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恋物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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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条件是,他是要来嫁给这个枕头的。两万块钱,就当是彩礼。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今后的人生都会与之绑在一起。按照合同,无论顺境还是逆境,贫穷还是富有,快乐还是忧愁,越初都将爱着它,珍惜他,对他忠实。

    呸!

    故而七年间无论越初走到哪儿,都会带着它。除了拍戏当间会找亲近的人保管,多数时候便真的寸步不离他的…爱人。

    也许是骨子里的偏执,越初还真就按着合同完成了,没有一丝一毫的反抗。

    一人一枕甚至还有相同的戒指。一枚戴在越初的无名指上,一枚嵌在了枕头的一角。

    七年里这件事一直不断被翻出来,总有人问越初无名指上的戒指是什么意思。但没人怀疑他已经结婚了,毕竟十七岁的时候他就已经带着了。而越初仅此是用,这戒指只有戴在无名指上才合适为借口,含混了七年过去。

    越初的枕头像是人设一般的存在,从十七岁出道,一直抱到二十三岁,拍戏也带着,出活动也带着,出门坐飞机也带着。他们家都不大喜欢人设这种东西,可也没法解释,公司反倒乐的开心,管他什么人设的,能赚来流量就是好的。

    后来也就真懒得解释了。

    越初的身子在前两天出了些问题,反应到外面就是手腕不轻的痛感,那不是摔了或是扭了,从目前来看,应当是现代科学治不了的病。

    嘱咐了时刻注意着些,然后颁奖典礼上却因为习惯用右手,险些摔了奖杯。虽然好在还是拿住了,但怀里的枕头却掉到了地上。直接将另一枚戒指暴露在了媒体的目光下。不是什么大事,没摔奖杯这件事严重。

    毕竟只是一枚戒指而已。

    “都怪你,要不是为了救你,他——”宋衷话没完,突然觉着怀里什么动了下。

    片刻后,又动了下。

    宋衷没反应过来,乱叫了一声,直接给枕头扔了出去,能扔多远扔多远。

    扔出去了,她也冷静下来了。胎动了?还是要孵化了?她还想仔细琢磨的时候,越初却已经回来了。

    “……”越初看看现在的情况,“姐姐,你给他扔了十二米出去。你跟这破玩意儿叫什么真。”

    “别拿天津话叫我姐姐。”宋衷鼓了鼓腮帮子,然后被越初揉了揉脑壳。他自己则是去将枕头捡了回来,掸了掸土抱进了怀里。

    他明明应该很厌恶这个枕头的…宋衷如是想着。但她的印象里,那孩子总是这副模样,乐乐呵呵着,将憎恶藏起来,一副什么都不在乎的模样,安静下来却又清冷的让人心疼。那感觉就像是自暴自弃了一样,宛如一个行走的履行合同的机器。

    但一定是厌恶的,要多厌恶有多厌恶。凭借宋衷对他的了解,一定是这样的。

    ·

    “您二位能不能稍微快点。”迎面走来的是越初的经纪人,祁宴,当初买下越初的男人。

    一个越初不喜欢,但又离不开的人。众所周知的,越初能走到今天这一步,全是靠祁宴手把手教出来的。衣食住行全权负责,学文习武礼数教导也是身体力行。祁宴在圈子里有些威望,毕竟十年带出三个影帝,谁家艺人不想在他手里调弄些日子。

    可自跟了越初,直接从经纪人退化成了专属保姆。

    但饶是如此,越初仍是跟他不亲近。怎么想…都不可能跟一个人贩子亲近的吧。

    宋衷表示自己不去记者会了,跟自己也没多大关系,嘱咐越初自己当心点,别让人套了话出去,也别着急,不想的不就是了,别怼人家记者去。

    有过前车之鉴,生怕越大少爷再干出点什么事来。

    “知道啦知道啦,我保证!”越初随便应了,没什么精气神的他直想快些结束了这点破事。

    祁宴带着他进了屋子,闪光灯让越初下意识避开,但被祁宴拍了怕后背,示意他走路端正些,别往一边躲。这种事上祁宴的教导总是格外严苛,不准他在聚光灯下有一丝一毫的闪躲。

    待得二人落座,越初将枕头放到了桌上,对着众人不走心但得体的笑了下,仍是那般阳光明媚,主持人则表示记者可以开始提问了。

    ·

    颁奖典礼后的采访,以媒体寥寥几句对越初蝉联影帝的恭喜开始,然后迅速问起摔了奖杯一事。

    “手腕前两天受伤了。接奖杯时忘了这事,一时使不上力没拿稳。是我的不对。”边着边将西服袖子往上拽了拽,露出了一截缠着绷带的胳膊。但仔细看的话越初眼神都是涣散的,他现在就觉得脑子突突跳着疼,总觉得要出什么事一样。

    记者:“手腕受伤有影响到您的拍戏进度吗。”

    “确实给剧组添了不少麻烦,不过最近的戏份已经重新排好了,都是些文戏,不影响进度。后续还希望大家继续关注新戏《抚剑独行游》。”

    好吵啊,越初只觉着耳边嗡嗡的。

    记者:“请问伤势要紧吗,看起来剧组方面保密工作做的很好。”

    “嗯?哦…”越初乖戾着眨眨眼睛,“死不了。”

    祁宴拿腿碰了他一下,让他别瞎话,但众所周知,当越初开始胡八道的时候,基本上就已经在忍耐的边缘了。他今天是真的不舒服。

    可下一刻话锋却突然转向了越初的戒指。

    像是媒体们的不谋而合,又像是被刻意针对,这点是连祁宴也没料想到的。

    越初已经开始不舒服,但被祁宴告诫不许做出起身就走的事情来。

    “您的粉丝对于您枕头上的戒指表示好奇,据观察来看,那个和您无名指上的戒指是一对儿。”无名指三个字被咬的很重,“看起来您是真的很喜欢这个枕头了。”

    越初还是笑着,“对,很喜欢。”天知道他有多恶心这玩意儿。

    “zz娱乐,想请问您为什么要将戒指戴在无名指。按照传统,只有夫妻才会将戒指戴在无名指吧。而且众所周知,自您出道,就没有离开过这个枕头对吧,请问您是对这个枕头有什么特殊情怀吗。”

    循序渐进的逼问。

    越初思索了下,笑意未减,甚至更盛了些,明白了对方究竟是什么意思,反倒坦荡了起来。

    “对啊,我恋物癖。怎么了吗。”

    作者有话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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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搞我可以,搞我身子可以,但搞我的钱不行。”

    “我二十四了,喜欢钱有问题吗。”

    ·

    行晔养了一只金丝雀,但他妈的这只鸟也太吵了吧。

    “老板,给我钱。老板,看看我。老板,我饿了。老板,给钱给钱给钱我又花完了。”

    ·

    从十八岁出道,如今二十四岁。

    迟晦被行晔养了六年。

    “老板,你真的不对我做什么吗,我这钱拿的怪不好意思的。”

    行晔:“不要就还回来。”

    迟晦:“好耶!是冤大头!”

    行晔喜欢给他钱,喜欢看他拿到钱时亮晶晶的眼睛。

    即使聒噪金丝雀眼里真的只有钱。

    ·

    行晔用钱将他困在身边六年,直到大厦将倾,公司濒临破产。

    他勉强凑出最后一笔钱,扔给迟晦,“走吧。”

    迟晦眨巴着兔子眼,“…以后没钱了啊。真没了吗…咋这样啊…”

    行晔苦笑,不愿去看迟晦神情中的失望。

    迟晦:“那你等等我…”

    ·

    那日,行晔看着他用破损的双肩背包,往返二十八次。

    将一包一包成摞的金条扛到自己面前。

    迟晦红着眼睛,欲哭不哭,“这些够您东山再起吗。”

    行晔:?现在自首还来得及。

    ·

    迟晦将钱放到他老板面前而后嚎啕不止。

    行晔内心动容,几欲告白,却听着聒噪金丝雀道,

    “老板呜!我攒了六年,你可一定记得还我啊!你要东山再起啊,像你这样的冤大头可不好找了呜呜呜!嗝!”