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清末之吾辈爱自由(34)

A+A-

    伊莱的死亡悄无声息,并没有翻出什么浪花,从头到尾祭拜他的也只有乐景一个人罢了。

    地球不会因为一个人的死去而停止运转,时间之轮从不停止运转。

    因为亚伯列得谋杀案,清国留学生们再次在孟松中学狠狠刷了一回存在感,特别在媒体连篇累牍报道了乐景和英吉利的霍华德伯爵的恩怨情仇后,乐景彻底成为了校园内的风云人物。

    上学前,下课后,乐景的课桌前总是围满了好奇的同学们,就连上课时,各科老师也是频频cue乐景,要乐景讲一下“内幕消息”。

    乐景知道,同学们的热情只是一时的,时间久了,新鲜劲过去,他们就不会再来骚扰他了,只是在那之前,他要做一段时间的明星了。

    乐景对校园明星这一身份敬谢不敏,可是有人却气成河豚,酸成柠檬树。

    汤姆瞪着眼睛看着那个猪尾巴被同学们簇拥在中间意气风发的模样,特别在看来他心爱的玛利亚三番两次主动找猪尾巴搭话后,他整个人都快气炸了。

    该死的猪尾巴!可恶的猪尾巴!卑鄙的猪尾巴!离他的玛利亚远一点!

    汤姆忍无可忍站了起来,本来准备去教训一下那个臭子,要他学会夹着尾巴做人,就在这时,他的脑海里突然闪现了猪尾巴之前的话:“我要是受伤了,玛利亚会不会探病,照顾我呢?”

    汤姆深吸一口气,又无比憋屈的坐了下来,狗屎!

    伙伴狐疑的看着汤姆一会儿站起来一会儿坐下的,表情丰富得跟演话剧似的,“你怎么了?”

    “我和你在这儿了半天话,你有没有听?”

    汤姆闷闷问道:“你在什么?”

    伙伴讪讪地挠了挠脸颊,眼神游移,声音飘忽,“就是……路易斯姐最近在连载的《无法结婚的女人们》,你看过没有?”

    汤姆身体微不可查僵了一秒,然后冷哼一声,抬起下巴,嗤之以鼻道:“切,这种哭哭啼啼的爱情,只有姑娘们才看!”

    伙伴弱弱的争辩道:“也不是讲爱情的,现在女主角开始给杂志投稿,努力想要取得连载,还挺好看的。”

    “不是吧,乔治,你连这种娘们兮兮的都看,你这个娘炮!”汤姆双手抱胸,大放厥词道:“呵,路易斯那种姑娘,就是格局,总想着一些情情爱爱,庸俗,无聊,根本不是我们这样的铁血男子汉应该看的书!”

    乐景把这场争论尽收耳底,听到汤姆的大放厥词,他差点笑出声来。

    谁能想到呢,有的人表面上是路易斯黑粉,背地里却每周都要寄给路易斯几封信吹彩虹屁。

    在《无法结婚的女人们》连载期间,汤姆给他寄来的读者来信已经有二十多封了,在信中,这个铁血真汉子为女主角艾米丽哭了无数次,卑微恳求乐景重新给女主角艾米丽安排一个好姻缘,让卡尔后悔,并且和女主妈布伦特太太一样开始操心家中其他三个女儿的婚事。

    少男心,海底针啊。

    乐景突然有种冲动,想把汤姆这些日子寄来的读者来信扔出来,看看汤姆会是什么样的表情,但是为了避免他羞愤欲绝撞墙自尽,乐景只得放弃了这个很有诱惑力的想法。

    ……

    后来,乐景作为证人,出席了美国法院对霍华德伯爵的审判。

    这是乐景第一次见到霍华德伯爵,不出意外的话,也应该是他最后一次见到霍华德伯爵。

    昔日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伯爵大人此时带着手铐站在审判席前,头发已经全白了,低头驼背,整个人苍老困顿得不成人样。

    乐景望着那个苍老潦倒的男人,心如止水,不起丝毫波澜。

    在法官做出了绞刑的判决时,苍老的男人踉跄着跪在了地上,涕泪交加,嗓子眼里发出含糊不清的哀嚎。

    男人是否知道,他最心爱的儿子亨利已经去世?

    乐景是从报纸上看到亨利的死讯的。

    亨利死因蹊跷,疑似谋杀。但是没有人想要查出真相,毕竟亨利已经是一个全身瘫痪的废人了。

    霍华德伯爵剩下的几个儿子现在正在疯狗一样互相撕咬,争夺着霍华德家为数不多的财产,亨利的死去意味着他们可以分得到的财产又多了一份,他们高兴还不及呢。

    霍华德伯爵是一头豺狼,所以他把自己的所有儿子都养成了豺狼。造成现如今的局面完全是他自作自受,怪不得别人。

    乐景并不为此感到快意,但是他也没有圣母到觉得不忍心。

    霍华德伯爵的贵族生涯中,没少利用特权做坏事,对乐景的暗杀只是其中最微不足道的一桩,现在,他总算是得到了迟来的审判。

    【社会主义接班人双击666:恶有恶报,大快人心!

    巴拉拉能量:唉,政府无能,国家贫弱,导致主播想要报仇还要兜这么大一个圈子,只能借美利坚的力量来制裁坏人(TT)

    妈了巴子: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点也不觉得开心,我只想让伊莱回来呜呜呜呜

    螺号滴滴的吹:可惜伊莱没有看到这一幕呜呜呜`(>▂<)`】

    乐景也同样觉得遗憾。

    他亲爱的朋友,走的太过匆忙,他都没有好好和他道个别。

    眼下是一个多么适合喝酒庆祝的场合啊。

    可是他亲爱的伊莱已经独自去了远方。

    他随着人流走出法院,抬头仰望着高大的蒙眼正义女神像,突然觉得无比讽刺。

    亚伯.列得这个印第安屠夫,最后却以英雄的名义入葬,无数美国人向这个倒霉死去的政客献上了无上哀思。

    坏人被怀念,而好人默默无闻死去。

    如此荒谬,也算是正义吗?

    在他的国家,也有无数个伊莱已经死去或正要死去。

    为了让华夏不变成下一个印第安,他和同学们才远渡重洋,来到了这里。

    和平要靠战争实现,正义要靠鲜血维持。

    ……

    乐景抱着一束白色野菊花,来到了伊莱的墓前,温柔一笑,“伊莱雅女士,我来看你啦!”

    他盘腿坐了下来,把法庭上发生的事一五一十给了沉睡的朋友听。

    阳光轻轻吻上洁白的墓碑,暖风轻柔地拂过乐景的头发,几只百灵鸟站在枝头唱着婉转的歌谣,他亲爱的朋友在地下做一场永远不会醒来的幸福美梦。

    乐景站了起来,对伊莱:“很抱歉,你要的书,我可能会要很晚才给交给你了。”

    “这是我献给你的书,所以我可能花好多年才能完成。在那之前,就劳烦你多等一会儿了,我知道,你一向很有耐心。”

    乐景把野菊花放在墓前,然后朝着太阳的方向,慢慢走出了伊莱的美梦。

    ……

    哈特福德读书俱乐部的每周一次的文学沙龙,不知不觉已经变成了《无法结婚的女人们》的讨论会。

    在安妮的大力推荐下,这部刊登在马萨诸塞州孟松城的迅速虏获了无数绅士和女士的心,在读书圈子里激起热烈反响。

    然而,让无数人遗憾的是,《无法结婚的女人们》是孟松城的周刊报纸,只在当地发行,为了尽快看到最新一期的报纸,他们只能每周派人坐火车去孟松城买报纸,来回路上就要花一天多,实在是太不方便啦!

    所以在这种时候,《哈特福德文学报》的主编哈利挺身而出,承载着众人沉甸甸的期望,去找《孟松报》的编辑进行洽谈,商量在哈特福德转载《无法结婚的女人们》的事。

    而让无数人愤愤不平的是,这个孟松报竟然拒绝了《哈特福德文学报》的转载请求,坚持只在当地发行报纸,他们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有钱不赚的傻瓜!

    当下又有很多人生气再也不要看《孟松报》了!不就是一篇吗?有什么了不起的!

    这话的人们在三天后,发现同伴们都人手一份《孟松报》热烈的讨论剧情后,就灰溜溜的派仆人去孟松城买报纸去了。

    是的,《无法结婚的女人们》的魅力就是这么大!

    哈特福德读书俱乐部在哈特福德都很有名气,其实行严格的会员准入制度,实行的是邀请制,只有通过评审会表决的人选,才能吸纳进俱乐部。所以俱乐部里都是一些身份体面的中产阶级绅士和姐,品味高雅,财力雄厚。

    也就是,被哈特福德读书俱乐部认可的书,都会成为中产阶级的新宠。

    这部明明是女性,却以出色精彩的剧情,别具一格的人物塑造,细腻真实的情感描写,让很多绅士也爱上了这部。

    至于女性,那就更别了,毫不夸张的,姑娘们简直为这本发了狂!

    简琼斯在刊登在《康州新书报》的书评里写道:“我从未看到过这样的女性,这样别具一格,好似冰山崩塌露出幽深的海水,既往认知被破,让我豁然开朗遇见更大的世界。”

    “……在《无法结婚的女人们》里,婚姻并不是女性唯一且必须的选择,总有一些女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更无法结婚,但是难道就能她们的人生到此为止,要永远被主流社会放逐吗?《无法结婚的女人们》则给出了答案——在婚姻以外,女性也可以拥有事业,也可以自己养活自己。”

    “布伦特家的四个女儿,都接受过高等教育,却在婚事上多灾多难。女主角艾米丽被未婚夫退婚,声名狼藉;大姐朱蒂的丈夫死于疾病,朱莉甚至想一同殉情;三妹爱莉安娜的丈夫酗酒家暴,她只能选择离婚;而最的妹妹夏洛蒂,则是惊世骇俗的不婚主义,是一个激进的女性活动家,主张妇女应该走出家庭进入职场……这四个女人,都因为种种原因,成为世人眼中的无法进入婚姻的‘失败者’……”

    “但是婚姻的失败并不意味着她们人生的失败。女主角艾米丽才华横溢,很有成为作家的潜质,大姐朱莉温柔贴心,一直梦想着成为老师,四妹夏洛蒂进入报社,梦想着成为记者,三妹爱莉安娜虽然现在处于迷茫状态,但是我相信她总有一天也能找到自己人生的方向……”

    “……我认为女孩们都应该看看《无法结婚的女人们》,这本书能让你们明白,女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为了嫁个好丈夫吗?为了成为一个好妻子吗?为了成为被人称赞的家庭主妇吗?都不是。我们女人活着,只是为了站在阳光下自由呼吸。”

    “我们女人,生而自由。”

    简琼斯在哈特福德是很有名气的女性评论家、活动家和作家,其代表作《女人和猫》《公主的床》《公爵》等都是畅销书,男女通杀,在全美都有很大名气。

    一个初出茅庐作者的新书竟然引动了这个大佬站台,自然是引起了轰动。

    所以哈特福德就出现了一种奇怪的现象,一本只在偏僻城进行连载的,竟然成为哈特福德的春季流行书。

    绅士姐们千方百计想要获得这部的内容,在社交季上,如果你没有看过这部书,是要被笑话的。

    可是孟松城毕竟偏远,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派仆人去千里迢迢购买报纸带回来的。

    所以,奸诈的盗版商们就敏锐挖掘出了商机,他们从孟松那里买来报纸,然后印出每周的最新一期连载剧情在哈特福德叫卖,销量特别好!还有一些人更精明的,直接把目前刊登的所有连载内容印刷成册,然后随便找了个人续写,着完结书的名号在书店里贩卖!

    《无法结婚的女人们》没有登上《哈特福德文学报》,反而养肥了盗版商们,让他们赚的盆满钵满。

    安妮真的想不明白为什么约翰拒绝在哈特福德进行连载!这对路易斯姐,对他们报社,也是很有好处的!

    安妮想来想去,发现约翰不让《哈特福德文学报》转载路易斯姐的文章,只有一个解释——

    “路易斯姐太可怜了!竟然遇到这样的黑心老板!”安妮格外愤懑不平,替路易斯姐鸣不平,“约翰就是为了拴住路易斯姐,他把路易斯姐当做自己的摇财树,只想逼迫路易斯姐为他们报社赚钱,根本没有考虑过路易斯姐的想法和前途!”

    安妮难得强势的命令丈夫:“你和约翰不是老同学吗?你把他叫过来,我要好好和他商量一下路易斯姐的事!他不能这样对待我的路易斯姐!”

    纽曼一时哑口无言,如果不是知道路易斯姐是女士,冲着妻子对她的狂热,他真的很担心有一天回家后发现妻子卷走了他所有家底和路易斯私奔了。

    所以路易斯姐是女人真是太好了!

    至于妻子的担心,纽曼认为完全是无稽之谈。

    纽曼和约翰是多年朋友,对约翰的性格还算有一定的了解,他这个朋友,外表精明,可是偏偏有点实心眼,拥有很多商人不该有的良心,所以即便他梦想远大,这么多年里《孟松报》一直销量一般,徘徊在破产的边缘。

    要约翰化身黑心资本家,坑害路易斯为他赚钱,纽曼是一百个不相信。

    而且,对这个老朋友的想法,纽曼心里其实是有一定的猜测的。

    “约翰应该想在哈特福德开设分社,亲自发行路易斯姐的。”

    安妮一愣,狐疑道:“这需要很多钱和精力,约翰可以做到吗?”

    纽曼叹了口气,“不管能不能,约翰都会试一试,这是他的梦想,他已经心心念念了十多年了,再不能实现,约翰都要逼疯了。”

    “就当你的是真的吧。”安妮皱着眉头,忧心忡忡道:“希望约翰能尽快在哈特福德开分社,再过段时间,等到盗版占据了所有流通渠道后,他再过来发行报纸,恐怕坚持不了多久就会破产。”

    …………

    约翰自然也知道了哈特福德盗版商的“丰功伟绩”,都快气炸了,却无计可施,他也知道,这是出版业的普遍现象,越是有名的作家,盗版就越多。这起码证明了路易斯的名气。

    那些盗版商就是仗着他无法奈何他们,才如此有恃无恐。

    约翰当然可以把他们告上法庭,但是一来,这要付出大笔的律师费,得不偿失,二来,他也找不到被告,盗版商们可不会傻到留下自己的地址。

    所以眼下,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加快在哈特福德开分社的步伐,尽快在哈特福德发行报纸,让盗版商不至于一家独大。

    乐景也从约翰这里听到了这件事。

    就算在21世纪,盗版图书也屡禁不止,很多时候甚至盗版销量比正版还多,在法律不完善的19世纪,盗版商当然更加猖獗。

    但是,乐景来自21世纪,自然知道21世纪正版出版社为了拉动销量而采取的办法。

    所以他找上约翰,提出了自己的办法:

    “《无法结婚的女人们》已经连载了四个月,差不多也有十万字了,这个故事是一个大长篇,等完结还要过去很久,所以我们现在可以先出版一册,然后里面收录作者的亲笔签名和独家番外,前三千名买书的顾客还能送精美人物插画和角色同款书签。”

    白了,就是买书送海报和周边。

    这在21世纪是出版业的普遍操作,但是却让19世纪的约翰惊为天人。

    “哦,上帝啊,路易斯你简直是个天才!”约翰惊叹地看着乐景,“你是怎么想到这个好办法的?真的,你如果不当作家,一定是一个精明的商人!”

    乐景摸了摸鼻子,又不能解释这是21世纪的套路,只能厚着脸皮接下了约翰过分的赞扬,当了一回商业天才。

    约翰毕竟是多年的商人,头脑灵活,有了乐景的提议,他很快举一反三道:“下个月,我们差不多就能哈特福德开办第一家分社,差不多同一时间,可以进行第一册 《无法结婚的女人们》的出版。还有!你身为作者,可以以你的名义召开一个文学沙龙,号召读者前去,不仅可以给读者亲笔签名,还能和读者近距离交流加深感情,顺便替我们的新刊响名气!这是多好的广告方式啊!更妙的是,这还是免费的!”

    约翰越越开心,越越激动,脸色涨的通红,几乎能看到新刊在哈特福德大卖的美妙场景了。他真是个天才!

    约翰的提议,在后世有个专用名词——图书签售会,由作者本人给读者签名握手合影,是很常见的宣传方式。

    约翰能想到这一点,已经很机智了。

    但是,约翰都能想到的事,乐景怎么会不知道?

    乐景望着亢奋的满脸通红的男人,慢吞吞问道:“你是不是忘记了,我不能在人前出现?”

    这句话立刻宛如一盆凉水,把约翰满心的火热给浇灭个干净。

    路易斯的天才,总是会让约翰忘记他的种族和身份。

    约翰敬佩路易斯的才华,可是一些人,一些无聊且自卑的人,总是会利用攻击别人的肤色来体现自己的优越感,仿佛自己一身白皮有多了不起似的。

    起码约翰在路易斯面前是从来没有什么优越感的,相反,他时常感到自卑和焦虑,他自卑自己才华浅薄,焦虑自己的能力可能配不上少年的才华。

    他们两个人中间,如果真的要有个人有优越感,那也是路易斯。在路易斯这样的天才面前,人间大多数人都是无能的蝼蚁,他是有资格骄傲的。

    然而路易斯却偏偏是个谦逊的人。这就衬得那些无能凡人的种族歧视多么可笑了。

    约翰做出了决定。

    “路易斯,你是一个天才,你天生应该光芒万丈万众瞩目,难道你要因为某些人可笑的偏见而躲躲藏藏一辈子吗?干脆趁这个机会,你光明正大的亮相,让那些种族歧视者们为你的才华而感到羞愧!”约翰又连忙补充道:“你现在已经有名有钱,完全不需要再顾虑你们国家的政府的看法了。”

    乐景笑着摇摇头,无奈道:“你似乎忘记了一点,在外人眼中,路易斯是名女性,我可没算穿女装。”

    约翰傻眼了。

    他完全忘记了这一点!

    “那怎么办?可以请人假扮成你吗?”

    乐景眨了眨眼,目光中闪过一丝狡黠:“何必这么麻烦?我保证可以让他们猜不出我的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