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掌心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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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子的改扩建工程因为有巨人们的加入,进度飞快。

    他们就像肌肉做的挖掘,拥有人类无法匹敌的力量,分配好住的地方以后就直接投入了热火朝天的工作中去。

    每栋房子/每名巨人=20碗山芋糊糊。

    清点存粮的时候艾达的心都在滴血,那可都是女神大人的食物啊!

    这些家伙太能吃了,一个人一顿可以吃下两名普通男人的分量,他们的胃口简直是无底洞!

    不过除了他,大部分村民们都很高兴,因为眼看着一栋栋屋舍拔地而起,连村里的议事大厅也有了雏形。

    他们很快就可以搬进新房子,不用住在漏风又漏雨的乱石堆里了。

    要是没有这些巨人的力量,仅靠石板村自己,估计工期还要延长好几个月。

    凯拓扛着把锄头走过来,他拍了拍艾达的肩膀。

    “别担心,巨人们很会干活,有他们在连耕地的牲畜都省了,下个秋天我们会有好收成的。”

    艾达撇撇嘴,望着不远处工地上一个人顶仨的阿布有些气馁。

    这是天赋,不服不行。

    巨人们从太阳升起就开始干活,到中午日头最盛的时候会和村民一起休息,大家会吃一顿加餐。

    大多数时候是糊糊,有时候也会是肉汤泡饼。

    阿布和族人们一起坐在地上,看那位村长奶奶指挥旁人熬煮糊糊。他们知道那口大锅里面放了山芋还有很多粮食,甚至还切了几块肉干进去。

    伊丽丝又往里抓了点白色的粉末,不知道是什么,但闻起来更香了。

    所有巨人都抻着脖子看,捏着自己的碗拼命咽唾沫。

    加餐煮好以后伊丽丝亲自分发糊糊,她一人给一勺,虽然吃不饱,但能顶大半天不咕咕叫,干活也有力气了。

    而出力最多的人,还可以分到一点点熏肉。

    阿布就拿到了熏肉,是上回元菱杀的魔兔的腿肉。只有他一根指头那么大,而且被风干得很硬。

    尽管如此,肉类的香味还是扑面而来,他把肉干放在鼻子底下轻轻嗅,不舍得吃。

    “陈阿布,你喝水吗?”

    “我不用了,谢谢。”

    阿布朝一名同族摆摆,那人又孜孜不倦地很快去问下一人。

    且都是连名带姓叫的。

    在来的那天傍晚,元菱就给他们分配了姓氏。

    当天夜里,在瓦房里睡觉时,不知道是谁的抽泣声抑制不住,随后十几名身材魁梧的巨人全都捂着脸哭得稀里哗啦。

    他们有姓名了。

    巨人族不比人类聪明,他们的名字都很简单,诸如:石头、大河、大山,有些干脆就叫阿大阿二。

    过去他们的生活条件比人类还要艰苦,除了遭受排挤,有些可怜的巨人还会被卖去当奴隶、角斗士,他们被锁上镣铐、失去自由。

    但现在,住在这的人类村子里,巨人们却很平静。

    他们苦了一辈子,一点微的好处,就会让他们感到偌大的幸福。

    太阳当空,其他人还在树荫下休息。

    阿布抹了把额头的汗,默默扛起一根足足有他腰那么粗的巨大树干,在身边一圈男性人类的惊呼声里,一步步走到了土坑里,然后狠狠打下地基。

    “阿布可真能干。”

    “他是我们这一辈里力气最大的,也是长得最高的。”

    “他好像都不会累!我要是有这么强壮就好了。”

    阿布不知道自己成为了男人们议论的中心,他闷声干活,其实不是为了多一口肉吃。

    能帮上女神大人的忙,满足她的愿望,是他全部的精神动力。

    阿布挥汗如雨,汗水将薄薄的衣衫打得透湿。

    自从初见元菱时他不受控制身体变大、爆衣了以后,阿布就换了衣服。

    他只穿一件背心,方形无袖,肋下完全是中空的,只用绳子布条串联,留下很大的活动空间。

    这样要是突然变大的话也不会把衣服撑裂,衣不蔽体了。

    但朴实的巨人其实不知道,这样的背心会露出臂、肋下大量的肌肤。从布条之间就能看到一块块线条紧实的腹肌,被汗水打湿后如雕塑一样诱人。

    用简陋的工具夯实地基后,阿布靠在墙边休息。

    他的目光从自己晒得通红的臂上掠过,悄无声息落在了远处。

    村口有一棵老树,在那放着块巨石。

    元菱盘膝闭目,就在巨石上打坐修炼,一动不动已经半天了。

    起先他对此很担忧,后来过了几天后发现大家都习以为常。

    女神大人的衣服洁白无瑕,她的面容清丽婉约,整个人就是一朵茉莉花,不管不吃不喝多久都还是那么圣洁。

    仿佛连靠近都是亵渎。

    尽管知道元菱并不惧寒暑,在太阳下打坐的时候,村民们还是会自**流地替她遮阳。

    他们用一种宽大的叶片绑成伞的样子,撑在元菱头顶。这种叶子没有药用价值,只是有淡淡的清香。

    插根木棍或者换个地方打坐也比这样人力撑伞来得正常,元菱也曾阻止过他们,但村民们完全不听。

    似乎这样做会让他们心里比较舒服,她也就不再什么了。

    他们也希望自己有力所能及的事。

    无论村子有多破烂,只要女神在这里,他们就是最幸福的人。

    今天轮到阿布打伞。

    这是他自己争取来的,去请求伊丽丝的时候耗尽了他的勇气。

    强壮高大的巨人仔细清洗干净了和脸,持伞轻轻靠近,他心翼翼将大树叶撑在女神的头顶,摈住呼吸甚至都不敢动。

    元菱察觉到地上投下的阴影,头也没回:“阿布。”

    “是,是我。”

    青年巨人腼腆地垂下头,他虽然长得很大,但性格内向极了,见元菱转过身来,羞得面孔通红。

    元菱今天少有的没有修炼,她是在神识中学习新世界的文字。

    学习一门新的语言,这对于记忆力过人的修仙人来根本不算什么。再者,昆伯勒大陆上用的通用语是一种字母文,这种简单的拼接式文字比起花样万千的方块汉字来犹如降维打击,根本不在一个难度系数上。

    元菱只跟着伊丽丝学了两天就差不多都记住了,她现在会的字母比学了十几年的艾达还要多。

    她看着面前的巨人:“你想学写字吗?”

    阿布吓了一跳:“我我也可以吗?”

    话出口他就后悔了。

    “可是大人,我很笨。”

    阿布低着头,他只敢盯着元菱脚下的石头看。

    巨人族是出了名的蠢笨,给他们姓氏,还愿意让他学写字,这样美丽善良的大人,他多看一眼,都是对对方的亵渎。

    “你不需要考虑你能不能,你只需要考虑你想不想。”元菱耐心解释,“来,把给我。”

    阿布不知道她要干什么,但还是顺从地伸出。

    元菱抓住了他,她的比男人的很多,两人的肤色差一黑一白,放在一起格外明显。

    阿布看到自己粗糙开裂的,羞愧的无地自容。但元菱看起来一点也不嫌弃,她左捧着他的背,右食指缓缓在掌心描画。

    她写下一个词语:“这是阿布。”

    他望着元菱的微笑,傻呆呆重复她的话:“阿布”

    “来,拿起树枝自己写写看。”

    “是”

    阿布心地捏着树枝,满头大汗地在地上描画,他记性不好,但她的每一个字、做出的每一个举动他竟然都记得。

    这一刻,是她赐予他一个人的温柔。

    *

    深夜,除了灵石散发的白光,村子里安静一片。

    一只深色的鸟振翅绕着村落飞了一圈,然后突然提高速度,以肉眼根本跟不上的速度瞬间飞到了山顶上。

    如果在场的有其他人,一定会害怕得瑟瑟发抖。

    角鸮站在树梢,浑身羽毛漆黑融入夜色,只有一双眼眸闪着血红的光。

    在爱格伯特降落以后,四周迅速聚集起一些黑魆魆的、奇形怪状的影子。这些影子很快转变成类人形态,他们态度恭敬,呈拱卫的方向静悄悄跪了一圈。

    “参见魔王陛下——”

    最前方的一人开口,声音像拉破锯一样难听:“陛下,这附近太偏僻了。我们召集了距离最近的一批魔族,一共只有十八人。但是陛下放心,咱们兄弟个个都是战斗的好。”

    “属下们听候陛下差遣。”

    低等魔族们歪嘴斜眼,露出嗜血的笑来。他们面目丑陋,大多有些非人的特征,进不去人类城池,也没有什么固定居所,就像旅行者一样到处流浪。

    讲话的这个魔族已经算是思维、口齿最清晰的了,他脑袋上还顶着两个大大的牛角。

    角鸮的脑袋转了一百八十度,血红的眼睛看向他们,鸟口一张,众魔族就感觉一道熟悉的声音自大脑内响起。

    “保护那个人类村落,保护里面的女性。”

    “从明天起,伪装成花草树木,不许引起任何人注意。”

    虽然陛下的命令很奇怪,他们也没有明确的要打击的敌人,但出于臣服的天性,魔族们还是低低俯下了头。

    “陛下万岁,魔族永夜无疆——”

    于是,这些低等魔族就变换成各种形态隐藏在村子四周,在元菱布下的阵法之外,他们有的变成一棵树,有的变成一块石头。

    这就是村民们口中的魔法了。

    魔族也被称为堕落的神明之子,他们天生就能使用魔法。而其中的魔王更是接近神的存在。

    魔族的血脉压制比人类的帝王封建制度要靠谱、牢固的多。

    除非是魔王战死或自然死亡,否则低等恶魔根本不可能弑君夺位,也只有在魔王死后,才会在族群里孕育下一位魔王。

    因此,爱格伯特命令他们变成石头,那这些低等魔族就是石头。就算被路过的尖齿羊一蹄子踢飞,他们也绝不会叫出来。

    有了低等魔族这一重保护,就算他自己不在村子里,爱格伯特也安心的多了。

    某一天,他在黑夜峡谷的魔王城堡里处理内务,忽然,爱格伯特像是感觉到了什么,不顾底下众属臣的疑问,他猛地切换回角鸮的身体。

    鸟睁开血红的眼睛,扑扇翅膀腾空,瞬间在草丛里擒住了一只红眼睛的山鸡。

    山鸡就是普通的山鸡,要问有什么奇怪的,是这鸡竟然在头上戴了一朵花。

    这只山鸡脑袋上是蓝色的羽毛,身上却是黄色,头上竟然还戴了一朵红花,整体花里胡哨。

    很像某个人的风格。

    爱格伯特站在枝头面无表情:“朱利安。”

    山鸡扑腾翅膀:“呀,被你发现了。”

    三大魔王中现存的另一位:掌管沼泽魔域、荒芜浅滩的魔王朱利安迪克。

    被魔王附身的山鸡晃了晃华丽尾羽,歪着头,用血红色的眼睛望着村子。围墙里头已经拔起了好几栋新瓦房,高大的巨人正在搬运建材,许多人类进进出出干活,气氛热闹。

    “就是这里呀,你最近总是心心念念的地方,好破烂啊。”朱利安嫌弃道,“人类竟然和巨人族混居,真是奇怪。”

    随后,他像是瞧见了什么,眼睛一直,扑腾翅膀飞到了灌木丛上。

    爱格伯特语气不善:“你在看什么。”

    朱利安发出咯咯咯的笑声:“紧张什么?”

    “我只是好奇,你撇下城堡不管,如此关心的人类村落到底有什么特殊的地方。要知道这片森林距离我的辖地很远,中间还有混乱区里那些恶心的东西在晃荡,要把意识传过来还挺废一番功夫的。”山鸡抖抖翅膀,做出一个擦汗的动作。

    爱格伯特瞥他:“你现在看到了,可以回去了。”

    “别担心,我对这些丑丑的人类才没有兴趣呢。”

    “人类太过聪明,他们总是知道如何利用别人。而且他们的魔法师都眼高于顶,看不起其他种族。我宁愿选那些蠢笨的巨人也不想和人类有交集。”

    爱格伯特第二次下逐客令:“那你可以走了。”

    朱利安又哈哈大笑,随后压低声音:“别这么气嘛,我不会告诉别人的,魔王爱格伯特在这里藏着一位美丽的姐。”

    爱格伯特避开山鸡的视线:“我只是在保护她,保护女性,人人有责。”

    “是吗?”

    魔王朱利安露出一个暧昧的笑容,“但你看她的眼神,可算不上清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