的环境了,其实,比起像是袁夏,像是沈子昀那样的朝不保夕的日子,这只是有点狭窄和简陋的环境对我来,已经算是不错了。
“委屈你了。”盛逍倒是有点愧疚,征询我的意见,“要不,我们换间宾馆?”
“没事。”我拉住了他,笑道,“你不就是想看一眼自己以前所住的地方吗?”
盛逍笑了,伸手摸了摸我的脸,道:“你难道不怀疑我其实是居心叵测?”
我抬起手指,在他的胸前划着圈,眼睛里像是带了钩子一样,勾得他心猿意马,气息也轻轻地喷在他的脖颈间,在他耳边低低地:“那我就是甘心情愿。明知你使坏,还不管不顾地被你勾引。”
盛逍的目光更加幽深,喉头动了动,猛然将我抵到了墙壁上,狠狠地啃着我的嘴唇。
等到我的腰肢酸软的时候,自己已经和盛逍从客厅到的浴室,再到房间的床上难舍难分了,衣服,裤子,鞋袜扔了一地,再然后,盛逍开了那两个包包,我才知道原来那个东西居然是润滑油和安全套,我啧啧赞叹,原来这个女孩子还真是什么都懂,而且居然不把我们当成世人眼中的变态,居然还是妥妥的一枚腐女……
“海城?”卢卡斯听陈璟的助理他去了海城,一脸的纳闷,“他去海城干嘛?”
“不知道,大概是想要散心。”夏菲菲。
卢卡斯没有再问,他是知道陈璟苦苦在寻找自己的竹马的,就连陈璟曾经的男友卓志洋也是因为长得跟他的竹马相像才背地里偷偷恋爱的,他本来是极其不喜卓志洋的,他在娱乐圈里混迹了数年,早见惯了各种人情世故,更是看穿了卓志洋这样的男人,但奈何人家陈璟喜欢,还曾经提过自己算退出娱乐圈的事情。陈璟本也是聪明人,却偏偏在卓志洋的身上犯了糊涂,好在陈璟悬崖勒马,总算跟姓卓的分手了,他才松了好大一口气,只是,后面那位盛家二少出现的时候,他明白了,陈璟是真的很喜欢盛家二少,比喜欢卓志洋还要喜欢,如今,他难得跟竹马有了联系,并且相爱了,他也是无话可了,只愿陈璟不要再恋爱脑,再受到一次伤害。
卢卡斯又扫了一眼心翼翼地觑着他的助理,摆了摆手,:“行了,行了,你回去吧。我听你还在读书,趁这几天陈璟没有回来,自己先回学校吧。”
夏菲菲亦松了口气,她还担心卢卡斯会怪罪她的陈哥呢。
夏菲菲收拾好了自己的东西,背着黑色双肩包走出了娱乐公司,发现居然下起了大雨,不出意外地,她又看见了盛逍身边的那位保镖先生,高大英俊,总是穿着一套黑色西装,从未变过的模样,脸上也是万年不变的冰山脸。
“你好,盛先生和陈先生吩咐过我,要送你回家。”保镖凌霄着伞,规规矩矩地等候在车边。
夏菲菲吐了口气,:“知道啦。不过,我暂时不想回去,可以跟我去一趟学校吗?”
“去学校?”凌霄歪了歪头,“这个时间点恐怕已经没有学生了吧?”
夏菲菲翻了个白眼,:“我挂科了,导师让我今天补考,不然,我恐怕不能顺利毕业了。”
凌霄立马拉开车门,让夏菲菲坐进去,问:“什么时候补考?来不来得及?”
夏菲菲:“你开快点,应该来得及-------”
话音未落,凌霄已经“咻”的一下,发动车子了。
夏菲菲的手急忙拉住了车顶扶手,脸色苍白地叫道:“不要,你别开得这么快啊!会被开罚单的------”
但凌霄似乎沉醉于开快车的刺激中,加足了马力,他那辆白色现代颠得几乎飞起,车内挂件兴奋地蹦跳,两侧高矮不一的建筑在大雨中投射出五彩斑斓的光,车飙过车马川流的路面,像是脱缰的野马,溅起了肮脏的泥水,也吓坏了夏菲菲的心脏。
“喂,你慢点啊,我不想死啊,我还要考试啊啊啊啊------!!!”夏菲菲的声音都带着哭腔。
白色现代在冲出一条巷口时猛然刹住,车轱辘在柏油路面上擦出了一道半米长的痕迹,让另一头着灯的老式货车先过。那车开得很慢,凌霄看到车上贴着“奇运货运公司”的广告,雨下得很大,把广告冲刷得起了卷,都有些褪色了,看着很破旧。
夏菲菲一把推开车门,双腿发软地狂吐。
“好点了吗?”凌霄走下车,把一瓶矿泉水递给她。
尽管现在隆冬,可夏菲菲还是一把夺过去,咕噜噜地灌了好大一口,一点儿也不嫌水冷。“你疯了,开这么快干嘛?”她抱怨道,眼框里还有着生理性的泪水。
凌霄板着脸,:“刚刚有人跟踪我们。”
夏菲菲一呆:“什么?”
凌霄不再解释,而是一把将夏菲菲又拉上了车,:“我们走另外一条路。”
夏菲菲忍不住好奇地问:“什么人会跟踪我们?难道是那些狗仔?可跟踪我一个助理有什么用?”
凌霄摇头:“不是狗仔。”
夏菲菲越发好奇:“那是谁?”
凌霄淡淡地:“如果是我,就不会多问。”
夏菲菲不满地瞪了他一眼,“切”了一声,:“不问就不问呗,闷葫芦。”
凌霄一愣:“你叫我什么?”
“闷葫芦,木瓜脸。别以为自己不怎么话是很酷,你又不是那位盛二少,而且,人家还会哄他男朋友开心------”
凌霄叹了口气,多了一句:“我是为你好,有时候知道得太多,可能会有危险。”
夏菲菲一怔,她从他的眼中看到了一丝担心和关切,顿时乖乖地闭嘴了。
早上,我被手机铃声吵醒的时候,盛逍已经不在我的身边了。
“喂,起了么?”盛逍的声音带着点笑意,似乎心情极好。
我低低地“嗯”了一声,伸了个懒腰,从床上坐起来,感觉到某个部位还有点难言的酸痛,不由得尴尬了,尤其又看见自己手腕上和因为睡衣领子有点大而垮下来露出的肩膀处的吻痕,顿时有点黑脸了。
昨夜的盛逍太猛了,我被他都弄哭了,那些痕迹更是留在了连衣服都遮不住的地方了。
“你出来,我带你出去玩。”盛逍的声音更加愉悦。
“不去,我好累哦。”我傲娇地。
“乖,听话,有惊喜哦。”盛逍,声音里又带了点诱惑。
于是,我被他动,懒洋洋地换了件雪白的羽绒服,白色的帽檐边的绒毛贴在我的面颊上,衬得我的肤色更加雪白,我想了想,又从行李箱里找了条格纹围巾绕在脖颈上,再戴上了厚厚的手套,一方面是怕冷,另一方面则是为了遮住那些难言的、让我感觉不好意思的痕迹。
当我施施然地下楼,来到宾馆的外面,正好看见盛逍低头弯腰在检查一辆自行车的轮胎,闻声抬头,笑意盈盈地对我招呼,:“来,坐上试试。”
“你是,这辆自行车?”我愣了愣,有点难以置信。
作为盛家二少的他,居然想到用自行车载我出去兜风,还是在这个大冷天,没毛病吧?
“当然。想和我去兜风吗,大明星?”他笑着问。
“愿意。别兜风,就是让我让刀山,我也愿意。”我笑道。
“我哪舍得。”盛逍着,迅速地凑到我的脸颊偷了个吻,然后跨上了自行车,“走喽。”
“去哪儿。”我跳上了自行车的后座,好奇地问。
“把你卖了,成不成?”盛逍调笑道。
“好哇,我早就被人给卖了。”我抱住了他的腰,把头贴在他的后背,“卖给了一个叫盛逍的男人。”
作者闲话: 亲们,求赏,求收藏。今天降温了,冷得要命,就写到这里吧。请各位多多支持则个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