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21.海货好吃小脸好红三合一
“吃了就知道什么味儿了。”
曹雅宁对此并不奇怪,勇军和勇国的家,都是在海市那边的,芳竹和芳梅则是北市的人。
她们两个人从也没吃过海货,头一次见这些东西,一时之间接受不了这个味道,觉得腥,是很正常的。
而吃惯了海货的人,就会觉得这种味道闻起来很不错。
像是曹雅宁,她虽然不是海市人,但海鲜前世也吃过不少,虽然没有到喜爱的程度,但这味道她闻着不腥也不鲜,就是正常能接受的程度。
而且,相较起来,孟腾飞把这些东西处理的很好,并不腥,只是海货本身的味道散发出来罢了。
几人走过去一瞧,虾是白灼的,螃蟹是清蒸的,蛏子是辣炒的,扇贝是做了蒜蓉的。
都是常见的做法。
走到近前,蒜蓉和辣炒的香气才飘出来,芳梅也不再觉得腥,反而好奇的去看白灼虾。
这虾看起来肉肉好多哦,不知道吃起来怎么样?
“来,尝尝。”
孟腾飞把筷子递给众人,自己则是拿起了一只虾,慢慢的剥壳,然后把剥好的虾肉放到了曹雅宁的碗里。
接着又夹起一只蛏子,展示怎么吃。
扇贝则是直接一人一只,放在碗里,示意他们直接吃就是了。
最后才拿起那只清蒸大螃蟹,开始拆螃蟹肉。
一番操作下来,所有人都知道这些东西怎么吃了,也没人因为不会吃而尴尬。
孟腾飞这个人还真的是,总是能够在无形之中把人都照顾到。
知道了吃法,在场的人没一个客气,都拿起筷子,伸向了自己感兴趣的东西。
曹雅宁喜欢吃白灼虾,也不用筷子,直接用手拿起夹到碗里的那只虾,用和孟腾飞同样的手法剥了壳,沾了孟腾飞早就调好的,放在桌子中间的那碗味碟。
味碟里头是醋,生抽,香油,还放了一点点的油泼辣子,底下还有些蒜泥,这是孟腾飞和曹雅宁吃的。
另外一个味碟里同样是醋,生抽,香油和一点点的蒜泥,除此以外,什么都没有,显然是给孩子们准备的。
几个孩子都喜欢吃祘,因而他们家的味碟里头都多多少少加了一些蒜的。
沾了酱汁儿的虾肉Q弹鲜甜,酱汁儿不但没有夺走虾肉原本的鲜味儿,反而还把它原本的属于大海的那一种味道激发出来。
好吃的不得了!
不知道是因为太久没有吃到海鲜,还是这个时代的海鲜受到的污染少,反正吃起来,格外的新鲜好吃,味道也是比她前世吃过的好了太多。
曹雅宁没有吝啬彩虹屁,一顿吹,把孟腾飞的脸成功的变成了粉红色。
的酒窝也一直挂了起来,就没收回去过。
他也不话,就好好的享受着曹雅宁的彩虹屁。
他千辛万苦的把这些东西运回来,是真的值了!
一群孩子刚开始还有些拘束,等没过一会儿,连最的芳梅也不喊着腥了,只是低着头一个个的吃虾。
她和曹雅宁一样,非常的喜欢吃虾,除此之外,蒜蓉粉丝扇贝也是她的最爱。
要不是曹雅宁拦着,有多少扇贝她都能吃光。
海货到底还是不能一次性吃的太多,特别是孩子肠胃弱,头一次吃,要是吃的太多,肯定是要闹肚子的。
好在孟腾飞早就预料到这一点,扇贝上的粉丝是多做了的,管够,有了蒜蓉粉丝,芳梅也觉得非常的满足,根本就不用曹雅宁,就乖乖的吃粉丝,不再去吃扇贝肉。
螃蟹被一个个处理好,把肉剔出来,倒是芳竹,一直都在仔细的观察他的动作,见他拆完一只螃蟹,便也伸出手去,学着孟腾飞的样子,帮忙拆螃蟹。
曹雅宁也没光看着,三人很快处理好了八只螃蟹。
这顿饭吃了两三个时,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拆壳上。
曹雅宁现在才终于反应过来,为什么沿海的人都那么瘦了。
这一顿饭要吃上几个时,基本上也用不着刻意的去控制,都不会吃的太多了。
她不过是就吃了几只虾,然后拆螃蟹拆到现在,也没觉得多饿,反而感觉慢慢的饱了。
吃完了饭,几个孩子主动承担起收拾的活儿,推着曹雅宁去送孟腾飞。
曹雅宁也没推辞,她对孟腾飞是有好感的,不仅仅是因为他一直都在帮她,还因为孟腾飞这个人让她感觉很温暖。
一个暖男,还是靠谱的暖男,还不是中央空调那样的暖,谁不愿意靠近呢?
“今天的海货真好吃,海市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曹雅宁主动挑起话题。
“海市啊……靠近大海,有很多海货,还有海鸥……”
这是两人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单独在一块儿散步加聊天。
原本起海市就能够滔滔不绝,到别人对海市向往的立马就想要过去住的孟腾飞,此时只能干巴巴的挤出几句。
因为他现在脑子里想的根本不是什么海鸥,什么海货。
他只觉得,曹雅宁离他好近,他甚至都能够闻见她身上的好闻的香气。
似乎是茉莉味的雪花膏。
又不太像,除了雪花膏的气味,好像还有一种他从来都没闻过的味道。
这味道非常好闻,他忍不住想要靠近多闻闻,但理智又让他离曹雅宁远一点,这不是一个正经人会做的事情。
可是身体又不由自主的往曹雅宁那边歪。
于是,他在路上走出了S形。
意识到这一点的孟腾飞忍不住在心里偷偷的骂自己,他到底在干啥?
怎么可以当着曹雅宁的面一会儿干出这种事情来?他到底有没有尊重人家?
简直就和一个不正经的老流.氓一样!
强行让自己离曹雅宁一米远,走一条笔直的路线。
然后,他忘记自己刚刚到底是想要什么来着?
又不好意思再去问曹雅宁,只能成功的卡壳,丢死人了!
他红着脸抬起头看天,缓解尴尬:
“今天的天气真好。”
然而黑漆漆的天上挂着几颗零星的亮点儿,月亮这会儿似乎也是要跟他作对似的,躲进了一块乌云里。
空气有那么几秒钟的凝结。
“咳,那什么,你明天算干什么?”
为了缓解尴尬,孟腾飞又主动找起了话题,只是话音刚落,他就忍不住在心里骂自己,你到底在什么啊?
为什么每次遇上曹雅宁,你就总是卡壳?话都不清楚?
你在外头推销时候的口才呢?你每次起海市就能口若悬河,到别人都巴不得把你从海市带回来的东西全部收完的本事呢?
“在家休息?”
曹雅宁也没想过要做什么。
她穿书以后好像就没有休息过一天。
从陈家搬出来以后更是每天忙的昏天暗地,虽然是为了挣钱,挣到的钱也让她更有动力去继续拼。
但时间久了,好像确实也觉得有些累了。
孟腾飞不问,她还没那个感觉,现在问她,她就突然想要在家好好的休息,躺上一天,啥也不干。
“休息?休息好啊!你天天忙,是应该好好的休息一下。”
孟腾飞没料到曹雅宁会是这个回答。
如果她要去买猪肉回来做熏肉,或者要办年货,他都能找到可以接下去的话。
然而曹雅宁休息,他难不成,我跟你一起休息?
一起休息?!
一起休息!!!
我去,孟腾飞你到底在想些什么狗屁啊?!!!
“那你快点回去休息!我先回去了!”
丢下这句话,孟腾飞再也没办法继续厚着脸皮和曹雅宁一块儿呆下去了。
逃也似的跑掉了。
额……
被他这一番操作给惊到的曹雅宁久久回不过神来。
直到孟腾飞的身影已经消失不见,她才猛然反应过来,他是不是在害羞啊?
刚刚他一瞬间脸涨的通红,刚刚好被从云层里头跳出来的硕大的亮亮的惊人的月亮照的清清楚楚。
他到底想到什么了?
怎么和自己单独呆在一起,这么让他不自在吗?
连话都不好,还一直脸红……
她可是见过他和别人推销自己从海市带回来的东西的,那样子,前世见过最牛的销售也抵不上他十分之一。
但每次单独和自己话,他就总是要么简短,要么奇奇怪怪的冒出一两句伟人名言,再不济就是像今天这样卡壳,逃掉。
怎么会有男人这么容易害羞啊?
弄得她都觉得自己是不是脸皮太厚了,还不如人家一个大男人矜持。
嗯……不过,他这样子还真的怪可爱的。
会害羞的男生,会被自己的脑补吓到的男生,算是稀有物种?
忍着笑意,曹雅宁回去休息。
第二天,她就真的在家好好的躺着休息了一整天,几个孩子也没扰她,只是乖乖的看着院子里的火,然后该做什么做什么。
这是曹雅宁从教育的结果,每个人都要有自己独立的空间和时间,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她只需要告诉他们,她不是生病,只是想要自己好好的休息一下而已就够了。
三个大孩子轮流准备了三餐,芳梅则是把自己攒下来的花生瓜子都扒了壳,用盘子装了,整整齐齐的送到了曹雅宁的房间,摆在她的手边。
曹雅宁一边躺着看孟腾飞从海市带回来的杂志,一边吃女儿孝敬的花生米,瓜子仁,这日子别提多舒服了。
她原以为,这个时代还没有杂志这种东西,特别是这种流行时尚类的杂志。
结果没想到,并不是没有,只是她太孤陋寡闻了。
毕竟也是八十年代了,港市和台市那边的娱乐时尚业可是很发达的。
翻看了那些好看的明星的画报,曹雅宁欣赏了一会儿,就被一旁的文刊读物给吸引了去。
一本叫做书海的杂志,上头有着各种各样的故事,有武侠的,有家长里短的,也有青春,还有讲冒险的,更有惊悚的鬼故事。
还有连载的长篇。
曹雅宁来了兴趣。
没想到这个时候的文学圈子已经这么发达了?
前世作为一个写手,她也曾经尝试过写一些自己喜欢的故事,无奈那些故事都太冷门了,发表在某绿色网站之后,也没多少人关注。
更多的只是她一个人的自嗨罢了。
甚至为爱发电到后来编编都忍不住,你写的东西太过于冷门,想要养活自己,还是尝试热题材吧。
她既不愿意痛苦的一个字一个字的去抠那些不是真爱的题材,也没办法变出足以让她任性的财富来。
只好老老实实回归社畜的生活,幻想着等退休以后,一定要好好的在家写自己喜欢的东西。
但还没到那一步,她就穿书了。
如今她已经完完全全的可以养活自己了,那是不是表示,可以好好的为爱发电了呢?
这本书海上的故事就各种各样,也没那些扰人的评论,只要她写的东西能够让编辑喜欢收录即可。
想到就干,她翻出纸和笔,把自己脑中的那个惊悚的鬼故事写了出来。
故事发生在某个偏远的山村,一个女孩被人贩子拐卖到了深山之中,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只能没日没夜的被买家奴役。
等到女孩子长大这一天,她便被强迫嫁给了那家的傻儿子,女孩子在成亲这一天穿着红色的衣服跳了河,从此以后,村子里的怪事不断。
女孩子终于为自己报了仇,也揭露了村里的拐子买卖……
接下来的几天她都在家里为自己的这个故事创作,洋洋洒洒写了几千字,又修改了好几次,曹雅宁这才按照书海最后底封上的收稿地址把信件寄了出去。
不过临近过年,也不知道这封信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够到海市。
就算到了,也不知道能不能被选上发表出来。
但好歹曹雅宁的文字也是有个出处了。
她灵感爆棚,不仅仅是这个故事,接下来她还有好几个故事都要写。
只是她并没有马上就动笔,只是把这些灵感都简略的记录了下来,算等以后慢慢的写。
这会儿她也没有电脑,用手写,一天写没多少字手就疼了。
而且修改起来,也是很麻烦的,改到最后,确定下来之后,还得好好的誊写下来,才能寄出去。
还是好好的想好了,再落笔比较好。
信寄出去了,她的熏腊肉也制作好了。
把那些委托她制作的人的腊肉一个个的送上门,收回她赚的钱,今年就算是彻底的可以完工休息了。
而她自己则是留了有二百来斤的熏腊肉。
家里的人多,这些东西吃起来也快,而且这些熏腊肉里头有一半儿都是她给孟腾飞留的。
本来么,人家又是出材料又是出力气的,她怎么样都要给人家表示表示的。
但她并不准备给孟腾飞钱,他们二人之间的关系,不应该用钱来衡量。
这是曹雅宁给他们的关系的定义。
到了腊月二十三这一天,曹雅宁开始做过年的吃食了。
二十四就是年,今年赚到的钱,她盘点过,居然已经堪堪摸到了万元户的尾巴,只差一千,她就是妥妥的万元户了。
这还不算她从陈家薅出来的那笔。
果然勤劳才能致富,伟人诚不欺我!
这个年,她要好好的过,从二十四一直过到正月十五!
先把从屠夫老板娘那边买来的一整块的板油炼成油,猪油渣只给了一部分给孩子们当零嘴儿,剩下的,她全部都剁碎了做了包子馅儿。
手里有钱,她也一点儿都没抠,不管猪肉眼下是个什么价格,她直接就买了两条猪腿肉,一条拿来做包子,一条拿来做饺子。
馅料是莲藕和韭菜以及鸡蛋粉丝的。
三种口味,做好了放在冰天雪地里一冻,能吃上一个月。
只不过工程量巨大,几个孩子也都被她抓了壮丁在家一块儿包。
最的芳梅不会包,就被分配到了洗菜摘菜的任务。
这妮子是个吃货,却也是一个十分挑剔的吃货。
不管是什么东西,只要是入口的,都被她洗的干干净净,谁都没她这个仔细劲儿。
而且曹雅宁都是用大盆装了热水,混合一点点凉水,堂屋里头生了火盆,坐在火盆边上洗菜,一点儿都不冷。
关于取暖这件事情,曹雅宁是坚决没有省的。
就算是当初在陈家,她也是找到机会就弄个暖手缸,暖脚蹬的,反正做饭剩下来的灶灰不值钱,陈氏也不会因为这点儿东西她,否则冻病了,到时候还是得他们花钱给治。
现如今自己住了,她干脆就给弄了四个火盆,她屋里,两个女孩子屋里,两个男娃屋里各一个,堂屋一个。
每个屋子里头都是暖和和的。
人都在堂屋里的时候,就把火盆端过来,四个角各一个,屋子正中央一个,别提多暖和了。
芳梅甚至都脱了外头的棉袄,直接穿着毛衣背心干活儿。
曹雅宁也不阻止,几个孩子都是会照顾自己的,冷热都是知道的。
一家人忙活的热火朝天,包的秀秀气气的,整整齐齐的十八个褶子的包子是芳竹做的,元宝一样的鼓鼓囊囊的饺子是她包的。
整的像是大拳头的包子是勇军包的,一个个只捏紧了边角的饺子是勇国包的。
不过每个包子饺子都是包的扎扎实实的,不会漏的那种。
曹雅宁也就不去追求什么外观好看了,反正都是自家人在吃。
包的差不多了,就把包子放到蒸笼上去蒸熟,然后再用干净的纱布遮了,放到外头去冻。
昨天下了雪,天气够冷,看这天儿,到了晚上还是得下,到时候就用绳子拴着,吊在院子里,到明天早上,那就是被速冻好的包子饺子了。
包好了包子饺子,勇军和芳竹去煮饺子,芳梅和勇国就已经拿着刚刚蒸出锅的包子在啃了。
拿的是曹勇国包的大拳头,切成五份,一人一份,三种口味都吃一遍,也不会吃饱,还能解解馋。
曹雅宁则是开始做炸萝卜丸子。
她想这个想了几天了。
冬天的萝卜赛人参,拿来煲汤,炒菜都是很不错的。
但她最喜欢的还是炸萝卜丸子。
只是平时太忙,根本没那个时间闲下来做丸子,而且炸丸子需要的油很多,如果只是炸一样东西,就太浪费了。
等到这个时候,把要炸的东西都准备好,一块儿给炸了,吃起来过瘾,还不浪费。
把萝卜全部都切成细丝,撒上盐,腌制出水分,用干净的纱布包着,挤压捏出水分切碎,再把剁好的肉馅儿,葱花,鸡蛋,以及五香粉酱油等等调味料放进去,搅拌均匀,撒上一些适量的面粉,捏成一个个的丸子,放进七成热的油锅开炸。
炸好了再复炸一次,香喷喷金黄金黄的萝卜丸子就出锅了。
可以直接拿着吃,也可以放着后头做红烧丸子,丸子骨头汤。
除此之外,曹雅宁还算做炸藕夹和春卷。
藕夹切成片,两片一起夹上肉馅儿,再裹上面糊,放进油锅炸。
春卷则是用春卷皮包了没用完的包子馅儿,因为芳竹芳梅喜欢吃甜的,曹雅宁还特意熬了豆沙,做了豆沙馅儿的。
这一炸就是天黑,一直到八.九点的时候,曹雅宁才终于把所有的东西都炸好。
收拾的活儿干脆留到明天去。
炸好的东西用篮子吊起来,防止被喜欢洞的动物们偷吃掉。
“妈,你去歇息吧,这些活儿交给我们就行了。”
勇军见曹雅宁累的扶腰,便开口道。
“我们勇军长大了,会心疼人了。”
曹雅宁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
过年了,勇军就十岁了,孩子一天天的长大,她也渐渐的轻松起来。
今天要不是几个孩子帮忙,她恐怕也弄不完这么多的活儿。
原本还算花两天的时间来做呢。
回到屋里,芳竹已经把芳梅给放到床上睡了。
这妮子也累了,是吃着豆沙春卷睡着的,被放下之后,自觉的把被子卷紧,手上却还没把那半个豆沙春卷放下。
看的曹雅宁和芳竹都忍不住偷笑。
好不容易才从她手上把春卷拽下来,两人轻手轻脚的走了出去。
“妈,我给你弄些热水烫烫脚吧。”
芳竹把春卷放进自己嘴巴里,又递给了曹雅宁一个大碗,里头装的是几个蒸饺,两个炸春卷,四个藕夹。
一家人今天就是一边做一边吃,根本就没停过嘴,也没觉得饿,于是就不吃饭了。
但曹雅宁一直都忙着,根本就没停下来过,芳竹不她还没感觉,这会儿拿到吃的,她才发现,自己是真的很饿了。
端着碗坐到自己的床边,火盆已经被弄了火放到了床脚处,这样一来,晚上睡觉的时候,就热乎乎的,不怕冷了。
这会儿挨着火盆,脱了棉衣,穿着秋衣秋裤吃着自己亲手做的炸美食,舒舒服服的泡脚,简直不要太美。
要是这会儿能有个电视剧什么的看看,就更爽了。
起来,现在应该是早就有彩色电视卖了吧?
只是不知道这边有没有?
黑白电视倒是有的。
清水镇上的各大厂子的食堂里头,早就有那么一个黑白电视。
彩色电视现在可能还是个稀罕物件,一般人也没那么多钱拿来买这个。
她也没算要买,太招眼。
她一个可怜的带着四个孩子的孤女,靠着自己的本事挣钱让孩子们有书读,让日子过的好一点儿,无可厚非。
可如果她短短的时日里就把日子过的红红火火,还成了别人够也够不着的有钱人,那就会招来嫉妒了。
何况现在就算是有电视了,她这里供电不仅仅是个问题,能不能收到电视台也是个问题。
电视台的内容也没那么多,倒不如多花钱买些书本杂志来的有意思。
不过收音机倒是可以买一个的,拿来听听广播,听听新闻是很好的。
真的是想什么就来什么,第二天一早,孟腾飞就神秘兮兮的抱着一个大匣子过来了。
然后在勇军勇国两个子的欢呼下,他开了那录音机。
录音机是银白色的,装电池,还可以放磁带。
除了可以收到播音台,还可以自己放磁带进去,放歌曲,录自己想的话都是可以的。
这是孟腾飞在海市淘到的高级货,刚刚进口回来的,全国也没个几台。
但他却在看到这东西的第一眼就想到了曹雅宁。
她那么聪明,那么喜欢看书,肯定也会喜欢这个话匣子的。
这次和他一块儿去跑海市线的是胡子,见着他眼睛都不眨的掏了好几张老人头,买下这么个大家伙,还把商场地下一层的磁带挨个儿都给搜刮了一遍。
只要是有名气的,叫得上号的名人的磁带,他都买了一份儿。
胡子都惊呆了。
他飞哥这么有钱的吗?花钱起来不仅仅大方,还这么浪?
那些磁带也不过就是放放歌的,还那么贵,也不晓得买来能干啥!
有那个钱,还不如去买些能吃的,填饱肚子来的实在。
但他并没有多问,人家有钱,挣了钱,爱怎么花就怎么花。
然后一路上他就见着飞哥抱着这个大家伙,时不时的发呆一下,还傻乎乎的笑。
他就猜测,这东西,怕不是飞哥自己要用的,恐怕是要送人的。
果不其然,到了镇上,他飞哥只吩咐他去多买些电池,送到曹老板家里,他就直接肯定了自己的那个猜想。
真的是送给曹老板的啊!
也是,飞哥虽然赚钱多,平时该花钱的时候也从来都不省着。
可是像这种明摆着是用来发时间的东西,他是从来都不多看一眼的。
也就只是花在曹老板身上的时候,他才会这么用心吧?
买录音机不算,连磁带和电池都准备的好好的。
他得学着点儿,以后追媳妇儿的时候用得上。
曹雅宁没想到,孟腾飞居然直接就给她准备了这么一个大惊喜。
不仅仅包邮送到家,连电池都给配送的好好的。
“你这也太……”
这下子,连她都不好意思收了。
这东西可是好几百块的呢!
而且看这样式和功能,绝对是顶级货色。
电子产品这种东西,从来都是功能越多,价格越贵的。
她目前为止好像也只见过收音和播放录音功能分开的收音机和录音机。
像是这种三种功能都在一块儿的,还真的是第一次见。
孟腾飞见她想要拒绝,连忙指了指几个兴奋的不行的家伙,示意她有什么话,一会儿再。
见状,曹雅宁闭了嘴,也罢,一会儿再。
几个孩子围着孟腾飞叽叽喳喳问东问西,整个几个好奇宝宝。
就连一向都话少非常稳重的芳竹,也是兴奋的拿着一盘磁带,想要让孟腾飞放给她听。
他们在学校里头是能够听到广播的。
学校有广播室。
广播室里除了会播报校长和老师们的一些重要指令,还会播放广播体操,偶尔会放几首港台明星的成名歌曲。
芳竹很喜欢里头的一首歌,她想着,以后长大了,一定要买一个可以放这首歌的录音机,好好的在家里听个够。
结果没想到,这个愿望现在就已经实现了。
芳梅甚至跟着孟腾飞特意购买的儿童歌曲不自觉的扭起了屁屁。
整个人可爱的像是年画上的胖娃娃。
半年的时间,几个孩子吃好睡好,再也没有像是之前的那种黄皮寡瘦的模样,渐渐的都开始有了原本没有的好气色。
皮肤变白,脸色红润,头发也渐渐的有了光泽,变成了黝黑的样子。
原本就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长相自然也没能差到哪儿去。
营养跟上之后,相貌就长开了,站在那里,气质就出来了。
教会了芳竹和勇军怎么用,嘱咐他们教弟弟妹妹,孟腾飞就主动走到曹雅宁的身边,做好被她训斥的准备。
“录音机多少钱?”
曹雅宁会委托孟腾飞去海市带东西回来给她,比如雪花膏,比如手表,比如杂志书本。
都是给了钱的,孟腾飞也都收,只是每次带回来的东西都必定要超过曹雅宁给的钱的价值。
曹雅宁知道,但也不会明,更不会拒绝,只是会在其他地方给她补上。
偶尔孟腾飞自己做主带回来什么东西,不是太贵的,曹雅宁都收了,再给他弄些别的。
比如给他做好吃的,比如给他做鞋子,买衣服。
但这次的录音机实在是太贵重了,曹雅宁当然不可能就这么收下。
“钱就不用给了,你帮我一个忙。”
似乎早就知道曹雅宁会这么,孟腾飞先提出一个要求。
“什么忙?”
既然是有事要她做,她的心倒是安了不少。
“帮我备十份年礼,要精致,但不贵重,最好是让人一下子都忘不了,以后时常能够想起,吃食是最好的。”
孟腾飞此次去广镇,并不只是过去送货的,他还有自己的路子需要开。
只是这条路子他花了三年的时间都没能开,如今有了曹雅宁在这儿,他倒是觉得可能能成。
当然了,这个不过是一个让曹雅宁安安心心收下录音机的借口罢了。
他自己的路子,自然是要自己去想法子开的,除了年礼之外,他还有其他的法子去动对方。
“对方的年纪,身份?”
孟腾飞还从来都没有这么郑重其事的拜托她做过什么事情。
曹雅宁也重视了起来。
如果对他来是非常重要的人物,那她可以帮得上忙的话,当然要帮。
至于这个录音机,怕是他原本就想要送过来,只不过是找个要她帮忙的借口,让她想法子收下罢了。
“我一会儿写给你。”
见胡子过来送电池,孟腾飞没有再多什么,只是过去教几个家伙应该要怎么换电池。
拿到孟腾飞书写的对方的资料,曹雅宁便花了三四天的时间准备,等到腊月二十七的时候,孟腾飞就带着曹雅宁给他准备的东西坐上了去广镇的火车。
“老大,曹老板给你准备了啥好东西啊?你这么神秘兮兮的。”
梁老三是个大咧咧的性子,这是他第一次跟着孟腾飞一块儿出门,除了兴奋之外,就是好奇。
特别是当他们出门之前,还特意跑去找了曹雅宁,拿了一大包的东西。
这搞的,他们这些老光棍都羡慕死了。
他们也就是出门的时候,从老娘哪儿搞到了一包干馒头之类的,牛子的条件最好,也就是带了一些肉包子而已。
“吃的。”
孟腾飞并没有当着他们的面开箱子,只是随口敷衍。
“切……气,我们又不吃你的。”
然而等到了晚上吃饭的时候,梁老三就真香了。
看看老大面前的,咸菜藕丁炒肉,葱油饼子,还有脆脆的,白白的腌萝卜块。
瞧着就有食欲。
上一壶的开水,加在空的铝饭盒里头,再把装了咸菜肉丁的盒子放上去,不一会儿就热乎了,那香味儿就飘出来了,饼子也放在铝饭盒的盖子里头,热一热,那滋味儿,顿时觉得他手里头的干馒头不香了。
然而他的手还没伸出去,已经预判了他意图的孟腾飞抬起眼来瞪着他,他立马就萎了,转头去抢牛子手里头的肉包子。
“嗯……老大,我这肉包子凉的,吃了油腻拉肚子。”
牛子实诚,这话是梁老三在看到他带的都是大肉包子的时候吐槽的。
他老娘有见识,带馒头,配咸菜才是正道儿。
牛子就真的觉得,凉的肉包子吃着可能会拉肚子,他可不能害老大。
“……”
这个死牛子,是跟着胡子久了,就学会了胡子那些揶揄他的招数了吗?
“老大,曹老板真的是有心了。”
胡子也忍不住在一旁羡慕。
在他看来,飞哥和曹老板两个人好像都是互相有意思的,对对方也都很好,怎么没见着他们家老大放开手去追人呢?
“胡子,你是吃饱了撑的?”
梁老三被胡子的话给弄愣住了。
平时老大可不喜欢他们拿曹老板来开玩笑的,甚至他们想要听听老大有没有这个意思,老大都要修理他们一顿的。
女孩子的名声很重要,叫他们没事儿少瞎嚷嚷。
可现在,胡子居然这么直截了当的问?
“我前段时间听,陈家村的村支书请了媒人上门提亲,他好像胸有成竹,还曹老板年纪,等到了十八,这婚事儿肯定板上钉钉。”
消息是村支书放出去的,不过他也聪明,并没有在陈家村放风,反而是在河村放了话。
要不是胡子的亲戚是河村的,他怕是还不知道村支书在曹雅宁拒绝了这门亲事之后,转头就到处散播谣言。
先前每次看飞哥的意思,好像都对曹老板没那个意思,又或者,他心里有那个意思,但他并不想要有那个意思。
于是,胡子也仅仅只是敢把这些事情放在心里,并不敢随便提出来,也不敢让人到孟腾飞的面前来。
甚至连梁老三和牛子也都瞒着,就怕他们两个漏嘴了。
毕竟曹老板还是要在陈家村呆着的,他们飞哥对曹老板没有那个意思的话,就不要去干扰人家的婚事了。
不管曹老板在他们这些人的眼中有多好,可在外人眼里,她始终是一个带着四个孩子的媳妇。
虽然大家心里都清楚,她是个黄花大闺女,根本没嫁过人,那四个孩子也只是相当于她的弟妹,并不是真正的她的孩子。
但她从陈家出来的时候,把四个孩子的户口上在了自己的名下,这就明,她根本不算要放弃这几个孩子。
再好的女人,带着四个拖油瓶,那都是要被人嫌弃的。
飞哥如果对人家没那个意思,就不该挡了人家的姻缘,毕竟谁也不知道曹老板的心里头是怎么看村支书来提亲这件事情的。
媒人已经上门那么久了,谣言也传出去那么久了,曹老板那里一点儿消息都没有。
他们也不敢多问。
所以,飞哥这里,还是瞒着的好,省的他到时候又为了曹老板担心。
却没想到这次他们出远门,飞哥居然跑到曹老板那里要了路上吃的东西。
就连备下的给人送的礼,也都是让曹老板准备的,还从海市那里弄回来那么高级的录音机和那么多的磁带,全部都送给了曹老板,一毛钱没要!
这对人家没意思,他都不信。
如果有意思,那就趁早下手,省的夜长梦多,到时候出事儿。
以飞哥和曹老板的能力,养活那四个萝卜头是绝对没什么问题的。
更不用那几个孩子看着就是乖巧懂事又聪明伶俐的,长得也是一等一的好,曹老板又把他们教的那么好,等飞哥和曹老板结婚了,有了飞哥做榜样,他们将来绝对是能有大出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