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3章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按照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进行询问时,如果没下拘留证,必须在二十四时之内放人,否则就构成非法拘禁。
当晚,慕秋只是被简单询问了一下,便让她离开了。
但是隔半天,他们又来找她。这一次就比较正式了,关足了她二十四时,才放她出去。而且她知道,自己应该被监视了,哪哪都不能去。
心底是不出的惶恐。
慕秋觉得自己冤枉,她纵然恨任舒彤,可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她死,何况是这么残忍的把她从五楼掀翻下去。
公安那边她都是如实的,“跟我没关系,今天我确实有跟她过一句话,她问我为什么会这么瘦,我觉得她在讥讽我,就没理她,管自己走了。”
审案女警的目光锐利,“你为什么会觉得她是在讥讽你?”
慕秋愕然,隔了老半天才,“我是她男朋友的前女友,有过一些纠葛,互相看着不顺眼。”
看到女警了然于胸的神情,她顿时慌乱,“看不顺眼也不代表我会推她下楼,如果不是偶然遇到,我和她根本就没有交集。”
“所以这个偶然就是机会。”
“不是的,我只是跟她了这么一句话,然后就没再碰面了。”
“没碰面,但是不妨碍你跟人发牢骚。”
女警拿出一份印资料,上面有她和别人的聊天记录,“你很详细地了她那晚的衣饰和外貌。”
“跟人发牢骚也不行?”
女警不苟言笑,“你和那人认识吧。”
慕秋下意识地直起腰,做出一个防御的姿势,“他不在S市,跟这边的事情没关系。”
“你怎么知道他不在?”
“他在的话会跟我讲的。”
“你知道他的背景?”
“不知道。”
“不知道你和他聊那么多?”
“网友不都是这样的。”
“你们仅仅是网友?见过面吧。”
慕秋的情绪有点崩,手指捏着袖口,咬紧牙关不话。
女警的目光很淡,简单陈述事实,“根据你们的聊天记录,我们查到上周五的晚上,你有去城西的一家宾馆开房,在那里呆了一个晚上。
监控显示,半夜十二点的时候,有个戴口罩和帽子的青年男子进入那个房间,凌五点左右离开。”
女警递过去一张A4纸,上面印了一个模糊的身影,“他是谁?”
……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只三天,警方就破案了。
作案的是一个刚刚大一的学生,他是个交响乐的爱好者,是慕秋的仰慕者。
两人一直在网上聊天,慕秋PUA了他,让他认定任舒彤是个破坏慕秋幸福的坏女人。
去宾馆的那天晚上,他俩并没有做什么男女之事,而是在听慕秋发牢骚,到动情处还伤心落泪。男学生因此动了杀机。
约任舒彤出来的电话内容很简单,他是杜向南的特助,让她来一下露台,有东西送给她。
任舒彤到了之后,他又电话给她,他在楼下,让她探头出来,杜向南有惊喜给他。
任舒彤是个被爱情冲昏脑子的女人,竟然就照做了。然后他上前,轻而易举地把她掀摔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