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A+A-

    玫瑰花海

    “好。”

    刚收拾好包袱出来的白衣美人微微颔首。

    人家主人都下逐客令了,他们自然也不会强行留在这慕笙宫中讨人嫌。

    齐萱望着前方一副金童玉女远远离去的背影,心中顿生出一丝欣慰与满足。

    一双结实有劲的臂膀攀上了她的肩膀。

    “萱儿,你瞧瞧,苏师妹和沈师弟如今都要生孩子了,我们却连一个正经的亲事都没办。”

    男人眼神幽怨,活像一个被渣男辜负的媳妇一般。

    “待国家繁荣昌盛,百姓安居乐业之时,我来娶你。”

    齐萱轻笑了一声。

    冠冕堂皇的言论像极了二十一世纪男人口中的“等我事业有成,就来娶你。”

    他们二人皆已到了弱冠之年,放在寻常百姓家,已经算是大龄剩男剩女了。

    齐文不催,她自然也不着急。

    今日天气还算不错,惠风和畅,碧空万里。

    “那我等萱儿来娶我。”

    得到了女人肯定的答复,男人万年不化的冰山顷刻间消融。

    即使是随口的一句敷衍,他也甘之如饴。

    几人整理好包袱,正欲出门。

    此时被扎的浑身上下全是血窟窿的楚玄,捂着屁股一拐一瘸地从玫瑰丛中缓缓走出,肿成猪一样的脸蛋带上了滔天的恨意。

    “杂种,总有一天我会把你慕笙宫夷为平地。”

    “醒醒吧楚玄。你不过沈兄的,你们楚家在沈兄眼里连个屁都算不上。你应该祈祷这几年沈兄脾气好了不少,不然今时今日可就不是被当成狗一样扔出去这么简单了。

    还有,就算你想对沈兄动什么歪念头,我许容云第一个不允许。你想将慕笙宫夷为平地,先和我们许家较量较量。”

    许容云穿着一袭白袍子,他双手抱胸,仗着身高优势居高临下地看着狼狈不堪的楚玄。

    “呸,你就是沈秉文的一条狗。”

    楚玄吐了一口浓痰,随即拨弄着发间混杂的绿叶与腐烂的泥土,眼里全是愤恨与毒辣。

    今日之羞辱,他算是记下了。

    “苏姐得没错,你这人不洗口,臭的我想吐。”

    许容云不屑地混了一眼楚玄。

    早年他是纨绔子弟的时候,在花言城可是出了名的混蛋。

    这么多年了,还从来没有人吵架能吵得赢他。

    对上楚玄这样只读圣贤书的文化人,他今日出口的话已经收敛了许多。

    “你,你……”

    楚玄指着许容云支支吾吾了半天,愣是半个字都吐不出来,反倒是把一张猪头脸气得涨成了红色,看起来愈发像一头猪了。

    “指你爷干嘛?你回去好好地把浑身上下都洗洗。你看看都脏成什么样了,难怪苏姐不愿意搭理你。有时候啊,人脏了不要紧,但是心脏了,那就可完咯。”

    罢,许容云从楚玄衣领中扯出了一株绿油油的青草。

    他看出了楚玄眼中的恶毒,这男人他得替沈兄多多留意。

    #

    冬日的晌午日头虽烈,却晒的人暖洋洋的。

    一个长相妖孽精致的男人背着一个娇软的粉衣美人漫步于无边无际的玫瑰海中。

    “这是我当初占领这片领地后亲自栽种的。每一株皆如此。”

    男人的声音黯淡,宛若置身于冷风肆掠的荒野中,眼前的一切彩色,与茫茫荒野中,镌刻成浓郁的黑。

    少女趴在男人的肩上,微微抬眼。

    她能感受到现在的沈秉文心情似乎很不美好,也许是想起了这两年孤独的岁月。

    这片玫瑰海,也不知他花了多少心思才造出如此盛景。

    每一朵玫瑰都开的娇艳,它们沐浴在灿烂的阳光下,宛若一个个慵懒又优雅的贵美人。

    “夫君,我很喜欢这里。”

    少女的声音软糯糯的,带着毫无保留的依赖与信任。

    男人嘴角微微上扬。

    能博得美人的欢心,也不枉费他花了千年的时光一个人孤寂地栽种着玫瑰。

    不远处袅袅炊烟升起。

    远处是一大片略显拥挤的村落。

    房屋紧邻着房屋,之间的缝隙的可怜。

    屋子建的却是豪华又美观,与当初明州城残缺的屋子有着天差地别。

    葱白的手指指向了远处的村落。

    “夫君,那里也是你的领地么?”

    少女干净的瞳仁中带着疑惑和不解。

    沈秉文可从来不是个好人。

    他的领地怎会有这样的人间烟火气?

    “是啊。这里有三个村庄,玫瑰村、思玉村和念苏村。”

    自豪的口气,似是在:“女人,这是我给你下的天下。”

    “.……”

    老实,还挺浪漫的。

    “笙笙想不想去看看?”

    “想!”

    她真的很想看看沈秉文这样的人会把村庄造成什么模样。

    犹记得,两年多前的他还是个厌世的少年呢。

    “笙笙指的方向是玫瑰村。思玉村和念苏村在另一边。那边的领地种的全是你爱吃的苜蓿草和提木西草,还有很多很多的蒲公英。改日再带笙笙去看看。”

    “好……”

    冬日的暖阳,让她忍不住在男人的脊背上起了盹儿。

    两人慢悠悠地走到时,村子里的居民全都出来迎接了。

    “大家伙们,宫主来了!”

    一道尖利的喊叫声响起,浩浩荡荡的人群自发地排成两列迎接着两人。

    苏玉笙抬起头看着两旁的迎接队伍。

    里面有妖,有人,也有被世人嫌弃的半妖。

    三个物种相处的却是格外的和谐。

    他们脸上都带着笑,与当初在明州城看见的麻木与死气沉沉毫不相同。

    这些居民衣衫干净整洁,光是看着面上的表情都能看出他们的幸福指数极高。

    “宫主,您今儿个来了怎么不提前一声呢?您吃饭了吗?”

    “还没吃。”

    沈秉文回的冷淡。

    村民们似是早就习惯了,一个个的更加热切了。

    “宫主要不去我家吃吧?我们家今日杀了只鸡,可以给夫人补补身子呢。”

    苏玉笙内心大惊。

    她最不喜欢吃的就是鸡了!

    少女松开圈住男人脖颈的双手,随即暗戳戳地揪了一把男人的腹肌。

    “宫主去我家里吃吧。我们家饭菜都准备好了。您上次走后,我们日日都盼着您来呢。”

    “宫!主!去我家,我们家有夫人爱吃的胡萝卜!”

    众人簇拥着他们,热情的不像话;

    看来他们很爱戴这个领主。

    “宫主,最近又来了几个家人。我们啊,都给他们把家具好了。”

    “还有您之前救下的阿美也生了。是个龙凤胎呢。我们都这是个好兆头。要不是阿美在坐月子,她肯定要您来给孩子取个名字。”

    苏玉笙抬起头,看着眼前修建的整齐美观的村落和热情的村民,第一次觉得她好像从来没有看清过沈秉文。

    之前她以为房屋修的紧凑是为了节省土地,后来才发现原来是为了村民之间的互帮互助。

    这里民风淳朴,外界的歧视与纷纷扰扰似乎都被隔绝在了外面。

    最终,沈秉文还是选择了有胡萝卜的那户人家吃饭。

    那是个瘸了腿的姑娘,家里还有个年迈的祖母。

    屋内陈设简单,却又五脏俱全。

    木桌上有十个菜,十个菜全是用胡萝卜做的。

    兔子精看的双眼发亮。

    “这就是宫主夫人吧?长得水灵灵的,真好看。与宫主真是配的不得了。苍天有眼,让咱们宫主终于不是孤家寡人了。”

    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蹒跚地从房间中走出,随即紧紧地握住了粉衣美人的手,一举一动全是感激与爱戴。

    老人的皮肤皱巴巴的,手指上还有厚厚的茧子,裸露出的手腕上有一道狰狞的伤痕。

    少女抬起头,下一秒却愣住了。

    老人家的眼睛没有了……

    空荡荡的眼眶,脸上密密麻麻的伤口,看着都恶心反胃。

    “祖母,你别吓到夫人了。”

    姑娘连忙一拐一瘸地将老人搀扶到了木桌旁。

    “灵儿,我的面纱呢?给我把面纱拿过来,我就坐在旁边看着你们吃就好了。”

    老人连忙用手将那张残缺不堪的脸遮挡的严严实实的。

    随即她又颤颤巍巍地站起身鞠了一躬以表歉意。

    “今日是老奴夫人太激动了,吓到夫人了吧。”

    “没,没有。您不用拿面纱的。一点也不吓人。我瞧着倒是亲近的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