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肖楚楚:这件睡衣,看着好眼熟啊……】
公交车上。
陆千一脸懵逼。
这人谁啊,为什么非要追着他不放呢?
还有,任千秋又是谁?
傻妞又是谁?
陆千,完全就是属于一根经的单细胞生物,直到现在,他都还没反应过来,今天发生的太多事情,都难以解释。
比如,他的身为什突然变得这么好。
还有,从楼顶上掉下来,本应该被那根尖锐铁锥刺穿身亡的。
再比如,那个帅得不像话,但是却在大白天穿着女式睡衣出来招摇的人,以及他中拿着的那柄血煞长枪。
这些,都不是能够用科学能够解释得通的。
他满心疑惑的时候,却没发现,自己已经被车上的三个偷盯上了。
偷,也是行有行规。
这条线,这列公交车,就是他们三个的地盘。
偷的老大,是一个臂上刻有蜈蚣纹身的一米八五大高个儿。
穿着一件篮球背心。
臂上的肌肉隆起,一看就是一个不好惹的家伙。
如此莽汉偷,中却夹着一支雪茄。
可惜没舍得点。
就只是这么叼着。
那雪茄的烟头,都已经泛黄了。
可见,叼的时间已经不是一两天。
老大名字叫王天霸,是这一带有名的混混。
旁边那个女人,是他的女朋友。
一看就是个暗黑萝莉。
那打扮,和丑的女朋友倒是有几分相像。
不良少女,出来混社会,总是要傍个大哥的。
女人名叫孙飞燕。
王天霸和孙飞燕坐在座位上。
站在他们旁边的,还有一个瘦瘦弱弱,长得贼眉鼠眼的家伙。
和宝莲灯前传里面的五哥一模一样。
他名叫武,也是偷三人帮的一员。
但是地位最低。
三个人都是从无父无母的孤儿,无奈,也只能入行做了偷。
王天霸是一个经验丰富的行家里,一眼就看中了刚刚上车的陆千。
“这子包里有货!”
“伍,去!”孙飞燕示意武动,上前找会干他一家伙。
只要成了,今天的晚饭就有着落了。
“我不敢”但是武看着有些怂。
但是老大当面,也不敢太大声音,只能弱弱地了一句不敢。
“过去!”老大王天霸终于亲自下令。
王天霸:“过去!”
“武,胆子大一点儿,有我和你天哥在呢,快!”
王天霸:“去!”
武犹豫了一下,拿着中的报纸,慢慢靠近了陆千。
虽然胆子,但毕竟是老,从就干这行的。
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周围的乘客也都没发现,武就已经得了。
成功从陆千的背包里拿出了一个什么东西,用报纸包着,回到了王天霸身边,将东西递了过去。
竟然是傻妞!
但是王天霸自然不认得这东西,左看看右看看,这就是一娃娃,根本不值钱,于是对下武恨铁不成钢地道:
“你脑子被门夹了,啊?
你偷这玩意儿干嘛呀,偷啊!
再去!”
不得已,武拿着报纸,又朝陆千走了过去。
王天霸拿着傻妞,越发生气。
“这什么东西这是?”
于是拿着傻妞在公交车的护栏上敲了两下。
“啊呀!”
却没想到,这娃娃身上居然传来声音。
“咦,居然还是一个会话的娃娃。”
王天霸好奇地看了起来。
把放到娃娃嘴边戳了一下,没想到却被咬了一口。
“啊!!!”
顿时,车上的所有人,目光瞬间聚集而来。
王天霸急忙把娃娃藏了起来。
周围的人见没什么异样,于是也就不再关注了,只当是遇见了一个神经病。
武第二次得,将报纸包着的什么东西,交到了王天霸里。
王天霸打开一看,是个钱包。
再次恨铁不成钢地道:
“我们是专业的,专业的,懂吗?
我们的原则是,以偷为主,别忘了!
给他还回去!”
于是把钱包递给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