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胆怯
程澈端端正正地坐在餐厅的包间里,等着白桢的到来。
他约了白桢晚上七点吃饭,自己却六点不到就坐在了这里。
其实,在给白桢发出饭局邀请直到现在,他都没搞懂自己这样做的意义所在,但他突然很想和白桢话,想和白桢聊一些问题,就像那天演唱会结束后,他原本也是想和白桢话一样。
他和白桢是老相识,直到现在,白桢对他还延续着大学时期的称呼,叫他“程学长”。这是一个十分恭谦的尊称,以至于白桢身边亲近的人,譬如他的助理唐,全都尊敬地喊他“程哥”。白桢一向是以谦逊的形象示人的,的确,他无论是私底下还是公开化,都很有礼貌。大学期间,白桢也是出了名的大好人,学生干部工作也处理的很好,深得老师同学喜欢,这些也直接导致那些想挖他成名之前黑料的人总是空手而归。
当分针指向七点的时候,程澈开始紧张起来,但直到七点半,白桢才敲门而入。
白桢戴着棒球帽、墨镜和口罩,炎炎夏日还穿着长袖长裤,气喘吁吁的关上门。
“好险!我差点被人发现了。”白桢惊魂甫定地拍着胸脯,随即取下墨镜和帽子,冲程澈莞尔一笑,那双温柔含情的桃花眼的确惹人心动。
“你穿成这样,不是更引人注目吗?”
白桢摇摇头。
“这是0和1的区别,乔装扮引人注目却不被发现真身是0,而不乔装被狗仔发现并拍照,这是1。”白桢坐在程澈对面,“抱歉学长,我来晚了,今天录歌,耽误了时间。”
“是录《罗盘与针》吗?”
“不是,是另一首歌,不过程学长也听了这首?”白桢脸上惊喜。
程澈盯着他的脸看了许久,也丝毫没有找出一丝作伪的痕迹,就好像程澈听他的歌,他真的很惊讶一样。
“学长觉得怎么样?这是我出道以来的第一首原创。”
“很好。”程澈没有做过多的评价。
“谢谢程学长,”白桢冲程澈笑,脸上浮现出两个酒窝,“我记得大学那会,学长从来没去参加过我的演出,我还以为是我唱的不好,学长不喜欢听我唱歌呢。”
程澈摇摇头。
怎么可能不好,现在想来,也许就是太好了,所以他下意识的不想面对,尤其是和罗尧一起。他还记得他和罗尧是在学校的歌唱比赛决赛上初见白桢的,白桢的歌声惊艳到了罗尧,也惊艳到了其他观众,罗尧对白桢赞赏有加,白桢毫无悬念获得了全校冠军,罗尧作为受邀嘉宾亲手把校园歌手的证书颁发到白桢手上。
“你唱的很好,我研究所好多人都是你的饭圈死忠粉。”
“天,学长居然也会出‘饭圈’这样的词语!”
程澈笑了笑,没话。这词语是他听研究所的追星女孩男孩们的,也许他在所有人的心中,就是这么一个古板、无趣,除了科研什么都不懂的人。
饭菜一一上桌,白桢也毫不客气的吃了起来。
“之前在公司做练习生的时候,每天都要保持身材,不能多摄入一点热量,后来好不容易从练习生熬出来了,进了簇星,结果比以前要求更严格了。”白桢饿极了一般,大口吃肉。
“当明星很辛苦吧。”程澈托着腮看白桢吃东西的样子,他化着淡妆,还没来得及卸,即使是狼吞虎咽,举手投足间也别有一番极具个性的美感。
“唔……”白桢咽下一口食物,“辛苦往往是由人的心理而不是身体来界定的,舞台让我快乐,我也期待爬上更高的舞台,所以不辛苦。”
程澈点点头,也吃起了东西。
这家饭店是H市有名的高档中餐厅,罗尧带他来吃过好几次,他对H市吃饭的地方不怎么了解,想来想去,也只有这里能配得上白桢的身份。
他们像普通的学长学弟那样对坐吃饭,白桢边吃边给程澈讲一些他在娱乐圈里的趣事,偶尔发散至天南地北,好像什么都略通一二。
程澈听进去了,也觉得十分有趣,这些东西他以前都不知道,他的生活除了那些刻板的化学元素,就是罗尧,单调的如同老旧的黑白电影,和他呆在一起,一定极其枯燥。
众多话题中,白桢的最多的,还是关于音乐,这是他最执着的追求。
程澈突然想起,罗尧也是会音乐的,罗尧曾经跟着世界顶级钢琴家学过一段时间的钢琴,还会拉提琴。他们应该很有共同语言。他记得白桢前几年出国进修过音乐,去的就是罗尧所在的国家,后来他们在同一个月先后回国,罗尧没过几天就用高额违约金将白桢签到了自己的公司,为白桢铺开花路。
白桢真的很健谈,也很有趣,他已经不再是大学刚入学的那个有着三分腼腆的男孩了,但也没有那种浸淫浮华已久的虚伪,这样的白桢,更有魅力。
程澈以为自己面对白桢的时候会尴尬,结果完全没有,白桢的坦然让他也做不出扭捏,也让他原本想问白桢的话变得不出口,譬如:你为什么要从我身边抢走罗尧?
也许根本就不存在抢不抢的问题,而罗尧是心甘情愿的。
每个人都有权利去追求更好的。
之前罗尧来质问孩子的时候,他总拿法律去刺罗尧,其实,这一切何尝不可以反过来对他起作用?没有结婚,没有法律保护,若不讲人情道义,罗尧想爱谁,便能爱谁。
“学长?”
“嗯?”程澈回过神来,眼前是白桢精致的面庞。
“刚才我的那种奇特的琥珀,学长有兴趣吗?我那里有收藏一些,改天送学长一块吧。”
程澈这才想起他们刚刚聊的是琥珀,好不容易到了他可以用他最擅长的化学谈论的东西,结果他走神了……
程澈微不可闻地叹了口气,却被白桢看在眼里。
白桢中上层家庭出身,有着良好家教,温和有礼多才多艺,白桢不是方觉的那种带不出去的伴侣,重要的是,白桢也爱着罗尧。当年他唯一胜过苗素的东西,恰好白桢也有。
程澈突然认识到一个事实,其实从始至终,他都是胆怯的,不然他不会在看到罗尧和白桢亲吻后慌慌张张地怀着鸭蛋离开,一躲就是半年。
而此刻,他比以前还要胆怯,胆怯到退缩……面对一个明显比他更好、更适合罗尧的人,他怎么敢把那些丢人的问题出口?非得要让别人把令人难堪的答案拍到他脸上才好?
去问罗尧吗?恐怕也是自取其辱。
毕竟罗尧绑他的那天,他三番五次地拿白桢质问罗尧,明明白白提到了白桢,可罗尧并没有就此作答,依然对他做那样的事情,罗尧一开始的目标就很明确,罗尧想要鸭蛋,罗尧要报复“杀死”鸭蛋的“凶手”。
那天情急之下的脱口而出已经耗费了他所有的勇气,他不再敢开口问“为什么”了。
表面上佯装的清高,实则就是内心对自己的看不起。
只是八年前罗尧偶然走入他的生命,为他添光添色后又把他捧到了极高的位置,让他一时忘形罢了。
程澈垂眸,用勺子一下一下搅拌着瓷碗里的粥,眉心微蹙,目光落入了那米白色的漩涡。
看着程澈认输认命的表情,白桢松了口气,他大概就快赌赢了……
“托学长的福,今天能吃到这些,幸福死了。”白桢舔了舔唇,不舍道,“以后再吃,就不知是何年何月了。”
“不客气,你要是喜欢这里,以后他会带……”
“嗯?”
“没什么……”程澈摇摇头。
一场晚餐并没有耗费太长时间,七点半开始,八点半结束,白桢还要回公司有事。
白桢重新扮了一番,像来的时候那样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
谁知两人离开饭店没一会,瞬间被一大群人围了起来,间或刺目的闪光灯,那些人尖叫着白桢的名字,不管不顾地往白桢身边挤。
从没见过这种阵势的程澈反应过来,白桢是碰上粉丝围追堵截了。
“他不是白桢,你们认错了!”程澈大喊,却无济于事。
他低估了那些疯狂追星的粉丝的威力,推搡间,白桢的帽子不知被谁取下,墨镜也掉下来,白桢那双别有特质的桃花目瞬间暴露无遗。
“啊!!!桢天使!!!”
确认身份后,粉丝立刻陷入了比之前还要狂热的状态,白桢是最明显的“围攻”点,他一直在挡着脸避开镜头,程澈奋力挤到白桢前面,张开双臂试图保护白桢让他逃走,但是这些粉丝的黏性太强了,无论他们往哪跑,都甩不掉。
不知是谁的手机砸到了白桢的右耳,白嫩的皮肤瞬间浮起红痕,衬得另一条旧伤疤也格外清晰,白桢眼中明显一阵痛苦的神色。
“你没事吧?”
“还成……”白桢摇头。
情急之下,程澈给白桢使了个眼色,示意他先走。
白桢面色犹豫道:“学长,那你要心点……”
程澈点点头,然后在一片混乱中突然叫道:“白桢在那!白桢往停车场那边跑了。”
就在大家下意识停下来往停车场那边看的时候,白桢弯下腰从人墙中钻出去。
有粉丝发现被骗了,纷纷掉头去追白桢,站在粉丝中心的程澈被好多人大力地冲撞着,浑身都泛着疼,可他却一动不动地站在那,也不知道躲。
他看着几十米外的远处,罗尧下车,在粉丝涌上来的时候护住白桢的右耳,将白桢稳稳地送到车后坐上……直到车子离去,留下一堆懊恼的粉丝,程澈才动了动自己酸痛的双脚。
程澈的皮鞋被踩的灰扑扑的,他往前走了几步,每一步都很疼,估计是脚趾肿了,同时,他想到了白桢的耳朵。
白桢的耳朵刚刚被砸了一下,而且砸的还不轻,看罗尧的动作,应该是心疼坏了吧。
其实,程澈也在担心,担心白桢的耳朵又出什么问题。
六年前,程澈大三的时候,院篮球队和院合唱团组织了一次联谊活动,双方商议去邻市游古城,结果出了事故。古城老街口的牌匾松了,当时程澈就站在牌匾下面,罗尧去商店里给大家请客买水,拎着袋子一回头,就看到牌匾冲着程澈的头直直砸下,当时所有人都惊呆了。由于距离太远,罗尧只来得及大喊一声“橙子心”,千钧一发之际,站在程澈一米外的白桢本能地将程澈扑倒在地上,最终,程澈安然无恙,但牌匾的一角却撞到了白桢的右耳,顿时血流如注。
游玩计划终止,一行人直奔医院,好在白桢人没有什么大碍,就是右耳的听力可能会受到影响,也留了一道疤。
由于听力受损,白桢很长一段时间都爱捏着耳朵,无论是和人话的时候,还是唱歌的时候,即便后来治好了,他也保留了这个习惯性的动作,直到成名,成了“桢天使的标志”。程澈很愧疚,罗尧也很愧疚,因为毫不夸张地,程澈的命是白桢用一只耳朵换来的。
一个爱音乐的人,耳朵对他的意义不言而喻。
程澈拿出手机,找到白桢,编辑了一条信息:你耳朵没事吧?
消息发出去后,很久没有回应,程澈把手机收回口袋,白桢和罗尧在一起,大概没空看手机。
程澈双手插进裤兜,又往前走了几步,脚上的疼痛突然化作一道强有力的酸意冲上鼻腔。
程澈深吸一口气,站在路灯下抬头望向夜空,用力眨眼。
罗尧驾车掉头焦急地赶来,看到的就是这幅场景——程澈侧对着他仰着头,眼角红通通的,插在口袋里的左手渗出的血迹,已将白衬衫袖口染红,而它的主人却浑然不觉的死死看着天上。
若不是知道他在憋眼泪,罗尧都快以为天上有什么稀奇东西了。
程澈跟天上的星星对视了好久,突然,放在口袋里的左手被人抓了出来。
程澈“嘶”了一声,看到身边来人竟是罗尧,他皱了皱眉,想把手收回来,却被罗尧抓得死死的。
“你受伤了,你知道吗?”罗尧眼里的心疼溢于言表,看起来好像对程澈不关心自己身体的行为非常生气。
“放开。”程澈嗓子还有点哑,不过他真不知道自己手被划伤了,现在倒是开始泛疼了。
“我带你去医院处理一下伤口,看样子可能需要破伤风。”
罗尧抓住程澈另一只手腕,拉着他往自己车边走去。程澈猝不及防被罗尧拉的踉跄了几步,然后开始推拒。
“不用你带我去,我自己去医院!”
罗尧完全不信程澈的话,程澈明显一副浑浑噩噩的样子,连伤口都没发现,他必须要亲眼看到程澈得到治疗才行。
“罗尧,放开。”程澈直接用手去掰罗尧的手指。
程澈强硬的拒绝让罗尧想起他对严浪的顺从态度,以及那天公寓楼下的温柔模样。罗尧心中一阵火起,对程澈释放了带着威慑性质的信息素。
被标记的Omega闻到了自己Alpha薄荷味的信息素,腿都软了,哪还有什么力气反抗?
这是写进基因的顺从,程澈抗拒不得,只能气愤地瞪着罗尧,罗尧不是护送白桢走了吗?怎么还会出现在这里。
周围已经有不少人在看他们了,程澈浑身不自在,却又无法摆脱罗尧的钳制。
罗尧感受到了程澈对陌生目光的畏惧,他取下领带,三两下缠住了程澈冒血的伤口,然后不由分将程澈扛在肩上,两步扔进车里。
程澈被摔的晕头转向,好不容易坐起来,车子已经上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