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最毒妇人心
她是集团公司的财务总经理。还是国华集团的第一大股东!
我匆匆下到了三十八楼,结果连秘书也都跟着一起休假了。
根本就见不到人。
我开微信,发了个信息直接被拒收,明显我的微信已经被高雪拉黑了!
我再度添加好友,并且注明有急事!不放心,连续加了三遍!
没有动静!
我的心直往下坠!
如果这 真的是一个阴谋,那么从一开始,沈美女那么强烈的挽留我留下,还执意让我当这个工程部经理,就是阴谋的第一步!
如果阴谋真的落在了楼东的工程款上,我最大的损失无非就是失去楼东的信任。
上千人的血汗钱,也不过是一百多万,对于国华集团来讲,不过是九牛一毛,根本不会存在赖账的可能。
这钱终究会给。
沈美女都参与了这个阴谋,图个什么呢?
整个阴谋,目前来看,我并不会受到实质性的伤害!
如果结合许高峰那天的话,可以让吴真真名正言顺的跟我离婚。我想得很清楚,唯一的办法就是送我进监狱。
一个男人进了监狱,老婆改嫁司空见惯,名正言顺!
确实不会有任何非议!
可是,目前来看,我不过是个工的,虽然我是负责工地的,但我不是法人。
就算这钱一分钱不给,也不会让我负刑事责任啊!
这个阴谋到底是怎么设计的?怎么才能让我坐牢呢?
我想破了脑袋也想不明白怎么回事。
但是当下,最紧要的还是面对楼东的问题。怎么安抚他那些亲戚老乡!
我眉头紧皱,“楼东,你心里大概估量下,要需要多少钱可以安抚工人们!”
楼东也是忧心忡忡,“最少要五十万!我那些亲戚可以少给点,老乡们可以先给个一半。”
我深吸一口气,“你先回工地!我一会就来!”
我飞奔楼下,发动车子冲回了家中,还好家里没人。
我飞快的翻出我老丈人家那套房子的房产证,户主是我的名字,我们家住的这套,本来也是我的名字。
按照道理讲,如果楼东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我名下的两套房子,必须会被法院强行拍卖一套的。
所以,严格的讲,我名下的两套房子,有一套是楼东的!
如今,拿着他的房子去抵押,去救急!都是应该的!
我拿着房本,飞奔区门口的一家贷公司。
条件非常苛刻。贷款四十五万,实际给我四十万。
三个月内还清。
如果三个月后还不清,五分月息。
眼下,我实在是想不出任何办法。只好,着急的道,“好吧!我需要办什么手续!”
戴眼镜的老板,直接拿着我的房产证,开始查询。
过了一会,突然道:“抱歉啊!先生,你的这处房产已经过户给一个叫做姚楚芳的女士了!”
“什么?怎么可能?”
我一脸的懵逼,“这是我的房子,房产证都是我亲自办理的!怎么可能到了别人的名下!”
工作人员直接调转电脑屏幕,“先生,不信,你自己看!”
我一看页面, 过真户主的那一栏写着「姚楚芳」三个大字!
我突然想起「姚楚芳」正是我那奇葩丈母娘的名字!
我眼前一黑。这到底怎么回事?
“不是房产过户必须本人亲自签字吗?我根本就没有去房管局,签过什么过户合同!”
“如果买卖双方的当事人不能到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法律规定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卖方委托他人办理必须提供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买方可以手写一份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和时间,可以不办理公证手续。”
我瞬间明白了一切,应该是吴真真伪造了我的委托书,然后拿着结婚证,瞒着我偷偷的去房管局过户了!
这个贱人不光是偷人,还要偷光我的财产!
我怒了!
回到家中,我迅速翻出现在住的这套房子的房产证,开电脑登录了房管局在线查询,户主的名字赫然三个大字「吴真真」!
我眼前一黑!差点晕倒!
晃晃悠悠中我努力稳住身形,不得不面临一个很严峻的问题,我现在没有任何办法帮到楼东!
好你个吴真真!怪不得你今天这么顺畅的给我十万块!
大概率是害怕我拿着这已经失效的房产证去办贷款,从而识破你的丑恶的嘴脸!
我们夫妻还真是不是一路人,不进一家门!
我以为骗你十万块,你那么配合,原来你早就黑掉了我两套房子。
果真是:青竹蛇儿口,黄蜂尾上针;两般犹未毒,最毒妇人心!
冲天的怒火,如鲠在喉!我极为烦躁的松开衬衣扣子,开始盘算对策!
要不要现在直接找吴真真,揭穿她的阴谋,直接跟她翻脸!要回属于自己的房子。
但是,吴真真既然已经偷偷的这么做了,大概率不会那么轻易的放弃,除非彻底撕破脸皮,大家法院见!
我深吸了一口气,脑子里突然有了另外一个主意!
我快速权衡这件事的利弊,特别是基于我所有的计划当中,是不是对我有很大的助力!
是不是能帮助我彻底的击垮吴真真!
我从不会忘记,我的仇人不仅仅是许高峰,还有吴真真!
好好的调整了下自己的心态,准备继续戴着绿帽子,继续装傻!
我好好的把房产证放回原处。尽可能的清扫我回来过的痕迹!
然后悄然下楼,上了车,直接来到了工地!
楼东的破现代也停在门口。
我把车停在他旁边,楼东摇下了玻璃,“南哥,我姐夫给我电话,工人们都嚷嚷开了,已经集体停工了!”
完,满怀希望的看着我!
我不由得愧疚的低下头,“不好意思啊!楼东!我现在这里有十万块,不!有十二万!我现在就转给你!”
这确实是我所有的钱,我不知道能不能帮到楼东,但是我真的已经竭尽全力!
就算我找吴真真,过户到我的名下,一样需要时间,远水解不了近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