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就是你偷了我的睡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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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凶悍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让甘晓萱一个踉跄。

    “你们别伤害他,,要多少钱,我都给。”

    电话那头又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道:

    “每天早上0:00之前,往银行卡里转账一个亿,不许报警,不然我们就撕票。”

    接着,对面一一念的银行卡号。

    “喂,喂,让我再听听他的声音。”

    嘟!嘟!嘟!

    电话已经挂了。

    任千秋端起咖啡,到了嘴边却又放下。

    “傻妞,将甘老师的所有资料全都给我找出来,越详细越好。”

    “是!”

    为了一个学生,她这是为了什么?

    值得吗?

    二十亿,那可不是一笔数目。

    任千秋以前就心有疑问,却一直苦于没有办法调查。

    如今有了能力,自然是想要知道真相。

    傻妞的效率很高,眨眼功夫,资料已经全都找到了。

    甘晓萱,26岁。

    双学位博士后。

    从天赋异禀。

    学三年级开始逐渐表现出优异成绩,后,越级初中高中,九岁参加高考。

    十岁,以满分650分,保送海外深造。

    两年时间,先后研究出多项世界顶级成果,破格升为博士。

    再一年,其年龄十三岁,拿到医学诺贝尔奖,升为博士后。

    同年,欲回国,遭刺杀,无恙。

    回国第二年,继承二十亿家产。

    却从此消失在大众眼中。

    大概看完相关资料,任千秋仍旧无法相信这个事实。

    如果不是傻妞亲自查找的资料,他都快以为自己在看。

    为了资料的详尽,傻妞甚至已经入侵了很多公司集团,以及海外的高校官内部。

    这才查到真相。

    只是,这怎么看着都像是。

    一句话,这样人的人生,绝对开挂了。

    可是,她既然这么厉害,干嘛跑来教书,对他为何那么特别。

    这些困惑,资料上却没有一点蛛丝马迹。

    任千秋查了自己的祖宗十八代,和甘晓萱的祖上,却还是没什么关系。

    那她为什么那样关注自己?

    “傻妞,陪我出去走走。”

    “好的,千秋哥哥。”

    傻妞上前挽住任千秋的臂,两人走出别墅,沿着溪边缓缓走着。

    也不知走了多久,两人来到一处公园。

    公园里,凉亭下。

    陆千在和一个女生有有笑。

    别人任千秋或许不认识,但这个女人,他一眼就认出来了。

    化梅。

    和陆千是同一届大学毕业生,魔幻的女二号之一。

    对这个女人,任千秋之所以记得这么深刻,那是因为,在他那个时代社会,大部分女生,都是化梅的翻。

    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看两人相处的模样,陆千似乎是喜欢上了化梅。

    却可惜,注定舔狗一场。

    男人只有足够强大,名声和爱情,这些都不过是附属品罢了。

    反之,如果一事无成,碌碌无为,却不过美梦一场。

    “傻妞,醍醐灌顶!”

    “是!”

    公园里,陆千头痛欲裂,不断在地上打滚。

    衣服上沾了很多落叶灰尘。

    头发乱糟糟的。

    什么也顾不上,只是捂住头,不断来回滚着。

    “啊,啊,啊”

    “千,你怎么了,你别吓我啊。”

    陆千什么也听不进去。

    此刻,他的脑海之中,一个个文字,就像一把把锋利的刀,不断插入前来。

    痛不欲生。

    “陆千,这些就是我传给你的修炼秘籍,好生修炼。”

    “若无我的允许,不可私自传授于他人。”

    “从今往后,万山市的诡异之事,都由你千万处理,必要时,可以向市里求助。”

    “记住,不可为非作歹,不然,九天十地,碧落黄泉,我必将你剥夺今日给予你的一切。”

    任千秋看着地上不断痛苦挣扎的陆千,他知道,从即日起,这将是另外一本。

    主题就是:都市超级神医,或者都市除魔人,再或者类似于都市装逼。

    他这也算是培养了一个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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