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 这跟为他人做嫁衣,有啥区别?
“海外的法,怎么能管到我们内陆的人?”
乍一听对方这话,曹志强好一个愣,然后顺口就道:“前朝的剑,怎么能斩本朝的官?”
赵守文也愣了下,然后点点头:“意思差不多吧。”
曹志强摸了摸下巴:“如果我没想错的话,你是想,海外的权法,管不到我们内陆来,所以我们在内陆盗他们的书,他们对我们无可奈何?”
“没错。”赵守文道。
“我们国内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权法,所以互相借鉴的话,只要原作者的署名别弄错了,别明目张胆的把别人的作品,成是自己写的,那就已经很好了。
就好比金庸先生吧,他是香江人,他的都是繁体字的海外,根本就没在内陆正式发行过。
我们把他的繁体改成简体字,在内陆出,只要作者名字还写他,那就没啥问题。
这总比那些改改书名改改作者名,内容完全一模一样的好。
如此一来,我们还等于替金庸先生扬名,他要知道了,还得谢谢我们。
其实这种情况,跟我们翻译外国名著,然后在国内出差不多。
您要觉得过意不去,我们可以加个“译本”,这不就行了?”
“译本?”曹志强好笑道,“这不是自欺欺人吗?”
“这怎么能是自欺欺人呢?把繁体字翻译成简体字,本来就是译本啊。”
赵守文道:“而且总经理,其实在南方,已经有很多大出社都这么做了。
只是北方这边的出社呢,暂时还心高气傲,看不起武侠这种东西罢了。
不过我相信,他们迟早会学南方那些出社的,迟早会出武侠的,毕竟这个是真赚钱。
换言之,出香江的武侠这件事,我们不做,其他出社也会做。
既然如此,我们为何不做?
至少,出这些已经经过市场检验的作品,稳赚不赔,不比我们自己出内容好?”
听完赵守文的话后,曹志强没有立刻回话,而是摸着下巴陷入沉思。
倒不是曹志强同意了对方的法,而是他忽然想起了关于金庸的问题。
的确,前世他就知道,金庸的不光是三个本,其实本无数。
只不过,金庸自己认可的本,确实是三个,分别是连载,修订以及新修。
但其实呢,在八十年代的内陆,金庸的本数不胜数,不过基本都是没经过金庸授权的盗。
然而有意思的是,在八十年代的内陆本中,盗金庸的出社,并不是作坊,而是正规出社。
比如曹志强前世曾经在旧书上,就看到过n多正规出社出的金庸。
像福建人民出社,吉林出社,江西人民出社,鹭江出社,五台山出社好像至少几十个正规出社,都出过金庸的。
不光是金庸的,其他像古龙梁羽生,还有卧龙生之类的,当时也有大量的内陆本,也都是正规出社出的。
换言之,在整个八十年代,盗港台的武侠,确实不是个事儿,而且盗这些作品的出社,还都是正规出社。
正规出社的图书质量更好,发行渠道更广,关键价格还很优惠,你私人的黑心作坊怎么比?
因为曹志强记得,八十年代的各种本的港台武侠,价格很优惠,一套书的定价才三块左右,就算金庸的射雕,也才五块六块一套。
当然了,那是八四年以后的价格。
因为在八四年十月的时候,国家出台了,放松了大量管制,全民经商浪潮开始掀起。
也就是那时候,出社放开了更多管制,彻底改成自收自支政策,所以很多出社为了赚钱,才开始放飞自我。
正因为这样,一些八十年代的盗书,仔细一看出时间,大部分都是八四年十月以后出现的,原因就在于政策解绑的缘故。
而在八四年政策全面解绑之前,大部分出社还是吃财政饭,赚多赚少一个样,自己捞不到多少好处,名声还不好,这才缺乏盗港台武侠的意识。
比如那个著名的杂志社,这个杂志社是最早在内陆连载金庸作品的杂志社,早在八一年就开始连载射雕,并因此而名声大噪,发行量瞬间就爆棚。
就因为连载射雕,从名不见经传的杂志社,变成月销过三百万的大杂志社。
可既然情况这么好,后来为何不再连载射雕,还自己停更了?
并不是金庸老爷子对那家杂志社发出权警告。
而是当地有关部门的有关人士,觉得盗港台武侠太丢脸,或者看不惯这种情况,对杂志社发出“儒雅随和”的劝告,所以才停更了射雕。
()(e) 杂志社可是广州的,是一向比较开明的南方杂志社。
连南方的杂志社都这样,北方的出社杂志社更是可想而知。
但毕竟开了一条口子,让港台武侠被广大内陆百姓所知。
而有了市场,自然就有需求。
于是后来,一些比较开放的、正规的、南方的出社,就开始偷偷出盗的武侠,发行量却不多。
正因为这样,才物以稀为贵,一套射雕英雄传,此时就敢买肆拾元。
一直要到八四年以后,到处都是盗武侠的时候,价格才被瞬间打压下来。
可也正因为这样,八四年之前的盗金庸,在后来的旧书市场上才价格很高,就因为数量少,还很有纪念意义,形成了稀缺属性,跟猴票的性质差不多。
就是,在整个八十年代,由于国内权意识淡漠,所以国内正规出社抄袭海外的文学作品,根本不受任何约束,这就跟印度仿制药的情况差不多,甚至更直接粗暴。
这种现象,好像要进入九十年代以后,国内的著作权法正式公布,局面才有所改观。
到了那个时候,各大正规出社因为法律跟政策所限,不再干盗了,这才有私人作坊的生存空间。
也正因为这样,所以九十年代以后的盗书,质量明显不如八十年代的盗书。
原因就在于,八十年代的盗书,那都是正规出社去做的。
想到这里,曹志强才恍然大悟,明白为何这时期很少有三无劣质盗书了。
原来,不是这时候的老百姓更有权意识,只买正书,而是因为正书价格便宜质量好,导致私人书商争不过正规出社。
正规出社的印刷设备更好,排更好,插图更好,出的图书质量更好,价格还特便宜。
除此之外,正规出社还有正规的发行渠道,有更大的议价权,所以同等价格下,正规出社的利润更高。
反观那些没正式执照的三无出商,他们没有发行渠道,或者就算找到发行渠道,议价权也很低,所以为了赚钱,只能从图书质量上下。
图书质量差,价格还不便宜,老百姓自然会用脚投票选正。
同样都盗,私人盗商,怎能斗得过正规出社?
等等,问题的关键好像不是这里。
想到这里,曹志强忽然灵光乍现。
没错,问题的关键,确实不是盗海外对不对的问题,而是著作权的问题。
国内此时根本没有著作权法,也根本没有盗有错的意识,到处都是拿来主义。
关键这些玩拿来主义的,还是正规出社!
这些出社要搞盗,可从来不理会原作者是什么心情的,也不会只盗海外作品,国内作品同样可以抄袭盗。
比如巴金的激流三部曲,他穿越后,至少看过八家出社的八个本,这些出社,不能都跟巴金签过约授过权吧?
想到这里,曹志强忽然看向余德利:“老余,还记得我那本诗集么?”
“诗集?”余德利一愣,“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那本?”
“对。”曹志强点点头。
“当然记得。”余德利道,“怎么了?”
曹志强道:“没什么,就是想问问你,我这本诗集是跟作家出社签约的,理论上只能作家出社发行。
那要是别的出社,比如我们这个出社,在不跟我这个原作者,以及作家出社洽谈权的情况下,直接盗那本诗集的内容来发行,可以么?”
余德利笑了笑:“如果是盗你那本诗集,然后自己拿去发行出的话,理论上当然可行,不过一般来,暂时不会。”
“为什么啊?”曹志强问。
“因为人情世故啊。”余德利笑了笑,“作家出社可是大出社,在国内属于顶流一级的出社,而且还是京城的出社,天然就高人一等。
所以在这种大出社出的作品,按照规矩,其他出社不能立刻跟风出。
就算他们觉得你的诗集不错,想要重新出”
“盗!”曹志强立刻补充。
“对,盗。”余德利点点头,“就算其他出社想要盗你的那本诗集,也得过一个月以后再。
这属于行规,是一种对大出社的尊重。
也正因为这样,作家出社发行你那本书大火之后,才加快速度加大数量的再发行,就是为了赢得更多的时间,好用数量来跟盗书竞争。
因为一个月一过,其他出社就可以随意盗你的那本诗集,而作家出社就再也没法垄断这本书的利润,没法继续吃独食了。
()(e) 不信的话,你过两天可以去新华书店看看,肯定能看到其他出社出的新诗集。”
“其他出社盗我的诗集拿出来卖,我能去要权费吗?”曹志强问。
“这肯定是不能。”余德利笑着摇头。
曹志强点点头,然后又问:“如果有出社不讲行规呢?
比如作家出社吧,他们出那本诗集不到一个月,就有其他出社盗我那本诗集呢?”
“那就是不讲行规了。”余德利道,“不讲行规的话,理论上是没法怎么着人家的,不过这属于不给作家出社面子。
作家出社是大社,人面很广,尤其跟新华书店总店的关系很好。
所以,要是有其他出社不讲行规,不给作家出社面子,他们可以通过别的方式,来找那家不讲规矩的出社的麻烦。
比如让跟新华书店通通消息,让他们多收对方的发行费,哪怕多要一两个折扣,就够对方吃不了兜着走。
除此之外,还可以跟对方的上级管理部门,比如出局打个招呼,让他们去找那家出社的麻烦,那花样就更多了。
所以一般来讲,不会有人敢不讲行规,跟作家出社这样的大出社作对的。”
曹志强眨眨眼:“那假设,我用红光出社的名义,出我自己的那本诗集我是,出我那本还在一个月保护期内的诗集,会怎样?”
“这恐怕很麻烦。”余德利一皱眉。
“因为你这样做,也属于破坏行规,一般不会同意的。
不过嘛,你的情况特殊,非要再一个月保护期内再,可以直接找作家出社的社长一起出来吃个饭,在饭桌上把这事儿谈一谈。
只要你能跟作家出社的社长谈妥,让他不追究这个事儿,应该是没问题的。”
“明白了。”曹志强点点头。
“也就是,我自己写出来的作品,如果我自己拿去出发行,就算原创者是我,权在我里,别人也可以不跟我谈权,随便拿去盗发行,我还拿那些盗的出社没办法,是这样吧?”
余德利点点头:“目前来,是这样。
不过呢,按照行规,我们出社首家发行的话,咱们可以有一个月的独家发行保护期。
在这一个月内多赚钱就行,出了保护期就没用了。”
“那还玩个蛋!”曹志强怒了。
“我辛苦写出来的书,一个月后别人就能随便拿去盗发行赚钱钱,我还没法告他们,这还有天理么,还有王法么?”
余德利愣了愣,然后声道:“这个,您不是还有一个月的保护期吗,这期间赚的钱也足够了啊?”
“这怎么能够?”曹志气继续怒道,“这分明是掠夺!可耻的掠夺!”
到这里,曹志强气呼呼的道:“有什么办法规避么?老余?“
余德利想了想:“那恐怕就只有好好利用那一个月时间,加大发行量,争取在一个月的保护期内,把图书市场充满,而且价格要低,低到让别人无利可图,这样就不会盗了。”
“这样一来,我岂不是要亏不少?”曹志强皱眉。
余德利点点头:“是要亏一点,但没办法,只能这样。”
“算了算了。”曹志强摆摆,“既然如此,那我之前的话都作废!”
“作废?”余德利皱眉道,“您的意思是指”
“我的意思是,我的书不在这出了!包括我那本,都不出了!”
“麻蛋,太坑人了!”
的确,曹志强突然想到,如果是这样,那他辛苦搞出一个出社的作用,就大打折扣了。
因为国内现在没有权法,谁都可以光明正大的盗,那他辛苦创作出来的,到头来只能吃一个月的独食。
以后的话,别人就可以随便拿去盗出书。
然后呢,他一个堂堂的正商,发书一个月后,还要跟盗自己书的盗商去竞争市场,关键你还拿那些出盗书的正规出社没办法,这想想都不爽。
这跟为他人做嫁衣,有啥区别?
毕竟他们玩盗书的,根本不需要构思内容,直接复制过去就好了,不要太轻松。
想到这,曹志强气不过的直接站起来:“好了,今天的会先到这!”
可紧接着,气呼呼的曹志强又直接点名:“对了,老余,还有你,杨守文,你俩跟我来一下,其他的人,该干嘛干嘛,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