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张轩讨好闫婶
闫筱被张轩这么一搞,有点不自在,她对张轩笑了笑。
张轩本想坐她旁边,只是刚拉开旁边的椅子,就被刘恒宇拉开,然后这个位置被刘恒宇抢了。
张轩没跟刘恒宇抢,绕过去拉开闫婶另一边旁边的椅子坐下。
刘恒宇:“……”抢了个寂寞。
闫筱左右看了看,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这感觉有点像去夜店找了两个哥的感觉,还别,感觉挺好。
咳!
好像有点歪了。
她放下茶杯,侧头看向儿子,问:“你隔壁住的是不是刘大昌父子?”
刘恒宇摇头,知道娘应该是今天碰到了刘大成,他:“是刘大成跟他媳妇住在隔壁。”
“那你要不要换一个地方住?”闫筱问。
刘恒宇再次摇头,:“金陵坊那边我不需要再去,我算直接住学院里。”
这样他可以避免很多麻烦,乡试还有一个月的时间,他可没那个闲工夫去应对那些人。
童试他拿了第一,张轩、谢倸胤、裴钦他们也算是过了,能够去参加乡试。
正好这一个月里,他好好的监督他们三个读书,争取让他们弄个举人的身份,让刘夫子高兴高兴。
闫筱觉得儿子去学院住也行,便:“住学院也好,等你考过了,为娘跟你一起去京城。”
“娘就这么料定我能够考过?”其实他自己也挺自信。
“对啊。”
刘恒宇笑了起来,:“就冲娘这信任的劲,我也会考个第一回来。”
“好,为娘等着你拿第一。”
一旁被晾着的张轩,有点酸了,有点羡慕刘恒宇。当然,他也不是嫌弃自己娘,就是纯粹的羡慕。
闫筱转头看向张轩,张轩立即咧嘴笑。
“闫婶。”
闫筱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然后放下茶杯对张轩:“张轩,你不用这样讨好我,我虽然是妞儿的姑姑,但我也不能做主她的婚事。”
“我知道,恒宇是我兄弟,那么闫婶也算是我半个娘,我对闫婶好,是应该的事。”
张轩厚着脸皮笑道,虽然闫婶嘴上她不能插手表妹的婚事,但他之前可是看得清清楚楚,表妹很喜欢闫婶,那么他讨好闫婶准没错。
闫筱:“……”突然多了一个儿子。
刘恒宇脸黑,瞪了张轩一眼,别以为他不知道张轩在什么主意。
妞儿最是听娘的话,张轩这般讨好娘,无非就是想娘在妞儿面前张轩的好话,这张轩算盘得还真的是啪啪直响,不过他瞪张轩仅仅只是因为张轩想跟他抢娘,为了讨媳妇,真的是不择手段。
张轩对刘恒宇笑了笑,:“你不是想吃烤鸭么,中午我就让厨房留一只又大又脆的那只给你吃,保准你吃了还想吃的那种。”
刘恒宇翻了一个白眼,:“我刘恒宇岂是那种因为一点吃食就没有原则的人。”
开玩笑,他娘无价之宝好吧,别一只烤鸭,十万只都不能分出去一点点。
“那就再加一只大虾,这可是新运过来的海货,老贵不,有些人想吃也不一定吃得到,还得去年预订才行。”
闫筱一听张轩这话,睁了一下双眼,:“你家还订海货?”
不怪她不知道,因为她没在张记酒楼的菜谱上看到海鲜之类的菜式。
张轩点头:“也就订一些大虾,因为东西到的时候谁也不知道有多少货,所以都要提前预订,且因为货少,所以菜谱上没有海货一类的菜式,货到了会通知去年预订的人,不过今年能多腾三只大虾出来。”
他算一只拿回去给爹娘吃,一只他拿来招待兄弟,让兄弟们尝尝鲜,剩下一只看情况处理。
张轩完看向刘恒宇,问:“怎么样,想吃吗?”
刘恒宇不为所动。
张轩很佩服刘恒宇这个不为所动的定力,看闫婶似乎对海货有兴趣,心里已经做了一个决定,决定中午就请闫婶吃大虾。
接下来,闫筱问了一下他们开火锅楼的事情,了解后,她觉得张轩跟儿子都挺有做生意的头脑,并且很大胆。
不过让她惊讶的是,他们居然还弄出了降火的凉茶,这个她都没有提过,而他们想到了,让她很意外。
……
中午,二将最后一道菜清蒸大虾端上来后,闫筱愣住了,她看向张轩。
张轩浅笑:“之前见闫婶似乎对海货有兴趣,便特意让厨房做一只给闫婶尝鲜。”
闫筱:“……”我只是问了一句,不是想吃啊。
不过都已经做好端上来了,现在这些也没用,听之前张轩的话,她就知道这大虾的定价很贵,如今张轩毫不犹豫的把大虾拿出来招待她,可见张轩对妞儿的执着,为了妞儿,很大方。
其实她也没觉得张轩不好,上次张轩娘提的时候,看得出来张轩娘也不反对张轩喜欢农家姑娘的事情。
如果妞儿喜欢张轩的话,这也算是一件不错的婚事,就是她觉得妞儿太了,而这件事情上,她也不能跟张轩什么,毕竟她只是一个姑姑,做不得妞儿的主,而且她也不想掺合,一切只能张轩自己去争取。
张轩看闫婶不话,便:“闫婶,你怎么了?”
闫筱收回思绪,浅浅一笑,:“没事。”
张轩见没事,笑道:“那闫婶尝尝这个大虾肉。”
张轩用公筷给闫婶夹了一块虾肉,期待的看着闫婶。
闫筱被看得头皮发麻,决定以后少来张轩跟前,
她拿起筷子尝了一口,然后:“味道很好,很鲜美。”
张轩听到评价后,咧嘴笑了起来,:“那闫婶可喜欢?”
“喜欢。”
“喜欢就好。”
接下来张轩没什么了,他怕适得其反,惹得闫婶不舒服。
不过他得找个机会跟表妹接触才行,得看表妹对他的意思,若是表妹不喜他,那他也不会强求什么,不过之前过的话还是会算话,他会把表妹当自己妹子一样对待。
吃完饭,闫筱就走了,她是有点怕张轩,担心自己一个不留神,把妞儿给卖了,回头还不得成娘家罪人。
这种事情做不得,还是先溜为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