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又一个反派大佬

A+A-

    裴仪的眼睛瞬间比八百瓦的灯泡还要亮。

    她笑着应道:“那就多谢王兄了。”

    王璞嘿嘿笑道:“客气啥。今天本就是我做东请你,到时候你看上了哪个兔子直接点就是,一应花销我给你包全了。”

    裴仪的嘴角都要乐得飞上天了。

    自古烟花之地有销金窟的“美称”,那的就是这种地方极为耗费金钱。

    去得那逍遥好去处,点得那漂亮合心人儿,那花的价钱可大着呢。

    今晚王大公子这一句“全包了”不可谓是不大方。

    裴仪笑着道:“那就多谢王兄啦。等以后你去了京城,我带你四处逍遥。”

    王璞顿时乐了,点着指道:“那咱们可好了啊。”

    七杀心头莫名烦躁起来。

    这个王胖子一直把搭在三爷肩膀上,简直都烦死了。

    一行人笑笑,不多时到了一处十分热闹的楼宇面前,上面挂着“万菊窟”的牌匾。

    裴仪一下子脸红了:“这也太不含蓄了吧?”

    王璞瞬间被她的反应逗笑了,调侃道:“都到这种地方了,大家还玩儿什么含蓄啊?”

    的好像也挺有道理啊。

    裴仪跟着王璞跨进了店里。

    一进入大堂,老鸨很快围了过来,很殷勤地对着王璞嘘寒问暖。

    “五爷,你今个儿转了性,终于舍得来咱们这儿了?”

    老鸨是一个约莫三十岁左右的青年男人,话的声音十分悦耳,虽是一身脂粉气,甚至还带着显而易见的娘里娘气,但就是不让人觉得讨厌。

    “啧,你乱扯什么呢?”王璞哂笑道,“我是带我朋友来快活的,你们好生伺候着。”

    老鸨这才把目光挪向了裴仪,神情顿时亮了。

    他掩唇轻笑道:“这位爷好生俊俏啊。”真的,有这副模样还用得着来烟花之地逍遥吗?自个儿往那街上一站不就该有一堆狂蜂浪蝶来相邀吗?

    裴仪本来觉得自己够浪了。

    可被老鸨这么一调侃,她那张白净的俏脸顿时更红了。

    没办法,头一次出入这种场合,她难免有些紧张啊,呸呸呸,是激动,激动!

    “管好你的嘴,裴三爷是你能随便调侃的吗?”王璞皱眉提点道。

    老鸨自然很有眼力见,连忙笑着赔罪道:“瞧我这嘴啊,一点都没个正经。三爷你可别往心里去啊。”

    本来就是出来玩儿的,裴仪哪里能让气氛冷下去。她笑着道:“实不相瞒,这夸我俊的人海着去了。老板方才那话我爱听。”

    老鸨掩唇笑了,那眼角眉梢都是风情。

    这时,二楼处传来了悠扬的古琴之声。

    原本闹哄哄的大堂瞬间安静下来。

    王璞好奇道:“这是怎么回事儿啊?”

    很快,他便知道了答案。

    只见,二楼处摆放着一张古朴雅致的古琴,其后盘腿坐着一个丰神俊朗的男子。

    那男子透着不出的阴柔之气,乍一看过去竟似一个姑娘一般,漂亮得不像话,尤其是那眉间一点朱砂格外惹人心动。

    “三爷,那颗朱砂可不是点上去的。”老鸨见裴仪的目光都黏在了男子身上,笑盈盈地适时介绍道,“那是天水莺歌生来就有的美人痣。”

    裴仪愣了一瞬,严重怀疑自己听错了。

    “你啥?”裴仪抬指向二楼之上的俊俏男子,难以置信地问道,“他叫什么名字?”

    “天水莺歌。”老鸨媚笑着介绍道,“他本是天水人,又天生一副好嗓子,似黄莺歌唱一般,所以艺名就叫‘天水莺歌’。”

    裴仪实在是惊呆了。

    天水莺歌啊。

    那可是书里鼎鼎有名的反派大佬之一啊。

    准确地,“天水莺歌”是反派大佬荀欢曾经的马甲之一。

    无怪乎裴仪印象这么深刻,诸君想想,若是有个造反称王的顶级反派大佬曾经在烟花之地当过牛郎,你你会不会震惊,会不会郁闷,会不会记得清清楚楚?!

    虽然书里只是简单一句提及反派大佬荀欢曾经在欢场做过倌,但即便就这一句那也是石破天惊,读者都炸开了锅。

    如今,自己竟然亲眼所见大佬年轻时下海的场面,这叫裴仪如何不震惊啊!

    “宿主,荀欢也是大舔狗。”系统适时提醒道,“趁着荀欢还没有和苏洛芸结识,先下为强啊!”

    裴仪这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荀欢也是书中惊世骇俗的舔狗一枚。

    确切地,荀欢就是个神经病类型的苦情男配。

    身世本就一等一的惨了,想想啊,一个大佬竟然流落风尘当倌,那是得有多惨?

    可大佬即便崛起后也没啥好日子——因为他爱上了女主苏洛芸。

    偏偏苏洛芸一心只有男主顾淮喻。

    于是乎,一场囚禁但又求而不得的狗血爱情故事就开启了。

    是滴,书中荀欢竟然把苏洛芸给抓起来囚禁了!

    这是原书中唯一一个对苏洛芸实施这等“强制暴行”的反派大佬。

    荀欢是一个病娇那都是抬举了他。

    变态二字恐怕才更得他精髓。

    荀欢时不时发神经给苏洛芸送礼物,但送的都是什么断肢残骸之类。

    苏洛芸没被吓疯那都是心理素质强大,女主光环护体。

    想到这儿,裴仪心里有点犯怵。

    你这么一个自带病娇属性的变态反派大佬,要是她与之结交,不心把自己给玩死了怎么办?

    “宿主要对自己有信心啊。”系统循循善诱道,“今天你不还豪情万丈地对萧若云使美人计嘛,对待其他大佬你也可以的呀。”

    放什么五香麻辣屁哦?

    对付萧若云那种智力不足的炮灰用美人计完全没问题。

    对付诸如荀欢之流的反派大佬,她要是用美人计,那就是傻子喝毒药——傻到自寻死路。

    裴仪想想就觉得渗人。

    她摇摇头道:“不急不急,咱们先看看眼下这情形,再决定如何与这位‘天水莺歌’建立友好关系。”

    二楼处,一个厮模样的清秀少年朗声道:“今日是天水莺歌郎君的初拥,按照规矩,诸位爷价高者可得。”

    我屮艸芔茻!

    裴仪一双眼睛瞪得老大,一张嘴巴都快能放下一个拳头了。

    初拥那不就是第一次的意思吗?

    自己竟是撞上了大佬拍卖初次夜晚??

    我的神呐,夭寿哦!

    自己见证了大佬这么丢人的瞬间,日后会不会被灭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