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百花绝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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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皇十年。

    霍云灭门惨案震惊了整个江都。

    杀手「影子」来去无踪,任官府挠破脑袋,亦没法将他缉拿归案。

    这可如何是好?

    自然是找个人「背锅」,可是,找谁比较合适呢?

    灭门惨案发生的翌日。

    那名醉酒的乞人成了代罪羔羊,即便城里百姓皆知其冤,亦不会有人同情于他。

    霍云灭门惨案,就这么草草地结了。

    同日,江都城内人心惶惶。

    城东富商萧家夫妇被神秘人杀害之事,以及管家阿福失踪,女婴下落不明等等,被传得沸沸扬扬。

    更叫人匪夷所思的,是萧隽胞弟萧山,竟在事发之后,摇摇摆摆地抱着一男婴,重返萧家,成为萧府的新主人。

    难道,萧隽口中畏惧的「他」,就是萧山?

    是萧山杀害了萧隽吗?

    他们之间有何仇怨,竟然使他们手足相残。

    不过,这都是江都百姓茶余饭后的八卦,没有谁人亲眼目睹整个行凶过程,更没有谁人了解萧山本人。

    萧山!

    他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

    ……

    十六年后,百花绝境。

    此处繁华飘落如雨,乐师西门静独坐桃花树下,闻香抚琴。

    老先生虞千晓摇曳酒壶,玉液飘香,闻之醉人。

    一位身穿白衣的男子风度翩翩,持剑随曲飞扬,招招帅气而又利落,回转间与落花嬉戏。

    就连侍女端茶路过,亦忍不住多看两眼,惊叹道:“哇,这帅得呀,他要是我郎君,那该多好!”

    侍女被石块磕绊倒,险些摔倒,幸好白衣男子及时飞身而来,扶了一把,这又让侍女更为抓狂,瞪大了双眼,就差把白衣男子直接吞进嘴里。

    白衣男子镇定自若,道:“这是端给姐的甘露清茶,可千万别洒了,快送过去吧。”

    罢,还不等侍女反应过来,又飞身而去,耍剑风姿太过撩人。

    太过,撩人!

    而屋内花香四溢,姐对窗正梳妆,抬望眼,那粉蔷悬在房檐上甚为好看。

    她那一袭粉色长裙,亦衬出佳人美得不可方物。

    更别提香唇上点点桃花的粉色,也太过撩人。

    太过,撩人!

    侍女步入房门,心翼翼地端着茶水,轻声道:“姐,你最崇拜的那个他,此刻正在耍剑哦!你不去看看?”

    姐欣喜不已,娇嗔地回道:“我最喜欢看他耍剑了。”

    话不多,她根本顾不上那碗最爱的甘露清茶,直接奔着有他在的方向而去,步摇都飞起来了。

    这日,阳光正好。

    繁花比娇却不及她这般温柔美艳。

    ……

    萧回雪,是她的名字。

    她,是白衣男子此生最挚爱之人。

    就这样一路狂奔,萧回雪蹦跶到白衣男子的跟前不远处。

    两人的距离不过三尺,相视一笑,彼此眼里泛着璀璨光芒。

    此时无声胜有声,曲未罢,酒还香。

    美人当前,这贴身长剑不要也罢,被白衣男子直接扔在一旁。

    白衣男子呆呆地望着回雪,她那倾城一笑,惹得神不知飞向何方。

    萧回雪忍不住「噗呲」笑出声,双颊泛着花粉颜色。

    “元叔叔!”

    此时,眼前美好的情境彻底破了。

    ……

    白衣男子是何许人也?

    他是剑仙元傲,师承剑神南宫惊羽,这天底下与他过招超三回合之人,怕是十指可数。

    此前,元傲曾与杀手「影子」对决,二人不相伯仲。

    剑仙的地位仅次于剑神。

    简单来,剑仙元傲是剑神南宫惊羽指定的继承之人。

    可到底发生过什么事?

    以至于这么厉害的江湖高手,竟然隐居避世于此。

    难道是因为萧回雪?

    嗯,萧回雪无疑是他的软肋,唯一的软肋!

    元傲一见到萧回雪,瞬间收起霸气,转而温柔地了声招呼,“雪儿……”

    萧回雪自幼成长在如世外桃源般的百花绝境,与世隔绝,白了,不懂世俗。

    她不顾什么礼数,也不懂什么礼数,直接扑到元傲怀里,娇嗔得很,多惹人怜爱。

    到这百花绝境与世隔绝,可不简单。

    四周边界布满瘴气机关,外人根本无法寻门而入,整片花林九曲十弯,玄妙如迷宫一般,想出去亦难如登天。

    故而,萧回雪根本出不去。

    然,这里没有凡尘俗世的规矩,而萧回雪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扑到元傲怀里,讨其欢心。

    纵使她不懂爱,可心里就想着元傲,唯愿一直陪着他终老,不再让他感到孤独。

    是啊,元傲是为了萧回雪,放弃独霸一方的江湖地位,放弃所有的殊荣,他只想陪着萧回雪。

    可元傲是萧回雪的母亲岳瑶的师兄啊,论辈分,那可是萧回雪的长辈。

    这份感情从何而来?

    ……

    曲罢,乐师西门静有些看不下去,起身走到萧回雪身后,硬把她拉到一旁,道:“雪儿,这里不只有你元叔叔一人,怎么,你眼里就只有他?”

    这还用问嘛!

    萧回雪看出西门静有些不高兴,赶紧使出哄人的本事,道:“哪有,我最爱听静姨抚琴,这曲子如此醉人,我怎么忍心断?”

    元傲捡起长剑。

    西门静借机道:“可怜那青羽剑,不及回雪。”

    青羽剑,是元傲的佩剑,从不离身。

    萧回雪双颊愈发嫩红,羞涩不已,望了望元傲,眼里有光,转身又羞嗒嗒地蹦回了房间。

    元傲杵在那里,尽管视线里早已不见萧回雪,仍目不转睛地望向前方。

    在场的还有一人,是虞千晓,比他们都要年长,论辈分,也比元傲高一些。

    虞千晓虽然嗜酒,却十分清醒。

    他走到元傲身旁,极为严肃地道:“我可提醒你,她是萧回雪,是萧隽和岳瑶的女儿,你当年抱回来的女婴,不管你以前多爱岳瑶,她长得有多像她娘,你都不该有非分之想。”

    这话得,直接!

    萧回雪就是当年被管家阿福抱走的女婴,是富商萧隽和岳瑶的女儿。

    恰如虞千晓所言,岳瑶曾是元傲深爱之人,可最终她嫁给富商萧隽,但元傲对萧回雪的感情,明显没有那么复杂。

    元傲回应道:“我知道她不是岳瑶,亦不是因为她长得像岳瑶,才对她如此怜爱,只是……”

    虞千晓断了他的言语,笃定地道:“没有只是,我们永远都是她的长辈,她的家人,即便她一生都不离开百花绝境,不嫁人,我们和她的关系也不会发生改变。”

    西门静叹了口气,无奈地道:“可怜这孩子生得好看,出生那天却没了爹娘,我们真的要瞒她一辈子吗?”

    听起来,萧回雪并不知晓自己的身世。

    元傲回应道:“复仇的事,就交给我,我不要她这一世,再受到半点伤害和委屈。”

    复仇的事?

    显然,他们三人在酝酿着什么复仇计划。

    可到复仇的事,虞千晓又有些逃避话题,他喝上一口好酒,若无其事地道:“好酒就是辣喉。”

    话音一落,虞千晓左手拍了一下元傲的肩膀,随后便和西门静一道离去,独留元傲还杵在原地,望着萧回雪跑开的前方。

    萧回雪蹦回房间,转身关上房门,背靠在门上又深呼一口气,而后对着侍女道:“每次见到元叔叔,我的心跳就有点不正常,真不知为何。”

    侍女早就看穿萧回雪的心思,道:“还不明显吗?这就是喜欢啊,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总会很想见到他,可是一见面又觉得哪里不对劲,心跳会加快,脸颊会泛红,总之就是喜欢。”

    萧回雪略有些害羞地道:“你是,我喜欢元傲叔叔?”

    侍女冷冷地笑了,道:“我可不敢,但是姐,你可以问问自己的心,是不是住着一位帅气的剑仙?”

    萧回雪心里想着,好像是那么一回事。

    侍女略带无奈地口吻道:“姐,我要是有这么一位郎君,如剑仙一般,那就不枉此生了。”

    “郎……君……”

    其实,萧回雪对「郎君」没有什么概念,但她很清楚,对元傲太过依赖。

    可以,如果元傲离开了百花绝境,她也不想在这里待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