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吃饭是头等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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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赢贞伫立在峰顶,望着蒋瑛三人离开的方向。

    很奇怪,就在刚才,他脑海中的洞府里,忽然飞进来三点像是萤火虫一样的微光,在围绕着莲灯转了几圈后,直接飞入了灯内,

    而一直暗淡着的莲灯竟然被亮了,虽然那点亮光看起来非常微弱,但这番变化却让赢贞兴奋了。

    ‘这又是怎么回事呢?这三点微光是否代表蒋瑛他们三人?’

    ‘问题又是出在什么地方呢?’

    赢贞苦思冥想,

    ‘杀人会导致卷轴损毁,而放走蒋瑛他们却收获点亮莲灯的微光?’

    ‘不对,蒋瑛她们是被人追杀,自己突然出现使得凶遁走,也就是,自己是救了她们的命?’

    一定是这样,那点亮莲灯后会有什么作用呢?

    想到这里,赢贞的思绪似乎又遇到了一堵墙,

    ‘唉想不通想不透,还是慢慢来吧,反正着急也没用。’

    赢贞现在的心情非常好,他觉得卷轴和莲灯的这样的设定,还是很不错的,救人一命可以点亮莲灯,杀人会损毁卷轴,这简直就是满满的正能量。

    话,既然那个神秘人在追杀蒋瑛她们,那么其他人呢?其他人是否也是他的目标?

    好奇之下,也为多增几点微光,赢贞决定四处搜寻一下幸存者,反正那个神秘人好像还挺忌惮自己的。

    沿路上,赢贞陆陆续续发现了几十具尸体,都是在峰顶上见过的那些人,几乎全部都是伤在后背,像是被什么东西直接击穿身体而亡,

    ‘那个神秘人到底是什么来历呢?’

    赢贞放开意识,方圆五十丈之内的动静都逃不出他的耳朵,却没有感应到有一丝生人的气息。

    ‘看来这里已经没有活人了,’

    想了想,赢贞还是决定缀上蒋瑛她们,万一那神秘人再追山她们,把她们杀了,自己的这三点微光会不会又消失呢?

    ‘呃应该不会把?’

    保险起见,赢贞还是朝着南边,展开身法飞掠而去。

    雨停了,

    但浓浓的雨雾还是没有一点要消散的迹象,天空上灰蒙蒙一片,就好像随时还会再下雨一样。

    山脚下,一条清澈的溪,从一个只有几十户人家的村庄蜿蜒流过。

    一座拱形石桥横跨溪上,赢贞如今就站在这座石桥上,他跟了蒋瑛她们很久,确定没有人在跟踪她们后,这才停了下来。

    天地间水汽氤氲,呼吸着湿润的空气,赢贞只觉神清气爽,就是有点凉。

    体内的真气可以为他提供一定的御寒效果,但若是彻底不畏寒,那是不可能的,他身上又没长毛,

    赢贞在石桥上已经呆了足有一个多时辰,主要是因为他到达村子的时候天还没亮,村中百姓还在酣睡,他不好意思打扰。

    这也是他这种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人才会拥有的礼貌。

    不过还好,随着清晨的到来,赢贞逐渐沉浸在周围这美的不可方物的景色中。

    云雾像是游龙过境,在山间滚滚流过,溪水哗啦啦的清脆声响使人内心一片宁静,耕牛拴在田间,村中偶有犬吠声传来。

    ‘太美了这田园风光宛如仙境,怪不得古时的画家都喜欢画山水呢?那画的不是画,是意境啊~’

    随着鸡鸣声此起彼伏,

    天色大亮,

    陆陆续续的,村子里开始有村民出来劳作,或许是因为空气中水气太浓,人们头上都带着斗笠,身披蓑衣。

    赢贞下了桥,用正常的速度在乡间路行走着,路遇一位出门劳作的村民,他赶忙凑了过去,先是揖,算是打招呼的礼节,

    “大叔你好。”

    那村民先是一愣,随后好奇的打量了一番赢贞,见对方穿着不俗,人又俊雅有礼,是个挺精神的伙子,

    “哥是来收茶的吗?”

    “收茶?不不不,”赢贞笑呵呵的摆了摆,“大叔,我只是偶然路过咱们村子,出门仓促,没有备足干粮,这才想要进村,看看能不能购点食物以做充饥。”

    那村民一听这位公子哥竟然是来找吃的,哑然失笑间热情的道:

    “我出门时,家里的稠粥还有剩余,哥要是不嫌弃,就随我来吧。”

    “怎会嫌弃,早晨吃粥最为清淡可口了。”

    赢贞笑呵呵的随这位村民一起向他家中走去,

    沿路攀谈几句才知道,这位中年大叔叫李正,他们这个村子叫李村,只因村里大多数都姓李,许多户村民之间多少都扯着点亲戚关系。

    因为村子太很,所以并未设立村正,只有几十户农家,靠着种植茶叶为生计。

    听李正,他们村子气候特殊,一年有大半时间都在下雨,雨水充足极为适合茶树生长,而且他们这里产的茶,是县城里的那些贵人们最喜欢的,名为雾隐葵峰。

    刚到李正家,他的媳妇就迎了出来,好奇的看了赢贞一眼,向丈夫问明缘由之后,便热情的返回屋内去张罗。

    屋子里,赢贞坐在一只板凳上,身前是一张方桌,

    淡黄色的米粥还热乎着,赢贞看的出这是糙米,米上的谷壳都未剥离干净,也是,古代的人们靠的是石碾来加工谷物,确实做不到那么精细。

    而且他觉得,寻常百姓能吃上糙米,就已经很不错了。

    李正给他端来一叠自家腌制的咸菜,清脆可口,

    也许是饿急了,赢贞用筷子大口大口的扒拉着粥,就着咸菜,吃的很香,虽然有些拉嗓子。

    他也不客气,反正自己又不是不给钱,索性直接把锅里的剩粥全解决掉了。

    他吃的越多,越香,

    李正和他媳妇脸上的笑意就越浓,

    狼吞虎咽的吃相,就是对主人招待的最高敬意。

    赢贞放下碗筷,用擦了擦嘴,从怀里拿出一粒碎银,放在桌上,

    “多谢李叔了。”

    李正和她媳妇呆愣愣的看着桌上的银子,

    “哥这是干什么?这这是给我的?”

    “是啊,这是饭钱。”

    李正这时展现出了乡民淳朴的一面,连忙摆了摆,

    “哥不必这样,只是几碗粥而已,你就是在我这吃一年,也值不了这些银子,你还是快收起来吧。”

    赢贞当然也知道一粒碎银付几碗粥钱确实太特么奢侈,可这是自己身上最的零钱了。

    “叔,你就收起来吧,”

    “不不不”

    推搡几次,李正坚决不收,赢贞也拗不过他,无奈只好将银子收了起来。

    “李叔,离咱们村子最近的郡县在哪个方向?”

    “嗯?你不知道吗?咱们村子南边有条下山路,不出五里,就是安平县了。”

    “安平县?”

    赢贞总觉得这个安平县有点熟悉,好像在哪听到过。

    ‘嗯?这不是那位灵枢以下无敌岳伯涛的铁拳门所在吗?‘

    ‘哈,这岳伯涛,东、北、西三面都了,唯独漏了他所在的南面,这老子,狡猾的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