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趁人之危 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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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北把脑袋从方向盘上抬起, 眼神迷茫。

    “阿嚏……”

    地了个喷嚏,冷意沿着胳膊上的汗毛一路向上爬,钻进领口, 提醒他已经换了一个季节。

    从春日到初冬,时移世转, 不过刹那芳华。

    想起来了,下午把范侠从医院接回他家之后,没坐多久,范侠局里的同事和领导就来探病了。

    自己不便扰, 和赵叔叔了一个招呼后他就开车回家。

    可能是下午在医院淋到雨的关系, 宁北觉得异常疲累,车子开到地下停车场就忍不住了个瞌睡。

    着哈欠宁北掏出手机一看,发现已经是晚上七点多。微信提示一排未读信息, 除了偶然两个订阅的公众号, 全部都是范侠。

    宁北正想回消息,突然一个念头从脑中闪过。

    既然老爸和赵叔叔的关系已经浮出水面,他现在拨爸爸的电话号码, 如果有人接听的话, 是不是意味着他彻底成功了?

    难掩心中的激动,翻了几次终于把宁建国的电话号码从联系本中调了出来, 颤抖的大拇指按下拨号键。

    “嘟……嘟……嘟……”

    宁北屏息凝神, 听着手机里传来的等候通话声,冰冷又机械, 感觉心脏都被丝线提到了喉咙口。

    “嘟……嘟……嘟……”

    一手捂在胸口上,吸了吸有些堵住的鼻子, 通过车顶窗看着地下车|库上那层层围绕着的各种管道, 心一路沿着管子通向了楼上自己的家。

    在那里, 会不会有爸爸?

    “喂……”

    听到话筒那边传来厚重的,老年男子的声音。

    “老,老爸!”

    眼泪夺眶而出。

    他捂着嘴,大声地喊了出来这个让他日思夜想的称呼。

    手肘不心擦到喇叭,发出巨大的声响。惊扰到了路过的路人,他却无暇顾及了。

    老爸,老爸他真的活过来了,他成功了,他真的做到了!

    “北?”

    对方沉默了一下。

    “侬怎么了?我是赵叔叔啊。”

    心蓦地沉了下去。

    ——————

    开家门,宁北粗暴地把钥匙往玄关的柜子上一扔,一边脱大衣一边朝客厅走去。

    在路过书架的时候特意望了一眼,果不其然,宁建国的遗像还在原地。

    宁北闭上眼,心脏一阵抽痛,大喜过后的失望,抽干了他最后一份气力。

    他在沙发上呆坐了许久,叹了口气,转身从酒柜里掏出一瓶红酒。

    是进入卓雨杭公司第一年的时候,他送给他的,特意挑选了宁北出生的年份,表达重视。

    曾经因为这瓶酒,让宁北对上司有了不该有的心思。后来虽然知道他结了婚,还有个女儿,是个彻彻底底的直男,却依然把这瓶酒当做是个重要的礼物。甚至为了好好的保存它,花大价钱去买了个酒柜。

    现在无所谓了,管他什么年份的酒,是波多尔还是勃艮第,好酒不拿来喝就是浪费。

    红色的液体在水晶杯里摇晃着,宁北开音响,切了几片芝士和之前在进口超市买的帕玛火腿当做佐酒菜,靠在沙发旁的贵妃榻上一杯接着一杯地饮着。

    这个世界里宁建国依然没有复活,电话之所以到赵叔叔那里,是因为办理了呼叫转移——按照电话里赵叔叔的法,这个业务还是他亲自为他们老两口办理的。

    虽然他一点印象都没有。

    下午在筒子楼聊天的时候,范侠提到了赵景闻在浦东和虹桥的另外两套房产,提议他舅舅既然不住养老院了,不如搬到那边去。新房子宽敞,周围的设施也比筒子楼好。

    这和“梦境世界”里,旗袍店生意兴荣后赵景闻连买两套三室两厅做投资彻底对上了。

    赵景闻却还是不愿,在这里住惯了,不乐意挪地方,要挪让范侠自己挪。范侠笑等过几天他仍旧挪去次卧睡,把主卧还给舅舅,他们就跟时候一样。

    赵叔叔的精神明显变好,脸上病容不在,连拐杖都不拄了。他那么大的男人睡次卧不像话。王伊红原本的那套房子,原来的租客退了租,不如范侠去租下来,他们住在上下楼一样可以照应。范侠这也不错,这事儿就那么定了

    舅甥俩闲话家常,却不知道宁北在一旁听得是多么激动。

    “现实世界”确实改变了,变得更好,只是对他来还远远不够。

    喝完了一瓶,尤嫌不足,宁北开冰箱,又拿出两罐啤酒,老牌子,上海立波。

    自毕业进了外企,宁北被同事们带得啤酒只喝进口精酿。

    这本土立波是老爸喝惯的。老爸不在,他来尝尝也好。等老爸回来,买一箱放在家里。不,买十箱做补偿。

    下酒菜已经吃完,拿出不知道什么时候买的鱿鱼丝和酒鬼花生。应该是老爸最后一次逛超市采购的,从环保袋里拿出来的时候掉出一张收银票,算算日子,是宁建国出事前的一天。

    睹物思人,边喝边哭,反正没人看到。

    老爸和叔叔的关系已经向他们公开了;福利房、拆迁房的问题也解决了;就连丁哲阳那子也被他改造了,桩桩件件,呕心沥血,尽他所能。

    到底是什么地方不对劲,那块导致老爸不能复活的最后一块拼图到底是什么。

    百思不得其解。

    放下酒杯,宁北用指尖抹去嘴边残留的酒渍,揉了揉突突发疼的太阳穴,踩着凌乱的步伐往浴室走去。

    身体沉溺在一片乳白色中,每个毛孔都被开,宁北舒服地叹息了一声,闭上眼睛。

    从指间到足尖,每一根神经都被热水包围着,感觉就像是回到了母体之中。浑浑噩噩,沉沉沦沦,如同尚未开窍的混沌,是难得的糊涂和自在,让他暂时抛却不停穿梭在两个世界中的疲累。

    窗外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下起了雨,淅沥沥地落在浴室朝西面的窗台上。窗台上放着一颗仙人球,多日来被主人冷淡,都没有被浇过水的它,努力地张开已经有些干瘪的肉瓣儿,贪婪地吸收着空气里的水汽。

    仰着脑袋,漆黑的乌发散开在白瓷边上,浸泡在热水里的脸蛋和身躯,像是剥了壳的虾子似得红。更红的是无意识张开的唇,擦了胭脂似得,又带着水色。

    当范侠拿着从赵景闻那边拿来的公寓钥匙,闻着酒气一路从客厅找到卧室,又从卧室找到浴室的时候,见到的就是眼前的一幕。

    “北……”

    站在浴室门口,他的话声融在一片腾腾的白色水雾里,被溶解得几乎听不出来。

    迟疑了一会儿,范侠走进浴室单膝跪在浴缸边,试探着用手背去搭宁北的脑门。

    热辣辣地,竟不知道手和脑袋究竟哪个更烫些。

    “北,起来……你发烧了,不能泡澡。”

    “老大……”

    他有些痴了,一手扒在浴缸边,一手仍旧搭在他的脸颊旁,闻着他身上飘来的酒香,范侠似乎听到了自己厚重的呼吸声。

    他觉得自己应该了很多话。

    比如刚才他来的那个电话,让舅舅很担心,于是让他来探望一下。比如今天下午同事们走了之后,自己就一直给他发微信,问他为什么不回答,害的他很着急。

    絮絮叨叨的那么多话,不管是解释还是掩饰,终于把宁北吵醒了。

    范侠看着他半眯着眼睛,似笑非笑地朝他望了过来,眼波流转,比热水更烫。

    “原来那天是你……”

    莫名其妙的一句话。

    “啊?”

    范侠不解地微微歪过头,倒是有几分少年的可爱。

    只有宁北知道,那个梅雨的季节,摇曳的红色灯光,隔门传来《十八相送》的折子戏和墙角开出的霉牡丹。

    夕阳西下,开房门把我推醒,又没有完全推醒的人,原来是你。

    你还怪我憋了五年都不告诉你,其实那天你也在呀。

    浴室里蒸腾的潮气和范侠身上从外面带进来的水汽让他似乎又感觉回到了梅子黄了的季节,回到了那个电视台都休息的礼拜二的下午。

    两只湿漉漉的胳膊从水里抬了出来,绕在已经全然呆滞的范侠的脖颈上,驼色羊毛大衣的后背顿时变成了深咖啡色。还有大片的水珠来不及被衣料吸收,落在了银灰色的地砖,和男人黑色皮鞋的鞋面上。

    咚咚咚咚咚咚……是心跳的声音。

    范侠瞪大眼睛,在犹豫了不到三秒钟后,抓起宁北的下巴,重重地吻了下去。

    他从来都是身体比脑子先行动的人。这么多年办案子几次大难不死,多少也靠着这种直觉。

    原本这两个月来理都理不清的混乱心绪,经过这么一亲,顿时豁朗开朗起来。

    啊!原来我喜欢宁北!

    范侠终于知道他这些天在纠结痛苦什么了。

    只有在他身上有这样的感觉。

    第一次重逢时候的陌生,第二次突然觉得莫名的熟悉,到了第三次、第四次,好像每次见面时,对他的感情就会一日千里,甚至只要看到别的人在他身边绕着就觉得莫名碍眼。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他也终于知道在敬老院里舅舅那副看不惯又不耐烦的态度代表这什么了——老头真厉害,居然早就察觉到了他的心思!

    似乎是感觉到了他的不专心,宁北用力地在他的嘴角咬了一口。

    范侠不甘示弱,撬开唇齿,回敬过去。

    ————

    “北他发烧了……嗯,家里有药,我先让他吃了。我知道,如果高烧不退会送他去医院的。舅舅侬先休息吧,明天再。我会照顾好他的。”

    “我没有趁人之危!好歹是人民警察好伐?对我稍微有点信心呀。啊呀,北要喝水,先挂了。”

    掐了电话,范侠有些心虚。

    姜还是老的辣,舅舅真特|码了解他。

    他别过脸看着被扔在客厅瓷砖地板上的驼毛大衣,湿透的颜色提醒他刚才的那个吻是多么激烈,几乎半个人都沉浸在浴缸里。

    要不是顾忌着北的身体,不定刚才还真的就“趁人之危”了。

    重新洗了个热水澡,用宁北的毛巾擦着头发,穿着宁北的浴袍,赤着双脚走在宁北卧室的羊羔绒软垫上,范侠像是狮子巡视地盘一样在卧室里巡逻了一番,满意地发现这里并没有第二个男人的东西,每一样东西都只有北的气味。

    刚才浴室也看过了,就只有北和宁伯伯的牙刷和毛巾而已。老牌的菊花牌竖纹毛巾,除了宁伯伯也只有他舅舅还在用了。

    宁伯伯走了那么久,北还是放不下,留着他的东西,真是让人心疼。

    坐到床边,低头看着睡得一脸粉红的宁北,范侠一脸餍足,像极了一只不讲道理的黑色大猫咪。

    “老大……”

    虽然他不允许这么叫他,但是范侠还是忍不住这么叫。

    人人都可以叫他宁北,只有他可以叫他“老大”。

    这是属于他一个人的称呼,从十一岁,到现在。

    范侠意犹未尽地摸了摸自己破了皮的嘴角,惊讶于宁北的热情的回应。却又忍不住地担心起来——他醉成那个样子,知道刚才吻他的是自己么?他能接受吻他的是个男人么?他要是明天清醒过来,会不会揍我?

    揍吧,要揍也是至少明天的事情了,至少今天揍不着。

    再了,他又没少挨过他的揍。

    范侠大着胆子钻进被子里,搂过宁北的肩膀,低头嗅了嗅,他身上酒气犹存,带着丝丝甜味。

    他侧过身子,把脑袋埋在胳膊肘里,看着宁北的睡颜不自觉地傻笑。

    管他什么男人女人的,他喜欢的是宁北,世间独一无二的宁北。

    舅舅的对,管他接受不接受,先追了再。皮厚的男人才有老婆。

    宁家的男人心底软,脸皮薄,念旧情,他爸爸是这样,北自然也是。

    舅舅那样的煞星,听头一回见面就和宁伯伯架,还被人得趴在地上了,怂得一比。

    连他都能追上宁伯伯,他范侠和老大从青梅竹马,情比金坚,凭什么不能?

    只可惜他和他重逢的太晚,白白浪费了几年的光阴,如今人到中年,才发觉自己兜兜转转,原来是在等他。

    “我要是能早点发现自己喜欢上你就好了。”

    范侠把脑袋靠在宁北的肩膀上,忍不住地回忆起了自己的中学年代。

    “如果给我一个机会,能够回到过去的话……我一定要早早开窍。”

    *

    作者有话要:

    要开始写的这对了

    不过碍于JJ的规定,要上了大学才可以谈恋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