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与黑二十五
卓志洋的理智渐渐回笼,看着副驾上一动不动的血肉模糊的孟岱,战战兢兢地伸手去探了一下他的鼻息,顿时吓得差点跳起来,眼底迅速爬上了恐惧之色。
“死……死了,我把孟岱杀死了……怎么办?这可怎么办?要是让警察,不,就是让东野少爷知道他的人被我杀死了,一定不会放过我的……不行,不能让人知道是我杀了孟岱……想办法,一定要想办法处理掉这件事……”
他的嘴里喃喃自语着,狠狠地抹了一把脸,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先是看向了车子里的行车记录仪,一把将其扯了下来,装进了口袋里,然后,他又看了看孟岱的手指甲,发现他的手指甲里有着些细的皮屑和血迹,他一咬牙,将其手指上的所有的指甲都硬生生地扯了下来,又拿走了他衣服口袋和孟岱随身携带的装着他所有的身份证件和现金,还有银行卡的双肩包,还把他的腕上的手表也捋了下来,伪造成被劫的假象,再然后,他下车,从后备厢里取出一瓶啤酒,倒在了孟岱的尸身上和副驾上,最后脱下自己身上的沾满了血迹的毛衣和大衣点燃丢进了驾驶室里面……
轰的一声,被燃烧着的衣物落到了满是啤酒的驾驶室里,迅速形成了大火,顷刻间就吞噬了整间驾驶室,火舌继续疯狂地乱窜,不到片刻,整辆银色的现代就被烧毁得不成样子了,而里面孟岱的尸体自然也被烧焦了……
趁着四周无人,卓志洋便忍着刺骨的寒意匆匆地离开事发现场,并在沿途将孟岱的双肩包扔进山路下面的河水之中……
他自以为做的天衣无缝,殊不知,在他刚刚离开之际,据此现场一百米以外的树林中,一道细微的光芒闪了一闪,分明是不知谁悄悄地拍摄下了他的整个犯罪经过……
“孟岱死了?”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正坐在节目组后面的我们娱乐公司的保姆车里,闭眼假寐。
这次夏菲菲和卢卡斯早就得知了我要省城的确切日期,立刻派人前往节目组所举办的那个直播地点最近的镇上的警察局来接我,他们也早从电视上看到了有当地混混想要对我不利的画面,卢卡斯非常的生气,扬言要节目组的人好看,保留起诉的权力,把节目组的主持人吓出了一身的冷汗,急忙向卢卡斯赔罪道歉,承认他们将赔偿我所受到的各方面的损失。卢卡斯余怒未消,更何况,他是受盛逍所托要照顾好我的,对于节目组为了拉收视率的各种行径,实在是对整个节目组都没有好感,也拒绝了节目组为我送行压惊的晚宴,直接让人送我回城。
通知我孟岱死亡的消息的是1314,我感觉有些惊愕。根据这些时日以来,我所见到的情况是卓志洋跟孟岱有着十分暧昧的关系,卓志洋是个一门心思往上爬的,却又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急于跟他看中的人纾解排遣的人。他看上孟岱,我其实并不意外,也知道他们仅仅是停留于类似炮友的关系,以孟岱那种骄傲的性子,他肯定是看不上卓志洋的,而卓志洋也不一定会对孟岱忠诚。他们之间会有嫌隙是迟早的事情。但是,我真的没有想到,再听到他们的消息时,竟然会是孟岱的死讯!
“孟岱是怎么死的?是谁杀了他?”我问1314。
“卓志洋,是他掐死了孟岱。”1314道。
“你确定?”
“对,我确定。是我的狼卫传来的讯息。”1314。
“狼卫?”我一愣。
“嗯,阿璟,你不是要我时刻关注任务目标卓志洋的动向吗?但我想着要保护你,怕抽不出时间和精力来,所以,我用数据造出了一头狼卫,它不仅能够随时追踪监测任务目标的动静,还能够自行拍摄下它所看到的种种画面。昨晚半夜,它已经将卓志洋杀人毁尸的画面拍摄下了,并传给了我。”1314。
这时,车子停下来,司机中午了,得找个像样点的餐馆吃饭。我看了看腕表,果然已经是十二点了,肚子也有些饿了,便和夏菲菲等人一起下了车,寻了周边的一家看起来上档次的中餐馆走了进去,趁着点菜的功夫,1314问我:“狼卫回来了,想要见见它吗?”
我顿时很好奇地问:“真的?在哪儿?”
1314:“我让它在洗手间里等着。”
我问:“会不会被人发现?要是吓坏了人可不好。”
1314:“不会。它有隐形功能,可以自动调整隐藏自己的身形。”
我借口上洗手间,独自进了餐馆里的洗手间,刚一开门,我就瞅见了一头身形庞大的黑色的狼,皮毛光滑,狼眼幽幽地朝我望过来,接着,它一跃而起,向我迎面扑过来,没等我做出防御的姿势,它已经用爪子趴着我的肩膀,伸出舌头舔我的脸,尾巴一甩一甩地,看上去挺高兴的样子。
“这就是……狼卫?”我有点无语。
这狼卫趴在我的身上,一个劲儿地摇尾巴求抚摸,就连咧开的嘴巴也隐隐露出了讨好的笑模样。
“我喜欢阿璟,它自然也喜欢阿璟了。”1314。
“我能看看它拍下的有关卓志洋杀人毁尸的视频吗?”我问。
“好啊。”1314的声音里都带着宠溺,然后让狼卫把视频放出来。
我才发现原来狼卫的眼睛便是可以自动拍摄的摄像头,而且,它还可以自动将视频传到我的手机上,于是,我便看到了卓志洋在犯罪现场的那一通操作,我的眼神沉了下来。
“阿璟算怎么做?”1314问我。
我思忖了一会儿,道:“1314,你让狼卫把这段视频再拷贝两份,一份传给警方,一份给东野家的那位少爷,我想,那位少爷会很乐意给卓志洋一点儿教训的。”
1314愉快地笑了:“好。”
回到了省城,我刚刚和时刻被凌霄保护着的夏菲菲告别。这两人-----我有好一阵子不见,就发现他们有点腻歪了,许是那次夏菲菲险些被怪物攻击,而凌霄保护了她,因而两人的感情开始升温,手时时刻刻地牵着,不时地附耳低低地交谈,还有你亲亲我,我摸摸你的手的动作,着实是让我这个给别人塞狗粮的人第一回尝到了吃他们的狗粮的机会。“行了吧,别在我眼前秀恩爱了,该去哪儿去哪儿好了。”我挺无语地挥挥手,自觉踏出车门,下车走向了自己的公寓。
就在我刚开自己的公寓门时,一只手捉住了我的手腕,把我拉进了屋子里面。
我吃了一惊,接着,就被人带进了怀中,那熟悉而温热柔软的触感贴上了我的嘴唇。
“怎么这么晚才回来?你知不知道,我想你想得发疯-------”那人的鼻息全部喷洒在我的脖颈里,将我放倒在沙发里,手伸进了我的衣衫里,他的嘴唇依次地亲吻着我的额头,面颊,鼻尖,嘴唇,脖颈……
我望着眼前人熟悉的眉眼,吻着他性感的薄唇,实话,我也是挺想他的。都恋爱的人,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何况,我与他是整整的三日。就算我能忍,盛逍可不能。
他如今的气息都是灼热的,滚烫的。他的眼睛更是像急于捕猎的猎人,看着眼前的兔子落入他精心设好的陷阱里,他显得非常的有耐心,他一早就对这只又白又美的兔子垂涎了,他慢慢地把兔子拉到了自己的面前,细细地抚摸过兔子的白白的,柔软的绒毛,他对于如何把这只兔子拆吃入腹有了深刻研究,甚至可以写一篇几万字的论文了。
他吃兔子的方法很讲究,选择的方法是烤兔子,首先是将兔子肉里里外外地抹上了佐料,然后调整了火候,细细地,翻来覆去地烤,保证外酥里嫩,鲜香美味,是他最喜欢的兔肉滋味,然后才煞有介事地吃起了兔子肉,一面吃一面安抚着美美的兔子肉,他下一次会带它去体验更刺激的冲浪。
对这个经验丰富的猎人,我本人表示,我不想吃兔子肉,更不想冲浪啊啊啊啊--------
当次日的第一缕晖照进窗户里,也将满室的旖旎景色也照了出来。
盛逍第一个睁眼,瞅着身边的人那白如细瓷美玉的脸蛋,心里的温柔水一般地泛上来,他轻轻地抚摸着他的脸颊,还有那细细密密地,能撩动人心的睫毛,忍不住又俯身去吻那蝉翼般的睫毛,冷不防,一双手探出了被窝,缠上了他的脖颈,将他的头拉下来,让他的嘴唇与另两片柔软的唇瓣相贴。
“这么快就醒了,不多睡会儿?”
一阵激烈绵长的吻过后,盛逍声音都是低哑的,带着一股子诱人的魅惑感。
我懒懒地:“那是因为有人偷看我。我害羞。”
盛逍伸出手指按住了我的嘴唇,笑道:“那怎么办?我身边的这个人太美了,我看不够。那……要不要起床?我去做早餐。”
我伸出了一只手臂,懒懒地:“来,给朕穿衣。”
盛逍忍俊不禁地笑:“喳。”
他将我抱起来,为我找来了件粉色的衬衫,真的帮我穿起衣服来,可是,我却不愿意配合了,故意扭动身子,伸出手死死地反抱住盛逍的脖子,坏笑着咬他的耳垂。
盛逍的眸色顿时变得幽深起来,眼神更是如狼似虎般,低低地:“别闹,不然……”他语气里带着几分威胁。
我挑高了眉,含笑道:“不然怎么?”
盛逍坏笑着,将我又按倒在床上,:“不然,我们冲浪好吗?”
我顿时感觉到腰肢酸软,赶紧乖乖地投降了。
接下来,我的工作依旧繁忙,不过,我的粉丝也比原来更多了,公司不时会收到粉丝送来的鲜花和礼物,微博上也有粉丝发来的慰问,尽管我并没有在那次的混混围攻中受到任何的伤害,但粉丝们显然还是很担心我,我只好又抽空回复了过去。
十一月,十二月,娱乐公司推出了一系列的粉丝福利活动,并宣布公司里的明星们会与粉丝展开互动活动,这让粉丝们兴奋不已,纷纷在我的微博下留言,要为我的影迷会现场Call。到了一月份,我又是参加了省城的最佳艺人评选活动,自然荣获桂冠,接下来,我又接下了一部广告片的拍摄,直到进入了二月的春节,我才终于得到了空闲。
我跟盛逍计划着去国外度假游玩。
却在这时,省城又出了一桩怪异的事件,这起事件先是在网上公布的,事件起因是,一个家庭主妇发现自己的丈夫行为诡异,夜里常常偷偷起来,不知道在干些什么。
起初,她以为丈夫是悄悄出轨了,非常愤怒,她便在某天夜里看到身边的丈夫起来,走出了卧室,她就跟了上去,她看着丈夫拉开家门,她更是差点压抑不住怒火,她冲出家门,然而,眼前看到的一幕,把她吓得魂不守舍,丈夫竟然把自家养的猫摁进了水池里面,把猫活活地淹死了。
那一刻,她觉得眼前的人根本不是她的丈夫,而是一头恶魔,连丈夫的脸都是狰狞而恐怖的。
家庭主妇吓坏了,赶紧报了警。
警察带走了恢复神智后,一脸茫然的丈夫。
而在当天夜里,丈夫就死在了警察局的拘留室里面,是割喉自杀的。
现场到处都是血迹,而墙壁上,又留下了一个“975”的阿拉伯数字和奇怪的符文图案,正是千灵祭的符文……
作者闲话: 亲们,求赏,求推荐,求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