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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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把卡佩家的三兄弟救回来了。”万俟躺在沙发上,对一旁正在看书的夜北冥道。

    夜北冥淡淡点了点头,转头对旁边的白辞:“你和那个柠檬究竟什么情况?”

    白辞淡淡一笑,脑中慢慢想起那段记忆:

    得知陈先生有了女朋友的时候,并不吃惊,也丝毫没有想起奶茶姐。忽略阿籽语气中的莫名其妙,只觉得是应该的。

    应该的吧。iq未知,eq极高,一张人畜无害的脸,一颗会撩的心,这样的男孩子,有个女朋友,哪点不在情理之中?

    而我,对于大学同学的恋情又能怎么样呢,不过就是一句祝福罢了。

    直到阿籽把陈先生朋友圈秀恩爱的截图发过来,我也觉得一切,都是应该的。

    这样的男孩子,应该有一个可爱娇的女朋友,应该收到很多人的祝福包括,所谓的“前女友”。

    为什么用“所谓的”,为什么又要加上引号,因为那真是个美好的姑娘,美好得让人不舍得把这个不美好的称呼,加诸到她的身上。

    叫她“奶茶姐”的时候,还不知道有个活跃在络上的美人叫“章泽天”,然而即使知道以后,我们的“奶茶姑娘”也只有她一个。

    她给人的感觉啊,大概是仲春的阳光,花香不浓,温度不高,生盎然,一切恰好。

    203年的初秋,我、阿籽、奶茶姐还有许许多多的人都是大一,懵懂的没心没肺。丑的人还在吃辣条,好看的人已经开始憧憬美好了。那时我总捧着杯奶茶姐买给我的珍珠奶茶,跟着她每天穿梭在上课下课上自习的空隙里,去偷瞄隔壁专业的帅哥。我**裸地盯着中的奶茶,她目光温柔瞟一眼他。

    “随呐,你他会喜欢我吗”

    “哈?”

    我不善言辞,也从不特意去记谁的脸,因而甚至陪了她这么久,都搞不清那个男生的五官具体分布。

    她叹了口气,恨铁不成钢般的,“算了算了,不和你了。”又低下头去,一脸的哀愁。

    我也低下头去,吸了一大口奶茶,仔细地咀嚼着那三两颗珍珠,在心里纳闷——怎么会有哪个男生不喜欢这样的姑娘呢?

    然而还确实有这样的男生。

    “真是不长眼睛的!”

    在听完我重复十遍的义愤填膺后,坐在我身旁的大肠先生从沙发上起了身,径自走去了厨房,又而回过身,屈起指节轻轻敲在了大理石的桌面上,扬起尾音,“冰可乐?”并不等我我回答,已经听见一声极为微弱的“呲溜”,二氧化碳刹那间跑去空气里去了,看不见了,分不开了。“是。原来也觉得这女生各方面都不错,可后来她来表白,我就是不喜欢。”他笑着,露着**颗牙齿,很白,背着光,我能看见他虎牙的尖尖儿上有不平整的凹凸。

    那是205年的冬天,南京并不冷,在当时的好朋友大肠先生的家中讲了一些故事,喝了一罐可乐。然后,我皱着眉,有些懵。其余的,都是难受。

    明明是不该难受的,那时奶茶姐已经遇见了陈先生。蜜里调油,早忘了当年那个隔壁专业帅哥,可能也忘了我。

    没有御宇,没有多年,只是如此简单的故事,却都是一句“求而不得”。

    二曾是少年旧相识

    他们的四年,真是个漫长的故事,漫长得让人不知从何起,欲语还休,终却是喋喋不止。

    都大学是纯真爱情最后的尾巴,我没经历过,然而得承认,大灰狼心甘情愿,丢盔卸甲陪着红帽去老森林看夕阳的情节确实美好。

    h大里的那条长安大道,秋天的傍晚,都会落上一地的枫叶,没人扫,层层叠叠,松软然而却是凄凉的。那时候,我已经不经常喝奶茶了,只是总会捧着一杯粥,南瓜米粥,有着温热而又灿烂的颜色。十有**,是会遇见奶茶姐的。她脸上有笑,细嫩的皮肤,两个浅浅的酒窝,似乎永远是个孩子。

    我第一次遇见阿籽的时候也是在长安大道。那时的他,未尝不也是个孩子。

    那是个初秋的下午,天气还没有冷下来,阳光充足,奶茶姐约了我在长安大道拐角处的长椅上。我低头第二次看表的时候,表面滑过一束光,晃了眼。然而还没来得及继续去看清时间,耳边就是一阵熟悉的喧闹了。转过头,陈先生正和一个男生拉拉扯扯着走过来,准确地,是陈先生拉扯着一个男生走了过来。奶茶姐在一边低着头,微笑着。

    “随姑娘,”陈先生惯常是这样叫的,“这是我最好的哥们,阿籽。”

    那个男生被他一把摁着坐在了我身旁的长椅上。

    谁也没有话,并不是因为尴尬,只是吓的。

    “随呐,我们今天要去雨花台哦,这里有两张电影票,也不能浪费了是不是——就拜托你们啦。”电影票被塞进了我里,那两个人对视了一眼,得逞似的笑了,走了。

    长椅上的两个人木愣愣的看着他们逐渐走远,谁也没有话。

    “唉——真好呢。”我旁边的阿籽忽然就是轻轻柔柔的一声叹。

    那时候,阿籽还是个孩子,尽管他的腮上有一点点胡茬,细细软软的,就如同他内心的情愫,绵密却那般浅淡。

    他们都,我是个细腻的女孩,然而从未有人这么形容过阿籽,除了我。

    我和阿籽就这样在坐在长椅上聊了很久,断断续续的,他聊他和陈先生在高中的芝麻烂谷子事儿,我我和奶茶姐不远处的回忆。

    “现在他们倒好——丢下我们喽——”阿籽拉长声音道,语气里带着些调笑和惆怅,然而那个笑容是真的,一点点不掺假。

    他看了一眼冷得直哈气的我,忽然腾地站了起来,颇有些豪气的挥了一下,:“走,随姑娘呃不随,我请你喝奶茶。”

    我一向是喜欢喝奶茶的,然而那已是不知多久之前的事情了,只便摇了摇头,又怕阿籽尴尬,连忙嬉笑着道:“你以为每个女生都喜欢喝奶茶吗?!”

    “那吃火锅!?火锅怎么样!?”阿籽不知怎么的却突然兴奋了起来,挑着眉毛朝我道。

    我那几天胃有点不舒服,但我望着阿籽璀璨的眼眸竟然答应了。

    嗯,吃就吃吧!胃疼又怎么样!?又不会死人!

    “鸳鸯锅,肥羊肥牛卷各一份,毛肚一份,鸭血一份,炸酥肉,虾滑,牛肉丸,红糖糍粑,油麦菜,金针菇,老油条也都要一份。”阿籽连菜单都没有看,绕口令似的完了这一大串。

    看来是个吃火锅的常客。

    我在心里笑着。

    鸳鸯锅的清汤几乎没人碰,阿籽从红油汤锅里面捞起肉丸,眼睛笑成月牙形,一脸孩童般的惊喜道:“原来你也能吃辣!?”

    我在那时候正辣得要命,拼命往嘴里灌着柠檬水,并没有过耳亦或是过心,只含含糊糊的点头应着。

    我们谈了很多东西,谈得投又开心,但我却记不得谈了什么了。

    奶茶姐不喜欢吃辣,怕冷也怕热,喝柠檬水不加蜂蜜会呲牙

    不是我的,是阿籽告诉我的。

    我们聊到很晚很晚,直到店快打烊,阿籽拿走了桌子上还没有开的最后一罐可乐,付了账,然后我们就这样游荡在空荡荡的街上。

    回到宿舍大概已经凌晨三点了,我衣服都没有换,倒头就睡着了。

    我知道,我多了一个好朋友。

    还有,我还知道了,火锅很好吃,尤其是红油的。

    我记不得那日雾气缭绕的火锅店里面我们究竟谈了多少东西了,我只记得,阿籽喝可乐的时候。

    “咕噜”一声咽下去的时候,侧脸很好看,喉结很好看,只是莫名的,我会一遍又一遍地祈祷,愿他永远是个孩子。

    三饶是别后两不知

    然而我和阿籽到底,没能如陈先生亦或是奶茶姐的愿在一起。只是成了很好的朋友,四人永远同行,我和奶茶姐在前面蹦蹦跳跳,陈先生和阿籽在后面任劳任怨地拎包,都是孩子,都是笑着的。

    陈先生和奶茶姐在一起,真是像阿籽的那句“真好呢”。

    他们偶尔吵架,常常大笑。每次吵架都是一台大戏,奶茶姐会瞪圆了大眼睛,攥着拳头,用她最大的音量吼出“陈宝宝!你干啥!”陈先生一向不怕的,只是伸出轻轻地捏上她的耳朵边,扭一扭。两个人对上了眼儿,扑哧一声就都笑了。

    我也只能笑着走开了,捧着我金灿灿的粥,暖着心,心里也不是冷的。奶茶姐有些不好意思在我身后喊着,“随!一起吃饭吗?”

    陈先生也在旁边帮着腔:“随姑娘!我请客!我请客!”

    谁又去管他呢?我总会自顾自地走开去,尔后阿籽的电话就打过来了,“随,约饭吗?哎!去新街口还是夫子庙?”

    我一直觉得自己的大学四年是不会落寞的,也不会孤单,不只只是朋友,其他任何都可以给我陪伴与慰藉。

    我离开h大的时候,是205年的春天,周围的人热热闹闹地讨论着未来、去留,而我不想搀和进这热烈里面去,我只知道,自己从父母离异,是奶奶一把我带大的,如今她走了。我请了假,并不长,一个月的。有人考研,那是生命中的第二个高考,我确实知道,可是就忽然想逃。

    很巧,那时候厦门有个比赛寄来了邀请函,一切都有了冠冕堂皇的理由。我站在宿舍楼旁的路灯下给阿籽打去了电话,响了很久却没有人接。挂了电话呆呆地站原地,想打给奶茶姐,点什么,但又觉得把悲伤渲染开来是件自私而又愚蠢的事情。

    我感觉到了自己脸上的苦笑。抬起头,却看见两个黑影从教学楼里向我移动过来。仿佛是不可告人的秘密被撞破一般的羞耻感袭上心头,我匆匆裹紧了外套,藏进了黑暗里。

    是陈先生和奶茶姐。他们穿着那件情侣款的羊绒呢大衣,是我和阿籽在新街口替他们选的,红色的,热烈极了。

    陈先生还是那一副嘻嘻哈哈的腔调:“我家奶茶不想靠我养咯?自己考研?”

    奶茶姐又得意又傲娇的笑着:“对啊,谁要你养?以后不定谁养谁呢?”

    “呼——真厉害,你偏要考a大?”陈先生的语气里面带着些心翼翼。

    奶茶姐的笑容慢慢收住了,但还是笑着,语气笃定:“一定考a大!”

    “换一个好不好?和我在一起”陈先生还是像以前一样温柔地叫着她的名字,只是每个音节有些不易察觉的僵硬。

    奶茶姐吸吸鼻子,身形在灯光下显得有些渺,她一直低着头,“研究生就两年”又突然仰头讨好的笑道:“距离产生美嘛——”

    短暂的沉默。“那就不要考了——”陈先生的语气冷了下来,又软了下来“你明明知道我爸已经给我安排好了工作了。”

    我从未听到一向温柔可人的奶茶姐这样冷冽的语气:“那是你爸——不是我爸——”

    陈先生慢慢的将奶茶揽到怀里,语气温柔中透着无奈:“何必拼了命的去和千军万马抢着过一座独木桥呢?我想和你好好在一起,咱们回去,也可以靠自己的努力你要是你要是考了研,去了别的地方我怕丢掉你。”陈先生顿了顿,竭力放缓了语调,“即使考了研,又怎么样呢,社会现实得很听话好不好?”

    奶茶姐慢慢推开了陈先生,语气温柔,笑容和煦:“我了要考研的。”

    陈先生似乎被这不温不火的语气激怒了,压低着音调:“我了,工作可以安排好的,你他妈的就非考研不可吗?考研到最后不也是为了一份工作吗?”

    “我他妈的就是非考研不可!还有,那是你老子给你安排的工作,我不要!”我几乎是第一次听见奶茶姐脏话,她有重复了一遍,这次语气轻柔的好似一根羽毛:“我他妈的就是非考不可——”

    一阵很深沉的沉默,浓重的,稠密的,厚重的,像是茧子,包裹着所有,是束缚吧,却又是那样的轻柔。

    谁都看得透。然而谁又都看不透。

    “我是为你好”他。

    “我知道。”她也忽然平静了下来,低着头浅浅的笑。

    陈先生点点头,并不像平时我认识的那个他,或者,那个没心没肺,笑呵呵的,对谁都好的孩子。“上去吧冷”

    “嗯。”奶茶姐很快地应了声,然而却还是在原地站着,像是等待着什么。

    然而什么都不曾发生。

    后来,阿籽的电话打了过来,屏幕的光映在我脸上,惨白的。我并没有接。

    我悄无声息的离开了。

    四一程山水过榆关

    既然走的时候不要任何人送,回来了自然也不需要谁特意去接。

    在南方的阳光里,我觉得自己潇洒而又惬意。

    临走前的一天,奶茶姐打来了电话,“随,也该回来了吧。”那语气,软软的又心翼翼的,像极了一个哄着任性娃娃的妈妈。我有些难受,扯着笑,问她怎么知道我准备回去的,我可没告诉任何人时间的,她打的第一个电话就是掐着日子过来的,可别是仙女姐姐吧。

    她轻轻笑了笑,有些疲惫,“就是觉得很久没见你了,怪想你的。”

    我在电话这头有些犯痴。独自一人能有多潇洒呢?到底,我也想他们了。我吸了吸鼻子,咬着嘴唇“嗯”了一声,迅速挂掉了电话。转身扑在了那张床上。我承认,我害怕孤独。

    对,谁都害怕孤独。无论是物质还是精神,陪伴还是理解。

    我回到南京的时候,是有人接的。那天奶茶姐穿着一条浅咖色的羊绒长裙,披着长发;陈先生是一件墨蓝色的长款风衣,打了发胶。只有阿籽随意地配了一套休闲装——月余不见,他竟然老很多了,胡子没有刮,稀稀疏疏的趴在脸上。看见我,忽然就笑了,像极了我们第一次见面的那样。

    我拎着行李箱,像一件陈列品一样站在他们面前。他们每个人脸上都放着光,熠熠生辉的,又是极度希冀的目光。我有些懵,然而顾不得什么,就被他们扯着跑了。

    那是我们四个人一起吃的最后一顿饭。

    陈先生拼命地找着话题,逗着乐,奶茶姐摆出最温柔的笑容,阿籽低头替我烤着肉。

    “我不打算考研了,明年去北京看看吧,就当长长见识”阿籽轻轻把刚刚考好的肉夹到我的盘子里,语气随意。

    我看一眼陈先生和奶茶姐,两个人笑的还是那么恩爱,但似乎缺了些什么。

    我记得,陈先生是有一件浅咖色的风衣的。

    我还记得,他们两顶喜欢一起穿一个色系的衣服的。

    一切的结束,是一年前的初春。

    陈先生下班的路上顺路去把那个20平方米的公寓里面自己的衣服收拾了一下,又买了奶茶姐最爱吃的车厘子,帮她整理了冰箱,洗好了车厘子放进了冰箱里面,还随帮百合换了水。

    陈先生在冰箱前站着,歪头想了想,这还真不像自己。

    摸了摸口袋,掏出了那个一大把钥匙,把这公寓的钥匙沿着钥匙圈卸了下来,大拇指在那个傻乎乎又幼稚的派大星铜牌上摸了摸,也卸了下来,一齐放在了桌子上。然后把自己的衣服杂乱又粗暴的塞进了包里,关上门,走了。

    夜里十一点,奶茶姐合上了书,出了图书馆,那天她在那座高大的建筑门外站了好一会儿,拿出直到屏幕暗了也没有拨出谁的号码。她把那条厚实的围巾塞进了外套里,鼓鼓囊囊的,并不好看,然后一路呼着冷气回到了公寓。奶茶姐混混沌沌的脑子里面全是专业一的知识点,用了几分力跺跺脚上的雪地靴,嘴里面还念念有词。

    她打开冰箱门,准备解决那罐后天就要过期的酸奶,却看见两盒漂亮又鲜艳的车厘子安安静静的躺在自己那个的可怜的冰箱里面,奶茶姐吸了吸鼻子,扒出谁也不知道两个是什么味道车厘子塞进了嘴里,然后抓起那两盒车厘子,“呼啦”一声,全倒进了垃圾桶里面,又转起桌子上的那个钥匙,恶狠狠的丢进了垃圾桶里面。

    派大星躺在滚圆的殷红的车厘子上面,咧着嘴笑的很开心。

    五漂泊远方的少年——阿籽的日记

    “20年2月日星期五阴晴不定

    北京东四环上的烧烤摊要搬了,老板很早就过的,只是不清楚是一个星期前还是一个月前。

    抓了条围巾就出了门。

    “嘛去啊——”合租的室友拉扯着最后一个音节,衔在嘴角。

    “逛逛,随便逛逛。”我低着头,慌忙,声音细微得不知是向谁讲。

    我在北京也有一年了,然而没有半点京腔,莫名其妙的。

    打了的士奔向东四环,像赴约,仓促,但又郑重。

    远远的就看见那一片氤氲在空气中黄色的的灯光。都是冷的。

    老板钻出低矮的棚子,看着他眉开眼笑。灯光里的一切都是老样子,油腻腻的,老板,矮棚子,旧椅子。

    阿籽似乎有点困,并且疑惑着“我到底希望还是不希望这个摊子依然存在。”

    “老一份儿?”老板天生的好喉咙,后天的京片子。

    以前的我一直是很喜欢听他在深夜里那一声吼的,像滞重黑色里滚动着一团火,痛快。

    “哎!”

    一个音在半截儿被打断了。

    “阿籽!”

    转过头的那一刹那,我感到一阵猛烈而急促的颤抖。

    “和你提过的,大学的好哥们,阿籽。”

    陈先生满眼的激动,身边站着的是那个照片上的女孩子,一模一样的乖巧和羞涩,她冲我笑了笑。

    我也扯起嘴角,拼命礼貌的笑,转头看向羽绒服里面套着西装的陈先生,那个“新”字在喉咙里面翻滚了两圈之后,终究是咽了下去。“女朋友啊”

    黄色的灯泡在刺骨的寒风中摇动。

    我们坐下来平淡又热闹地聊了一些事情,聊高中的那些破事,聊陈先生刚刚开始的事业。

    在这个北京东四环的摊子底下,我们似乎把前半生都遍了,从头至尾,唯独没有奶茶姐。

    其实我们也没有聊多久,大概只聊了一听啤酒的时间,陈先生就还和和以前聚会散场子的时候一样,嘻嘻哈哈的打了招呼,走了。

    我摸了摸口袋,发现只剩下三根了,问老板借了火,一口就吸了半根烟,松散的灰白的烟灰很快被北京的冷风吹散开去,烟草的雾气混着他哈出来的白气,使他想起来很多事情,他以为早就过去的事情。

    抽完了第一根烟,又抽完了第二根,当我点燃第三根的时候,对面的人行道上恰好走来一个人,我猛的将刚刚点燃的烟往烟灰缸里面狠狠一按,险些烫到自己。

    “老板,结账!”我也不知道些什么,似乎只有这个才不突兀。

    并不是她,只是像她。

    那个陌生的女孩显然是被我吓到了,我一刹那忽然很想去安慰她,和她一段故事。然而最终没有。我只是竭力的牵动二十四岁的嘴角,想给她一个十八岁那年的微笑。

    我做不到。

    她消失在不远处的黑暗里了。只剩我愣在那里,很想给还留在南京的随同学打个电话。却颤的按不准屏幕。

    我做不到。

    “再抽根烟吧。”老板没有拿来了账单,却递过来一根烟。

    深夜的北京,犄角旮旯里,两个胡子拉渣的男人,两根火星明灭的劣质烟。

    人类的悲喜是互不相通的。我得承认。

    空气中黄色的的灯光还亮着。像是暖的。”

    六梦里身是客

    在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有人对我,我应该经历一段感情的失败,然后,我会长大。

    然而,至今没有。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

    阿籽昨天给我来电话了,北京已经零下了,然而并没又想谁,亦或者怀念某个时间、地方。

    我问工作顺利吗?他却前阵子看见陈先生和那个照片里的女孩子了,她就和咱们大学那会儿一个样,会低着头笑,还浅得很。

    我“哦”了一声,又滑动屏幕找下一行字去了。

    他在那头叹了口气,声音杂得很,入了我耳朵的,大部分是呼呼的风声,我依稀可以听到的,却是奶茶姐的名字。然而,我没有追问,他也没有再提。

    不知道。

    他再没有同我陈先生的其他什么。

    我也没有告诉他,前些日子,我看见了奶茶姐,她挽着长发,化着淡妆,从马路那边向我跑过来浅浅的笑着:“随,我要结婚了,记得来啊。”就像我们以前在一起的时候,做过无数次的那场梦一样。

    只是,我并不知道那场婚礼是什么时间,在哪儿,还有和谁。

    七.若初

    日子,还像以往一样过着,只是走着走着,就剥离出一些人,现实冷漠得就像不曾相遇过。

    可他们确实存在过,就如同我曾也是个姑娘,执着的想成为“孩子与花儿”;就如同阿籽,跨越半个中国和现实,仍在纷芜嘈杂的北京城里守着一份“不可”。

    我们都走过千里,怀抱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