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 字如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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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饭后8大帅哥又去凡间酒吧嗨,大歌星曹潇回来了,她去赶了个通告回来,见到他们就开始疯了,因为又新增了两位大帅哥,一兴奋又要给大家免单。

    从2号开始,8人就在张杨的屋里做饭吃,有时候7人,史文搏会缺席一下下,他和王朝歌第一次来的时候还找了半天。

    自王朝歌和史文搏吃过张杨主厨的一顿饭后,都觉得其他饭菜不香了,所以有时候史文搏忙得再晚在的地方再远也要赶过来,当然主要是他家美人哥哥在。

    五十多点平方挤了8个大男人,谁也没挤,谁也没提要换个大点的地方,因为这里实在是太好玩了!张杨特意换了一张大的六人餐桌,添了两个椅子,于是客厅就显得更挤了,张杨把沙发床收起来放卧室了,虽然拥挤但也却更好玩了,这里简直成了他们的天堂。

    放假这几天,他们下午起来(名副其实的自然醒)的第一件事就是往张杨这里赶,然后在群里通知买好什么什么食材了,买食材大家也是争先恐后的。

    一大早,张杨去上班,陈鑫在家里做个安静的媳妇等他回来,张杨看一下群里他们买了什么食材,自己该添买什么就比如大蒜啊葱啊生姜啊豆瓣酱啊什么的,这些吃货只知道买主菜根本不会想到买什么佐料类。

    张杨争取把早上的活多干一点,下午就不来了,这么多年来他几乎没有请过假,吴老板干脆给他放两天假,还发了一笔奖金给他,但张杨还是习惯性早上来干一下活。

    凌飞老老实实在厨房跟着学,他本身有聪明头脑,再加上他学得很认真,在张杨的指导下,最后那顿饭有几道菜大家都没尝出来是他做的,还不错,只是刀工和火候方面还欠缺很多,那也不能一口气吃成个胖子,得慢慢练。

    张杨对凌飞那是毫不吝啬赐教,理论是理论,实际是实际地教。

    现在的张杨彻底放弃了对诸如凌飞、陈鑫、还有王朝歌二代身份的偏见,对林之墨也完全释然了,现在就是亲如兄弟般的感情,只不过有时候习惯性想给他夹一下菜,又猛然想起凌飞在旁边,就自然而然把菜夹到陈鑫的碗里了,然后陈鑫像个忠实的狗狗夹起来一口吃了;有时候想给林之墨买东西,又觉得多此一举,凌飞会给他买的,于是自然而然就买给了陈鑫,多么无法想象!几个月前他还笃定不会和陈鑫有任何交集。

    有时候阿致和陈鑫想去厨房个下手,无奈厨房太,被张杨赶出来,剩下的男人要么坐餐桌旁游戏,要么斗地主,要么玩电脑,要么什么也不干,吃零食吃水果,坐着瞎聊……

    凌飞学会了炒辣子鸡,黄焖排骨,红烧老鸭子,清炖牛肉,酱爆茄子,清蒸鲈鱼,麻辣大虾……

    其实掌握了烹饪各种方法就差不多了,都是异曲同工的,复杂就复杂在用料上:凌飞第一次学炒辣子鸡的时候,才知道炒辣子鸡要专门用哪种辣子,就辣子这个玩意张杨都给他讲解了半天,原来辣子有几十个品种,做什么什么菜要用什么什么辣子,做黄焖要用哪种酱,哪个地方做的酱等等等等……

    好在凌飞聪明记性好,点点头都记住了,简直学得比当年复习高考还认真。

    每次吃饭,男人们一个个如狼似虎,风卷残云的,尤其是王朝歌,“妈呀!太好吃了,这些家常菜比那些大餐好吃一百倍,我还要再吃一碗饭。”

    史文搏就赶忙拿他空碗去添饭,“孩儿,你这是第三碗了,会不会吃撑了?”

    阿致都把他家电饭煲暂时抬了过来,每次都要煮满满的两大电饭锅饭,张杨家的米桶都陷下去一大半。

    “我长身体呢,不多不多。”王朝歌笑道。

    “也是哦,还有谁要添饭的,就着我的手了。”

    “我!”

    “我!”

    “还有我!”

    史文搏添好大家的,也给自己添了满满一碗,“看来我也怕是要拜张杨为师学艺了。”

    阿致:“这年头反了,都是男人做饭给媳妇吃了。”

    乔嗔笑:“怎么?不应该吗?”

    阿致“该”字还没来得及出口,凌飞就接话了:“该该该,你看我们这群男人,真是出得厅堂,下得厨房,四个绝版好男人都凑齐了,你们四个媳妇儿是了几百个灯笼找到我们的?”

    众人笑得差点喷出饭来,四个0面面相觑,好像是这么回事。

    然后凌飞凑近林之墨耳朵:“宝贝,以后我做饭给你吃,想吃什么都给你做。”

    晚上大伙就陪陈鑫和阿致上班……

    这种神仙般的日子一眨眼就要结束了,最后一顿吃完,王朝歌无比惊悚地大叫:“我的妈呀,我是不是长胖了?我怎么腰上都可以捏起肉来了,我脸怎么圆了?我的手怎么粗了?太恐怖了!太恐怖了!不行不行,我今晚要去练散了,不跟你们去酒吧鬼混了。”

    王朝歌自从和史文搏好上以后,就比以前懒多了,常常坐一旁花痴般看他家男人,这一看就好半天。

    王朝歌这一惊悚嗓音吼得大家忙去捏自己的腰,有几个脸上也露出惊恐表情。

    史文搏凑上去捏了一把王朝歌的漂亮脸蛋,“胖了更可爱!”

    “NoNoNo我不要长胖!”王朝歌杀猪般惨叫。

    林之墨暗自得意,他就天生了一个怎么也吃不胖的身材。

    王朝歌把众人的脸都捏了一遍,“墨墨,你怎么吃不胖呢?”

    凌飞哈哈大笑过来搂住林之墨,“我宝贝天生丽质。”

    …………

    林之墨对凌飞:“马上就要期末考了,王八你都已经躺在棺材里了,该掉掉泪了。”

    于是二人约法三章:最后两星期住学校里死命磕书。

    凌飞住回寝室后,四人干饭组重新恢复了,只不过这回是虞姬带着他们往3号食堂跑,他好像和那个大一新生名叫靳菱的秀气女生谈恋爱,凌飞乐得意的,他本来就要是3号食堂。

    于是虞姬和凌飞的共同语言又多了起来。

    虞姬现在每天都嚷着要减肥,原来凌飞叫他少吃一个鸡腿,他都要和凌飞拼命的,现在他不仅自觉少吃,还每天跑步篮球什么的。

    瘦下来的虞姬还挺帅的,看来是肥胖耽误了虞姬的颜值。

    被表扬帅气的虞姬更加自信满满了,减肥有时候减得令人发指。

    所以爱情这个东西,太特么玄幻了!

    有时候他们吃饭人数多达8人,陈鑫和王朝歌学校比凌飞他们学校提前了一周放假,两人各自找自家男人去了。

    最后两周难得看见凌飞林之墨双双对对出现在图书馆、自习室里。

    林之墨终于考完了,凌飞还有两天。

    这天下午凌飞还在考最后一科,林之墨一个人在书法室里苦思幂想要写一副什么内容的书法作品送给凌志和宋冠蕊。

    宋冠蕊一再交代今天晚上回去吃饭,凌志也在,而且也知道了他们的事。

    林之墨愁阿愁,他第一次去凌飞家,要送什么好?他问凌飞他们喜欢什么?凌飞哈哈大笑,“宝贝,什么也不用买,人去就好,如果非要送东西,那就写副字吧,我上次跟大美妞了让你写副字给他们看看的,我爸爸还蛮喜欢中国传统文化的,不是附庸风雅那种喜欢。”

    林之墨早上没有睡懒觉,去买了上好的生宣纸,拿出从家里带来了用惯了的一支北狼毫在纸上练着。

    林之墨从就学各种才艺,到了高中,因为没有太多业余时间,有些才艺就没再继续了,但是书法和古琴他是一直坚持到现在,因为他爸爸把这两个爱好遗传给了他。

    林之墨在字帖上练了几个字,他有点嫌弃,看来这个书法还是要每天练的,虽然他参加了校书法社,但是写的时间还是太少。

    恋爱让人玩物丧志啊!

    林之墨练了好多个字,终于有点满意了,毕竟基础在那里。

    写什么呢?吉祥话?有点讨好的意思;励志语?这不应该是晚辈送给长辈的;哲理诗?更不适合晚辈写给长辈的……

    想了半天,还是按照自己喜好写吧,林之墨最喜欢的字体是行书,很长一段时间,他就只练行书。

    他从书法室里找出一本王羲之的《兰亭序》摹本,上面有好多书法大师的临摹作品,随便翻开一篇来看看,林之墨并不算临摹他们的作品,他只是怕自己忘了《兰亭序》内容,尽管他早就背得滚瓜烂熟了,他要用自己的“林氏”行书字体写。

    林之墨比划着心翼翼裁好生宣纸,心翼翼铺好,提起狼毫,凝神聚气开始写了起来。

    “永和九年,岁在睽丑,暮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

    差不多两个时后,林之墨写完后简单落了款,盖上自己的印章,仔细检查这324个字中有没有错别字……还好没有。

    接到凌飞的电话时候,作品墨迹也差不多干了,林之墨心翼翼把它卷起来放进一个纸筒里。

    凌飞来书法室接他的宝贝。

    林之墨很紧张,非常紧张,凌飞抱抱他,“没事的,宝贝,我爸爸平易近人,他肯定喜欢你的。”

    ……

    确实,当凌志在书房开林之墨书写的《兰亭序》后,惊讶极了,这笔力完全不像个年轻人的。

    “王羲之的《兰亭序》你是用自己的字体写的?”凌志赞叹。

    “是的,叔叔,写得不好,让您见笑了。”

    凌飞和宋冠蕊凑过来看,虽然他们俩不懂书法,但也看得出这字非常漂亮,凌飞第一次体会到书法的魅力。

    凌志摇摇头,“这字飘逸俊秀、媚而不俗、这个行楷太漂亮了!”他抬头看看林之墨又道:“字如其人!”

    凌志知道自己儿子跟个男的谈恋爱后,倒也没发表什么意见,从儿子跟宋冠蕊摊牌之后他就知道自己儿子这次是认真的了。

    他只是好奇儿子找了个什么样的男的,没想到林之墨仅用了一副《兰亭序》就立刻征服了凌志。

    因为“字如其人!”

    宋冠蕊:“怎么样,大志,我没夸大墨吧!”

    凌志笑而不答,心翼翼收起作品,他对旁边的搂着林之墨肩膀的凌飞:“儿子啊!你那两个狗爬字该好好练练了啊!你看人家墨的字,都自成一体了。”

    凌飞嬉皮笑脸道:“爸爸,我的也自成一体啊!‘凌飞体’。”

    凌志笑骂道:“滚!跟墨好好练一下你那两狗爬字还是猪爬字。”

    凌飞笑道:“好嘞!”他以前还曾过“字如其人”是一句狗屁话,如今是他家宝贝让他重新认识了这四个字。

    你我家宝贝怎么那么那么厉害呢?

    凌飞拉着脸红得像虾一样的林之墨出书房,按他坐沙发上,“我去看看厨房有什么好吃的?”

    “吴姨,好香啊!可以吃饭了吗?”

    吴阿姨笑得合不拢嘴,“再等一会儿,烧个汤。”

    凌飞:“我看看还有什么食材,我来给你们露一手。”

    宋冠蕊也出了书房在客厅切水果给林之墨吃,“你看,你爸多喜欢你。”

    林之墨不好意思笑了,“我也喜欢你们。”

    凌志一个人在书房时候,又把收好的林之墨《兰亭序》又开观赏了半天。

    这子,功力挺深厚的!从书写到书写的内容,林之墨都显得不卑不亢!

    字如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