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剥皮
侍女们抬头看了她一眼,眼睛个个红肿,仿佛叶欢此刻像个大恶人似的,要逼迫她们做什么危险又不情愿的事情。
不,反而挠得叶欢心里痒乎乎的,于是抓着一个看起来胆大一些的侍女问了。
那侍女咬了咬下唇,声音发颤,“奴婢们真的不愿意给殿下做,真的不愿意!”
叶欢懵了。
她什么时候会大方地给凤离考虑的了?莫她现在没想过,就连以后都不可能。
我这还没嫁过去了,如此宽容地给自家夫君帐中添人,怕是脑袋被门夹了吧!
那侍女又道。“奴婢们自知殿下俊美又位遵极贵,奴婢等人不过是些身份低贱的婢子罢了。怎能与殿下和郡主同起同坐,奴婢们还是站着侍候郡主吧。”
不待叶欢发话,其他侍女又是一阵磕头表忠诚,愿意终身侍奉叶欢,不会肖想做的心思。
饶是有心也没命去赌啊,众侍女宁愿给叶欢当牛做马一辈子,也不敢把人头朝黄泉路上送。
叶欢总算是明白了,果然又是凤离的克妻盛名把人给吓的。她只是请她们上个桌吃饭,她们以为她摆鸿门宴逼迫她们给凤离做。
这想象力很是服气。
锦儿咬在半路的包子不香了,看向叶欢。
叶欢揉了揉眉心,挥手*让她们起来。“本郡主没那想法,现在不会,以后也不会。”
她没那么大度。
凤离饶是有那心,她也是不许的。
侍女们这才松了气,脸上绽开舒解的笑容,站在叶欢前后侍候。
叶欢继续吃早膳,快吃完的时候,想起似乎没看到叶泠。左右环顾了后,发现真没看到叶泠。
“叶泠呢?”
一侍女回道:“估计是起晚了吧。”
叶欢抬头,天色大明,山涧朝霞已散,金乌升起。
应是巳时了。
“去个人,叫她起来。”
应该是在家里娇生惯养习惯晚起了,毕竟叶泠是没吃过什么苦。平时里睡到日上三竿,午时都是时常的事。
她继续吃早膳。
没多久,去叫人的侍女回来,拿了封书信递给叶欢,“郡主,她一大早就走啦,留下这封信给您。”
叶欢看了一眼信封上的字迹,确实是叶泠的,娟秀的篆体,不过总感觉字迹有些生硬。
不至于写个信给自己,都这么不情愿留笔,写得这般生硬吧。
信里先是和叶欢道歉,她有事不得不先行回去,至于是什么原因要回去也没。倒是多写了让叶欢一路上注意安全,保重身体,到离国那边再回个信。若有机会,她会来离国看她。
虚情假意地吹了一堆的姐妹情,肉麻地叶欢几次都想撕掉。真是无论什么时候都不忘向自己表示,她真的很爱她这个姐姐,千万别忘了她这个妹妹。
看完后,叶欢让锦儿将信收走。“既然她回去了就回去了吧,反而这会儿也追不上了。不过她是一个人走的吗?”
侍女摇头,“问过侍候二姑娘的侍女了,走的时候辰王那边派人来接的。”
叶欢点头。“有人接她,那本郡主就放心了。”虽然她讨厌叶泠,但叶泠一个人回去,半路出了事,叶云安肯定不会放过自己。
侍女想起一事来,“侍候二姑娘的侍女,估计可能是二姑娘生病了,走的时候全身都是遮得很严实,还不停咳嗽。如今临近换季,估计是季节给闹得吧。
郡主也要多注意保暖呀,没多久就要冷起来了。”
叶欢皱眉。
适时正值深秋,过后便是寒露将至。确实天气转凉,换季容易生病。
在侍女们的坚持下,她披上了件暗纹火红斗篷。摸了摸毛领上的濑兔毛,很舒服。
跟她的笛子颜色很像。
她不由得拿出笛子来,吹了一曲调子。
曲调婉转悠扬,扬撒于露间,随着最后一丝气散去,这才放下。
适时,青霜过来,提醒叶欢该起身赶路了。
叶欢瞥见青霜旁边的非夜,许是因为非夜在的原因,青霜的眼神有些许不自然。
她了然地拍了青霜的肩,暗中使眼神让她多努力一下,很快就可以拨开云雾见蓝天了。低声道。“记得到时候请我喝喜酒。”声音只余青霜一人听见。
青霜不自在地轻咳了声,目光别向远处。“郡主,这离国少不得要走几个月,还*是尽快赶路吧。”完就领叶欢上婚车。
期间,非夜有意碰青霜的手,却被青霜虎着眼瞪退。非夜尴尬地放下手,装作无事般走在她身后。
叶欢这颗老母亲的心,瞬间无语。看来,她想喝青霜这口喜酒,怕是道阻且长,望不到了。
一路上很平静,除了某处道路有些许颠簸,并无别的枝节发生。不到半日,到了江城。
江城守将以及太守早就等在城门外迎接了,叶欢一行人一到,就赶紧上前接引。
叶欢以为不便,也不想行程多有耽误,坚持住了驿站。
青霜问叶欢为何谢绝江城太守等官员的好意。
叶欢:“只是不想节外生枝罢了。这路上我总感觉不平静,若是因此给太守他们添了麻烦,只怕是谣言四起,之后便不会有人希望我们入城。”
若她在别人府中出了事,谣言一传十,十传百,就算别人口中不,但是事情肯定会变到无法收场的地步。
叶欢只想平安到达离国,并不想前世的叶幼慈一般,才走到半路没到就死了。是热病死的,谁知道到底是什么原因死的,具体原因又无人得知。
青霜如此一来,更是对叶欢寸步不离。就连睡觉,都是一起。每日食物,都要先试过毒才让叶欢开动。
如此一来,一路上倒也平静,除了偶尔有那么一两个冒出来劫的匪徒,轻易解决后,便不再有人主意了。
队伍走了半个多个月都没出什么事,该歇歇该走走一如平常。就是一路上,叶欢没再见到过凤离,期间她差人去问过萧太傅,萧老头凤离有事先回离国去了。
叶欢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没差点吐血,敢情他来离国就只是为了看她一眼?看完就走。
这男人到底是的什么主意?叶欢想不明白。
他也不管管这路上有多少人要她的命,害得她吃多顿饭喝口水都要慎重考虑是否掺毒。
居然提前跑了!
而不管叶欢的凤离,这个时候正在抄近道返回离国的路上。
无忧国离离国最近的道,是借北戎的道。北戎历来和离国不和,连年征战,边境更是防卫森严,不容任何外族进去北戎境内。
旧时光整理
凤离掀了一角幕离的薄纱,城墙上的曲绕文字被风沙覆盖地看不大清,隐隐可认出是“索玛”二字。
索玛,是北戎的第一道城,边境倒是受些中原文化,城中人服饰不算完全北戎化。
守卫很森严,不仅外出者必须得有文碟证明,就连换岗的守卫都得确认对后才会换岗。
守卫是通一的灰色羊绒毡帽以及褐色皮甲,手里举着长戬。
易容成北戎装束的凤离及几个侍卫,并没有文碟身份证明,会很难进城。
一侍卫忍不住道,“为何殿下一定要借北戎的道?身份若是暴露,陛下肯定会动怒的。”
另一侍卫点头附和,为凤离不平。“就是,太子老是眼红殿下手中的兵权,多次陷害。”
凤离断,“*哪来那么多话,想办法找几个落单倒霉鬼,抢了他们的文碟入城。”
话毕,几名侍卫闭了口,钻入草丛中躲起来,开始左瞧右瞄地看有没有落单的北戎人走过。
不到半刻,轻而易举地截胡了一对夫妻,趁着不注意背后砍到。
搜出文碟两枚。
但是他们一行都是男的,女子那个无法使用。索性,又放了回去。只是还没塞回去呢,就有个娇人影,从后面上来,直接抢走,飞快地跑了。
那个人影长什么样子谁都没看清楚,只觉得年纪不大,应该是十几岁的样子,背影很像一个人。
至于像谁,凤离印象极浅,搜不出这个人的记忆。
或许,只是面善罢了。
他没怎么在意。
眼见着有人又来了,几个侍卫赶紧躲起来。
几个醉汉手里拿着酒坛子,像是赶集回来,颠三倒四地从凤离等人蹲点的那处道经过。
“今儿这酒真不错!居然那酒肆的娘皮,良心发现了,没兑水。”
另一醉汉将两个坛子举在头顶,左右摇晃,喝得通红的脸上冒着热气,明显是喝得太高,有些酒精中毒了。
“要我啊,还是兑了水才好。今天没兑,老子喝大了!”
个矮的那个醉汉满嘴络腮胡子,一路蹦蹦跳跳,神志不清地唱着歌。“酒好,人好,活也好!今天老娘不我!我老婆也不会我!”
隔着老远,素有洁癖的凤离没差点熏晕过去。
这几个人,喝太多了,不及时施针将气渡出来,待会儿怕是会横尸现场。
本着反正要借用他们的文碟,权当是交换人情了,凤离使了个眼神。于是几个醉汉后脑一麻,倒了一排。
搜出文碟后,凤离挨个施了针后才走。
没多久后,几个醉汉清醒后,发现身上酒气已散,却是身上文碟不见了。
个个一脸懵逼地不知道怎么回事。
而后在城墙根下捡到自己的文碟,撞上一对刚捡起文碟的夫妻,几人面面相觑。“你也是被人强借文碟了?”
好吧,大家都被借了。不过至于为何只有女子的文碟没找到,谁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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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厢,叶欢一行人已经过完无忧国境,到了楼兰边境。
远远的黄沙之中,隐隐可见一座座巍峨的城堡,如幻如梦,不大真实。像是海市蜃楼一般,置于沙漠绿洲之中,仿佛下一刻就会消失一般。
沙漠古城,楼兰。
一进城,来来往往皆是鲜艳夺目服饰的楼兰风情女子,以及大胆伙子。
早就听无忧国清和郡主出嫁,会借楼兰道经过,这般阵仗果然引起了骚动。楼兰人停驻观看,想玩看清轿中女子模样,奈何风沙再大都没能吹开婚车的帘子,别人了,就连新娘穿的是什么花纹的嫁衣都没瞅到。
不免觉得失望。
坐在婚车内的叶欢,看了一眼被提前钉死的窗纱。叹了声,青霜钉得真不错,木匠活她也会。
可谓是个全方位无死角的*全才女子,给她做陪嫁丫头,实在是有些大材用了。不过这大材,倒是全方面用在她身上,连个风土人貌都不给她瞧瞧。
好不容易经过楼兰,看一眼都不让。
到了驿站后,两个丫头把盖着喜帕看不到路的叶欢搀扶下来。适时刮来一场无名风,差点把叶欢的盖头吹开,幸得青霜一个箭步冲过去挡住了叶欢的脸,让人把盖头重新盖上。
叶欢刚看到光明的眼睛瞬间又被盖得一阵摸瞎黑。
方才,好像盖头被吹开的时候,有双犀利的眼睛正好和自己四目相对。但是青霜挡得太及时,叶欢连对方的脸都没看清楚,只记下了那双眼睛。
叶欢进了驿站好一会儿后,那名故意吹妖风的少年于暗处走出来。
少年穿着金蓝相间的胡服,微卷的黑发间,蔚蓝色的眼睛犀利得如一池寒潭,唇角勾起一丝明灭不定的微笑。“这个新娘,命还挺硬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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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听叶欢要出去走走,看看楼兰风土人情。青霜自是不允,觉得万分危险,无论叶欢怎么哀求她都不放人。
夜里,叶欢趁着青霜睡着之后,蹑手蹑脚地越过旁边的青霜,屏住呼吸心翼翼地下了床。
再看了一眼确定青霜睡得很熟,在看了一眼她睡觉都抱着的剑,真是无论什么时候都是剑不离身。
以青霜的法是,随时砍心怀不轨的人。哪怕是梦里她都能起来砍。
起先叶欢是不信的,后来还真有个不知死活的偷从房顶掀瓦片跳下来,被青霜拿剑抵了个老实腿软。
那个偷是想偷叶欢的珠宝,拿了一串珍珠项链后,就被起夜的青霜发现了,先揍了顿鼻青脸肿,直接交给了官府。
叶欢一点点挪动门的位置,尽量以最的动静开门,以免惊动了睡熟的青霜。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她把门成功悄无声息地挪开了,再回头看了一眼青霜并没有醒,欢快地走了。
前门有侍卫守着,叶欢只能选择爬墙。
天太黑,看不大清,她摸了好一会儿才成功爬上墙头,跳了下去。
拍了拍身上的土,凭借着自己白天的印象,知道哪里是热闹的街道,欢快地去玩了。不过路太黑,她一路摔了好几个跟头。
楼兰夜市很热闹,到处都是人。受中原文化影响,还有条街道,开着灯会。
她挤进人群,看到高台之上,一个中原白面书生和一异族俊美少年正在斗灯谜,目前已经是白面书生先赢了一题。
白面书生相貌平平,仅仅只是清秀而已。
而那异族少年气质很突出,头发虽然是黑的,但是有些卷,部分辫成辫子,显得很清朗灵秀。尤其是那双眼睛,深邃而亮,如蓝宝石般灼灼生辉。
果然路人脸和俊郎脸是不一样的。这整个人群中,都找不到气质比他更好的人,似乎人看上去也比较容易亲近。
上头灯笼放着的迷题是“货郎,不挑担,背着针,*满处窜。”
的是一动物。
白面书生面色为难,想了好一会儿,猜不出来是什么动物,只能做出让的手势,让异族少年答。
异族少年漂亮的眼睛动了动,脱口而出。“刺猬。”
刚一答出,那白面书生面子都快挂不住了,面色多显尴尬,明显有点嫉妒。
裁判大叔给异族少年记上一票。
目前是白面书生一票,异族少年一票。
此题揭晓,裁判大叔把地第三个灯笼上的迷题撕开,题是“一朝选在君王侧”。
这个问题没有提示,谁先猜到谁算最终赢家。两人面色皆是有些为难,台下也是议论纷纷,觉得这题有点难。
少年依然做出谦让的手势,让白面书生先来。一连被让过两局先答的白面书生,面上多有不好意思,笑着让少年先来。
瞅着那一脸反正你也不一定能答得出来,不如让你当个出头鸟的神情,叶欢觉得白面书生很可能会被少年无情脸。
读书人不像读书人的样子,反倒一脸嫉妒和不满,这种人怕是当秀才都多余了,更别提今后能报效朝廷。
果不自然,少年很快就答了正确的答案出来,直接是想都没想,笑着道。“贵妃红。”
众人噤声。
“真是人不可貌相啊,看似吊儿郎当的样子,竟然胜了两局。”
众人这才想起,若不是方才少年一味谦让书生先答,不然他就是连胜三局,杀得书生一点面子都不给。于是,众人看白面书生的眼神多了几分轻视。
败下阵来的白面书生脸色一阵青红,再加上周围异光越来越多,他跳下高台,头也不回的走了,临过叶欢面前,还撞到了叶欢。
叶欢没差点被摔在地上,好在旁边的人扶了叶欢一把,她才没有摔倒。只是她手中的糖人被白面书生撞到肩膀上弄脏了。
回去要挨骂了。
本来就是半夜三更溜出来玩儿,还损坏一件衣裳。以青霜那雷厉风行的性子,以后估计她如个厕,青霜还得守在外面。
她忧愁地退出人群,算找个铺子重新买一件外裳。
而楼兰这个地方,卖的衣裳以及布匹,都是那种鲜艳多彩的风格,找了三四家都没有找到风格素雅的汉人使用的。
又是一家掌柜拼命摇头,“姑娘,我们这里真的没有。”
叶欢捧着身上脱下来的外裳,问掌柜能不能照着做一件出来。
掌柜很为难,“真的不会,我们这里没人会中原的织法,即使是最好的织娘也不会。”
忽得他突然想到什么,提议道。“姑娘,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倒是人想起有人会做中原的衣裳。不过就是远点,需要穿过两个巷子三条街道,是个叫穆公子的年轻男掌柜。”
掌柜还没介绍完,叶欢就走了。她无非是怕被青霜骂她出去贪玩,想让人做一件一样的蒙混过关。
但是太远了就算了,她还犯不着为了件衣裳奔波半夜,实在是不值当。
出了裁缝店没多久,*仰面撞上一人,那人手中的烤鸡蹭到了叶欢身上,把她中裳也弄脏了。
叶欢:“……”
出来偷个闲,却被两个混蛋碰脏衣服,头一个跑太快了没抓到,第二个正在以无辜的眼神尴尬地向她道歉。
一面举着大半只香喷喷的烤鸡,另一面递着玉珠补赔偿。
正是刚才把那个书生赢得直接铁青脸色跑路的那个俊美少年,看起来年岁不大,也就十五六岁,浑身上下散发着朝气蓬勃,以及很好相处的天真气息。
一看就是个很可爱的弟弟。
“这是一斛玉珠,足够赔偿姑娘这身衣裳了。”叶欢眼中的可爱弟弟,见叶欢没有半分接受道歉的样子,又把烤鸡举了过来。“要不,这烤鸡也赔给姑娘?”
一斛玉珠,等于一两黄金,这可真是个土豪,赔她十套衣都够了。
叶欢假装矜持了一阵后,接过玉珠。即使她再三掩藏眼底的发光,还是被少年看了去。
这新娘蛮贪财的嘛。
少年眨着宝石般漂亮的眼睛,生怕叶欢不接受道歉,眼眸里露出不安。心翼翼地问。“姑娘,还接受道歉吗?”
叶欢不大习惯和太可爱的人相处,尤其是这么漂亮又看起来人畜无害的少年,她尴尬地点了点头,赶紧找了个理由就走了。
身后传来少年清亮如垢的甜甜声音。“姑娘,我叫阿暮,以后有缘再见啊。”
叶欢脚步走得更快了。
待她走远后,少年眼里的纯真笑容取而代之成为冰寒犀利,如同换了一个人。
身后走来一人,向他禀报。“公子,查过了。这个女子确实是凤离迎娶的那个新娘。我们获悉的消息是,这个女人确实是命硬。
确切来讲,无论有多少刺客过去,都杀不死她,她身边有个很厉害的女侍卫,叫做凌青霜。我们的人混进去后,很难对她下手,那侍卫看得太紧了,连睡觉都陪着这女人。
忽地他想到什么,眼神变得凌厉,“现在她应该是溜出来了,要不,直接下手?”
对于属下那个切脖子的动作,少年很是赞成,“去吧,记得切口漂亮一点。完整地把她脸皮剥下来,然后——”
少年眼中的冰寒变得微妙而不明,“给凤离送过去。他不是喜欢易容吗,给他送张面皮过去,他应该感谢我给了他一份这么大的礼。”
“是。”那人朝着叶欢离开的方向跟踪了上去,
他摸上自己的脸,想到了什么不好的回忆,霍然手中一颗玉珠化为粉末,从指尖扬洒而下。
“姑娘啊,可别莫怪我心狠手辣,要怪——你就怪凤离好了。谁让他敢夺了我该有的一切,心安理得地享受着不属于他的荣华富贵以及权势。”
灯火迷离,少年的脸庞在火光下跳跃不停,仿若修罗。
叶欢总感觉后背有人跟着她,一回头看又是什么都没有。
头好像有点昏。
她努力睁了睁眼,揉了又揉,还是很昏,甚至是越来越昏。
这条*道上人比方才的花灯巷少得多了,除了些零散摊子,并不怎么热闹。
不能走到人少的地方,待会儿昏到了没人帮助,于是叶欢又往回走。但是她越走,头皮就昏得越来越厉害,像是中了迷香。
难道是刚才那个少年?
不对啊。明明她走出好长一段路才开始的,不可能是他。好像是方才察觉有人跟踪她后,就有点了。
叶欢现在非常后悔,她不该不听青霜的话的,一个人独自跑出来,为了不草惊蛇还不带侍女。
简直蠢到极点了。
不待她找到一个寻求帮助的人,已是撑不住了,昏倒在路上。这处偏黑,被半面墙的阴影挡住了,估计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要倒霉了。
叶欢一昏倒,跟踪半路的那人走了出来,看到眼前这个昏倒还不忘抱紧钱财不撒手的女子,有些实在的无语。
看了下四处无人看见,那人将叶欢扛到背上,算找出安静的地方,再处置叶欢。
“这吃的是什么啊?看起来弱不经风的,怎么这么重一姑娘。”
那人扛着叶欢朝林子里走,不到片刻,身影已消失在林子深处。
阴影处走出两人来。
凤辞和凤离。
凤辞狭长的眸目中满是鄙夷。“丧心病狂,居然想出扒人脸皮这种损招来。莫不是之前给他的颜色还不够鲜艳,如今丧心病狂到这种地步了。”
风声猎猎,吹起他宽广的袖袍来,眸色晦明难辨,看不出修罗颜色。
紧接着他就被反讽了回去。“你也别谦虚了,丧心病狂这词用在你身上,也是不遑多让的。”
凤离抬手,将帽沿压低了些,一身白衣素如净莲,不染半分尘土。
“得好像你很正常似的,遮着脸不敢见人,给人开药尽开些乱七八糟的故意整病人。”
凤辞哪能让凤离嘴炮成功,忙不迭地诉凤离的阴损来。“就连你那皇妃,也是被你整过。明明可以少开一半的药,你却给她整上个加了一倍的药剂,她要是知道,肯定恨死你。”
恨不恨死凤离不知道,他只知道叶欢因为他,出现了危险,他得赶紧去救人。他原本是想直接赶回离国的,但心有不安,又回来看看,果然发现她处于危险之中。
这时,一道青影从两人身边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