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番外假如父母爱情没有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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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天,盛明辉朋友被他亲爸得鬼哭狼嚎,连偶尔路过盛家的人都能听到孩凄惨的哭声。

    最后,盛厉川和白晚晴这对狠心的夫妻,被暴怒的盛厉海和顾芬从盛家撵了出去:

    “孩子这么你也狠得心下死手?”

    “对啊,就是过家家一起玩,人家女孩子也同意了!我们明辉才不是那种臭流氓!”

    “就是!你们两个,居然都没问清楚事情的真相,就开始孩子......”

    “你俩给老子滚!”

    “滚蛋,不是出差吗?别回来了!”

    “......”

    盛厉川和白晚晴面面相觑,沉默许久。

    最后盛厉川叹了口气,看向自己老婆:

    “大哥大嫂气狠了。”

    他也确实下手重了点儿。

    白晚晴没什么,拍了拍丈夫宽厚的肩膀。

    ——两人性格坚韧,对自己十分狠下心。也因此对盛明辉这个儿子管教得也非常严格。但是他俩经常出差,照顾孩子的,基本还是大哥大嫂。

    大嫂天生不育,大哥早在一开始就放弃了拥有自己孩子的想法,所以当初盛明辉出生的时候,大哥大嫂欢喜地跟什么似的。

    再加上白晚晴工作忙,盛厉川想保护老婆不想和老婆分开,为了孩子,也为了大哥大嫂。

    一家人商量了一下,把盛明辉过继给盛厉海和顾芬,当他俩的儿子,让两人没有遗憾。

    不过虽然过继了,一家人还是住在一起,这件事也没瞒着盛明辉,只是他太了,只知道自己有两对父母,但是两对父母真正的含义还是听不懂。

    自从有了孩子,盛厉海和顾芬高兴极了,做什么都起劲儿,两人看着简直年轻了十岁。

    可是两人十分溺爱孩子,宠得这霸王无法无天。

    要不是盛厉川和白晚晴偶尔回来时,对待盛明辉十分严格,做错事就会惩罚他,让他记住教训......这孩指不定更跋扈!

    可是他们怎么也没想到,这子今天居然偷亲人家女孩,一节课偷亲了七八次,老师怎么劝都不听!

    他才3岁就这么不要脸,以后长大了还得了?

    现在再不管,这孩子以后干出什么强迫别人的事情来,盛厉海和白晚晴也不觉得奇怪!

    所以盛厉川把熊孩子弄回家就很狠狠地教训了他一顿,白晚晴在旁边看着,严厉告诫他以后不可以这样了。

    盛明辉这屁孩以前被教训的时候认错很快,改得也很快,能明显看出来是听进去了。

    可是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这孩死犟死犟的,就是不松口,一直念叨着“那是我女朋友,我未来老婆,我提前亲一下怎么了?”。

    见他死活不改,盛厉川气急了,下手很重,得孩屁股都肿了。

    孩的震天哭声被下班回家的大哥大嫂听到,两人脸色一变,迅速进屋阻止了盛厉川的动作,之后更是在看到孩肿起来的屁股时,气得把他俩赶出了家门。

    白晚晴和盛厉川在门外站了好长时间才被允许进去。

    两人只在家里住了一晚上,不被允许接近哭累了睡着的孩。

    第二天一早,盛厉川和顾芬冷着脸带着两人去了不远处的高家赔礼道歉。

    一见到高川和秦晴,四人就忍不住感叹,真是神仙颜值!

    看来他俩的孩子长得也很好看,怪不得盛明辉那子年纪就想要老婆了。

    不过这件事是不对的,他们盛家人怎么能这样霸道不讲理?

    一晚上过去了,盛厉川和顾芬也想明白了,知道确实是盛明辉做的不对,所以一大早四人就来向女孩家长道歉。

    高川和白晚晴知道四人的来意后十分惊讶:

    “慕歌都没提起过这件事。”

    “哦不对,她她遇到了一个哥哥,很照顾她。”

    “原来就是你家孩子?”

    “嗨,孩子嘛,就是喜欢漂亮的事物。咱们都是从那个年纪过来的,这有什么?”

    “而且看你们家人长得都不差,以后也差不到哪里去,我女儿也不亏。”

    “......对啊,不过是谈恋爱而已,随她吧!”

    “你问我女儿吗?哦,她被穆尔老师接走了,现在应该在给老师下手。”

    “......”

    盛家人万万没想到,高川和秦晴居然如此通情达理,连自己三岁的女儿找了个男友都不介意,甚至还挺骄傲,满脸“不愧是我女儿”的自豪。

    他俩甚至毫无愧色地出“我女儿在给老师下手”这种话,那孩也就三岁吧?为什么你们会这么习以为常?

    四人又高兴又羞愧又震惊,恍恍惚惚不知今夕何年,甚至坐在高家客厅里都觉得自己和他们两个格格不入。

    四人战战兢兢地坐了一会儿,就赶紧跑了。

    ——不愧是艺术家啊,这思想境界比他们这些一般人高太多了!

    受不住受不住,溜了溜了。

    ......

    虽然十分明确地知道两家人不是一路人,但是架不住盛明辉觉得他和慕歌是一路人!

    这孩养好伤就天天早起去白慕歌家卡问安,比吃饭都积极!

    完卡,问候完自己未来的丈人丈母娘,男孩就牵着女孩的手高高兴兴地去上学了。

    上学的时候他和人家是同桌,护得不行,表示谁也不能欺负他未来媳妇!

    放学的时候更了不得了,这破孩屁颠屁颠地把未来老婆安全送回家,然后煞有其事地叮嘱两个大人,晚上慕歌可能会踢被子,要半夜起来看一下......

    要是一般人家孩子的父母,看到盛明辉这样绝对哭笑不得,甚至可能还挺生气自己女儿年纪就被狼盯上了。

    偏偏高川和秦晴他俩不是正常人,两人每天笑呵呵地看着两个三头身的团子一起上学放学,男孩从被承认身份的那一刻起,就开始履行自己做为“男朋友的义务”,两个无良家长对此十分乐见其成。

    嗨呀,谈恋爱嘛,怎么黏糊怎么来。

    至于孩子太,不不不,高川和秦晴从不觉得孩子年纪就真的不懂事。

    他们一直把自己的女儿当成一个可以和他们平等交流的大人来对待的。

    只要慕歌想做的事情,家长只要支持就好,至于到底适不适合她自己,做了之后她才能知道。

    就像这次关于盛明辉的事情,高川和秦晴认真地与慕歌交谈过了:

    “亲爱的,听你刚入学就有了一个男朋友?”

    慕歌认真点头:“是的,爸爸妈妈。”

    “我很喜欢他。”

    秦晴和高川对视一眼,露出温柔的笑容:“好吧,既然你喜欢,我们还是和之前一样,尊重你的任何决定。”

    听到两人的话,慕歌脸上露出一个欢快的笑容,她站起身对着父母鞠躬,声音稚嫩却能听出她的认真:

    “谢谢爸爸妈妈,我爱你们!”

    “我们也爱你,宝贝!”

    一家三口快乐地抱在一起。

    优美的钢琴声又从那个美丽的房子里传出来,同时还夹杂着一家三口例行一次的对话:

    “噢亲爱的慕歌,你已经可以把这首曲子弹得很好了。怎么样,真的不考虑一下,以后成为一个伟大的钢琴家吗?”

    “不了妈妈,我对钢琴只有兴趣,没有热爱,更没有你对它狂热到痴迷的爱。”

    “好吧宝贝,妈妈尊重你的决定。”

    “宝贝,既然不想成为钢琴家,和爸爸一起学画画怎么样?”

    “亲爱的爸爸,我已经过很多次了,我对画画也只是兴趣,没有热爱。请你不要再问我这样的问题了,不然我真的要生气了!”

    “好吧好吧亲爱的慕歌,爸爸向你道歉!对不起宝贝。爸爸这次真的明白了,爸爸也尊重你的决定。”

    “......”

    *

    冬去春来,慕歌今年已经十七岁了。

    十七岁的慕歌,美得如高雅动人的兰花,她站在那里,即使什么都不做,也可以吸引大部分人的目光。

    “慕慕!”

    听到身后熟悉的声音,慕歌还没回头就露出一个真心的笑容:

    “辉辉!”

    十七岁的盛明辉长得很高,帅气英挺,带着军人干脆利落的风采。

    他大步走过来,站在慕歌右手边,和她靠的很近。

    这个距离很亲密,但是很显然,在场的两人已经习惯了。

    盛明辉过来后,慕歌和他一起朝前走。

    两人并排向前,边走边话:

    “要去上音乐课?”

    盛明辉问了一句,还用手虚扶着慕歌,怕她被来往的学生撞到。

    “嗯,你呢?”

    两人青梅竹马一起长大,慕歌自然知道他对她的好,因此仰头对他笑了一下。

    少女笑起来如春风拂面,笑得人心都酥了。

    盛明辉也不例外,但他好歹是她的竹马,还是可以抵抗一二的。

    不过如果他的脸没那么红就更有服力了。

    “咳......我和你一起。”

    盛明辉红着脸,眼神亮晶晶地看着她。

    慕歌看他又红了脸,忍不住伸手摸了摸。

    盛明辉怕她够不到,赶紧低头乖乖让她摸脸,摸完了之后,慕歌的脸不知怎么的也有些红。

    “......好啊。”

    她点点头,眼中闪过一丝害羞。

    这是她第一次发现,原来自己的竹马长得这么高,也长得这么帅。

    刚才她伸手的时候都还没什么呢,他就明白了她的意思,自动低头弯腰让她摸。

    如果这个世上,除了穆尔老师以外,还有谁最了解她,那就只有盛明辉了。

    他们一起长大,青梅竹马,从幼儿园开始,他就是她最好的朋友,也是她承认的唯一的男朋友。

    男朋友?

    慕歌之前一直觉得时候的自己不懂这个,以为玩伴就是男朋友,但是现在看来......

    “现在看来,你俩的相处模式,就是情侣啊!”

    “他喜欢你,你喜欢他。这不是情侣是什么?”

    ——偶然间知道慕歌心事的余海同学这样道。

    余海、邵峥嵘、黎阳还有慕歌、盛明辉,他们几个是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

    只是余海这人平时憨傻憨傻的,没想到对感情的事情却如此敏锐。

    “......真的?”

    听到余海的话,慕歌神色有些怔愣,好半天都没话。

    余海“啧啧”两声,“嘿嘿”笑着:

    “白姐,要是别人不知道盛哥喜欢你,那我们绝对那个人眼瞎还特装。可是你不知道自己的心意,嗨,我们都理解!”

    慕歌看向他,不知道这是怎么个法。

    “你看啊,你长得这么好看,献殷勤的男男女女不知道有多少,盛哥也就是其中一个中等往上的追求者。”

    “他喜欢你,但是一直没,都是用做的。”

    “你吧,你跟秦阿姨高叔叔一样,心特大......反正就是很豁达,盛哥护你护到大,你都习惯了,当然就感受不到盛哥对你是男女之间的感情。”

    “不过现在也不差,看看,你这不就是自己反应过来了吗?”

    “嘿嘿嘿,对于你俩的事儿,我们几个可是从看到大的!”

    到这里余海神色十分激动,像是他磕的CP终于官宣了的激动:

    “你俩那样的相处模式,别别人了,我们几个都插不进去。”

    “这就是爱情啊,青梅竹马单纯美好的爱情!”

    “哈哈哈,我就知道你俩很快就会在一起的!”

    “......”

    余海可能疯了。

    看他笑得神志不清,慕歌本来害羞的心渐渐平静下来。

    余海得对,她和盛明辉,都把对方当成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之一,大概就是因为平日里靠得太近,太习惯对方了,所以她根本没有察觉到他的意思。

    不过余海他们都知道了......

    慕歌叹了口气,那么她就这么笨吗?一直都看不出来盛明辉的喜欢?

    明明时候,还因为承认盛明辉是她男朋友,特意认真地给爸爸妈妈鞠躬道谢。

    怎么长大了,情商却在渐渐消退?

    ......

    “怎么了,愁眉苦脸的样子。”

    一双手在背后轻轻捂住慕歌的眼睛,随着熟悉的温柔的声音响起,其他的声音全部消失了。

    慕歌脸已经红了,呆呆地站在原地不知道该什么。

    “......到底怎么了?”

    “有人欺负你?”

    见慕歌一直不话,本来坏笑的盛明辉脸上的表情瞬间变得阴沉,他急忙放下手,转到慕歌身前看她的表情,生怕她在他看不到的地方受到欺负。

    可是转到慕歌前面后,盛明辉只看到了慕歌红着脸,睁着一双水润的眼睛一直看着他的模样。

    他的脸“唰”一下红透了,他左顾右盼磕磕绊绊地道:

    “......干嘛...干嘛这么看我?”

    从到大,他根本受不住她认真看他的模样,像是把他整个人都放在心上,其他人根本无法得到她一丝一毫的目光,这会让他十分慌乱又欢喜。

    看着盛明辉的脸从紧张担忧的冷白瞬间变为羞涩慌乱的绯红,慕歌想,她长大了,可能也真的傻了,这么明显的事情都看不出来。

    他这样的表情,都不用开口,没有人不知道他喜欢她。

    “你是不是喜欢我?”

    既然知道了,慕歌就不会逃避。

    更何况,她也喜欢他。

    听到慕歌的话,盛明辉脸更红了,同时惊讶又慌张地看向她:“你怎么知道,谁跟你的?是余海,还是邵峥嵘,或者黎阳?”

    “我早跟他们过了,不要主动告诉你。”

    “明明他们答应得好好的......这三个家伙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

    盛明辉咬牙切齿地,十分生气。

    ——即使从三岁开始就知道自己喜欢她,但是随着年龄增长,慕歌就渐渐地不再提起幼时过的话了。

    慕歌不提,盛明辉也不敢问。

    她长得越来越漂亮,性格也越来越高冷。

    虽然每次看到他,她还是会笑,会亲密地叫他“辉辉”,但是他也拿不准她到底是把他当成竹马,还是也喜欢他但不自知。

    虽然后者的可能性很大,可是盛明辉还是患得患失,不敢赌。

    他生怕她只是把他当成一起长大的竹马,如果真这样,他戳破了自己的心思,按照慕歌的性格,她绝对不会再和他这样亲密了。

    盛明辉原本算18岁生日当天告白,很恰好,他和慕歌的生日都是7.1。

    生日那天告白,如果她也喜欢他,就皆大欢喜,两人名正言顺地在一起;、

    如果她不喜欢他,只把他当成竹马,那他就顺势追求她!

    反正这么多年下来,慕歌从未多看过别的男生一眼,也就是,谁都可以。

    既然大家都可以,那他为什么不可以?

    他和她一起长大,了解她所有的事情和爱好,知道她任何一个细微的表情是是什么意思。

    他可比那些陌生的男生多了好多的机会!

    因为这,盛明辉特意警告过邵峥嵘他们,不许告诉慕歌他的心思。

    他们三个答应的好好的,结果转头就......

    盛明辉气得不行,脑子里想着怎么对三个竹马“严刑逼供”,结果下一秒一双手捧住了他的脸,他赶紧弯腰让她不那么累。

    盛明辉惊慌失措地看过去,正和微笑着的慕歌对上眼睛:

    “盛明辉,你喜欢我。”

    “恰好,我也喜欢你。”

    慕歌轻轻吻了下他的唇,惊得少年浑身抖了一下。

    “我该句对不起,为自己渐渐消退的情商。”

    “不不不,你很好......”

    “听我,好吗?”

    盛明辉乖巧闭嘴,听她话。

    “我时候很喜欢你的,不是玩伴的喜欢,是男女之间爱情的喜欢。”

    “我知道这样你可能不信,但是想起那个时候的自己,我十分确定当时我对你的感情,是爱情。”

    “但是我们渐渐长大了,有了很多不为人知的心思,性格也变得不和时候一眼坦率。”

    “我......”

    慕歌放下手,垂着眼睛自嘲地笑了笑:

    “我是个笨蛋,现在才感觉到你是一直喜欢我的。”

    “对不起,辉辉。”

    “你愿意原谅我,做我的男朋友和未来的伴侣吗?”

    “......”

    “我愿意啊,我愿意!”

    “我愿意的!”

    盛明辉手足无措,惊喜从心脏里流淌到四肢百骸,他欢喜地简直要跳起来。

    但是欢喜过后,盛明辉眼眶红了,看起来很难过:

    “慕慕,不存在什么原不原谅,是我胆一直不敢告诉你我的心思......”

    “如果我早一些告诉你,可能我们早就在一起了。”

    “我......”

    真丢脸啊,这样高兴的时刻他还是要一些煞风景的话。

    可是如果不,盛明辉觉得对不起面前坦坦荡荡喜欢他的女孩。

    “你可以原谅我的胆,接受你面前这个完完整整的盛明辉吗?”

    “当然,我接受的,就是整个你啊。”

    慕歌轻轻点头,看着他笑了起来。

    他看着慕歌,也笑了起来。

    “你好,男朋友。”

    “你好,女朋友。”

    *

    慕歌和盛明辉在一起后,时间过得飞快。

    他们本就是青梅竹马,互相了解对方,因此一在一起,根本不需要别的清情侣一开始的磨合,他俩是一步到位,直接步入热恋。

    每次余海他们几个看到两人甜蜜的模样,都哇哇大叫又相信爱情了!

    只是慕歌和盛明辉提议他们几个谈个恋爱的时候,他们总是推三阻四,就像谈恋爱能要了他们的命一样。

    唉,搞不懂。

    时间转瞬即逝。

    转眼,他们出国留学,深造回国,结婚生女,幸福一生。

    值得一提的是,两人的女儿叫白念,和她同年出生的,还有比盛明辉二十多岁的亲弟弟,她的叔叔。

    ——白晚晴和盛厉川常年形影不离,是一对有名的恩爱夫妻。

    两人都是事业型强人,生的第一个孩子因为无法照顾,所以过继给了大哥大嫂。

    多年后,两人的孙女都快有了,两人的儿子又来了。

    儿子同样被丢给大哥大嫂养,和孙女一起长大。

    白念的叔叔叫盛明耀,和盛明辉长得很像,但是性子却像极了腹黑深沉的邵峥嵘。

    邵峥嵘一生未婚,非常喜欢和他性格脾气几乎一模一样的盛明耀,要不是辈分不对,邵峥嵘甚至想认盛明耀做自己的干儿子。

    ——当然,这个建议被盛明辉黑着脸一口否决了,邵峥嵘无奈,只能作罢。

    盛明耀和侄女白念一起出生,一起长大。

    明明那么,却要被同龄人称呼“叔叔”。

    盛明耀少年每次都十分无语,但长年累月下来,也习惯了。

    后来白念给自己找了个老实听话又单纯的男朋友,不是别人,正是和他们一起长大的余年。

    ——余年是余海叔叔的儿子,和余海叔叔一样,单纯又听话。

    可是还没等盛明耀想摆叔叔的谱,吓一吓余年的时候,白念就提前警告了这个心眼子比蜂窝还多的叔叔:

    “叔,他是我男朋友,你别欺负他!”

    盛明耀:“......”

    唉,这就是你有个和你一起长大的辈的麻烦,他就只是转了转眼珠子,还没干啥呢,白念这个没良心的侄女就开始警告他。

    白念:从一起长大,别转一转眼珠子了,你头发丝儿动一动老娘就知道你要做什么妖。

    总而言之,白念和余年在一起了,和她爸妈当年一样,早婚早育,做什么都赶在同龄人之前。

    至于盛明耀,他和邵峥嵘一样,是个骨子里就带着疯狂的科学家。

    他这一生都致力于为国家做贡献,想探索更多宇宙的奥秘,一生未婚。

    直到生命的终结,盛明耀才实现香/香/整/理了自己为之奋斗一生的目标。

    星历100年1月1日,带领人们征服外太空、以一己之力推进人类生命上限的伟大科学家盛明耀先生,和他的老师——带领人们走向外太空的邵峥嵘先生一样,在“纪念号”宇宙飞船环游母星时含笑逝世,享年503岁。

    作者有话要:

    邵峥嵘和盛明耀都是那种“天才在左,疯子在右”的科学家,因为亲情友情梦想健全,所以不具备成为反派的先天条件。

    *

    第一次写人格健全的正常男主,自我感觉还不错,嘿嘿。

    *

    前两章红包已发~

    明天夹子,更新时间23:55,么么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