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8章 发布任务,江离写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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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那一晚之后,沈博的状态明显发生了变化。

    他的脸上时不时也会带着笑容,往日那个整日愁眉苦脸的沈博消失了,现在沈博的状态与当初拍《头文字D》时没有区别。

    他找回了初心!

    另外一头,江离也抽空把《唐探3》的剧本磨、改良了一番,他删去前世那些冗杂且无聊的剧情。

    然后对杀人手法的刻写也加以磨,在剧情上制造更多的悬念。

    江离这么做,加重了《唐探3》在推理方面的刻画,减少了一些喜剧色彩。

    因为江离明白,《唐探3》是一部推理喜剧片,两者的比重不应该是3比7而应该是5比5。

    这一点在《唐探》网剧前两个案子中体现非常深刻,无论是《曼陀罗之舞》还是《玫瑰的名字》都是推理性强过喜剧色彩,从而受到了观众们的喜欢。

    推理性强是《唐探》网剧的一个优势。

    江离不想要舍弃这个优势点,他想要让电影的喜剧色彩与推理悬疑色彩达到一个平衡。

    斟酌再三,江离把搞笑与推理的比例,从原本的七三变成了五五。

    江离把改好的剧本发给了沈博,紧接着他伸了一个懒腰,忍不住了一个哈欠。

    江离自言自语道,

    “有一一,这自己改剧本还真挺累的哈。”

    叮!

    “发布任务,请宿主写下一部长篇,字数不少于一百万,网络总点击量不低于五千万。”

    “任务完成:奖励剧本改良功能。任务失败:驳回S级唱功。”

    当系统磁性的声音在江离耳边响起时,江离瞬间清醒,他瞪大了眼睛,惊呼道,

    “系统,你有没有搞错啊!五千万点击量,这让我怎么写啊。”

    “而且,我哪有时间写啊,我之后还要拍电影赚钱,根本腾不出时间写啊。”

    然而,面对江离的吐槽,系统却没有搭理它。

    并且,

    因为江离的这番话,系统还对这个任务设定了一个期限。

    “发布任务,请宿主写下一部长篇,字数不少于一百万,网络总点击量不低于五千万。”

    “任务完成:奖励剧本改良功能。任务失败:驳回S级唱功。”

    “任务期限:一年。”

    这任务一经系统发布,江离整个人都傻眼了。

    系统多次发布过任务,可要以往,系统很少有发布任务附带时效性的,一些任务江离拖了很久才会完成。

    时间不是阻挡江离完成任务的绊脚石。

    可现在,系统发布了一个任务,这个任务难度非常高,而且系统还在这上面增加了一个时效性。

    这一点,就让江离难以接受了。

    系统这……不是坑人吗?

    一年内写出一部长篇,并且点击量超过五千万,这个任务难度已经不亚于江离成为一个白金作家的难度了。

    系统,你特么还不如让我直接成为白金作家。

    似乎是感知到江离心中所想,系统淡淡道,

    “不是每一个白金作家都能达到五千万点击量的。宿主,你还是把问题想得太简单了。”

    江离嘴角微抽,他无语道,

    “系统,你特么……不当人子!”

    系统发布了任务,并且时限是一年,如果一年内自己没有完成这个任务,那么系统将会驳回S级唱功。

    虽然江离现在很少在公众面前唱歌,但这不代表他就可以任由系统把S级唱功收回。

    开玩笑,到了我江离口袋里的东西,想要收回去?

    休想!

    想到这,江离便马不停蹄地在国内知名网文网站——时光,创了一个马甲,名字叫「我爱吃番茄」。

    额……和某点西红柿白金作家没有任何关系。

    江离只是单纯喜欢吃番茄,所以取了一个名字叫「我爱吃番茄」。

    创建好马甲,江离微微一顿。

    他开始思索,自己接下来一年时间里要写的一本书。

    写什么好呢?

    都市、玄幻、仙侠还是什么?

    江离忽然有些纠结了,他无奈叹了口气道,

    “有时候脑子里有太多存货,这也不是一种好事啊。”

    没错!

    江离前世便是一个迷,他平日里只要下了班回家,总会抽出一两个时拿出手机看。

    前世,那些大火的书无疑江离都看过。

    江离是一声老书虫,一点儿也不过分。

    思索再三,江离最终还是有了决定。

    他开作者后台,新建了一本书,书名就叫——《重生之都市修仙》。

    ……

    邓浩文今年二十岁,正读大二。

    这一天中午,同寝室的室友笑着问他,

    “浩文,昨晚看又看到几点钟啊?”

    邓浩文顶着一双大大的黑眼圈,他了一个哈欠一脸疲惫道,

    “凌三点。”

    “昨天熬夜把一本看完了。这下好咯,又书荒了。”

    室友哈哈大笑一声,

    “谁还能不知道你啊,我们寝室网文老书虫,这世界上能够入你法眼的是看一本少一本啊。”

    “这也好,接下来期中考试,你也能有时间好好准备准备。”

    邓浩文耸耸肩,他只得点头道,

    “哎,那就好好读书吧。”

    “走吗,去食堂吃饭吗?”

    邓浩文摆摆手,

    “我再看看有没有什么好看的新书,你帮我带份饭。”

    “又是番茄炒蛋和鸡腿?”

    “嗯,老样子。”

    “你也真是啊,一直吃番茄炒蛋都吃不腻。要是让我天天吃,我是受不了啊。”

    邓浩文了一个哈哈,

    “麻烦你了,回头请你喝饮料。”

    “我要喝可乐!”

    “没问题。”

    室友离开后,邓浩文依旧躺在床上,他一脸兴趣缺缺的表情,刷着时光网站的页面。

    他想要淘一淘,看看网站还有没有让他眼前一亮的。

    而就在这时,邓浩文无意间看到了一本书,书名叫《重生之都市修仙》,字数仅仅只有五万字。

    作者名叫:我爱吃番茄。

    简介:“正式版:渡劫期大修士陈凡陨落在天劫中,却一梦五百年重回地球的年少时代。

    上一世我登临宇宙之巅,俯瞰万界,却无人相伴。这一世只愿不负前尘不负卿。

    通俗版:修行五百年的渡劫期修仙者重生回都市,弥补遗憾,扮猪吃老虎的故事。”

    看到这,邓浩文目光停顿了下来。

    这个简介,实在的,对于老书虫的邓浩文来,一点儿也不吸引人。

    这样的简介,邓浩文看了不知道多少。

    可吸引邓浩文的不是简介,而是这本书的书名与作者名。

    都市修仙?

    都市还能修仙吗?

    都市不就是都市,修仙不就是修仙,这两者还能结合在一块吗?

    还有,作者你名字叫「我爱吃番茄」,这是真的吗,你有多爱吃番茄,有我爱吃吗……

    邓浩文脑洞越来越发散,到了最后邓浩文自己都忍不住失笑。

    我这是想哪去了?

    不过,这本《重生之都市修仙》倒是没有被邓浩文划走,他点开了这本仅仅五万字的。

    第一章,嗯……文风有点白啊,不过,为什么我想再翻翻看呢。

    第二章,白文无疑了!但是,主角要开始脸了吧。

    第三章……

    邓浩文瞪大了眼睛,他突然发现,自己的眼睛已经停不下来了,他非常想要看后续的剧情。

    这节奏,这文风,太爽!

    这……看得太爽了吧!

    这一刻,邓浩文脸上露出一抹异色,那是欲罢不能的表情。

    ……

    最开始我写的,也是都市修仙题材的。

    只不过后面,我却渐渐走上了文娱这条不归路。

    既然要在里写,那么我觉得《重生之都市修仙》最合适不过了。

    想到这本书,仍记得那一句台词,

    “我陈北玄一生行事,何须向尔等解释!”

    哈哈哈,每每读起这句话,仍热血沸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