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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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商◎

    就在各个部落和万民城商定好放孩子来这里读书的时候, 远方的部落、城市来的商队也到了万民城。

    这个时候的万民城,热闹达到了顶峰。

    骆驼、牛羊马、甚至熊和狼都有出现在城里,仿佛万民城成了一个大型动物园, 什么动物都能看见。

    不过为了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着想,那些危险的动物只能放在城外专门的畜牧场管理, 只有牛羊马这样的动物能带进城里。

    南方的城市和北方的部落, 还有游牧民族都是差不多这个时候来的。

    南方的以姜城来的最早,踏上这阔别五六年的土地, 刀的心理五味杂陈。

    绿树青草, 蓝天白云, 这一片宽阔的土地曾是他们河部落驰骋的领地。但是现在生活在这一片土地上的人,还有谁记得河部落辉煌的曾经呢?

    而河部落的衰败,都是拜那个所谓的万民城, 那些天神的使者所赐。

    回忆起往昔, 刀有现在拔剑向万民城的冲动。这一股戾气让脸上疤痕贯穿的他, 更显得凶狠,让很多商贩见到避之不及。

    他们沿着南大街逛了一会, 仔仔细细的看着街道上了商铺、行人还有买卖的商品, 默默在心里估算这里的经济发展, 和人口数量。

    “你们客栈, 我们包了。”虽然使用的文字不一样, 但是姜城的人聪明的顾了一个当地人做导游。他们进来的时候就知道这里有和他们城里一样专门招待人的点。

    刀带着近一百人的队伍进来,没有哪个店家会想不开拒绝这样的大客户, 当即就给他们腾出了空房间, 安排住宿。

    万民城这样发达的, 全面的设施, 不但是把刀这个记忆还停留在五年前的人震惊到, 还把一直认为自己在最繁荣地方生活的姜城商人给震惊到。

    “这里,看这些房子,客商,还有买卖东西看,并不像刀侍卫长的那样落后啊。”

    “看看这城楼建得和姜城的一样好,还有人口,瞧着也有好几万人啊。再看看路上时不时来回巡逻的人,这治安我看着倒是比很多地方都强。”

    “是呀,刀侍卫长,你只有一两万人的城市,真的是万民城?”客商们对刀之前的话产生了深深地怀疑 。

    “我已经离开这里五六年了,我敢保证我离开的时候,他们的规模还不到一万人,城也不是在这里,”刀坚定自己的法,但也知道自己现在什么也不是,所以话还是留有余地,“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以他们手段,想要发展起来怕也不是什么难事吧。”

    “这个倒是,看着城里的建筑和设施,看着挺齐全的,但也是这两年才建的,刀队长的,也不无道理。”有一位贩卖木材的老板看着这些建筑,肯定了刀的猜测。

    “要是这个万民城真的在短短几年内,从一万人发展到现在这样,他们的能力不容觑。”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沉重地着,其他人的脸色也不太好看。

    他们并不是单纯的客商,还是姜城派来探消息的探子,做生意只是顺手而为。如果真如他们所想的那样,能在短短几年就扩张成这样规模的城市,再给他们几年,是不是会扩张到南方去呢?到时候会不会威胁到他们呢?这都是需要担心的事情。

    最让他们担心的,还是扩张后万民城的情况。

    姜城也是从征伐其他部落,收购奴隶壮大自身中发展来的。那些奴隶虽然被他们看不上,但不可否认,奴隶在建设姜城中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可是奴隶多了,就会引起各种各样的问题。但,这在万民城中却没有发现。一个奴隶也没有发现,他们的城民好像每一个都在工作,态度和姜城的人们完全不一样。

    不用过多的深入,或者长时间生活,一进万民城,他们就感受到了这股与姜城不一样的生机勃勃。只是,他们还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姜城的人带来很多新鲜的东西,漂亮的衣服,精贵的首饰,稀少的宝石等等,一切都是万民城乃至整个北方部落都不常见的奢侈品。

    他们仅仅在客栈的门口开了一个摊子,东西一摆出来就收到了诸多女性的喜爱。

    “阿姐,你看看这个衣服,这个布摸起来比棉布还要柔软,还有它们的颜色,天啊,我出来没有见过那么漂亮鲜艳的颜色,好像春的朱雀花啊。”已经结婚的桃花,比以前添了很多活泼,一直在矿区工作的她,好不容易趁着假期回来逛逛,一眼便看上了姜城铺子上的衣服。

    “这个衣服摸着是挺舒服的,到时候拿来给你孩子做衣服穿,应该很舒服,”杏花深深看了一眼摊子上的姜城人,用自己粗糙的手摸了摸绸缎,不动声色地问道,“这个布匹是新品?多少钱一匹?”

    “我们这个可是南方来的丝绸,是贵人用的,所以啊,这个价格恐怕二位……”摊主用手虚拦着还想要再看看的杏花,看了看她们男人一样的扮委婉地劝道。

    “怎么?这是量我们买不起?”杏花还没吱声,桃花就炸了,叉着腰气呼呼地和摊主争论道,“这东西摆出来不就是给人看的?我们不看看怎么知道哪个合适?哪有卖东西不给客人看的道理?”

    “还贵人用的东西,这个人还分三六九等?东西也分谁能用?我告诉你,我今天就非卖它不可。”

    “桃花,注意你自己的身体,”杏花见她气冲冲的样,皱了眉担心地看了一眼她的肚子,劝道“东西你喜欢就买,不喜欢就再看过,别气到你自己。心肚子里的孩子。”

    摊主也不高兴了,嗤笑一声不屑道,“你们两个一身麻布衣服,手脚跟男人一样,脚上还穿着草鞋,难道还买得起这千元一匹的丝绸?就算买得起,别是花光了家里的积蓄,来买这一匹布吧?”

    “就算是买了,看看你们两个粗糙不堪的手,穿起来你们不怕给勾坏我还怕呢。”

    桃花是真的被摊主这番话给气到了,挣扎着就想要上去和对方干架,不过好在被杏花给按住了。

    “想想你肚子里的孩子,都快生的人了,还怎么折腾,东西不要就不要了少跟这些人置气,”杏花完桃花,回头同样和摊主道,“这东西向来只有衬人的道理,没有还要人去将就它。东西就是东西,怎么可能跟人比。”

    着,深深看了一眼摊主的身后,扶着桃花扬长而去。

    门后的刀带着帽子低着头,在杏花看来的那一刻,两人仿佛对视了。

    是她,花部落的那个女人。杀了熊他们的那个女人。

    “老板,这里的女人要是都像她们那样,我们这些珍贵的东西给她们用了,岂不是浪费?”待两人走后,摊主还是摇头晃脑十分叹息地和自己老板表示可惜。

    不过他的话并没有得到老板们的表扬,反而被臭骂了一顿,“只要东西能够卖出去赚到钱就行了,你管客人是贵人还是奴隶。自己下去领罚,下不为例。”

    崔雁南有些骂完伙计,有些心疼地摸了摸刚刚的绸缎。就这几匹布,还是他们布庄扣扣搜搜剩下的,原本想要拿去给城里的贵人,赚点大钱的。但城里偏偏让他们拿这些贵重的东西来做买卖,还粮食回去。

    也不想想,那粮食又便宜又重,哪里比得上这些精美的物件。就是一件贱卖了,崔雁南都心疼得不得了。

    虽然丝绸摊子这里发生了一些争吵,但人来人往的,一会就又有新的顾客上来了。旁边的首饰摊子更是深受欢迎。

    “天啊,你们的这个花是什么做的,看起来更真的一样,好漂亮。”

    “还有这个这个,这个夹子看起来和金蝉一样逼真,是拿金子做的吗?怎么会做得、那么细,就跟真的一样。”

    一群十七八岁的姑娘挤在摊子前叽叽喳喳的讨论,不过她们都是心地指着,不敢上手去碰,主要是东西太好看了,她们怕自己笨手笨脚的会碰坏。

    这些女生都是刚刚从学校里毕业,在纸坊工作,是最细心不过的人了。再加上她们从懂事起就能接受教育,养出来的性格、气质和原来的居民有很大的差别。

    摊主对她们的态度,也比其他人要好很多。

    “各位漂亮的姐,可以看一看,这都是南方来的新品,在贵族姐里很受欢迎的。”摊主十分会拿捏的顾客的心理,见她们眼里都是欢喜,便笑着拿起一朵绢花递给她们,“看这花,特别的衬你们。戴上去,就跟那春天的百花仙子一样漂亮。”

    “只要十块钱一朵,几位姑娘一人选一个颜色,还能当做姐妹花,正正好走出去啊,就是街上最漂亮的人。”

    摊主舌灿莲花得几个姑娘面红耳赤,从在质朴环境下长大的她们,哪里听过这样的夸赞,再这绢花是真的漂亮,虽然价格有些贵,但几人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一人买一朵。

    不费吹飞之力就卖出了四十块钱,摊主开心得眼睛都眯起来了。等到人走得差不多的时候,回头和伙计炫耀道,“别看这里的人不怎么样,但这花钱还是很大方的,看这十块钱一朵的花也能买就买。”要知道十块钱,在这里可以买十斤的粮食啊。

    “我们赚的钱,到时候到兑换处换成金子,还是在直接去和他们买粮食?听万民城的粮食是不准私卖的。”摊主声地嘀咕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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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