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情到深处 一更
身在此山中, 云深不知处。
山间的云雾和曲折回环的道遮挡了两人的视线,其实他们两个已经差不多站在了村口而不自知。
不过主要还和隔壁村今天摆酒,村里的老老少少都去吃喜酒有关系, 不然山里的人休息得再早,也不至于这个时候路上就彻底没了人烟。
跟在顾凯歌身后, 旁边环绕着兴奋的布什,两人又拐了几个弯,走过一口用大石块围起来的山泉井,终于来到了凯哥的家——一栋二层民宅。看的出来有些年头了, 一层的外墙和底墙都是用石块掺着三合土累得, 而不是普通的红砖。白墙青石,二楼是用木头搭建的,夜里看不清楚有没有雕花, 不过也总归是老物件。
“我们这个村, 屋子都是清朝民国时候的了。新建的屋子也有,不过少。年轻人都愿意去镇上,或者干脆去宁波买房子。”
顾凯歌开院子的白铁皮门, 宁北眯着眼睛, 看到门楣上贴着红纸,写着“吉星高照”四个字。
进了院子, 堂屋里的大灯把门口这一块地照的亮堂堂的, 终于也让他们看清了彼此。
凯哥明显黑了,虽然还达不到范侠这种程度, 但至少比在上海黑了两个色号。
不过他精神倒是不错,没有宁北想象中失业男子的颓丧。脱下厚重的大军棉袄, 还嘚瑟地给范侠展示了一下这段时间干农活练出来的肱二头肌。干活比撸铁有用, 这个是真把式, 健身饭里抡杠铃吃蛋□□那都是虚招,把范侠羡慕的忍不住摸了两把。
变化惊人的反倒是“布什”,刚才在山路上就着月光没看出来,现在到了灯光下一瞧——好家伙,眼前是个什么玩意儿!
“布什”在附中周围好歹也是出了名的“美男狗”,虽然是条串串,但是串得很有水平,来自金毛妈妈的优良血统让它自带一身朝阳似得灿烂毛发,配上来自它爹中华田园犬的灵性眼神。走在镇上,是人都喜欢来摸一把。
凯哥对它的一身皮毛也极为上心,他自己用普普通通的二十元一瓶海飞丝三合洗发水都不用舍得用护发素,每个月却要带布什去镇上的宠物店洗澡做护理。一趟下来至少要五十元,养的布什那一个油光毛亮的。
再看看眼前这个黄黑黄黑的怪物,身上的毛发别光泽了,黑的都要绺子了。右边后腿上还有伤,可能是和别的狗子架后留下的,被人用一块白色的布缠了一下,那块白布脏得眼看也要变成黑布了。脖子上,背上,窸窸窣窣地布上各种屑屑,也不知道是植物的种子还是碎叶子。
总之,完全没有“魔都美男狗”的半点踪迹了,泯然于乡村,成为了“村狗”的一员了。
“乡下的狗都这么养,我倒是想给它做护理,我上哪儿去找宠物美容店啊?再了,你们不觉得它虽然脏了些,但是现在精神特别好,特别快乐么?”
范侠低下头,掰起狗头一瞧,果然布什原本总是忧郁的眼神不见了,舌头一伸,嘴角一张,诗人的脸变成了笑脸蛋。
好吧,它原来不是自带太宰治气质,它就是缺乏运动。
三个人挤在灶披间,看凯哥给他们下烂糊面。
炒透了的大白菜铺底,加上几根肉丝勾芡,暖呼呼的一碗烂糊面是冬日里最大的慰藉。凯哥心疼学生,还各给他们加了一个荷包蛋,橙黄橙黄的,一圈边沿炸的焦香,咬在嘴里咔咔作响。
“好香啊……”
宁北吃了两口,立马就发现了不同之处,“这是用了什么油,那么香?”
凯哥的手艺,他们在附中的时候也是尝过的,也就是能吃的程度吧,跟宁建国的水平差了十万八千里。
但是就这么简简单单,普普通通的一碗烂糊肉丝面,居然吃出了一股清香。这肉就是普通的猪肉,这大白菜就算是农家自己的种的有机菜,那也翻不出什么花样,唯一的可能出彩的就是炒菜和炸荷包蛋用的油了。
“厉害啊,宁北。油是用我们家自己榨的茶油,特别香。”
顾凯歌已经吃过晚饭了,所以就煮了两碗面。他指着放在土灶台边上的一个平平无奇的绿色玻璃瓶子道,“等你们玩够了回上海,带两瓶回去。宁北,听你爸爸是二级厨师。用了我家的油做菜,那就是一级厨师水平了。”
“那我不客气了。”
宁北和范侠互相看了一眼——看来顾老师没事,还是那么个热心热情的人。
“凯哥,怎么人人都去吃喜酒了,你一个人看家啊?”
刚才他们进了村子一路走来,没见着几户人家点着灯,就算有,那也是家里有老人,实在走不动的那种。
“哦,因为今天结婚的新郎官是我的初恋啊。”
范侠吃完主动要洗碗,顾凯歌没让,他们这没有让客人动手的规矩,此时背对着他们正在洗碗。
灯光照在他酒红色毛线衫上,本来正在擦碗的手顿了一顿,回过头,露出一抹苦笑,“我怕我去了,控制不住我自己。”
范侠和宁北惊得不出话,手上剥了一半的芦柑都忘记吃了。急的布什在他们身边直转,嘴巴大张,口水跟瀑布似得流下。
“你们两个既然能找到这里来……恩,就是从老闻那边弄到的地址吧。”
野深露重,三人转回了堂屋后面的厅吃酒。
山里人也有山里人的野趣,之前宁北也就只在书里读过“绿蚁新醅酒,红泥火炉”,真在在红泥炉子上烫酒现实生活里也是头一遭。
这时候北方的白酒大军尚未南下,江浙两地包括上海大多数喝得都是黄酒。金华酒,绍兴女儿红,古越龙山,都要热了才好下肚。就跟《红楼梦》里的那样,热的酒在肚子里散的快,若是喝冷酒,要用五脏六腑先来热它,越喝越伤。
炉子里热坐着热水,放着三个锡制的烫酒壶,个人喝个人的,互不扰。宁北拿起一旁碟子里的话梅,往自己的那个壶里扔了两颗。
青梅煮酒,源远流长,今日的这一顿,喝得颇有古风。
桌上除了话梅,还有一碟子青豆笋丝,一叠茴香豆,一叠未剥壳的水煮长生果,没有半点荤腥,着实风雅。
“以前你们两个读书的时候,我倒是没发现啊。”
顾凯歌斜倚着身子,一边剥着花生,一边趣地道,“早知道我就不把你们放在同一个寝室了,白便宜你们三年。”
会去VENDY的会是什么人,不言而喻。
本来凯哥还以为就算真的有人按着地址找上门来,那不是彭越美术圈子里的人,至少也是他以前玩的那些朋友。谁能想到最后来的居然是他的两个学生,其中一个还是出了名的乖乖牌,好学生呢。
“你们什么时候好上的?不会真的给我玩早恋吧?”
虽然在座三个不是附中的人了,凯哥还操着老师的心。
“先别我们,你那‘初恋’啊。”
范侠兴奋的不行,往嘴里一个劲地扔豆子,大大的眼睛里闪着都是“八卦”两个字。
“哦,‘初恋’么,有什么好下场。原来一个镇上学校的,可不巧了——同班同寝室么!”
凯哥明显是故意的,拍了一下大腿,然后指了指他们两个。
“后来我考上杭州的大学,他落榜了。我毕业了去上海当老师,他留在家里务农。乡下么,男孩子年纪到了,家里就准备盖房子,然后就是相亲,结婚咯。他拖到现在,也三十多了,在农村已经算晚婚了。”
顾凯歌的轻松,宁北最听出了他话里的苦涩。
“他和你……那他还讨老婆,这不是骗婚么?”
范侠生气地道。
同性恋不可耻,骗人家好好的女孩子就是不对!
他早就想好了,这辈子就跟舅舅还有宁伯伯一样,他和老大互相就这么守着彼此,绝对不去祸害人家姑娘家。等他和北老了,就去收养个孩子。实在不行,老了就去养老院,把一切财产都捐献给国家,国家给他们养老。
“是啊,所以我怕我去了会忍不住直接把他们的酒桌给掀了。”
凯哥着,咬牙切齿地饮下一杯苦酒。
“姑娘肚子里都有孩子了,我能怎么?他就是个畜生!”
喝罢,低下头,悻悻了一句,
“我也是个畜生……”
曾经并肩在茶园行走的青葱少年郎,终于也长成了不同的模样。一个去城里追名逐利而不得,另一个则变得面目猥琐起来。终究长成了自己曾经厌恶的模样。
所以初恋这种东西,万一分手了,能不见还是不见的好。最好老死不见,彼此心里保留最美好的样子。
范侠再不话,酒都喝不下去了。他双手捧着的酒盅,靠着同样无话可的宁北,只呆呆看着炉子下方跳动的橙红色火焰。
没多久,楼下传来人声,酒席散了,村子里的人也陆陆续续回家。
沿着山坡的灯渐次亮了起来,像是宫崎骏动画片里的画面,配着《渔舟唱晚》的中国民乐。
见到家里突然出现的客人,顾老师的父母都有些惊讶,半真半假地责怪起儿子为啥不早自己的学生要来玩,转而对他今晚硬是不出席老同学的婚礼酒席释然了——原来是等着两个上海来的朋友呢。
因为他们两个来的突然,而且到达的时候也晚了,来不及晒被褥,凯哥只好把自己用的那条被子给贡献了出来。
反正是两个伙子,挤在一起也无所谓,不定比自己睡一个被窝还热乎呢,顾妈妈一边给他们收拾房间一边笑道。
者无意,听者有心,宁北尴尬地笑了笑,上前和她一起铺褥子。
乡下的房子就是房间多,宁北他们睡在二楼,凯哥房间的隔壁。他父母年纪大了腿脚不好,就睡在楼下堂屋左边的大卧室里。
“厕所在楼下,一会儿让你们老师给你们烧水洗漱,有什么其他想要的就告诉你们老师……哎,他现在也不是你们老师了。行了,睡吧,有什么话明天再。让阿凯带你们去山里转转玩玩,乡下好玩的地方不少呢。”
顾妈妈收拾完屋子,笑着跟他们道了晚安,一边着哈欠一边往楼下走去。
这时候已经夜里差不多九点半了,对山里人家来已经很晚,过了平时的休息时间了。
“行了,睡吧。我知道你们有一肚子话要问我,往后的日子长的很呢,不急在一个晚上。”
凯哥也站了起来,走到房门口。
他虽然嘴里着“你们”,但眼里只看着宁北。
好歹教了这两个家伙三年,这两人他还算是了解的。
范侠就是个使力不使心的傻子,大大咧咧的,做事都凭一腔热血。
至于宁北……三年了,他都没看清楚他。
也是真不知道他们两个怎么就成了一对的。
“我跟你啊……”
临走临走,顾凯歌一把拉过范侠,把他往门板上一推,贴着他的耳朵道,“我这床被子是今年新做的啊,六斤的新棉花,都是新絮的。”
“什么啊凯哥,你到底想什么啊?”
范侠一脸懵懂——怎么凯哥准备问他收房钱不成?
“你们两个搞归搞,别脏了我的床单被褥,到时候被我妈发现了,我们三个就一起毁灭吧。”
他自己就是这个年纪过来的,还能不知道两个人睡一个被窝能发生些什么么?
“哎呦我去。凯哥我求求你还是把我们当做学生吧。”
范侠老脸一红,一个劲把他往楼下推。
“多烧点水啊,我要泡脚。”
“滚!真的使唤起老师了?”
转身进房关门,范侠转头看着站在窗边正在散酒气的宁北,他双手撑着窗户栏杆看着下面的风景,驼色的羊绒衫下是美好的腰线。
范侠发誓,要不是凯哥刚才提了一嘴,他是万万想不到“这个”的,他发誓!
“别……你不累么,都坐了一天的车了……”
洗漱完毕,两人穿着还带着金纺香味的睡衣睡裤,挨着一个枕头躺着。
刚才还好好地话呢,范侠再三向天发誓,他此生绝对不辜负宁北。他们俩不但要做彼此的初恋,还要做彼此的唯一。如违此誓,五雷轰顶,天诛地灭。
宁北听了哭笑不得,这家伙真是从武书看多了,发誓都带着一股子武侠味。
不过感动也是真的感动,他宁北何德何能,能有幸让这样一个可爱的男孩垂青,在“现实世界”里,多少次他都做好了孤老一生的准备了。
如此一来,这“梦境世界”到不像是为了专门让老爸复活而出现,反而像是让他特意和范侠重逢才被创造出来似得。
电光火石之间,一点吉光片羽从宁北的脑中闪过。他眉头一拧,感觉自己似乎抓住了什么关键。
“哎,别闹。”
这边还不等他凝神静思,把那些微的线索整理出来,那边范侠就开始瞎胡闹了。
这子读书不行,在其他地方却又一股子瞎钻研的精神,也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花样,居然不分时间地点场合地施展开了。
“别……这是凯哥的家里。”
宁北皱着眉头,嘴唇咬着左手的手背,用手按在范侠的发丝上。
都人的头发也能反映主人的性格,范侠的头发就是这样,根根竖起,又硬又扎人。每天早上都要用热毛巾捂着,把发丝一点点压下去,然后再涂发泥造型。不然他能一整天就顶着个刺猬头到处走。或者干脆就跟初中高中时代一样,剃个板寸头,毕竟这才是考验美男子的终极发型,宁北的爹宁建国就非常扛得住,而且扛了一辈子。
范侠并不理他。
怕惊扰到了楼下的老人,更怕让隔壁的凯哥听到,宁北到后来只得双手捂着嘴巴,眼角挂着生理性的泪珠,呜呜咽咽地从喉咙里发出类似兽低鸣的声音。
不过这声音还是被守在堂屋口的布什听去了,抬起脑袋“嗷呜”叫唤了一声,惹得周围人家院子里的狗也跟着嚎叫起来,听得宁北差点背过气去。
“怎么样,我就不会弄脏被褥吧?”
总算一切过去。
从脚趾,到指尖都泛着红色。宁北失神地看着范侠抬起头,笑得自得。他舔了舔嘴角,喉结滚动,仿佛刚才喝下的是什么澧泉仙酿一般。
宁北羞得把胳膊肘按在眼睛上,不去看他。
范侠将他的胳膊强行拉了下来,那双漆黑的,仿佛水银丸子似得眼睛,由上而下,用近乎剖开肺腑似得坦诚眼神看着他。
带着青年的一股蛮横,也带着几缕若不细心查看,绝对会忽略掉的悲伤。
“宁北,你不可以不要我的。将来我们绝对不可以分手……”
范侠担心,受怕。
这几天接二连三的消息让他无所适从。
凯哥和彭老师的,丁哲阳和常乐蕴的,还有刚才新鲜出炉的那个,凯哥的初恋的事情,桩桩件件听在范侠的耳朵里,搅得青年的心绪不宁。
他把自己的双手轻轻地放在宁北修长的脖子上。
他以前常觉得北的脖子比跳芭蕾舞的女生都来的漂亮,脆弱易折,就是白天鹅的脖子。
他黑色的手背搭上去更是显得黑白分明。
山间的风吹开雾气,月亮露了出来,照在木质窗框上,也印在眼前这副美丽的胸膛和脖颈上。
脆弱的像是块美玉的身躯,是他的,都是他的,只能是他的。
透明的泪水从眼角流下,落在凝脂般的皮肤上,一颗两颗,越来越多。
“宁北,我会死的,我一定会死的。”
青年勉强自己扯出笑容,却无法止住断了线似得泪珠。
“你不要我的话,我一定会死。我老爸不要我,我老妈不要我,都可以,真的都可以。但你不行,宁北你不行……如果你不要我,我就杀了你,我们一起死,一起死好不好?”
他着那么狠的话,他要伤害他,但是那握着脖颈的双手却是如此温柔,不敢多加一分的力。
毕竟那是宁北啊……
范侠低下头,麦色的肩膀倒映出月光,倒三角形的身材仿佛希腊神话中走出的神祇,或是侍奉宙斯的美少年。
肩膀颤抖着,美而脆弱。
“范侠……范侠……”
漂亮的可以去弹钢琴的十指伸出,环绕在他的肩膀上。
白色和羽毛和黑色的羽毛重叠,此刻他们是一对交颈的黑天鹅和白天鹅,在山中月光铺就成得湖面上相互慰藉。
“我不会背叛你,绝对不会,绝对……”
他轻轻落下一个吻,在范侠的额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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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墙之隔的窗户边,顾凯歌单腿跨在棕色的雕花窗户外,“咔哒”一声,一朵橘色的花儿在唇边绽放。
他低头看着火机,摸了摸机身上羊皮的外壳。
这是年初非典隔离结束那个礼拜,彭越特意去市区给他买的。
那段日子里,学生们最难受是可怕的食堂菜,而对他们这两个老烟枪而言,最难以忍受的买不到烟,更没地方抽烟。
烟瘾上来的时候,就疯狂地缠绵,抵死拥抱,用快|感压制对尼古丁的渴望。
他们本来都以为那是一切的开始,谁会想到居然又是一切的终结呢?
“啧,冷……”
半夜的山风可不是闹着玩的,还带着从树丛里吹来的露水和刺骨的寒气。仓促地吸完最后一口烟,顾凯歌急忙伸手关窗户。
一不心,却把放在窗台上的火机碰落了下去。
可能是落在了草丛里,或是烂泥地上,悄无声息。
他愣了一下,终究还是选择把窗户关上。
“就这样吧……”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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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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