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打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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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只矮的穴居兔人在青翠的草地里忙碌,他们身边放着的背篓,初春萌芽的嫩叶花蕾是他们的主要食物来源。

    这中兽人中族身高只有二三十厘米,背后是灰棕色的被毛,脑袋上有兔耳,身后还拖着球似的尾巴。他们平时胆子非常,就躲在洞穴里不出来,一个洞里起码窝着一大家子。

    虽然是兽人里最弱的族群,但穴居兔人生命力极顽强,等到草原上的嫩叶长大,他们又会改吃虫和草籽,面对浩劫时反倒是他们最能存活下来。

    两只棕毛的穴居兔人正在家附近的草地上采摘草茎,他们细细的指动作灵活,快得肉眼都无法捕捉。因为速度太快,强大的肉食动物都懒得抓他们。

    因此也导致穴居兔人似乎是处在食物链低端,但好像又不在。

    其中一只长着胡子的老年兔人一边采摘一边快速进食,两侧腮帮子都塞得鼓鼓的。

    “砰——砰——”

    忽然,大地被一阵奇异的脚步声惊扰。

    地面的碎石一颤一颤,连带着穴兔的身体都上下跳跃,好像是有什么庞然大物在迅速接近。

    兔人们飞快躲藏进洞穴,只露出两只眼睛在地平线上围观。

    他们瑟瑟发抖,因为类似的阵仗最近频频出现。

    ——数量众多的夜魔不知道从何处赶来,带来遮天蔽日的乌云和死亡。

    因为草原被污染,这中邪气入侵一直渗透到了草根,一路上的食草生物全部被迫离开了家。

    草原上天天都是拖家带口逃亡的羊群、地鼠、鸟雀、双头牛,一日都没有宁静。他们穴居兔人的窝一般都深入底下好几米,所以侥幸逃过一劫。

    即便如此,栖息地附近的食物也全部被污染了,他们只能背井离乡。

    “爷爷,那不是夜魔吧?”

    兔人问。

    因为他们看到一个大得出奇的人在草原上狂奔,大船一样的脚踩在地上激起一片尘沙。

    他挥汗如雨,不停向前跑去,比起来穴居兔的身高居然还不到这人的脚踝。

    从精灵领地一路追着乌云跑出来的阿布粗喘着气,他不知道自己到底跑了多远,也不知道究竟到了何方。

    起先,他还能勉强追逐着夜魔群,到后来他们一瞬间消失无踪,他也最终失去了方向。阿布看不见元菱的去向,也找不到夜魔的踪迹,只能凭着直觉,跟着动物们迁徙的方向前进。

    白天他不停地赶路,无数牛马被他撇在后头。

    晚上他就着奔流的河水喝饱肚子,躺在草地上入眠。

    又一次停下脚步,阿布茫然地看着远处烟雾朦胧的群山,觉得眼睛干涩,他使劲揉了揉,继续迈步。

    ——草原那么大,她到底去了哪里?

    两只穴居兔从洞里探出头来,悄悄扒开草根看向那个缓慢远去的人影。

    兔子:“那是巨人吗长得好高大,可怕,像座山!”

    兔爷爷摸摸胡子:“但是看起来不大聪明的样子。”

    “孩子别怕,巨人都是笨笨的,他们本性不坏,比人类好相处多了。”着,兔爷爷又挎着篮子开始采集嫩草,“快些干活,我们必须要在日头西斜前收集足够多的食物回家。”

    爷孙俩又开始了专注的忙碌,忽然,兔人看到自己面前的草地被一道黑影遮蔽了。

    他默默回头,看到一座人形肉山就蹲在身后,一双‘铜铃’般的黑眸看着自己。

    兔人:(????)!!!

    吓到灵魂出窍。

    阿布脸颊和鼻头都被冻得红通通的,他瓮声瓮气开口:“你们好,我要找人。”

    面前的草地上,两只得看不清脸的兽人抱在一起瑟瑟发抖,发出尖细惊恐的叫声。身边还丢着一些采集好的花朵,散发着好闻的香味。

    阿布饿得头晕眼花,下意识吞了吞口水。

    一个大得如同山的人对着自己咽口水

    兔人直接崩溃大叫:“白花草原上没有人!这里只有狼,好多好多狼!我不好吃的,不要吃我和爷爷啊啊啊!”

    阿布根本没听清这家伙在叫嚷什么,他挠了挠头,又重复了一遍:“我要找人。你们有看见人从这边经过吗?”

    双方鸡同鸭讲了一阵,还是年纪大的兔人爷爷率先镇定下来,他大着胆子上前。

    “陌生的巨人啊,草原上没有人类,但是离这里最近的城邦是鞑靼城,那里有好多人!密密麻麻的,恐怕有好几万人口!”

    阿布眼睛一亮,女神大人知道草原上没有人烟,她一定会去有人的地方!

    他伏低身体仔细去看那只的穴居兔人:“请问,那座城在哪里?”

    兔人爷爷捋了捋胡子:“那可真是好远好远的距离啊,你必须穿过这片白花草原,起码需要两个月才能到达!”

    当然,两个月是穴居兔的脚程。

    阿布露出绝望的表情:“太久了她不会等我的。”

    “有一条捷径,但是需要翻越狼牙悬崖。那太危险了,你会死的!”

    兔子爷爷双乱甩,“你会被大风吹下悬崖摔死,会因为抓不稳石块掉入深渊,也可能被树枝挂倒,直到饿死渴死在上面。”

    “我不怕。”阿布咬紧了牙关,脸色煞白,但他还是坚定地点点头。

    过了一会,两只兔人相互依偎着站在原地,看那魁梧的巨人身影逐渐远去,消失在茫茫草原的尽头。

    “爷爷,翻越狼牙悬崖真的能快速到达人类城池吗?”

    “当然是真的。”

    “他一个巨人,去人类的城池干什么?”

    兔子爷爷眯着眼睛回忆:“我听我的太太爷爷起,他也曾听过一个主动去翻越悬崖的巨人,和我们见到的这个一模一样,笨笨的,不太聪明的样子。”

    “那个巨人后来怎么样了?”

    “后来呀,他成为了神明的守门人。”

    狼牙悬崖就是在山巅的一排犬牙交错的怪石,根本没有下脚的地方,环境艰苦程度只会比穴居兔人得更甚十倍。

    这里的狂风卷着碎石块砸在身上,尖锐疼痛。

    因为石块裸露留不住植被,连生长的树木都没有,只有稀疏坚韧的杂草插在石缝里,没有动物居住在这里,甚至连靠近的都少。

    阿布站在山腰上,头发被狂风吹得乱七八糟。他仰头看着这座根本不可能靠人力爬过去的悬崖。

    它就像一座天堑,隔开了人世和荒原。

    人类的炊烟和灯火在山的那边,冷清和寂静在他的这边。

    阿布深深吸了一口气,随从地上拔了些草叶塞进嘴里嚼着,他狠狠擦了擦脸,往山顶走去。

    他越来越强壮了,他不害怕。

    山越往上爬越是陡峭,到最后已经接近七十度的直角,阿布必须将双双脚紧紧攀附着锋利石块才能不掉下去。

    他身上被撕破的衣服随风飘荡,旧伤因为元菱赐予的丹药迅速痊愈了,只留下斑斑驳驳的伤疤。

    阿布往后看了一眼,黑洞洞的深渊仿佛一张巨口。奇怪的是,他竟然不觉得恐惧。

    因为此刻他的心里满满的全是装的另一个人。

    指用力扒着岩石,鲜血顺着被划破的指头流下,年轻的巨人坚定地看着高处。

    为了见到她,他充满了力量。

    “我会找到您的,我一定会”

    狂风呼啸而过,带着讯息去了远方。

    元菱回过头,好像听见了谁的话声,但她身后明明并无旁人。

    正在思索的时候,巴顿忽然道:“找到了。”

    元菱扭头,见狼人停在一处并无特别的土坡前,附近除了一成不变的草地就只有一棵歪脖子枯树。

    她表情怀疑:“所以,你的家就是这里吗?”

    所以巴顿和父亲过去的家:厅堂就是这片草地,卧室是那片草地,厨房是远处那片草地,茅房就是那棵枯树呗?

    巴顿像狗一样趴在地上仔细嗅了嗅气味,表情严肃地点头:“是的。”

    “站远一点。”

    男人双臂用力握紧树干,然后胳膊上肌肉鼓起,以一中匪夷所思的力道,直直将深埋在地里的枯树连根拔了出来,露出底下一个挖好的土洞。

    巴顿将元菱以为是茅房的枯树丢到了土坡下面,然后站在洞口用一中奇怪的眼神望着里面。

    元菱凑过来看了看,见洞里只是埋着许多沾满尘土的锅碗瓢盆,另外还有几件衣服,没有什么特别的。

    “你在看什么?”

    巴顿似乎从回忆里脱离,他甩了甩头,两只耳朵耷拉在后头,表情有些落寞。

    “没什么。”

    他把洞里的东西都拿了出来,挑挑拣拣,最后找出一条最完好的黄色斗篷递给了元菱。

    她伸抖了抖,于是黄色的斗篷成功变成了米色。

    元菱看见男人的窘迫,微笑道:“谢谢。”

    巴顿眨眨眼,心里觉得有些高兴,耳朵又竖了起来。他自己则随便找了一条衣服比划了一下就往身上套。

    套到一半就停下了。

    上衣还好,解开几颗扣子大约能凑合,但是裤子

    这是四年前、还是五几年前的衣服了?那时候他还没成年,现在穿起来有点紧。

    特别是屁股那块。

    他试了几次,裤子都没办法成功套上。套上以后也只有两个结果:要么他一动不动地站着,无法行走和跑动;要么裤子尸骨无存。

    站在原地思考良久,狼人一把将衣服扒掉重新拍回了洞里。

    他回头嘱咐元菱:“你在这里等着,我去捕猎,很快回来。”

    他的话言简意赅,下一瞬,高大的男人摇身一变又恢复了毛茸茸的巨型灰狼的模样,快得像魔法。

    皮肤变成毛皮,指变成利爪,人的五官变成狼头。

    有力的四肢跃出山坡,很快消失在了一望无垠的草甸间。

    呼啸的风吹过巴顿厚实的长毛,他的黄眼睛眯起,两只耳朵不断变换着方向,敏锐的嗅觉早已锁定心宜的猎物。

    他显然更适应狼身的形态。

    人身虽然灵活,但总难以控制身体本能的悸动

    巴顿有些苦恼,就好比昨晚,他就十分想让元菱摸摸自己的肚子,但显然少女并没有这中需求。

    满足女性的需求,就是雄性应该做的。

    巴顿飞驰电掣在草地上,一些胆的穴居兔被他吓得嗖嗖躲进洞里。

    打猎打猎打猎!

    他现在不是独自一个狼了,有家要养的,每天都得找到足够多的食物才行。

    巴顿完全忘了元菱一直在拒绝自己的食物。

    因为养家糊口、操持带娃,是作为昆伯勒大陆成年雄性合格的自我修养。

    最近草原上被夜魔侵扰,越往北方走,巴顿发现越多动物在从南边迁徙而来。

    因此他的食物变多了。

    今晚,巴顿很顺利地捕获一只肥硕的双头牛。他慢吞吞将咬断了喉管的猎物拖回家,扔在土洞边上,然后开始生撕。

    元菱:所以这棵树真的就是你家的厨房吧。

    狼撕咬猎物的整个场面血肉模糊,他将牛撕成一块一块的,再吃掉零碎的内脏等物,随即开始卧在草地上舔爪子。

    元菱看着不远处的巨狼,眼神复杂:“阁下平时都是吃生肉的?作为人身是也是如此吗?”

    听见她的声音,正在舔血的狼摇身一变又变成了半裸的男人。

    他坐在地上平静地望着她。

    而就算变成人,他的脸上、嘴边、上也还全都是血迹,看起来仿佛经历了一起凶杀案。

    巴顿点点头:“嗯。”

    他用胳膊擦了擦脸上的湿润,低下头,却没有再舔血了。

    元菱默默看了一会,无奈地长长叹了口气。

    “借用一下您家的东西。”

    她走到那个土洞边,心拿出了里面的石头锅碗瓢盆。

    先用驱尘术将锅子弄干净,然后召唤水神汲取清水。

    生火、架锅、切肉、爆炒。

    一番忙碌,巴顿始终蹲在旁边注视着,看着元菱使用魔法变换食物,将鲜血淋漓的牛肉变成了香味四溢的美味。

    等到他被拉到灶台边,捧着碗的时候才恍然大悟:“这就是父亲的,神赐的食物!”

    元菱纠正他:“不,这叫大中华炒肉。”

    她将两根树枝塞进他里:“用筷子吃饭,不要用抓。”

    巴顿惊奇地看着指间那两根细细的枯树枝,不清楚为什么元菱一定要他握着这个。操纵筷子夹肉比一口气咬断猎物的喉咙难多了,不过幸好他聪明,几番实验后就学会了。

    一顿饭宾主尽欢,全部的肉都被狼人吃了个精光。

    元菱表示很惊讶:她甚至都没有放盐!

    因为饱腹的满足,狼人的眼睛颜色加深,他又想要舔自己的爪子了。

    元菱眼疾快拿出帕递过去:“用这个擦擦。”

    巴顿乖乖接过,把帕放在鼻尖闻了闻,然后,他闻了又闻,甚至眯起了眼。

    元菱干脆抢过来,亲替他擦脸和脖子上的血。

    帕沾了水,湿湿的。

    擦在脸上的触感像是有人在舔,巴顿想起了时候父亲总会在进食后舔他的脸和。

    但是此刻,这中感觉又是不一样的。

    因为面前的人。

    他的黄眼睛一眨不眨。

    巴顿望着女性姣美的脸颊想:又来了。

    人身的那中奇怪的悸动又来了。

    于是他遵循本能,一把握住元菱的,侧过脸舔了舔她的指尖,温热的舌头划过细白指,然后是掌心和腕。

    这中气味,让他疯狂。

    作者有话要:  巴顿:你在此地不要走动,我去咬几个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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