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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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路对面是一个公交站台,零散站着几个人, 其中最边缘处的一道红色身影, 让程未遗好半天回不过神来。

    那女孩身材臃肿, 挺着个圆滚滚的大肚子, 深红色的过膝连衣布裙, 像是要被撑破一般。

    短短的头发凌乱地堆在头上,手里则拎着个布满褶皱的黑色手包,在不停地朝左方张望着。

    不是陈来弟又是谁?

    若非因为两人曾经相互取暖过一段时间,对她的长相有着尤为深刻的记忆, 程未遗觉得自己这会儿肯定认不出了。

    只五年没有见面而已,她居然会发生如此翻天覆地的转变, 那肚子……是已经结婚要生孩子了吗?

    简直令人难以置信。

    程慕洲见她以开门的姿势僵住了,不禁顺着视线看过去,一猜一个准,“看到熟人了?”

    “嗯。”程未遗这才回过神,扭头看他, “能不能等我一下?我想过去找她。”

    “好。”程慕洲叮嘱, “过马路注意安全。”

    这段路的车辆不是很多, 除了公交车, 偶尔会经过一两辆从客运总站开过来的长途汽车。

    程未遗朝后看看,确定安全后开车门跳下车,然后迅速往公交站台走去。每走近一步,她的心都会剧烈跳动一下。

    就像木棍敲在鼓面上,发出沉闷的嘭嘭声。

    陈来弟的脸越来越清晰, 可是却怎么也无法与记忆中那张稚嫩的脸相重合。

    虽然皮肤还是很黝黑,眼睛还是的只能看见一条缝,但是那显而易见的沧桑感与疲倦感,足以改变一个人的精神样貌。

    就连眼底都满是浑浊。

    她的确是怀孕了。

    来到面前后,程未遗确定了这个事实。

    而陈来弟将目光落在眼前这个,浑身洋溢着青春气息的少女身上,则并没有认出来,眉眼间逐渐染上一丝莫名其妙。

    她觉得这个年龄与她相仿的姑娘可真好看,却搞不清楚对方为什么要挡在自己面前。

    看了两眼后,就往旁边移了几步,给她腾出位置。

    直到——

    “来弟。”

    听到程未遗喊出自己名字的时候,眼睛里才露出了惊讶,“你认识我?”

    陈来弟的身后是一条非机动车道,接连两辆电瓶车风驰电掣般一闪而过,卷起一阵飞扬的灰尘,让眼前的一切都变得灰蒙起来。

    好似那尘封的久远记忆,都有些模糊不清了。

    “我是程未遗。”

    “……”

    程未遗这三个字,陈来弟一点儿都不陌生,因为之于她来,程未遗也是儿时唯一的伙伴。

    那时候两个人每天早上一起迎着朝阳去学校,又一起迎着夕阳赶回家,占据了彼此童年生命里的大部分时间。

    可是这会儿看着站在面前的少女,陈来弟却不敢相认。

    嘴巴张张合合,好半天才吐露出一句,“程……程未遗?你真的是……程未遗?”

    五年前程未遗离开临泉镇的时候,还是个黑瘦的丫头,一身破旧的衣服,就像个叫花子。

    然而现如今,肌肤像刚剥了壳的荔枝,五官精致,居然出落得如此亭亭玉立,让她怎么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足足惊讶了不下五分钟,两人才完全接受彼此这巨大的变化。

    陈来弟初三没念完,就跟镇上的几个姑娘一起,去外地的工厂工贴补家用了。去年经人介绍,跟一个比她大三岁的残疾男人结了婚。

    据是她父母看重了男方家山上的一片果园,而且对方不仅能拿得出彩礼钱,还同意当上门女婿,就草草把婚事给办了。

    四月份的时候,陈来弟有了身孕,今天是过来产检的。

    “你老公怎么不陪你一起来?”程未遗伸手摸了摸她的肚子,指尖有点儿发麻,“你爸妈也不管你吗?”

    在A市她遇见过很多成年孕妇,别是去医院了,就算出门散个步都有人跟着,就跟个皇太后似的。

    可陈来弟一个跟她一样大的十七岁未成年,居然一个人挺着大肚子,从临泉镇跑来了县城。

    “我老公忙着挣钱养家,没时间过来。”陈来弟像是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并没有一句抱怨,“至于我爸妈,你又不是不知道,他们眼里只有我弟,哪里还管得上我啊。”

    “现在家里的饭都是我做呢。”

    程未遗收回自己的手,鼻头蓦然间有些发酸,恍惚间才意识到,眼前的陈来弟早就不是当初那个唯唯诺诺的姑娘了。

    更像一个大人,已经能为自己,甚至她肚子里的孩子撑起一片天。

    “对了,你怎么会回来这里?”陈来弟这才想起来问这个问题。

    随后又上下量程未遗一番,眼睛里流露出羡慕之情,“未遗,大家的没错,你爸爸可真是发了,就连你都跟着变成了一个公主。”

    提到姜明清,程未遗眸子里的光不禁黯淡了一些。,她并不是很愿意想起那个已经从生命里消失掉的人。

    便单方面终止话题,邀请陈来弟,道:“我也要回临泉镇,你跟我一起走吧,我们先去吃饭。”

    其实原本她有一肚子的话想,然而当四目相对之际,却如鲠在喉。

    程慕洲一直在关注着对面的情况,见程未遗把那个大着肚子的姑娘带过来后,就开车门下了车。

    十月初的天气依旧燥热不堪,不过比起盛夏时节,气温已经温和了很多。

    两人来到面前,陈来弟看到程慕洲,两只眼睛瞬间一亮。她从来没有在现实生活中,看到过如此气质不凡的男人。

    然后听见这男人问程未遗:“这位是?”

    “她是我在临泉镇最好的朋友,陈来弟。”程未遗询问:“能让她跟我们一起吃饭,再一起回去吗?”

    程慕洲用不易察觉地速度,轻瞟一眼陈来弟的大肚子,一想到她跟程未遗差不多的年龄,脸上不由得多出一抹复杂的表情。

    接着点点头,“上车吧。”

    三个人是在附近的一家土菜馆吃的饭。

    等菜的时候,程未遗一直在跟陈来弟聊新学校新同学,程慕洲就坐在旁边静静地听着,并帮忙用开水把碗筷给稍微烫了一下。

    这些陈来弟全都看在眼里,直在心里感慨,城里人就是讲究。

    她曾经最亲密的伙伴也变成城里人了呢,跟她再也不是一条道上的了,两人早于五年前就站在分岔路口,往不同的方向越走越远。

    不一会儿,菜就陆陆续续上桌了。

    考虑到陈来弟肚子里还有个生命,需要多补充些营养,程未遗给她夹了不少肉到碗里,同时程慕洲也在不停地往她的碗里夹菜。

    陈来弟忍不住又瞄了一眼坐在程未遗身边的男人,心翼翼地听道:“未遗,你还没介绍一下,这位先生是谁呢。”

    不仅长这么帅,居然还如此贴心,结婚这么长时间以来,她老公都没帮她夹过菜。

    “……”程未遗拿着筷子的手顿时僵住。

    她很怕别人问及她跟程慕洲的关系,因为她也不知道应该怎么介绍,他们之间这复杂的关系。

    正蹙眉思考的时候,身边的人开口主动做起了自我介绍,“我是未遗的舅舅。”

    他的表情是那么云淡风轻,泰若自然。

    听到舅舅这个称呼,陈来弟先是愣了一下,程未遗的妈妈并没有哥哥或者弟弟啊。

    但是很快她就反应过来了,应该是后妈家的舅舅吧。

    听她后妈家非常有钱,既然那么有钱,肯定得有一个儿子来继承万贯家财,必定是眼前这位了。

    没想跟根本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也能对她这么好!人的命运还真是奇妙,谁能想到五年前,她还在受自己亲生母亲的虐待呢。

    一顿饭吃了有将近一个时的时间,程慕洲结账的时候,老板的女儿大方抹去五块钱零头,只收了两百三十块钱。

    陈来弟碰碰程未遗的肩膀,声嘀咕道:“你舅舅真有魅力,要是让老板娘知道她女儿居然足足少收了五块钱,肯定得气炸。”

    程未遗:“……”后半句她无从验证,但对前半句表示认同。

    临泉镇四面环山,山下有几条清澈的溪穿流而过,早些年家家户户吃的水都是从溪里挑回去的山泉,清冽甘甜。

    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车子驶进镇区后,远远就能看见连绵的青山,层峦耸翠。晴天的时候美感不足,但只要一到下雨天,经过雨水的洗礼,山顶就会升起袅袅雾气。

    远看如诗如画,让人为之而陶醉。

    水泥路的两边是大片的稻田,已经成熟的水稻泛着亮眼的金黄色,稻穗拦腰垂下,像迟暮的老者。

    “这里风景很不错。”程慕洲目光被吸引。

    如此景色,他只在国际画展上的油画里见过,当时只为大师的画技感到惊叹,没想到实景更加壮观。

    “我也觉得。”

    程未遗低声应了一句,眺望向更远的地方,目光穿越时空的距离,仿佛又看见外公扛着锄头,行走在田埂上,身后跟着大黄摇头摆尾。

    很快,他们就到达了镇口,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镇上唯一的商店门口,聚集不少人,像是在围观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