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一见任千秋,误终身】

A+A-

    枯木山。

    山巅。

    周围云雾缭绕,宛如仙境。

    在滚滚云海之中,偶尔会有一两只人形那般大的白鹤飞过。

    墓碑前,就有一只白鹤收拢翅膀,学着人的模样,和任千秋一起,朝那墓碑恭恭敬敬地行完跪礼。

    “师傅啊,您老人家一路走好,如果你的修为可以,就娶了孟婆为妻吧,我看她和您倒是真的挺般配”

    “如果再过了三五年,您还是找不到媳妇儿的话,托个梦给我,我给您老人家烧两个过去。”

    老疯子一生的口头禅就是:这世上,女人没有一个好东西!

    所以,一生未娶。

    无家业,也无儿无女。

    就任千秋这么个徒弟。

    还是个不孝徒弟。

    估计老疯子是因为上辈子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儿,所以这辈子才会这么惨。

    “师傅,这是您最爱的女儿红,喝完最后一口,就好好渡过奈何桥吧,千万别忘了喝孟婆汤。”

    任千秋将那坛女儿红潇潇洒洒地倒在墓碑前的泥土上。

    本是一坛五十年份的女儿红,此刻却没有一丝酒味儿。

    因为

    酒已经被任千秋全给喝光了。

    临了,没办法,只能装了一坛水,以示敬意。

    敬了酒,任千秋看了身后的木屋,带着一丝恋恋不舍地童年回忆,踏上白鹤的翅膀,离开了这个生活了十年的木屋。

    这十年,除了必要的上课时间之外,他一直都是住在这里,和老疯子学习修练。

    如今老疯子去世了,他也该离开了。

    最重要的是,这里的那根天地灵脉,在他的修炼下,已经枯竭。

    接下来想要继续修炼,只能另找灵脉了。

    但是,在这个灵气枯竭,高楼大厦,烟火浓厚的年代,想要找到灵脉,谈何容易。

    白鹤名叫:黑。

    再其头冠之上,有着一个奇怪的符文印记,听老疯子神神叨叨地过,仿佛是某种上古血脉的印记。

    但是,即便有着什么血脉,在这个灵气枯竭的世界,只怕,也难以有什么大的成就了。

    但是黑点飞行速度,是真的很快。

    日行万里,完全没有问题。

    比摩托车还要快!

    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这白鹤会话。

    口吐人言!

    至于它为什么要当任千秋的坐骑

    用白鹤自己的话:“子,我看你天生俊朗,以后定然会是一个好夫君”

    那年,任千秋才六岁。

    事实证明,只要颜值够高,恋爱也是可以跨越种族的。

    年龄也不是问题。

    于是,任千秋就白捡了一头坐骑。

    还别,这白鹤真的非常漂亮。

    全身羽毛雪白透亮,在阳光的照耀下,还能折射出七彩光芒。

    每每在月圆之夜,月光精华都会源源不断地被白鹤头冠上的符文吸收。

    用老疯子的话,这白鹤是得了什么了不得的天地造化,懵懵懂懂地领悟了属于自己的修炼之法。

    枯木山离家相隔千里,但是只不过片刻功夫,任千秋就到家了。

    回到家,最想念的还是母亲亲做的红烧肉啊。

    而且,还有一件事也值得高兴。

    他现在已经初中毕业了。

    今年就要上高中了。

    这也就意味着,终于可以摆脱那个恶魔班主任了。

    哈哈哈哈

    只是想想,就觉得心情舒畅。

    西天,雷音寺。

    傻妞在操控者的命令下,将自己化为数字信息,成功从金铙里逃了出来。

    在黄眉大王的分神空隙,一脚将其踢飞。

    金铙落到了不远处的草丛堆里。

    “傻妞!”唐僧看到傻妞,似是有些惊讶,于是双合十于胸前,道了一声佛号。

    “阿弥陀佛”

    “老和尚,你死到临头,居然还惦记什么傻妞精妞,出家人不是应该四大皆空吗?”

    唐僧也不辩解,只是又念了一声佛号:“阿弥陀佛!”

    黄眉大王拍了拍身上的泥土,从地上爬了起来,就要和傻妞进行决战。

    “天女散花!”

    傻妞出就是大招,这让黄眉大王急忙脚尖轻轻一蹬,飞身而退。

    这招天女散花很诡异,能够禁锢他的法力,因此不得不心。

    可是,等了半天,却不见那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