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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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子外面栽种了一棵石榴树,上面结着丰硕的果实, 一个个红通通的石榴挂在枝头, 像灯笼一样。

    沿着干净的水泥路往前走一百米, 左转是镇子上的主干道。

    两旁的枯叶堆积一片, 偶一辆三轮车快速闪过, 卷起的风吹动着枯叶发出唰唰的声响,吓得路边几只老母鸡立马咯咯咯地叫着,随后扑腾着翅膀逃开。

    镇民们都起的很早,开始忙碌一天的生活, 几个大嗓门的妇女一边隔空喊话,一边对这个陌生的外地来客, 投来异样的眼光。

    她们不知道其姓甚名谁,只是到来自繁华璀璨的大都市,所拥有的钱财,是他们这些普通人十辈子也赚不到,花不完的。

    人比人真是气死人。

    其中一个妇女梳好头发, 一声叹息后, 用塑料梳子把自家窗户玻璃敲得哐啷直响, “起床了, 太阳都晒屁股了。”

    程慕洲被镇上浓郁的生活气息,深深的感染着,时不时地扭头往后看一眼,大黄正乖巧地跟在他身后,寸步不离。

    迎面冉冉升起的太阳, 金色的光芒温和铺洒在地面,前方不远处有辆在卖早餐的推车,男男女女围了好几个人。

    其中有个挺着大肚子的女孩撇眼看见他过来了,脸上立即绽放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未遗舅舅。”她向他招招手,然后大步走过来问道:“你也来买早餐啊?未遗醒了吗?”

    接着目光落在大黄的身上。

    看见前主人,大黄显然也很兴奋,摇着尾巴来到陈来弟的身边,任由她轻抚着自己的头部,背部。

    乖巧温顺的像个孩子。

    “阿黄。”

    陈来弟眼中有不舍,但更多的是为它感到高兴,“以后未遗跟她舅舅就是你的主人了,知道吗?你可以跟他们一起去大城市里生活,变成一条城里的狗。”

    再也不用被风吹雨淋,忍饥挨饿,受人欺负。

    她默默地在心里感叹:命真好啊!比她的命好多了呢。

    怪不得都“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如果昨天她爸妈没有把大黄拉出去卖给狗贩子,没有被程未遗跟她舅舅撞见并救下,那么它现在应该还在自己家,继续过着食不果腹的日子。

    不定之后的哪天会被偷,会被卖掉并且没有人救,凄惨地成为人们饭桌上的一道菜。

    所以啊,很多时候你以为的好事,其实并不一定就真的是什么好事。而你以为的坏事,不准在哪一刻就会突然惊现反转,足以改变你一生的命运。

    狗命如此,人命亦是如此。比如程未遗。

    “她还没醒。”程慕洲低头看一眼手机上的时间,“估计也快了。”

    陈来弟直起身,两只手扶着自己圆滚滚的肚子,“那我请你们吃早餐吧!谢谢你救了阿黄,以后,也希望你们能好好照顾它。”

    推车上卖的早餐种类很少,只有油条,薄饼,还有白面馒头,但足以满足镇民们不挑剔的胃。

    程慕洲本来只是出现闲溜达一下,没想到会碰上陈来弟,也没准备买早餐,不过既然已经来了,带一些回去也无妨。

    当然,不能让姑娘买单。

    他掏出皮夹,把自己的这一份付了,顺便把陈来弟那一份也付了。

    折返回家,程未遗刚刚起床从房间里出来,睡眼惺忪,哈欠连天,精神萎靡,一看就是没有睡好的样子。

    “起了?”程慕洲扬扬自己手里的早餐,大步走来放在桌子上,“正好,早餐买回来了。”

    “你……去买回来的?”

    程未遗惊讶于,他居然能这么快融入乡下人的生活里。还有,他是什么起床的?她又是什么时候回到房间的?

    为什么一点察觉都没有。

    这时王秀过来了,手里拎着两个颜色不一的塑料袋,一个袋子里装的是新买回来的洗漱用品,另一个里装的则是一些黄表纸和冥币,还有几串金元宝。

    随后放在桌子上,神神叨叨地跟程未遗念叨了一番,让她把这些东西都带到外公外婆的墓前烧掉,这样会受到保佑的。

    完又扭头问程慕洲:“伙子,你抽烟吗?身上有没有火机?”

    “没有。”程慕洲虽抽烟,但外出却从不随身携带。

    更何况身边还跟着个未成年,不能让她吸太多二手烟。

    王秀只好又回家拿来一个火机交给他,并再三叮嘱一定要把那些东西都给烧完。

    两人简单吃过早餐后,就开着车去山上进行祭拜了,车子停在山下,程未遗凭借模糊的记忆,带着程慕洲通过一条人踩出来的道往上走。

    路边开着一片不知名的花。

    气温正在逐渐升高,一段距离后,每走一步都觉得十分费力。

    程未遗只好通过闲聊,来转移注意力,她低头看着程慕洲拎在手里的东西,听,“城里人应该不烧这些东西吧?那你们是怎么祭拜祖先的?”

    过去的五年里,她有听姜明清和程慕柔提到过扫墓,参加葬礼之类的,但是那些都与她无关,自然无从得知,也没兴趣得知。

    在那段灰暗岁月,她甚至不知道自己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只能如同一具行尸走肉,苟活于世。

    换句话,就是混吃等死。

    “都埋葬在公墓里,买束花过去祭拜一下就好。”

    程慕洲表情滞了一下,又:“等到明年的八月二十号,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会带你过去祭拜你的父亲。”

    以及他的姐姐。

    头顶上空,太阳蓦然变得炙热,阳光直直照射下来,刺得让人有些睁不开眼睛,眼前有虚影在晃动。

    穿过一片茶叶地后,两个无碑的坟堆出现在眼前,上头不知道什么时候长出两棵树,细的枝丫随风摇曳。

    祖坟长树,儿孙兴旺。

    程未遗的脑子里倏地蹦出外婆曾经过的老话,不禁停下脚步。

    她就这样静静凝视着那两棵树,片刻后转头看着程慕洲,声音带着点冰冻的寒意,“不用了。我需要祭拜的人,只有外公外婆。”

    回到镇上,已经是一个时后。

    程慕洲刚把车停下,程未遗就透过车窗,看见陈来弟跟一个跛着脚的男人往这边走来。

    男人皮肤黝黑,光着膀子,肩上扛着锄头和扁担,脚下穿着一双底都快被磨没了的凉拖。

    跟在他身边的陈来弟,则拎着一篮子蔬菜。看见程未遗,她跟扭头跟男人了些什么后,就提着菜篮子过来了。

    “未遗,我刚刚去找你,只有阿黄在院子里,王奶你们去山上了。”

    “嗯。”

    程未遗低头看向篮子,里面有几个萝卜,西红柿和一把蒜苗。

    “去祭拜我外公外婆了。”回答完,她的视线再次投向已经走远的男人,“那个是……”

    陈来弟跟着看过去,面颊绯红,有点儿不好意思,“那个就是我家老公,我跟你过了,是个残疾人。我这辈子的命,就这样了。”

    她从跟程未遗一起长大,父母虽然重男轻女,心里只有弟弟,但也比程未遗有个不负责任的爸,和一个患上精神病,时常虐待她的妈好。

    那时候,无数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她都这样安慰着自己:陈来弟,知足吧,跟程未遗比起来,你要幸运多了。

    可是几年后的现在,父母为了那点彩礼,为了弟弟所谓的前途,居然毫不犹豫地就把根本还不满十八周岁的她,嫁给一个残疾人。

    而程未遗,却去了大都市,摇身一变成为一个锦衣玉食的千金姐。

    不仅吃得好穿得好住得好,还可以继续上学接受最好的教育。只她一句话,舅舅就二话不直接掏出五百块,跟狗贩子买下阿黄。

    以后,肯定也会有一个光芒四射的舞台,让她发光发热吧!

    人的命运,还真是奇妙。

    “你找我有什么事吗?”程未遗拉着她的胳膊,“现在我回来了,一起过去吧。”

    “现在不行。”

    陈来弟回过神,提起手里的菜篮子:“我要回家做饭了,晚点再去找你吧,有些东西给你。”

    一直到晚饭过后,程未遗正跟程慕洲在院子外摘石榴的时候,陈来弟才拎着一袋东西过来找来。

    是她老公家种的青枣,个个硕大饱满,一口咬下去,甜丝丝的。

    两人坐在竹床上聊了一会,得知他们明天就要回A市了,陈来弟立马招来大黄,很是不舍地揉着它的头。

    程未遗见状,有些心软,“如果你舍不得大黄,我可以把它还给你。”

    几年的感情,肯定要比一天的感情深刻的多得多。

    而听她这么一,陈来弟立马收回了自己的手,连连摇头,“不用还给我,还是你们把它带走吧!如果它跟着我回家,以后肯定还是会被卖掉。”

    “嗯,的也是。”

    “对了未遗。”

    陈来弟灵光一现,掏出手机问她:“你有微信吗?我们加个好友吧,以后经常发一些视频和照片给我看看就可以了。”

    两人加了微信。

    程未遗的好友列表,从程慕洲一个人变成他跟陈来弟两个人,按照姓名字母的排序,他在陈来弟下面。

    怎么看怎么不舒服。

    晚上睡觉的时候,程未遗在通讯录里点了一下程慕洲的名字,接着将手指移到右上角的三个点,轻点过后跳出一个菜单。

    将他设为星标朋友。

    不管以后这个账号里会加入多少人,他永远都是排在第一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