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good boy
高一刚入学那天温度很高。
我收拾好宿舍,准备水洗澡,在走廊上和耿一直擦肩而过时,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和这人有点渊源。
耿一直怀里抱着个盆,两步三回头地盯着我看了几秒,随即露出惊愕的神情:“等等,你是秃子哥?”
我几乎同时认出他。
人没怎么变,但黑了,高了,也壮了。我听到这许久都没人叫过的外号,眉头一皱。
耿一直是个二百五,时候这样,大了也没变。他把盆一摔,扑过来抱住我:“哎呦我靠,多少年没见了啊?咱俩怎么这么有缘!我就在这间住,你哪儿?”
我喘不过气,肉贴肉在这个天气不会让人愉快,伸手推开。
“你隔壁。”
耿一直曾用名耿直,和我的渊源要追溯到学三年级,他做过我的邻居。
那个夏天又潮又热,我头皮上长了汗疱疹,怕感染,自己剃了光头。某天下午他被一群大孩子欺负,碰巧被我看见。
虽然从面相上看不出来,但我确实常有头昏脑热、热血上头的时候,凑巧路见不平,于是出手相助。那以后,这子见我就喊秃子哥,虽然我比他还几个月。
没多久,他爸就娶了富婆,搬到了景区边上那套带院的大别墅。离别的时刻没什么特别,就像是生命中无数个擦肩而过的人一样,挥挥手就走出了各自世界。
我是悲观主义者,心里虽然也有触动,但一旦接受人就是要不断再见的社会规则,就没什么值得难过的了。
更何况玩伴,玩伴,本来就是玩儿完就得散。
耿一直透着股傻劲,这点从到大都没变。所以久别重逢,相处起来也不觉得尴尬。
他拍拍我的肩膀,我问:“你舍友…人怎么样?”
青春期时我还有着不值钱的薄脸皮,个不恰当的比方,就像是暗恋校草的姑娘,想听人都要拐弯抹角。
耿一直果然没多想,掰着手指数:“一个姓程,从外省来的;一个姓周,省篮球队的,那身板,那肱二头肌,哎我给你讲,他……”
迟迟没有讲到目标人物,我只好断:“一间四人,还有一个呢?”
耿一直怪叫几声:“哦——那哥们,帅他妈惨了!绝对是硬通货,不吹牛逼。”
这么夸张?
我明明不认识裴雁来,却莫名与有荣焉,半笑不笑回了句:“哦。”
很诡谲的心情。
“好。”耿一直端起盆:“你跟我去宿舍见见不就知道了。”
男人是得靠兄弟。
一声兄弟,一辈子兄弟。
耿一直的宿舍基本上已经收拾整齐,但空荡荡的没人在。
直到进门,他这才大梦初醒似的:“哦,对了。人去水了,估计待会就上来。我是下铺,这张,床你随便坐。”
收拾宿舍是脏活,我裤子脏了,即使他招呼我,我也不会没心没肺往上坐。
四张书桌和书柜并排靠在一侧墙边。
这张太乱,我猜是耿一直的;那张桌上摆着红金相间的胶皮猪存钱罐,有点儿磕碜,应该不是;那张……
那张桌子上放着瓶香水。
玻璃瓶,但瓶身大半是黑色,方方正正地杵在那儿,看着很有份量,高级感扑面而来——
可我是俗人,第一反应是肯定很贵。
我走近,趴下身子,想看看上面写的是什么。
我有点好奇。
我是真的有点好奇。
“妈的,夏天就该喝汽水,爽!秃哥你要吗?我这儿还有……”
耿一直话痨,一个人就能排一班子戏,自顾自开了瓶可口可乐,汽漫出来时滋滋作响。他后面又了什么,我没怎么注意。
眼睛代替指腹,我的视线一点点磨过金色的英文字母,嘴唇跟着字母嗡动了几下。
“Straight——”
“Straight to heaven,‘直达天堂’。”
汽水滋滋声戛然而止。
我身体过电,竟然突然了个寒战。
沉而不哑,重而不厚,声音很有质感,容易让人想到华美的黑色天鹅绒。话里带着笑意,不重,但很勾人。
我莫名心虚,旋即立正站好。
来人很高,短袖牛仔裤,肩宽腿长,比例好到可以去做男模。他手掌宽大有力,手指非常长,骨节分明,一手拎着两个暖水壶。
其中一个印着上世纪常用搪瓷缸上的碎花,另一个瓶身纯黑,截然不同的风格。显然帮人带了水。
他从逆光处走进房间,把水壶放在门口。直至抬起身,我才看清他的脸。
平生第一次要用华美来形容几步之外的活人,好看得有点儿不太真实。人像是被渡了层金边,很容易联想到月桂与阿波罗。
他笑笑,唇角上扬的弧度优雅又自然。
“凯利安的朗姆酒调香,前调偏甜。如果你喜欢,可以试试。”
他离得不算近,但我嗅觉非常灵敏,闻得出他身上带着的香水味,不重,但存在感极强。威士忌和香草,是酒精在致眩。
天堂可能是古法酿酒厂*。
我往侧一步,远离桌子,摇摇头:“……不好意思,不用,谢谢。”
我慌不择路。
耿一直却揽住我的肩膀,没心没肺地笑笑:“来来来,我介绍一下,这是我发,叫林山。一座山的山。”他转头看我,“秃哥,这就是我给你的那大帅哥,名副其实吧……”
诡异的羞赧来得猝不及防,我避无可避,只能用胳膊肘怼上耿一直的肋侧,画蛇添足地断:“一览众山。是那个山。”
他果然是裴雁来。
裴雁来的笑容像是画在他脸上似的。这话并不是他虚伪,我的意思是,好看,稳定又得体。他从善如流:“你好,裴雁来。高斋闻雁来,是那个雁来。”
耿一直直笑:“你俩掉文呢?我学渣,不插话。”
我心,我早就知道了。
不仅中考卷子上考过,我还做过娶个“雁来”做老婆的梦。
“你好。”
很不讲道理的,我突然耳垂发起高热,我不看都知道一定红成一片。好在八月末温度尚高,也不算奇怪。
裴雁来应付这类人际关系的方式很老道,挑不出任何错,第一回见面,会给人留下相当好的印象。不热切也不冷淡,一切都“恰到好处”。
没多久,另外两位室友回来,我寡言少语是常态,不热衷于社交,没几句就找托词离开。
出门前,我没忍住回了一次头。窗子投进来傍晚的日光,裴雁来被笼在里面,背光沉出一片难以形容的阴翳。
他转过半扇侧脸对我时,有一瞬,面目冷若新刻的雕塑,光都照不透眼睛。
当时不准那是什么,很久之后我才意识到,是第六感在提醒我,裴雁来是个危险人物,一层套着一层,堪称活体糖衣炮弹。
要逃,快逃。
可十几岁的我并没有清晰地分析出信号的内涵,反而像是飞蛾扑向火一样想要再次靠近,猜不到最后会把自己烧成一撮灰烬。
这就是我和裴雁来的初遇,很普通,没什么特别的。但我对他着迷了,字面意义上的。
我是个不上不下的人。硬件优越,但不是讨人喜欢的那挂,性格既不跳脱,也不算孤僻。内心戏编订起来,字数能超过当年很火的那套盗X笔记。
不过我也有很突出的优点,比如固执。像一只不咬死猎物不罢休的鬣狗,总要闹个你死我活才肯善罢甘休。
班级连着号,但到底不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关系。后来几次见到裴雁来,也全是我刻意为之。
在球场上,在办公室里,在卫生区……渐渐才能清晰地描述出他的长相。
我不知道他是有少数民族的血统,还是混了大高加索国家的,总之,他个子很高,深眼窝,双眼皮宽而薄,眼睛颜色偏浅,山根高得离奇,很冷感的一张脸,在人群中要了命得扎眼。
他常常笑,既不产生亲切的错觉,也不会显得孤高做作。地球仪尚有一条缝,他却是个无孔可入的圆。
躲在人群中偷窥他,我连背影都不会认错。
最初我只能用这么单薄的词语来形容他。
好人,或者好男孩儿。
可事实证明,人的第一印象就是用来被颠覆的。
?阿列夫零
*有类似的香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