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 晚风就像你的眼睛
换上新鞋子后,沈楚恬把旧鞋子也给打包起来,提在里。
“恬,这袋子给我吧。”
叶秋顺接过了沈楚恬中的袋子:“这旧鞋子,你留着干什么?”
沈楚恬想了想:“这是皮革的,回江城以后可以去二市场,还能卖个几块钱。”
叶秋没有反驳,道:“那我家里也有不少旧鞋子,到时候咱们一起去卖,顺便摆个地摊!”
“好呀!”
叶秋脑海中顿时有了画面,身价上亿的霸道男总裁甘愿陪美艳娇妻摆摊的这件事
太伟大了。
这样优秀的男人,谁不喜欢?谁不迷糊?
离开商场,叶秋挽着沈楚恬的,回到了酒店门口,向门童聊了两句。
约莫一分钟,自己的车就被开了上来。
“恬,上车,去古城转一圈!”叶秋道。
“好!”
沈楚恬上了副驾驶,才想起自己的鞋子。
“叶秋,能不能开個后备箱,我去把鞋子放下。”
“行,那你下车。”
叶秋随打开了后备箱。
沈楚恬下了车,刚把鞋子放在后备箱,不由皱了一下眉。
她的脚被磨了一下,不过她并没有在意。
毕竟是和叶秋穿得情侣鞋,她不想脱下来,况且新鞋子本身就磨脚。
沈楚恬刚想关后备箱,却在夹层的角落里看到了那一套黑裙职业装,脸顿时一红。
这个坏蛋怎么还把这个带过来了?
难道他想要在酒店里看自己穿上?沈楚恬一下子纠结了。
叶秋发现沈楚恬迟迟没有上车,转过头:“恬,怎么了?”
“没事,我来了。”
门童帮忙关上后备箱,沈楚恬了句谢谢以后就上了车。
门童看着车的背影,忍不住了一句:“有钱人的素质真好”
正想着,一辆凯迪拉克停在酒店门前。
“那子,过来停车!”
车上司一脸不耐道:“耽误了我跟5号技师妹妹聊天,看我不揍你!”
成熟的男人,只带牌,不玩表。
门童扬起笑脸,继续装起了孙子,生活就是如此无奈。
叶秋一路开着车,此时正是晚高峰。
公路上只看得见红色的尾灯与喋喋不休的喇叭声。
叶秋关上车门,放上周董的歌曲,正好是稻香,熟悉的虫鸣声。
叶秋一边哼着,一边往前缓慢滑行。
旁边的沈楚恬脚轻轻跟着旋律动着。
“恬,喜欢周董吗?”
“喜欢他的歌。”沈楚恬道:“很快乐,能勾起童年。”
“嗯,那等他下次开演唱会,咱们去现场听。”叶秋。
“好!”
沈楚恬不假思索,和叶秋一起去看演唱会,一定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
约莫半时后,叶秋终于抵达了目的地古城区,把车停在了外面,里面只能依靠步行。
光是人来人往一片喧闹的模样,就已经勾起了沈楚恬的兴趣。
空气中还飘扬着各种吃的香气。
沈楚恬的肚子不争气的叫了起来,她急忙捂住肚子。
“傻瓜,咱们一边看,一边吃吃。”
“嗯嗯。”
拉着沈楚恬的,两人下了车。
这是沈楚恬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旅游,学的时候班级里曾经组织过春游,不过是自发的。
需要交钱,不过沈楚恬交不起,所以只能自己留在教室里学习。
那个时候,她还不懂事,只记得眼泪啪嗒啪嗒浸湿了拼音本,只有在这个时候,她才会想起逝去的爸妈
沈楚恬的思绪很快被轰吵喧闹的人流给击碎了。
重新回到现世,眼前的热闹欢腾的景象让沈楚恬的嘴角忍不住勾起一丝笑意。
好热闹!
处处都是带有历史韵味的房子,古香古色。
虽建筑下面已经被商业化,不过这也是为了生存,如今想要看到原生态的古城,已经是一种奢望了。
叶秋拉着沈楚恬的走在凹凸不平的青石地板上,沈楚恬的脚咯得生疼,不由放慢了脚步。
叶秋注意到沈楚恬走的很慢,转过身还以为沈楚恬想要吃一旁的吃。
“恬,这个鱼丸很好吃,试试看?”
“好!”
叶秋付钱买了一大碗,花了七块。
这是这里特有的超大鱼丸,每一颗类似于鹅蛋般大,几乎是普通夹心鱼丸的三倍大了。
叶秋用签子弄起一颗,口咬了一下,汤汁迸发而出,比起速冻的,这种工的才是王道!
“恬,这一颗给你,里面还有汤汁,你心点不要被烫到了。”
沈楚恬点点头,顺着叶秋刚才咬过的方向轻轻咬了一口。
滚烫的浓汁与鱼肉爽弹的口感在嘴里迸发!
沈楚恬被烫的不行,只能一边哈气一边咀嚼着,颇为可爱。
“傻瓜,让你慢点吃。”
“我很心了”
沈楚恬一边眯着眼一边道。
“要这样吃,看着哈。”
叶秋随意拿起一大颗鱼丸,戳了个洞,把汤汁吸干净以后,一口放到嘴里去
丑态百出,同样也好不到哪里去
这鱼丸,真尼玛烫!
两人一边烫的不行,一边吃下了满满的鱼丸,把香葱油花汤也喝了个干净,身体这才舒服了几分。
“恬,咱们去里面看看,还有很多吃!”叶秋道。
沈楚恬满足的擦了擦嘴巴:“好!”
重新挤入人流中,叶秋为了早点逃过这一波高峰人流,加快了速度。
沈楚恬在后面,脸色有些难看,鞋子磨脚的程度有点超乎她的想象了
路过一处老宅院前,叶秋发现这里有许多人,正在听一个讲解员着古城的历史。
沈楚恬也颇感兴趣的正打算上前,却被叶秋轻轻拉了回来。
“傻瓜,你对这个有兴趣?”
“喔,我喜欢历史。”沈楚恬看着周围的老房子:“这里有岁月流动过的痕迹。”
叶秋见妮子一脸求知欲,不由清了清嗓子道:“那就让叶总好好给你介绍介绍?”
“好!”
叶秋挑眉:“不过嘛,我这种金牌解,凡事都有筹码的,晚上回去可是要么么的。”
沈楚恬点点头:“嗯嗯。”
“爽快!”
叶秋咳嗽一声,用带着磁性的嗓音轻缓的做起了沈楚恬的私人解:
“这个古城区,最早起源于恬你知道吗,这里可是走出过很多名人的”
“咱们课本里学到的”
叶秋一路缓慢走着,路过名人故居的时候,会在远处停下来,特地给沈楚恬讲讲这故居的主人的生平经历。
沈楚恬听得入迷,她感觉叶秋真的无所不能,比起解还要专业的感觉。
沈楚恬一路上看着古城建筑,配合叶秋的当地习俗,自己仿佛真的置身于古代。
叶秋看到沈楚恬崇拜的目光,不由继续:“并且啊”
刚开了个口,就看见自己周围已经站了不少人,这些游客恨不得化身哼哈二将,把自己的话完全听进去。
叶秋这才拉着沈楚恬走了,内心暗想着:“叶总只给娇妻讲解,你们这些家伙又不给钱!给钱也不给你们讲!就是那么自私!”
“唉,等等啊那个兄弟,我们付钱啊!”
是啊,我感觉你讲的比解还要,年少有为!唉,别跑啊!”
叶秋果断拉着沈楚恬一路跑离开了
他不缺这点钱,况且人流量那么大,沈楚恬听着也不舒服。
“叶秋你讲的真的好好。
沈楚恬异常崇拜,眼中都快冒出星星来了。
叶秋嘿嘿一笑,道:“我打电话给你,你接听。”
“打电话?”
沈楚恬不解,自己不就在叶秋面前,为什么要打电话呢?
不过,沈楚恬还是拿出了,看到叶秋已经打过来了。
沈楚恬接通。
电话里,传来叶秋清楚的声音:
“好了恬,现在叶总作为你的专门解,继续讲解了”
“好!”
沈楚恬眼眶一红,叶秋在听筒里的声音太温柔,太有磁性了!
叶秋讲了很久,从古代讲到近代,口干舌燥的,讲了将近一个时以后。
沈楚恬终于忍不住放下:“叶秋,你休息一下吧?”
沈楚恬担心叶秋太多了,毕竟感冒刚好。
“好吧你要是还想听,晚上回酒店被窝里我慢慢给你听。”叶秋挑眉。
“坏蛋”
两人拉着,一路上尽量往人少的地方走
叶秋带沈楚恬吃了许多当地出名的吃,吃到后面,沈楚恬忍不住投降了。
曾经完美的瓜子脸上如今变得肉嘟嘟的,嘴里还吃着不少东西,模糊不清的:“不粗了,不粗了,粗饱了”
看到沈楚恬满足的模样,叶秋轻声:“吃饱了就好,古城也差不多要关门了,咱们回酒店吧。”
“嗷,好的。”
沈楚恬好不容易把嘴里的菜头棵完全吞下去,主动拉起了叶秋的。
两人走的很慢,走了另外一条路离开了古城。
在一处沿江的老街口,出现了一名卖唱的艺人,拿着一把吉他正深情的唱着民谣。
沈楚恬站住脚,目光被他给吸引了,这种表演形式她从未见过。
“想听吗?”
“嗯,听听吧。“沈楚恬道。
当然,更多的原因还是沈楚恬的脚后跟似乎破皮了,实在是有些走不动了
“那就过去吧。”
叶秋拉着沈楚恬,两人坐在桥的台阶旁,这里已经有不少听众了。
沈楚恬坐下后,用轻轻碰了一下自己的脚后跟,生疼!
她忍不住倒吸一口冷气,皱着眉头忍了下来。
一旁的叶秋听着歌,道:“恬,你喜欢唱歌吗?”
沈楚恬摇摇头,“不喜欢的。”
“那我给你唱呢?”
“啊?”沈楚恬想了想:“我愿意听!”
“好嘞。”
难得有展示自己的会,叶秋自然不会放过。
叶总当初在ktv里可是麦霸级别的,唱哭了不少公主殿下呢。
虽好汉不提当年勇,不过叶秋唱苦情歌确实是有一的。
叶秋等到歌一曲唱完,主动走了上去。
一番交流后,歌非常乐意的放下了自己的吉他,交给叶秋。
叶秋抱起吉他,简单调整了一下,轻轻拨动琴弦。
“傻憨憨,听好了。”
叶秋的声音非常温柔,且具有磁性。
沈楚恬瞬间脸红,双撑着自己的下巴,神色温柔的看着叶秋。
“这首歌要送给一个人。”
“歌声代替语言”
叶秋很欢快的唱了一首甜甜的,这是一首很甜的歌,非常适合热恋的两人。
沈楚恬听着叶秋欢快绝妙的嗓音,忍不住鼓起了掌。
等到叶秋一曲唱罢,周围不少人纷纷吹起了口哨,惹得沈楚恬面红耳赤。
这个坏蛋,唱歌还是那么好听。
叶秋享受完众人的掌声后,继续道:“哥们儿,我再唱一首。”
“好嘞,没问题!”
歌也想好好休息一下,正好把舞台交给叶秋。
叶秋调整了一下麦克风,看向站在人群中,认真看着自己的沈楚恬。
前世一首歌出现在叶秋脑海中。
“咳,这首歌给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人。”
“漠河舞厅,希望恬喜欢。”
听到陌生的歌名,还是唱给自己。
沈楚恬明显来了兴致,兴致勃勃地看着叶秋。
而这边,叶秋一边弹唱,轻轻贴着话筒,用无比低沉的声音唱起。
深沉的声线带着一抹忧郁:“如果有时间,你会来看一看我我吧?”
“看大雪如何衰老的,我的眼睛如何融化。”
叶秋的脑海中想起前世孑然一身的深夜。
而叶秋深沉的声音,也是吸引了周围人的注意
“我从没有见过极光出现的村落”
“也没有见过有人,在深夜放烟火。”
“晚星就像你的眼睛杀人又放火”
“你什么都没有,夜风惊扰我”
“三千里,偶然见过你”
“花园里,有裙翩舞起”
“灯光地,抖落了晨曦”
叶秋的声音充满故事,再无半点青涩,配合吉他那斑驳的旋律,逐渐将现场听歌的人逐渐代入故事中。
特别是沈楚恬,现在叶秋的眼神,让她很心疼。
“如果有时间你会来看一看我吧”
“看大雪如何衰老的”
“莪的眼睛如何融化”
“如果你看见我的话,请转过身再去惊讶”
“我怕我的眼泪我的白发像羞耻的笑话”
或许是晚风作祟,叶秋唱到这里,眼中已经不自觉的闪烁着泪光。
想起前世老爸的病,想起错过的宝藏女孩
叶秋继续唱着,眼中忍不住想起当初看到沈楚恬遇难后的消息,了解了她的过往后。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或者是有成为高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