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晋江文学城独家首发
祝云英,千禧一代,出生于书香世家,父亲被誉为文学大家,是著名民族企业家幼子,母亲则是闻名世界的外交家,出身官宦世家——祝云英可谓是个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女孩。
她饱读诗书,心怀传承国画的壮志。
她风华正茂,胸有傲骨却从无傲气。
她吃穿不愁,却有舍己为人的勇气。
这个一生谨言慎行,与人为善的女孩子,也曾放弃留学的会,选择去偏远地区支教三年,也曾将自己所钟爱的得意之作拍卖,将所获钱款尽数用于助学,也曾力所能及地将空闲时间用于做志愿去服务他人
那年夏天,她回老家陪祖父过生日。那日午后,阳光正好,她背着画板外出采风时,走过一条桥,遇见了三个溺水的孩子,她跳了下去没有丝毫的犹豫。
她的品性和她的名字一样,是云雾的精华,她践行了父母对她的期望。
孩子们都得救了,祝云英的身躯却仿佛陷入了永眠,她的魂魄,意外流落到了这个奇怪的古代世界,附着在了已死之人田翠的身上。
田翠是个边陲镇下边,落座在官道不远处的,某个村庄里头的女孩,初来乍到的祝云英虽然也曾绝望过,但看着以担忧的眼神看着自己的田翠的父母,善良如她连这令父母担忧的颓废和悲伤都觉得羞愧。
于是她很快振作了起来,乐观地接受了事实,开始帮扶父母,操持家务,很快祝云英就发现这般面朝黄土背朝天,当真是连果腹都难。
她偶然发现了山上有野茶,自家又刚好离人来人往的官道不远。于是,祝云英动了这对新的父母,与自己一同去官道旁边,支了个的帐篷,充作茶水铺,以赚取那微薄的银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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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祝云英就发现了这个世界的与众不同。
起初,那些刀光剑影还叫她以为自己来到了一个从前在书中看过的那种武侠世界,她难掩激动和兴奋,甚至心底里还有一点点想要学会绝世武功,自此仗剑走天下的雄心。
但是好景不长,祝云英后来发现自己太天真了,这绝不是后世人笔下那快意恩仇、轰轰烈烈、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武侠世界,这是一个“强者即真理,弱者如猪狗”的现实世界。
有宵之辈见祝云英颇有姿色,动了邪念,祝云英挣扎不从,老父母上前阻拦,险些被当场砍掉人头,幸而关键时刻,有一白衣翩翩的侠客及时出,一剑断了那群宵的脖子。
祝云英对这位白衣侠客感激不尽,恨不得要为他肝脑涂地,她别无所长,便折了枯树枝,在沙地上,以寥寥数笔,勾勒出了这位侠客惊人的风采。
这一,恐怕当世没有几人能会。
她太特别了,在这个世界里,祝云英的灵魂,都在发光啊
所以这位被江湖人称之为“一剑千山,风流浪子”的侠客白无克记住了她。
可是那时候的祝云英根本不知道,被这位侠客记住并不是什么好事,这位侠客本人,也绝对称不上是什么侠客,更算不得是什么好人。
他出救祝云英只不过是见她不仅颇有几分姿色,还谈吐非凡,似乎是读过些诗书,他想叫这样一个读过诗书的女子也拜倒在自己的长袍下,罢了。
最后又因为某些原因不得不提前离去,没能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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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侠客”名叫白无克,是这偌大的江湖中鼎鼎有名的——风流浪子!他的“榻上之宾”多到没一两个时辰你都念不完这个名单。
白无克生得不错,武功高强,出身江湖顶尖势力:“五岳七姓十二宗”中七姓之一的白氏“重楼山庄”,没错,白无克正是少庄主。
倘若是一般般的、随随便便的什么色中饿鬼的风流浪子便也罢了,反正他最后急匆匆地离去,没有骗到祝云英也成了他那“榻上之宾”的其中之一。
但是很遗憾,白无克不是什么普通的浪子,他是浪子中的拖拉,他不仅喜欢浪,喜欢引|诱良家女子,还和“黑红两魔教”中女子为主的那个“红衣神教”的十二使者其中之一的上官宛华是爱爱后又拔刀的关系。
两人爱来爱去,你追我赶好不快活,途中白无克还要表演一下时间管理大师,沾花惹草上榻一个不落下,而上官宛华嘛又是个占有欲爆棚的魔教妖女,她要白无克满心满眼都是自己,所以追赶在白无克身后的上官宛华会帮白无克清理他的“榻上之宾”名单。
这个名单没能长到十个时辰都念不完,兴许还得感谢一下上官宛华的辛劳付出。
白无克没有把祝云英哄骗到最后,也是因为上官宛华及时追上来了,不过很遗憾,祝云英阴差阳错逃脱了白无克的淫爪,却没有逃过上官宛华的魔爪。
得知白无克心中还记挂了祝云英,祝云英还给白无克在土地上画过几笔简笔画上官宛华嫉妒得发疯发狂,掉头就把祝云英全家给抓了。
上官宛华不仅拿祝云英这一世的父母当养蛊的**,还当着她的面将他们割去首级。上官宛华不仅折断了祝云英的两只,还要在这之后逼迫她给自己作画
祝云英遭遇如此非人折磨,白无克知道吗?
当然知道啦,他都习惯了呢。
上官宛华曾故意让已经浑身残破疯疯癫癫的祝云英“逃出”的囚笼,“偶遇”了正在与魔女上官宛华花前月下的俊美浪子白无克。
看着披头散发衣不蔽体满身伤痕的祝云英跪在自己的脚边求救,白无克的脸上满是同情之色,却根本没有什么大举动,只是满眼不忍地皱着眉和上官宛华:“我知晓你向来爱拈酸吃醋,不过你我都要成亲了,你这又是何必呢?”
祝云英如遭雷击,刹那之间,她明白了白无克并不是对这一切一无所知,他并不是被疯子纠缠上了的受害者阵营的人,他是纵容恶虎的伥鬼!!!
上官宛华娇笑着卧进了白无克的怀里,漫不经心地了一句:“行了,明日我就派人送她回老家去,给一笔银子得了。”
这当然只是嘴上的,放过祝云英?根本不可能!
白无克温柔地笑着,端的是一幅风流倜傥的模样,仿佛不知道上官宛华心里头打着什么注意一样,他执起上官宛华的放嘴边亲吻,然后满眼柔情蜜意地:“还是你考虑地周到些,这确实是个苦命人家的女儿。”
看着这一幕,祝云英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她又不是傻子,这妥妥就是一对该天诛地灭的狗男女,人渣贱畜!
可惜了,祝云英出离愤怒,发疯发狂,也根本做不了什么,她会武功吗?
她那执笔绘丹青的,被折断后,拿得起刀吗?拿得起剑吗?
她在大学校园里长跑短跑跨栏马拉松都能混个奖,但在这个世界里,她跑得过会轻功的人吗?
这个世界,血泪如雨,她一个被保护在法律完善的象牙塔中的孩子,她敢杀人吗?
她什么都做不到,她和这个世界朝不保夕的黎明百姓一样,在这些江湖中人看来,命贱如狗!
上官宛华故意来那么一出,不过就是为了恶心祝云英罢了——
好叫她知道,在白无克的心中,她上官宛华要远远比祝云英更重要;
好叫她知道,她上官宛华杀了白无克不少姘头,白无克都是心知肚明的,这也是他们两人的情趣;
更要叫她知道,他们二人很快就要成婚了
倘若祝云英对上官宛华有那么一丝一毫的意动,这多多少少也能伤害到她,不过很可惜,祝云英是真的看不上这些看似风流倜傥实则浑身汗臭的江湖中人,那十天半个月都没洗一洗的长头发,她没有当场ye出来,是她素质赛高!
祝云英不是第一个因为和白无克有那么一丁半点的“缘分”“纠葛”而被上官宛华疯狂霍霍的女人,也永远不会是最后一个。
毕竟这两个贱人就是如此天造地设的一对:
一个喜欢沾花惹草然后享受自己的正宫娘娘为自己发疯发狂继而去摧残他沾染的娇花、收割他惹上的野草。
一个就喜欢通过摧残对方沾染的娇花、收割对方惹上的野草来证明自己的霸道爱情,在此过程中她一视同仁,根本不管这些花花草草究竟无辜不无辜又与白无克有没有实际接触和关系。
祝云英是倒霉啊,天下倒霉的人多的去了呢,谁叫她运气那么好叫风流浪子为她出?谁叫她运气这么好叫白衣剑客记住了她?谁叫她运气那么好居然会画画?
今日,正是白无克和上官宛华的成亲之日,也是上官宛华下令要彻底摧毁祝云英的日子,她要让这个贱女人在被一群野男人的折磨中听着她和白郎拜堂!
好在——温如瑾赶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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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容狼狈的女人,眼睛里仿佛忽然又有了光,她不自觉地哼唱着:“上受云英近历阐度,三光朗明贤圣继迹,奕世明德”
她好像清醒了一些,眼神却依然有些迷茫地看着温如瑾:“你来接我回家?回”
祝云英努力地咽着唾沫,好一会儿才感觉自己干涩的喉咙能够挤出声音来:“哪个家?”
她并不知道,她的阳寿未尽,她的身体并没有死去,而是陷入了昏迷,成为了植物人。
在属于她的世界中,她至今依然躺在医院里沉睡,让爱她的家人苦苦还在等待着一个奇迹。
“你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老师同学、朋友粉丝还有家里那只叫折竹雪的松狮犬,大家都在等你回去。”
电光火石之间,有一道雷光自天而降,劈开了她脑海中的混沌,清明复来,祝云英的眼睛猛地绽放出了极大的光芒,激动失声:“你是来帮我的!”
她的动作很快,眨眼间就爬到了温如瑾的脚边,伸就要抓温如瑾的衣摆,可是她抓了个空。
她的穿过了那奇怪的衣摆,就像是穿过了无形的空气,祝云英脸上惊喜的笑容一顿,她缓缓收回了自己的,难以置信地低头看向自己的——
这染满了血迹与污浊的,和记忆之中握着狼毫的白皙干净的没有丝毫的相似之处,在一瞬间,这个血淋淋的现实,像是一把利剑,捅穿了她的心口:这么脏,怎么会这么脏,怎么可以这么脏
忽然,有一只冰凉却又格外软绵的,握住了她的掌,打断了她脑海中恍若风暴一样席卷了起来的黑色旋涡,与此同时,这只温柔的有力的,也将她从永无止境的坠落中捞起了
温如瑾蹲在她面前,伸凝固了自己的魂体,抓住了她的:“祝云英,你准备好回家了吗?”
祝云英是抓不到他的衣服的,因为“衣服”本身并不存在,只是幻化出来的幻影,正如他的,如果他不特意凝实,也无法触碰到祝云英。
或许是温如瑾的魂体中流淌着的磅礴力量涤荡了祝云英的灵魂不自觉沾染上的尘埃,她清醒了很多,不再如刚刚那般疯狂。
她激动万分地双抓紧了温如瑾的,仿佛捧握着什么绝世宝玉,她跪地的姿势与掌心合十包裹住温如瑾的的姿势,格外的虔诚,像是一个看到自己信奉的真主降临了一般的再虔诚不过的信徒。
“我回不去了,”她红着眼睛,“我这样回去,只会让爱我的人更伤心。”
温如瑾皱了皱眉,看透了她的顾虑,祝云英显然是意识到了自己精神状态的不稳定和不正常,她害怕遭受了这一切折磨的自己没有办法痊愈过来,她害怕自己无法再回到过去,她更害怕变成这样的自己会叫爱她的人痛心,为此,她宁可不回去折磨爱自己的人。
他刚想什么,就被这女孩脸上的狂热之色打断了——
“你是来帮我的?你是来帮我的对吧?!”
“我不回去了,我也回不去了,但是,你可以帮帮我吗?”
“我求求你,我求求你了,你就帮我一个忙好不好?”
温如瑾伸出另一只,捂住了她冰凉的背,温和地问她:“你需要我为你做什么?”
少女先是因为温如瑾握住她背的动作而微微顿住,有些茫然,而后听到了温如瑾的问题,她的面容居然顷刻扭曲。
只见那少女娇颜狰狞如厉鬼,她声嘶力竭地喊道:“我要你杀了他们!!!”
“帮我!求你了!帮帮我——杀了那对人渣!!!”
“我可以为你做任何事!只要你帮我杀了他们!!”
“好。”温如瑾依然握着她冰凉的,没有放开。
祝云英怔怔地看着温如瑾,有些不敢相信,心翼翼地问:“真的吗?真的可以吗?”
温如瑾笃定地颔首:“真的。”
就算温如瑾完成了清除异端的任务就必须离开而不能与非任务对象有任何纠葛,他也能叫520替他在这个世界发布巨额悬赏,要求会到这个世界完成某些任务的宿主们去接受悬赏任务,替他杀那么一两个畜生。更别现在情况不同了,他将会留在这个世界完成“垂拱计划”的试炼,温如瑾垂下了眼眸,他会亲自动的。
“可是,可是”祝云英有些无措,心翼翼地抓紧温如瑾的,“可是那两个人的武功很高。”
温如瑾以一个平静至极的笑容安抚住她略微惊慌起来的心绪:“武功再高也无所谓,我既然答应了你,就会做到的。”
祝云英愣愣的,像是被抽空了灵魂一样呆滞地看着温如瑾,或许就连她自己也想不到,自己有朝一日居然会想要杀人,还是那么坚决地、没有丝毫回头之意地求别人替自己杀人。
可是那些畜生真的太可恨了啊,太可恨了,太可恨了!!!
女人再一次出现了精神失常的模样,又哭又笑,恍恍惚惚。
“现在你可以放心回家了吗?”
祝云英傻傻地看着温如瑾:“我我还能回家?”
他都答应帮她杀人了,还肯再帮她回家吗?
她从未见过这样的好人,或许在这个肮脏恶臭的世界里,从没有这样不求回报的好人。
“你当然能回家。”
“可是可是我又能为你做什么呢?”祝云英挣脱了温如瑾的,有些惶恐地低头,看到了自己扭曲得不成样子的臂,倘若是从前,她还能自信地对帮助过自己的人“要不然我给你画一张画吧?”现在呢?现在她就是废人一个!
你看,这就是善良的人啊,到了如今这一步,还在考虑和自问自己能为别人做什么。
“你不需要为我做什么,送你回家是我的职责所在。”
祝云英忽然崩溃地捂着自己的头,痛哭出声:“可是我觉得我回不去了,我回不去了”遭受了这一切,她要怎么才能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回到美好的过去?
“怎么会回不去呢?”温如瑾温和地看着她,语气温柔却笃定,“你只是下水救人的时候呛水了,陷入了昏迷,做了一个噩梦,等梦醒了,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他的话,仿佛充斥着迷一般的力量,令人在这缓缓如涓涓流水的话中,渐渐放松了心神,阖上了眼睛,意识慢慢地放松、放松,灵魂仿佛轻飘飘地浮了起来,她仿佛回到了一个像是在母体中一样温暖、安全的地方,舒适得她恨不得永远沉睡下去
温如瑾在执行者之书上飞快地填表格,勾选了c级灵魂修复,a级心灵创伤治愈,记忆保留自主选择权,申请相关补偿等等条例,而后让520将祝云英的灵魂送到主系统的治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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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如瑾从自己的领域中出来,发现那简陋柴房中的人已经被杀光了,是520偷偷提醒了在不远处搜寻叛徒痕迹的红衣神教的人。
这些人寻找上官宛华的踪迹多年了,如今他们包抄了重楼山庄,包抄过程中,顺就杀光了那柴房里头的人,如今双方人马正在对峙。
江湖数一数二的两大势力,一般不会这样赤|裸|裸地闹起来的,这场热闹,不看也罢。
温如瑾冷眼扫过那红绸满屋的山庄,里面有两个人,在他的必杀名单上。
渣男贱女也好,狗男女也好,男娼女盗也好,他们都不可怕,可怕的是这些人渣总是在无差别地祸害无辜人士。
“这一次,位面意识给我安排的身体在哪里?”
520“嘿嘿嘿”地奸笑了几声:“宝,这次的身份超赞,你绝对会很惊喜的!!!”
“哦?”我怎么那么不相信呢?
“真的,这次的身份可高贵了,和唐大虎简直是两个极端,真的超级高贵,不不不,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高贵的人了!你想做什么,大展身简直不要太简单呐”
温如瑾眉尾一挑:“是吗?”520越是这样积极,就明事情越有鬼!
“你跟着我的指引走就行了。”
事实证明,母猪能上树,但520的话绝对不可信。
已经拥有了全新的身体的温如瑾,神色漠然地展开双臂,任由五六个宫女太监围着他打转,更衣的更衣,绑腰带的绑腰带
不错,520没有骗他,这一次的身份真的很高贵很高贵,再高贵不过了,因为这是一个皇帝!
但是,在这样一个侠以武犯禁,天下沃土皆被江湖势力五岳七姓十二宗黑红双魔教给划分得干干净净、清清楚楚的武侠世界中,这个“皇帝”的含金量有多低,可想而知了。
在这个世界中,由于人类领悟了对“气”的吸纳,于是创造了武功,久而久之,这个世界的官府力量变得十分薄弱,而掌握了武功的江湖势力则不断做大。
五岳七姓十二宗占据国家富饶地区,为凌驾于世俗与律法之上的超级大地主,疯狂收割百姓还觉得大家应该感谢自己。
这些江湖大侠们总爱自以为是的,搞一堆感动自己的“表面是锄强扶弱、劫富济己、替天行道,实则是作恶多端,令百姓活得不如猪狗,天下民不聊生”的骚操作。
而作为背景板的皇帝对此半毛钱办法都没有,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些猖狂的武林中人今日屠宰他的子民,明日就火烧他的爱卿,因为这个皇帝自己是个废柴无法感悟“气”不能练武不,他里头还没有能拿得出的足够数量的武者。
不仅如此,皇室遭遇也不比朝不保夕的老百姓好太多。
由于红衣神教魔女们作风豪放,且修炼的是菊花宝典,颇爱抓美男子来采阳补阴,而皇室颜值奇高,所以她们尤其喜欢劫走龙子龙孙当丈夫(之一)。
迄今为止,本朝已经被劫走了三个皇帝并无数皇子王爷
于是乎,在这种畸形的世界里,温如瑾第一次遇上了如此特别的皇帝的身份。
男性皇帝很常见,女性皇帝也并不少见,女扮男装的皇帝也有一些。
但是——
温如瑾垂眸,看着这玄色龙袍的流云袖中探出的,白皙细腻,指纤细,修长极了,指甲上还染着淡淡的粉色蔻丹,色彩的差异,衬托得这只更美得如梦如幻。
他抬起臂,看着这只漂亮至极的、精致无比的,握了握拳,指骨骼凸起明显,远比一般女子的显得更加有力,所以——
生理性别为“男”的“女”皇帝真的好少见哦!呵呵!
“这有什么关系呢?”520笑嘻嘻地,“男扮女装又怎么了,总归是个皇帝嘛不是吗?”
皇帝?你确定秦皇汉武唐宗宋祖和汉献帝刘协光绪皇帝等等人,是同一个物种吗?
温如瑾的笑容淡淡的,他现在虽然不是一个被太后协同了外戚,或者宦官做大,又或者权臣当世而被架空的皇帝,但是在这些动辄打一场就能淹没千里农田的江湖中人压制之下,他比那些傀儡皇帝还不如!
520还在乐天派,强调着:“总归是个皇帝嘛”
“这个皇帝,是指自己的母后将在后宫被采花贼采花,自己与文武大臣好不容易筹谋多年的计划结果还被贴身侍卫背叛,最后功败垂成不,又因为貌美被黑衣鬼教教主掠走,结果因为被发现是男儿身继而惨遭凌辱的皇帝吗?”
到最后,温如瑾冷笑一声,:“把我家静静放出来,这群人需要它帮忙摇匀一下脑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